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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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31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2
页码: 277-27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涵江区1979年至1990年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农业 生产责任制 涵江区

内容

1979年始,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经历由包产到组、包产到户,演变到包干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据统计,1980年,全社698个生产队,实行包干到户的只有60个生产队,占当时生产队数的8.59%,有的只进行拆队分组承包。1981年,贯彻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文件后,加快联产承包责任制步伐。1981年早季,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366个,占总队数的49.06%,晚季包干到户的671个生产队,占88.06%。1982年,冬种时包干到户的767个生产队,占98.71%。1983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生产队将耕地、果树等按人口平均分给农户耕作。耕牛、农机具、粪池、仓库等生产资料、固定财产,或折价给农户,或承包给专业户。土地开始承包时,多数承包时间只有一年,每年更换承包土地,出现卖田土给制砖、瓦专业户,农田投入少。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的规定”精神,全区680个生产队调整和延长土地承包期,其中承包10年以上的生产队有244个,面积21463亩,占耕地面积的46.4%。1985年,农村进入第二步改革,境内各地一方面对土地承包期短的,继续落实调整延长承包期。另一方面,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农业生产开始出现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涌现大批商品生产的专业户和联合体,劳力大量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工商企业迅速发展,商品交换不断扩大。1986年,全区农村专业户3550户,家庭专业生产劳力7773人,请帮工带徒弟508人;新经济联合体990个,从业人数4879人。农业商品产值1528.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59.3%。
  1990年,村、乡成立经济合作社,实现政社职能分开。村经济合作社是村一级集体土地、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法人,实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至1994年,全区完善农业承包合同2.8万份。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大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蓬勃发展。1994年,全区农业总产值3046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53元,比1984年农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翻3番和2番半。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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