第二节 财政收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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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37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财政收支
分类号: F812.7
页数: 6
页码: 355-36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涵江区财政收入和预算外收入的概况。财政收入包括工商税收、农业税、特产税等,预算外收入包括各项附加收入、企业事业收入等。文章还提到了涵江区财政工作以增收节支、实现收支平衡为中心,抓好创收工作,严厉打击海上走私活动,以及民营工业小区和各类专业市场的建设对涵江区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
关键词: 财政收入 财政管理 涵江区

内容

一、财政收入
  涵江建区前,属县管乡镇财政。其财政收入有:工商税收、农业税、特产税收入。1980年,涵江乡及涵江镇合计收入18.25万元,支出16.6万元。1984年涵江建区后,建立一级财政预算单位。1994年,涵江区预算内收入为5238万元,预算外收入为3920.1万元。
  (一)预算内收入
  1984~1987年,工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91.3%。1984年,涵江区开始招商引资,创办“三资”企业,并建立区、镇、村三级招商引资机制。通过10年的内引外联,建有中联、洞庭等外商投资开发区5个,引进及投产的“三资”企业100多家,总投资金额3.7亿美元,税利1000万元以上的“三资”企业有10家。生产领域的开发拓展使涵江财政收入逐年增加。
  1988年,体制改革的实施和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带动水产养殖业特别是养鳗业的迅速发展,改变了区财政收入结构,农业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114.6万元,占全年财政收入的11.7%;工商税收收入845.4万元,占全年财政收入的86.4%。
  1989~1991年,财政工作以增收节支,实现收支平衡为中心,抓好创收工作,严厉打击海上走私活动,年财政收入开始突破千万元大关。3年间财政总收入5079.30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4118.4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1.08%;农林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511.3万元,占财政收入的10.07%;其他收入(主要是政法系统罚没款收入)449.6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85%。
  1992年8月,省政府定涵江区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后,至1994年已有民营工业小区30多个,引进项目百个,总投资3亿多元,拥有各种民营企业10135家,总产值30多亿元,工业产值达20亿元,出口交货额8亿元,创税利2亿多元,形成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的民营企业发展体系,促进涵江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商业贸易的繁荣是涵江的历史优势,建区后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资金,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实行国有、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建设农贸市场(两期工程)、小商品批发城、中华机电城、三江口和涵西海产品市场、苍林蔬菜市场、白塘生资市场等专业市场,并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推进各类专业街的建设,促进第三产业由单一向多行业、宽领域拓展,扩大第三产业体量,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税源,全区工商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财政收入呈跳跃式上升。1984年,区财政收入只有271.9万元,1992年达到2221万元,9年间增长7.17倍。1992年,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1993年下半年增大财政收入基数,全区财政收入达45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5%,比上年增收2306万元,比增104%。1994年起,实行财税体制改革,划分国税地税征收范围,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齐抓共管,当年实现财政收入8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500万元的132.96%,完成区政府奋斗目标8500万元的101.6%,比上年增长90.92%。其中:区本级财政收入5238万元,完成市下达收入任务4422万元的118.4%;就地入中央级工商税收2966万元和省级工商税收439万元。3年间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大关,1992~1994年,全区财政收入累计达1.54亿元。
  (二)预算外收入
  区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主要有各项附加收入,按规定集中的企业、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建区初期(1984~1985年),财政刚起步,尚未组织单位预算外收入上缴。每年仅有市财政局下拨的乡村道路及学校修缮等预算外专项补助款。
  1986年起,区财政始有预算外收入。其中主要是农林特产税附加、提成收入。
  1987~1991年,区财政局面对财政预算资金紧缺,不能满足各项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为弥补财政困难,从1987年起根据个别行政事业、国有企业收入结余情况,适当集中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及国有企业税后利润。5年间共集中单位预算外资金38万元。
  1992年,大量港澳同胞和海外有识之士来涵投资兴业,进行成片土地开发,预算外收入显著上升。1994年,区本级预算外收入3920.1万元,比1992年增收3792.4万元。1992~1994年,预算外收入达6196.3万元,为前8年的近31倍。
  二、财政支出
  (一)预算内支出
  全区预算内支出主要有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文教卫生事业费,行政管理费,抚恤、社会救济费,城市维护费,公检法支出和其他支出。1984~1991年,财政收入只能维持正常性人员经费及社会必要事业支出。1992~1994年,区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从根本上改变“吃饭型”财政,新增财力不断注入地方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迅速改变涵江城市面貌。
  1992~1994年,全区可用财力达8355万元。而投入各项建设事业经费开支亦相应增加。主要支出类型:1.支农资金。1992年支出141万元,比1991年增支53.7万元,比增61.5%;1993年支出315万元,比1992年增支174万元,比增123.4%。2.教育事业费。1992年支出644万元,比1991年增支87万元,比增15.6%;1993年投入教育经费1029万元,比上年增支381万元,比增59%;1994年投入教育经费1614万元,比上年增支585万元,比增57%。3城市维护费。1992年支出47.8万元,比上年增支16.4万元,增长52%;1993年支出189万元,比上年增支141.2万元,比增295%;1994年支出667万元,比1993年增支478万元,比增253%。支出分项目:1.北洋供水工程支出15万元,后郭、哆后围垦海堤建设费20万元。2.乡镇企业财政贴息50万元。3.小型农田水利补助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50万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85万元。4.修缮。1992~1994年,用于中小学修缮及教育“六督导”经费575.8万元;建涵江体育场投入270万元,建区委党校支出70万元,建老体协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计生服务站支出22万元。5.公路先行工程支出100万元,内环城路建设支出200万元,续建新涵大街支出100万元,福厦公路拓宽建设拨款220万元。此外还有消防、城市绿化、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经费支出。1994年,全年预算内支出达4498万元。
  (二)预算外支出
  1984~1989年,财政预算外支出103.8万元,主要是市财政下拨乡村道路修建、中小学修缮及区机关、政法部门基建款。
  1990~1992年,区财政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从区预算外收入中安排133万元用于学校修缮、乡村道路修建及各部门业务开支。
  1993~1994年,财政预算外支出5949万元,相当于前9年的25.1倍。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用于道路建设4064.9万元,用于旧城改造323.4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1560.7万元。主要工程建设支出:1.拓宽改造长10公里的福厦线涵江路段、工业路、涵梧路并浇灌铺设水泥路面等投入408.5万元,兴建长7.8公里50米路幅的内环城路投入2498.5万元,公路先行工程投入443.6万元,续建新涵大街延伸至黄霞国欢寺投入537万元,其他路段投入177.3万元。2.旧街改造补助支出323.4万元。3.邮电设施支出30万元。4.修筑北洋供水工程投入540万元及其他基础设施支出990.7万元。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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