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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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329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机构
分类号: F325
页数: 3
页码: 296-298
摘要: 本章记述了涵江区农业委员会和农业科(局)是涵江区主管农业、牧业、水利、水产和林业行政工作的政府部门。涵江区还设有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管理站、经管站等事业机构,以及种子公司、林业工作站、园林管理处等企业单位。
关键词: 农业 机构 涵江区

内容

第一节 行政机构
  一、涵江区农业委员会
  1984年,涵江区人民政府成立,下设区农业委员会(简称区农委),配备正、副主任及若干干事,主管境内农业、牧业、水利、水产和林业行政工作。1992年,单独设区水电局。区农委只管农业、牧业、水产、林业行政工作。1994年,区农委办公地址,由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迁至塘北山。
  二、涵江区农业科(局)
  1984年底,区人民政府下设区农业科,农业科长兼任区农委副主任,与区农委合署办公。区农业科和区农委,实际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1987年,农业科领导变动,农业科机构自然消失。1992年,正式成立区农业局,单独设立办公室,与区农委共同管理农业行政工作。1993年,又因农业局领导调动,农业局机构有名无实,农业行政工作仍由区农委主管。
  第二节 事业机构
  一、涵江公社(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1957年,成立涵江农业技术推广站,属莆田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涵江境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下设病虫测报点。1966年,涵江农业技术推广站(简称农技站)下放公社管理,为涵江人民公社农技站。1984年,政社职能分开,涵江公社农技站更名为涵江乡农技站。1993年,撤乡建镇,随着撤销涵江乡农技站,分别成立三江口、白塘和国欢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二、涵江公社农业机械管理站
  1962年,成立涵江公社农业机械管理站(简称农机站),属莆田县农机局及涵江公社双重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差额拨款,编制脱产农机管理人员3人,半脱产农机员4人。1984年,改称涵江乡农机站。1993年,并入涵江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三、涵江公社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1958年,成立涵江公社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简称经管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配备脱产人员3人。1984年,改称涵江乡经管站。1993年撤乡时,经管站人员随着撤并到各镇人民政府。
  四、涵江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1985年,成立涵江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属区农业事业单位,定编8人,由财政全额拨款,超编人员经费,由财政差额补助。
  五、涵江区农业机械监理站
  1985年,成立涵江区农业机械监理站,人员由农业机械管理站部分人员兼任,与农业机械管理站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六、涵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1985年,成立涵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属农业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人,由财政全额拨款。
  七、涵江区种子公司
  1987年,成立涵江区种子公司,属事业性质企业管理单位,编制事业人员5人,财政全额拨款。经营良种资金,按企业核算管理。
  八、涵江区林业工作站
  1984年,成立涵江区林业工作站,属事业单位,定编3人,由财政全额拨款,负责境内农村林果生产的技术指导及管理。
  九、涵江区农村经济管理站
  1994年,成立涵江区农村经济管理站,事业单位,定编2人,财政全额拨款。
  十、涵江区园林管理处
  1990年,莆田市园林处在涵江设立园林所,作为市园林处派出机构。1992年,划归涵江区,更名涵江区园林管理处,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经费自收自支,负责涵江城区内绿化规划、营造及园林管理等工作。
  第三节 企业单位
  一、涵江公社拖拉机站
  1962年,成立涵江公社拖拉机站,与涵江公社农机站合署办公,属公社下属集体企业单位,购置拖拉机,配备拖拉机驾驶员及机修人员,为农村代耕农田,还开展运输及机修服务等。1984年,因站址土地被福建机器厂征用,拖拉机站人员并入该厂,公社拖拉机站撤销。
  二、涵江区农工商综合服务公司
  1984年,成立涵江区农工商综合服务公司,属区农委创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兼任。下设门市部及木材经销点,经营农贸、杉木和食杂等。1986年,因执行上级规定,行政单位不准经商办企业,先停办,后撤销。
  三、涵江区林业苗圃
  1991年,涵江区林业站在沁西村,征地30亩,建立涵江区林业苗圃,按企业性质经营管理,承包培育柠檬桉、马尾松等苗木,供应境内外造林绿化之用。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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