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涵江區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371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F276.3 |
页数: | 1 |
页码: | 35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企业经营管理权力集中在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到1960年社办企业归生产大队所有,实行公社、大队两级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社队企业基本处于无人抓、无人管状态。70年代后期,社队企业重新兴起,实行独立核算,企业的管理仍由公社、大队直接管理,实行统收统支。1980年后,建立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1984年区人民政府成立后,同年成立了区乡镇企业管理局,涵江乡和涵江街道办事处均设立经济委员会。1993年3月,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经济开发办公室。 |
关键词: | 涵江区 人民公社 社队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