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水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347
颗粒名称: 卷十四 水利
分类号: TV57
页数: 15
页码: 320-3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涵江地区水利建设历史悠久,包括蓄水工程、堤防工程等,民国时期水利设施废弛,灾害频繁。1950年后,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水利建设,加固海堤,整治沟渠,修建电灌站等,有效提高灌溉面积和防洪能力。
关键词: 水利 水利工程 水利建设 涵江区

内容

涵江地处木兰溪下游,低洼水区易涝,丘陵坡地常旱,历史上水旱灾频繁。唐朝初年,先民即根据境内的地理特点,筑涵排涝,围海造田。随后开凿池塘蓄水,灌溉农田。宋元丰六年(1083年)后,随着木兰陂的建成,境内民众在陂的下游开挖沟渠,修建陡门,初步形成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元延祐二年(1315年),开凿木兰陂北渠,修建万金陡门,分木兰陂水与延寿溪流汇合后注入涵江。明代,官府为防御倭寇,拆沿海石堤,建莆禧城墙,致使海堤时常崩坏,淹没良田。清朝至民国时期,境内水利废弛失修,旱涝灾害逐年加剧。1911~1949年,境内大的水旱灾害多达17次。
  1950年起,涵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兴修水利。1953~1957年,先后整治堤防,疏浚沟渠,加固陡门,拓建涵闸。仅涵坝水闸就投入劳力78万工日。1958~1978年,进行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相继建成沟渠38条、海堤7公里、电灌站6座、水闸1个。1978年以后,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调查水利现状,明确主攻方向,实施以加固海堤,整修水闸,治理河网,整修电灌站,改善供水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到1994年,全区有大小水利工程426处,其中引水工程2处、塘坝31处、固定电灌站65处、固定喷灌1处、流动喷灌2处、节水型管灌1处、流动抽水机船226只、大中型水闸15座、通海涵洞34座、堰坝49座。另有堤防34公里、池塘300个、灌溉干渠48公里,拥有主河网系89.3公里、支河网系268公里,有效灌溉面积从40年代末的7000亩增加到3.69万亩,保证灌溉面积2.8万亩。同年底,涵江河网蓄水量达1.8亿立方米,可开采量0.16亿立方米;地下水储存量500万立方米左右,可开采量300万立方米。水利建设成绩斐然,是年,被福建省水电厅评为水利工作先进县(区)。
  第一章 水利建设
  第一节 蓄水工程
  唐贞观元年(627年),先民在境内筑涵排涝,修建■洋塘,蓄水灌田。宋嘉祐年间(1056~1063年),萩芦溪上游太平陂建成。之后,即开挖渠道,引陂水灌溉境内东北部农地和东南沿海的盐碱水田。从宋元丰八年(1085年)起,木兰陂上截永春、德化、仙游3
  县水流,灌溉莆田南北洋万顷农田。元代,涵江人民在开通木兰陂北渠之后,继续破塘连河,完善水利设施,引蓄水渠道达47公里。明清时代,境内陆续兴建小型引蓄水工程。民国时期,木兰陂陂身严重漏水,沟渠淤浅,旱涝灾害频繁。1950年,开始整治木兰陂,进行陂身塞漏、沟渠疏浚、堤防培厚和陡门涵洞加固等工程建设。其中仅木兰陂北渠就疏浚土石方30多万立方米。1956~1958年,贯彻水利建设以“社办为主、小型为主、蓄水为主”方针,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对木兰陂下游引蓄水渠道进行全面整治,变人工提水灌溉为自流灌溉。1973~1974年,重点建太平陂左干渠,使其延伸到莆田县江口坂梁,与东方红水库渠道沟通,并引水到塘头四角砖渡槽,灌溉洞庭、新坡、林柄、铁灶、鲸山、鳌山和后郭等地的大片农田。
  1984~1994年,全区先后3次对北洋渠系进行大规模整治,疏通主河道24公里,支河道96.9公里;新开支河道11条,长8.95公里,新增灌溉面积3000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9500亩。
  第二节 堤防工程
  一、北洋海堤
  唐建中年间(780~783年),吴兴组织民众在境内沿海修筑堤防。后经宋、元、明、清朝代不断整修,渐成体系。至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境内北洋海堤长约11.5公里。其中望江里堤段长2.5公里,延寿里堤段长约1公里,仁德里堤段长约0.5公里,孝义里堤段长7.5公里。清中期后,望江一带因开垦地和盐埕不断扩大,增筑海堤约10公里。20世纪40年代末,涵江境内海堤总长约30公里。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借兴建堤防工程之名,倡设涵坝角票局,四处募股,滥发钞票。事后又组织“查勘督修”,但均流于形式。海堤年久失修,决口时有发生。
  1950年起,人民政府年年组织劳力对海堤全面加高培厚。1961~1962年,集中力量为北洋外港7公里海堤砌石护坡,加高培厚到9米高程,提高防潮标准。1962年,北洋海堤工程由晋江地区水电工程局勘察设计,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于1962年1月动工,历时1年零7个月,投入资金130.94万元,每天投入劳力1.6万人,共完成土石方55.159万立方米。鳌山至哆头的5900米堤段,经全面进行加高培厚后,堤顶宽达3.2~4.5米,堤外种植木麻黄、红树林400亩,作为防风林带。第二期于1963~1964年进行,在1年时间里,投入资金108.1万元,劳力118.1011万工日,完成土石方46.91万立方米,对8600米长的堤段,提高加宽至3.2~4.5米。1968~1969年,镇前至陈桥外港3公里海堤外坡干砌块石1米高,增强抵挡海浪冲刷能力。1984年10月,根据境内海岸线长、堤身单薄和险工隐患多的情况,区政府组织全区人民投入2.1万工日,完成土石方1.4万立方米,其中突击抢修海堤,完成加高培厚和抛石护岸工程21处,加固堤防1882米,整治水闸4座,加固涵闸3座;1985年,以提高南埕海堤防御标准为重点,带动其他堤防工程的全面整治,全年投入资金10.35万元,投入劳力3.9万工日,完成土石方2.6万立方米,其中修复水毁渠道3.2公里,加高海堤6处计2.7公里,抢修险工堤段10处计196米。同时处理堤上违章搭盖,
  计拆除房屋6座计83平方米,取缔3个堆石场。1986~1989年,先后整修沿海堤防13.7公里,抢修险工堤段33处计47.3公里,加高培厚5处计5.6公里。1990~1992年,发动群众加固鳌山海堤2处和哆头海堤12处。1993~1994年,对北洋海堤工程进行达标建设,其中鳌山至鲸山堤段长1790米的防浪墙浆砌,完成石方1168万立方米。至1994年,涵江海堤达34公里,涵闸31座56孔,排洪闸9座32孔,保护境内所有耕地和10多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新港陡门
  该工程位于白塘镇周墩村新港。建于元朝,系引木兰陂水北注,在此置泄,后溃。事后于新港原址处修筑陡门。建成后设置2名闸夫负责启闭。陡门设双门,每门宽2.21米,高3.59米,闸板双重共56块。108个村庄得益。明正统二年(1437年)重建。清道光九年(1829年)再次整治。新中国成立后,全面修补陡门灰缝。70年代后,改为机械排洪,增强抗洪能力。
  三、西湖陡门
  该工程位于白塘镇集奎村西湖自然村。宋代修建,10名闸夫负责开关陡门。陡门设两门,每门宽3.09米,高3.21米,闸板两重,共48块。宋淳熙元年(1174年)重修。绍熙元年(1190年)移建于原址北侧,灌田467顷。明正统六年(1441年)续建。弘治二年(1489年),受洪水冲击,陡门决口,民众用木橛取草包土,置于水中防护,使之渡过险情。嘉靖十六年(1537年),砌石加固。1951年冬,修补陡门灰缝,发挥其应有功能,使周围的西湖、度下、上俞、后亭、墓兜、含口、三步、镇前、陈桥、洋尾和南埕等11个村庄受益。
  四、端明陡门
  该工程位于涵江延宁陡门头,系宋代端明殿学士蔡襄所创建。原名慈寿陡门,后因石板上刻有“端明”二字,故亦称端明陡门。由闸夫2人负责启闭。有双门,每门宽1.04米,深4.41米,受益的有12个村庄,即鸡母墩、张公墩、相公墩、霞徐、宫口、塘北、苍口、霞岑、浦尾、三桥、坂头、坂尾。宋绍兴二年(1132年)重建,灌田108顷。明宣德五年(1430年)拆掉原陡门重修。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和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先后2次整修,直至新中国成立后,依然发挥其拦潮和泄洪的重要作用。
  五、陈桥涵坝排洪闸
  该工程位于涵江白塘陈桥村。明初,原址筑有石砌滚水坝,名曰“三步泄”。汇集木兰、延寿两溪洪排注入海。明末,境内梧郊村有位吴云贵巡抚,嫌其母往返娘家,涉水过坝不便,把滚水坝拆除,改建为堤。此后三四百年间,每逢台风暴雨,涵江平原就泛滥成灾。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于1956年1~6月。在原滚水坝旧址,建成北洋平原最大的排洪闸工程——陈桥涵坝排洪闸。闸长78米,高8.5米,共15孔,每孔宽3米,装备手摇启闭机15台,最大排水量每秒330立方米。工程全部用石料及钢筋混凝土砌成,闸身结构除闸底及启闭台的工作桥以混凝土浇筑外,其余全部用石条浆砌。闸上游浆砌条石护堤,宽8米,闸下
  游浆砌条石长12米,斜度1∶1.5,垂直高度3.5米,承受木兰、华两陂水流冲击。工程挖填土方18万立方米,砌筑石方1.17万立方米,投劳28万工日,工程费用30万元。1956年秋,木兰溪发生60多年来罕见的大洪水,刚落成的涵坝排洪闸,首当其冲,发挥抗灾作用,在12小时内,把洪水全部排泄入海,使田地和村庄安全渡汛。1957年冬,政府拨款在闸上游浆砌护河岸和干砌护岸的接头处,打下松木椿一道,长82米,高2.5米,宽17~25厘米;下游浆石护坝延长铺砌60米,使涵坝排洪闸更为牢固壮观,成为全省较大的排水工程之一。1958~1994年,有效保障境内外20多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7万多亩农田的灌溉。
  六、田厝排水闸
  该工程位于涵东街道办事处涵中村,于1956年7月动工兴建,同年9月建成。投劳2.9万工日,工程费用14万元。水闸最大排水量每秒26立方米。闸分两孔,每孔宽2.5米,墩宽1.2米,闸墙长4米,上下游翼墙各长3米。受益的有周围涵东、洋中、芳山、铁灶、鲸山、鳌山等村的1.3万多亩农田。
  七、红旗水闸
  该水闸位于涵黄公路港头段与集奎相连的港道上,1973年12月修建,1975年10月竣工。闸共6孔,每孔宽3米,高4米,计投劳10万工日,完成土石方6万立方米,工程费用20万元,最大排水量每秒204立方米。建成后,扩大耕地面积400亩,受益面积1.4万亩,缩短海堤6公里,每年节省海堤维修费2~3万元。
  八、鳌山围垦海堤
  该工程位于涵江东面兴化湾畔,北靠后郭围垦海堤、南接北洋海堤。1960年动工兴建,1973年10月建成,计投工1.2万工日,投资60万元。修筑海堤1200米,水闸1座2孔,净宽4.4米。1993年,海堤进行加固,土堤培厚,整修外坡砌石,堤顶砌筑条石防浪墙长1200米,高程9.6米。工程的建成,提高海堤防潮能力及围垦区内养殖效益。
  九、哆后围垦海堤
  该工程位于涵江三江口港北洋海堤哆后堤段外滩的木兰溪入海处,由哆后村乌菜港自然村联合体于1989年2月动工,1990年12月建成。海堤长1800米,砌石护坡长1000米,堤向分为南、东、北3面,堤基高程平均5米(罗零基面),堤高3米;垦区内有引水沟1300米,涵闸2座,每秒泄流量1.05立方米。工程投工11万工日,投入资金60万元。1993年7月,在南堤外木兰溪北岸新建电灌站1座,装机2台60千瓦,上下水池各1座,引水渠20米,砌石渠道400米。
  十、后郭围垦海堤
  工程位于涵江东北部海堤后郭段旧堤外面海滩上。由莆田市水电工程处于1991年1月开始施工,1992年2月告竣。海堤长度990米,堤顶高程8.5米。外坡砌石护坡高7.5米
  (罗零基面),建水闸1座1孔,净宽2米,最大泄流量每秒11立方米。投工9万工日,投资156万元。1993年5月,海堤进行加固达标。
  第三节 提水工程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境内农田依靠池塘沟渠提水灌溉,提水工具多是水车、吊桶、戽桶和水桶,常因水源不足和工具欠缺而受旱。新中国成立后的1954年,始用机械抽水灌溉。1954~1965年,境内的后洋、铁灶、沁东、沁西、码头和南林修建电灌站,装机容量计804千瓦,灌溉涵江和梧塘、江口等3个公社计36个大队的1.89万亩农田。1966年,境内广泛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有计划有步骤发展电灌工程。1986年后,针对电灌工程设施老化的状况,以更新改造为重点,相继完成电灌改造16座,计1795千瓦,加固渠道12公里,恢复灌溉面积7000亩。1988年,完成都邠、沁东、塘西、新坡、洞庭、铁灶、后郭、苍林、南埕等小型电灌站石渠化工程,长12.6公里。1994年底,全区继续扩建10个小电灌站,新增灌溉面积1500亩。
  一、涵江电灌站
  该站位于后洋村,1965年建成。5台装机容量共500千瓦的电灌站,使涵江包括江口公社石西大队在内的12个大队1.08万亩农田受益。建成的涵江电灌站网络分布在福厦公路两旁的丘陵地带,整个灌溉干渠长5.5公里,支渠4000米,大小建筑物27座,工程费用46万元。1984年6月涵江建区后,组织群众投劳2.2万工日,完成土石方1.5万立方米,对干渠进行全面整修和配套,计维修干渠4条5500米,支渠7条4000米,引水渠1条1500米,配套建筑物15座,机械更新1台55千瓦,共投入资金10万元,使5000亩农田受益。
  二、望江电灌站
  该站位于铁灶村,1970年投工建成,装机容量100千瓦,灌田3000亩,受益村庄有林
  柄、铁灶、鲸山、杨芳、鳌山和后郭等。计有主干渠3条(东渠350米、南渠600米、北渠600米),大小建筑物10座。1986年和1990年,涵江分别遇到百日大旱,望江电灌站除完成自身灌田任务外,还支援国营赤港华侨农场,灌溉农田2000亩。
  第四节 供水工程
  一、涵江引水工程
  该工程1982年上马,1983年告竣,后改称莆田涵江供水厂,1993年改名莆田供水厂。投工13.99万工日,投资231.75万元。水源来自萩芦乡崇圣村外渡渠道,水头差51.6米。在水源头处建有进水闸1座,通入涵江管道管径600毫米,长9.79公里,输水量0.54立方米/秒,日供水4.5万吨。通水管道在涵江黄霞村处分为2条,一条为736甲电台供水,日供水1.9万吨。一条输向涵江市区,再分支管2条,一支管径200毫米,从苍林村向西通向西南部的码头、周墩、都邠、安仁、埭里、双福、显应、柯塘、陈桥等村;另1支管径100毫米,往东输向卓坡和涵江新区。2支管道共计日供水2.6万吨。1989年,继续投资130万元,在外渡渠道的取水源头修建净化厂1座,日供水量5万吨,使全区20个村(居)计6万人受益。1990年,年供水1060万吨,实现利税40.7万元。
  二、涵江自来水工程
  该工程于1978年5月动工兴建,水源来自北洋河道,当年建成,日供水能力1000吨。1981年扩建,日供水能力增加到2000~3000吨。1984年建区后,再行扩建,日供水增加到4000吨,供水人数达2.5万多人。因供水河网严重污染,1990年停止供水。进行技术性净水处理后,再向涵江城区居民供水。1994年12月,随着涵江北洋供水工程建设的告竣,该工程并入北洋供水网络。
  三、北洋供水工程
  1992年12月29日,涵江北洋供水工程动工。该工程由省水电厅水利建设服务中心设
  计,区水电局为工程主办单位,省闽江工程局新业公司莆田工程处负责施工。工程利用重力流供水,设计供水能力为5万吨/日,总投资3500万元,分二期建设。第一期工程为日供2.5万吨,投资2000万元,整个工程分为引水、净水、供水三大分项。
  引水北洋供水工程取水口设在萩芦崇圣村外渡渠道9公里+700米处,建有进水闸1座,闸孔净宽1.2米,闸净高1.77米,总长28.3米,输水流量0.414~1.489立方米/秒,由莆田县萩芦镇建筑公司施工。混水管线由市水电局工程处设计,铺设管径800毫米,长达1.732公里,进口接入取水口,出口与隧洞进口相接。隧洞为无压洞,断面2×2平方米,输水流量0.84~1.266立方米/秒,全长940米,比降千分之一。隧洞于1993年2月18日开凿。由于地质结构复杂,属软土质的近100米,地下水活动频繁,发生过10多次塌方,经省市有关专家、施工员共同努力,排除险情,终于在1994年8月7日17点50分全面贯通。
  净水净水厂建在梧塘镇松东村白园自然村北面山坡,征地16亩,厂区土石方于1993年2月28日动工开挖,1994年7月5日完成。反应沉淀池分为两座,每座体积为13.09×10.85×4.4立方米,每座产水能力为2.5万M3/日。过滤池设计方案为虹吸滤池,分6格池子,每格池子面积为4.2×4.5平方米双排布置,采用石英砂滤料。滤池尺寸为13.4×13.8×6.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产水能力2.5万M3/日。清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尺寸27.1×27.1×4.2立方米,有效水深3.8米,池顶复盖土厚度80厘米,池内设数道导流墙。
  供水清水管道由莆田市水电局工程处设计。铺设管径600毫米管道,长6.32公里,到达涵江新涵大街与福厦公路交接。
  涵江北洋供水第一期工程建设历时2年,经过莆田县和涵江区计7个行政村,全长约10公里,日供水能力2.5万吨,总投资2000万元,1994年12月8日建成通水投产,直供涵江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
  第二章 防汛抗旱
  第一节 水、旱灾
  一、洪涝灾害
  涵江境内的洪涝灾害,常在梅雨和台风季节发生。梅雨季节每年通常始于5月10日左右,至6月25日前后结束,历时45~50天。台风及热带风暴,一般发生在每年7~9月之间。每号台风持续2~3天,过后紧接暴雨,碰到高潮位海水顶托,洪涝危害更大。从5月到9月,境内雨量约占全年雨量的80%。甚至近全年30%雨量集中在1个月之内。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于水利设施落后,且年久失修,往往一遇暴雨,就酿成洪涝。有志可考的,自
  宋乾道五年(1169年)至清雍正十年(1732年),有7次特大水灾。其中明弘治元年(1493年),海风大作,大雨不止,平原受淹,船只可在上面行驶,庄稼损失惨重。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大风雨,并海啸,海堤崩坏,海水淹没庄稼”。清雍正十年(1732年),“连日大雨,南北洋民居冲坏无数,宁海桥折断丈余”。此后,境内洪涝有增无减,1820~1920年,境内水灾多达70多次。民国21年(1932年)3月29日,因洪水受灾涉及13个村,受淹农田1.22万亩。民国37年3月13~17日,普降暴雨或大雨,洪水波及涵江15个村,一片汪洋,陆地行舟,受灾作物面积3.57万亩,灾民15021户,4.5万人。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水利工程建设突飞猛进,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堤防、涵闸陆续增建,洪涝灾害有所减轻。但境内地处木兰溪下游,近海港道平缓、狭窄、多弯,从木兰陂首至三江口入海处的25.8公里港道,平均比降为1/2000。1955~1994年,影响或正面袭击涵江的特大台风就有107次,1961年达9次。由台风引发的洪水,到1989年就有26次。其中最为严重的是1973年7月3日,境内连降暴雨8个小时,雨量261毫米,木兰陂过陂水深5.08米,洪峰流量每秒3710立方米,淹没之处房屋倒塌,禾苗冲走,损失惨重。1988年9月22~24日,台风暴雨分别于17~22日交替发生,总雨量达200毫米。是时,东圳水库溢洪放水,最大流量达每秒116立方米,受灾村庄49个计8000户、4万人,受淹面积9780亩,冲垮灌溉渠道20处计5000米,渡槽3座,放水槽15座,节制槽5座,海堤滑坡16处长250米,直接经济损失381.57万元,其中水利工程损失23.5万元,影响灌溉面积4000亩。1990年6~9月上旬,在80天内遭受5次台风暴雨和大潮的袭击,过程雨量364.4毫米,外海潮位6.9米,木兰陂过陂水深3.63米,同时东圳、石盘水库相继向北洋河道泄洪,这是涵江建区以来的最大水灾。境内受灾面积2.11万亩,房屋倒塌1205间,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1994年6月14~20日,连续暴雨,过程雨量389毫米,木兰陂洪峰水位过陂2.42米,超过警戒水位0.92米,全区受灾人口3.5万人,遭洪水围困的有1.1万人,淹没农田6480亩,冲垮渠道15处,闸坝4座,淡水养殖损失1300亩,乡镇企业停产10个,民房倒塌18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7万元。
  二、旱灾
  涵江每年雨量的时空分布极不均匀。8月以后,往往是80~100多天未下雨。加上木兰溪上游缺乏大型蓄水工程,每年有60%左右的雨水约10亿立方米的水流入大海,不能利用。因而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干旱,且旱情长,受灾面广。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至嘉定十六年(1223年),境内大旱14次,每次几乎“种不入土”。元延祐元年(1314年),“北洋大旱,田稿槁”。1338~1943年的600多年间,涵江发生旱灾186次。新中国成立后,涵江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一定成绩,抗旱能力增强。1953年涵江受旱面积2.51万亩,1954年减少为2.32万亩,到1956年仅1.46万亩。1963年春旱,持续210天无雨,受旱面积达3.5万亩。1971年秋旱,108天没有下雨,由于发动群众抗旱,受灾面积控制在2.8万亩之内。改革开放后,农田水利设施不断完善,特别是建区后,区政府进一步强化水利基础地位,发动群众兴修水利,增加灌溉面积,旱灾面积逐年减少。1986年7~10月,持续108天干旱,是境内自1939年以来出现的第二次大旱灾,受旱面积3.7万亩,粮食减产375万公斤。1991~1994年,每年均有旱情发生。1991年,受旱面积2.5万亩,1992年减少到1.2万
  亩,1993年下降到0.35万亩,1994年为0.42万亩。发生旱灾的主要是易旱面积,即丘陵高坡地带的农作物。
  第二节 防御措施
  一、防汛抗洪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境内没有防汛抗洪机构。一遇水、旱灾害,官府以及本地乡绅巨富往往求神问佛,率民众到社坛宫庙祭祀,结果徒劳无功,有的官吏甚至乘机搜括,鱼肉百姓。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把防汛抗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领导、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三结合”的防汛抗洪工作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于每年4~5月汛期到来之前,检查海堤、涵闸、蓄水河网和引水工程等水利设施,进行整修和治理,对隐患工程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加固培厚,防止台风、海潮和洪水的袭击。公路桥梁、电讯线路、居民住房、物资仓库等,按职责范围,分别指令交通、邮电、街道、商业、物资等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同时备好防汛物资:粮食部门准备麻袋,木材管理部门调拨木桩,农资部门购置抢险器材,沿海平原村庄组织船只,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在台风、暴雨和海潮来临之际,海堤、涵闸、蓄水河网、引水渠道等部位,安排专人日夜值班,全天候巡逻、检查,注视水情和灾情。各村庄的民兵和共青团员全面发动,组织突击队、巡逻队和抢险队,哪里有险情就开赴那里救灾。1959年,涵江公社和涵江镇分别成立抗洪防涝指挥部。同年,在“小满”和端午节汛期到来之前,组织水利检查组进行“三查”,即检查涵洞、海堤有无危险,涵坝是否损坏和蓄水工程有否牢固,这种制度持之以恒,一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社镇领导实行安全渡汛承包责任制,对人民负责,为人民造福。1985年起,区乡(街道)设立防汛抗涝机构,组建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编制全年防汛计划,报批渡汛方案,以及搞好汛前检查。1988年,全区设置防汛专用电讯和通讯网络。1989年,组建专用无线电通讯网络。抗洪防涝指挥部设有基地台,领导配备手提对讲机,确保汛情、灾情的及时传递和抗灾行动的统一指挥,灵活调度。是年,发动全区群众筹集资金,投工投劳,整治堤防险工地段17处,抢修海堤5.6公里。1990年6~9月,涵江连续遭受5次强台风袭击。在抗灾过程中,区委、区政府领导深入第一线指挥抗洪。5次抗灾行动,区乡机关出动400多人次,组织各种抢险救灾队伍49支,计2450人,把每次台风所带来的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994年,为了加强抢险队伍的力量和防汛物资的储备,全年计组织抢险队伍55支2650人,巡逻队伍30支250人;储备麻袋6000条,防汛化纤袋2200条,汽车10辆;绘制工程分布图及简明表、主要水文站点以及水文特征图、工程抢险联络图、军民联防图、物料堆放图,制定防台风工作预案,并且建立专门调度室和电台中继站,备用600瓦电源1台,对讲机21架,防汛指挥车1辆,传真机1部,专用电话机1部,做到防汛、报汛无线电路与全省并轨通联。
  二、防旱抗旱
  新中国成立前,历代官府对旱灾或熟视无睹,或迷信神灵,祈求降雨。农民只靠戽桶和水车等简陋提水工具抗旱,旱情严重而水源枯竭时,常因争水发生纠纷甚至械斗。新中国成立后,从1950年开始,政府每年发动与组织农民,广开渠道,广辟水源,增强抗旱能力。6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中,先后投资建成38座抽水机站,较大幅度扩大农田灌溉面积。1966年,境内社队排除“文化大革命”的干扰,集资建设涵江电灌站,并实现当年投资,当年收益。1968年,修建红旗水闸,增强蓄水能力,扩大灌溉面积。1986年,兴建喷灌站,全线加固海堤,统一清理河道,改善水利灌溉设施。同年连续108天未下滴雨,区委、区政府领导分片包干,乡、村两级干部具体抓,深入第一线,带领全区农民抗旱,动用285台抽水机,计2927马力;开启38座电灌站,计2705千瓦,使25792亩晚稻和1000亩地瓜得到及时灌溉,逐步解除旱情,终于夺得丰收。1991年6月9日至8月28日,全区出现严重灾情,区政府组织区、乡、村三级干部800人,群众7.12万人,调拨资金10万元,配备机电泵318台,计3760马力,其中柴油机270台,计2078马力,投入抗旱,抢修渠道50条,长8.6公里。1992~1994年,先后投入劳力1.2万工日,资金40万元,机电泵35台,计420马力,其他抗旱机具1万件;改建新建电灌站58座,疏浚河道106公里,新辟沟渠1.62公里,建成引水工程14处,恢复改善和新增灌溉5000亩,扩大防涝保收面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第三章 水利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涵江境内没有专门的水利管理机构,涵闸由专职闸夫管理,池、塘、堤、陂、坝多由受益户主自行管理。联户共建的水利设施,亦由受益田户主自发成立各种管理组织,推选“头人”管理。50年代直至涵江建区之前,境内水利工程管理由莆田县木兰管理处和南北洋海堤管理处以及萩芦水电管理处太平陂管理所负责。1954年冬,莆田县成立木兰溪水利委员会,涵江水利部门属之。1956年莆田县把木兰陂与泗华陂两个水利部门合并,成立木兰陂灌区管理委员会,其办公地点设在涵江白塘镇陈桥村。1964年9月,莆田县成立南北洋海堤管理局,在涵江三江口挂牌办公。该局下属机构有哆头水利工作站和新浦水利工作站,负责堤防工程管理、养护和海堤绿化等工作。1969年10月,南北洋海堤管理局一分为二,分别改称木兰水利管理处和南北洋海堤管理处,两个机构合署办公,地点仍在涵江白塘陈桥村。后哆头水利工作站和新浦水利工作站撤销,改设三江口水利工作站和涵江水利工作站,前者编制10人,后者编制12人。1984年建区时,区农委配备专职水利干部管理区内水电事业,此后,成立涵江区水利水电局。1990年9月,木兰水利管理处和
  南北洋海堤管理处办公地点迁往涵江白塘集奎村西湖自然村,并增设涵坝水利工作站,编制11人,负责水利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原莆田县木兰管理处和南北洋海堤管理处及其下属的涵江水利工作站、三江口水利工作站仍然保留,归属莆田县水利部门管辖,为驻涵水利单位。涵江区水电局为全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和统一调度;制定颁布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通告、广告和通知,制定实施海堤工程建设和整治险工隐患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和编制年度渡汛预案等项工作。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相应成立灌区委员会,村级小型电灌站由村民委员会管理。
  供水管理单位为涵江自来水公司,其前身是莆田县涵江自来水厂,1984年6月归莆田市建设委员会管辖。1992年,与在建的北洋供水工程合并,成立涵江自来水公司,科级编制,属于区水电局下辖企业单位,设有经理、副经理以及生产技术科、营业科、财务科、计量室、化验室等管理人员110人。1994年,全区水利的行政、事业、企业等管理单位计18个,有各类管理人员426人。
  第二节 管理工作
  一、工程管理
  水利工作站管理实行包堤包闸的承包责任制,水利工程设施由水利主管部门核定分配至各个水利工作站,再由各站分配给水利职工承包管理,建立严格的巡堤制度。正常时候,每月除农历初一和十五两天由站负责人组织职工集体巡堤外,站管理干部每月巡堤不得少于4天,潮汛期间另外增加巡堤次数。同时搞好水闸等建筑物的养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为了促进堤防工程管理,实行海堤小修费用定额包干到站,其标准为石堤每公里150元,土堤每公里75元。如发现人为破坏堤防事件,未及时修复的,每处土方在2立方米以内的罚20元,2立方米以上的罚40元;石堤受人为破坏而未及时修理的,应照价赔偿。对堤防违章未及时查觉而造成事故的,每发生1处,年终考评时扣1分。还规定站干部、职工每月必须在工作站住夜20天,不足20天的每人每夜扣款5元。台风、暴雨和大潮期间,职工不在岗位的,每人每天扣款15元。水费计收亦实行按站承包,以当年度核定水费指标为基数,完成当年指标的按总额的比例提取,其中50%为站奖励金;完不成指标的按总额比例1%惩罚,并扣发站长1个月工资和副站长半个月工资。
  电灌管理统一实行机务管理承包,管理人员执行机电安全操作规定和定期保养制度,每星期对泵房清理1次,每月试车1次,每季度小修1次,每年大修1次,写出检查内容和处理意见。对电灌渠道,实行包渠管理,总干渠由电灌管理处(站)负责,支渠分别由受益村庄负责。在机务管理中实行“三包”,即包灌溉面积、包工程管理、包水费收入。
  村级小型电灌站管理由行政村与机手和管理员签订承包责任状,机械和渠道大维修由村负责,专业队负责及时开机、管理渠道和灌水到田的“一条龙”、“一把锄头”的灌溉服务。村实行统一安排灌溉、统一配水和统一核算的“三统一”制度。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做好产前和产中服务,由村干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严格监督该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境内人饮工程管理按照上级规定的管理制度,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其管理范围包括制
  水、管线输配、营业服务三大类。其中制水包括一级和二级泵房净化。管理规定净化人员必须每小时对反应沉淀池过滤后的水、清水池的水进行定点定时分类别监测。监测项目包括pH值、余氨及湿度,在监测基础上做好技术性记录。在交接班时,上下班人员做好移接手续;发现次日超标的,从当事人当月中扣除奖金。水质检测人员除每天例常项目检测外,每星期尚须两次到管道网络取水,专门进行检验。化验室除负责检测项目外,还担负指导净化投药方面的技术性工作,并根据供水渠道水源变化情况,及时调节投药量。
  二、灌溉管理
  1978年以前,境内水利工程实行为农业灌溉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贯彻计划用水、适量灌溉、统一安排、节约用水的原则,每年用水量平均在3672万立方米左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量231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754万立方米,人畜饮水量600万立方米。自1978年开始,境内水利工作实施改革、开放、搞活政策,进行转轨变型、全面服务、大力开拓一水多用的综合经营。遵照国务院公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改革收费标准,实行计量征收。木兰灌区按自流、半自流、提水等3种类型收费,每亩每年自流灌溉的缴纳稻谷16公斤,半自流的缴纳稻谷12公斤,提水的缴纳稻谷6公斤。太平陂灌区自流灌溉的水田每年亩收费4.80元,农地每亩收费3元。涵江水利工作站、三江口水利工作站和涵坝水利工作站在灌溉管理上,严格遵循“未涝先排、未旱先蓄”原则,做到排蓄得当,防抗结合,在40天不下雨情况下,保证农田用水。在具体做法上采取内部承包形式:涵江水利工作站承包海堤14.098公里,水闸2座8孔,以及21个村庄的农田灌溉;三江口水利工作站承包海堤15公里,水闸1座2孔,以及13个村庄的农田灌溉;涵坝水利工作站承包海堤
  2.07公里,水闸1座15孔,以及7个村庄的农田灌溉。各站明确责、权、利,树立防汛责任感,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汛情和潮情,基本上做到常年不决一堤,安全渡过汛期。
  电灌管理处用水灌溉采用按面积配水并由村民委员会统一调水的办法,先急后缓,先灌无其他水源设施的农田,后灌有水源设施的农田;先灌整片面积的作物,后灌零星小面积的作物。水费计收原则上先交款后抽水。以村为单位申请用水的,先抽水后结算,限在当月结清;临时联合申请用水的,先交纳水费,抽水后马上结清,多还少补;个体户申请用水,交多少水费抽多少水量。电灌处用水管理,先从教育入手,扭转人为破坏现象。在此基础上,制定管理布告,经灌区代表大会通过后,由区人民政府以通告形式颁布执行。
  全区70个小型电灌站,共有154名管理人员和153台抽水机船,与46个行政村签订统一灌溉合同,实行统一供水。灌溉面积2万多亩,每年节约电耗12.6万千瓦,阿节省农户看水劳力7万多工日。农田灌溉1立方米的水,可增产0.25公斤粮食,每年全区可增加经济效益400多万元。
  三、水政管理
  行政管理1988年水法颁布实施后,涵江区成立水政管理站,编制工作人员4人,负责日常行政与业务工作。之后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建立执法队伍和配备水利干部等举措,配齐水政监察员8人,加以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水政部门每年均开展水法宣传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口号等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水法宣传,制定和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由于全区水利管理工作成绩显著,1992年10月,经过省、市验收,涵江水政管理站被确定为水利执法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取水管理基于境内水源紧缺,人均占有量仅351立方米的现状,为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和处理水资源污染问题,1992年,全区开展水资源普查摸底,进行取水登记。1993年下半年,根据各用水单位需要,经审查核实,发放取水许可证。规定兴建水利工程必须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论证,凡涉及地区和部门利益的建设单位,应事先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征求意见,呈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994年,全区抽调10名水利干部,分门别类,制定排除河障方案,拆除占沟违章建房,清理河道淤泥,查禁往河道乱倒垃圾,减少河道水源污染。同年清除违章建筑34处,计429平方米,其中涵江电灌站辖区占渠违章建房16处计113平方米,占沟违章盖房8处计63平方米,占堤违章建房10处计153平方米,查处水事案件33起,其中立案14起,打击和制止破坏水利设施违法活动,推动全区水政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涵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