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37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营管理
分类号: F276.3
页数: 1
页码: 3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1953至1957年的农业合作化期间,集体副业队和组由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进行经营管理。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社办企业实行公社一级所有制,队办企业归生产大队集体所有。1962年后,社队企业调整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核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经营管理混乱导致不少社队企业停产半停产。1980年后,乡镇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之后进一步完善并实行抵押承包。1990至1991年,许多乡镇企业试行股份制。1992至1994年,乡镇企业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更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和后劲。
关键词: 涵江区 农业合作化 人民公社

内容

1953~1957年,在农业合作化期间,由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对集体副业队、组实施经营管理。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社办企业实行公社一级所有制,队办企业归生产大队集体所有。管理方式主要采用行政管理,并套用全民所有制管理办法。1962年后,社队企业调整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核算,社办企业职工按现金结算工资报酬,队办企业职工实行评分记工,参加社员统一分配。企业利润提留部分除作为扩大再生产外,其余拨归公社、大队、生产队集体分配。“文化大革命”期间,经营管理混乱,不少社队企业停产半停产。
  1980年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乡镇企业普遍采取个人承包、合伙承包、企业干部集体承包、厂长经理负责制等形式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8年,进一步完善承包责任制,实行抵押承包。承包者对确定上缴的利润,实行金额抵押或财产抵押承包,使承包者的责、权、利一致,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1990~1991年,许多乡镇企业试行股份制,分别采取老企业拆股或扩股、集体和农民合股、农民或职工入股、向社会招股等形式进行经营。
  1992~1994年,加大企业改革力度,乡镇企业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按照“资金共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企业产权关系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利益与企业命运紧密相联,从而更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和后劲。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涵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