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农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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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302
颗粒名称: 卷十二 农林
分类号: F329.531
页数: 33
页码: 266-298
摘要: 本卷记述了涵江区农林方面的生产条件、生产关系变革、农作物、农技农艺、果林和机构等内容。
关键词: 农林 涵江区 生产

内容

唐时,就有先民在涵江围垦造田,筑涵排涝,开发农林业生产。宋代,引进“占城稻”。明代,引进甘薯、花生等作物。在长期的生产实践过程中,逐渐发展粮、油、蔗、麻、菜、果等多种作物生产。
  新中国成立以前,在漫长的阶级社会里,由于受封建生产关系束缚,农业耕作技术落后,生产发展缓慢。广大农民终年劳累,难得温饱。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生产力获得解放,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到1957年,早稻亩产209.5公斤,比1949年增长49%。晚稻亩产185公斤,比1949年增长76.2%。粮食总产量25416吨,创有史以来最高水平。
  1958~1961年,由于受“大跃进”的错误影响,加上1959~1961年连续三年遭受自然灾害,农林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农民生活困难。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同时在生产中积极推行农业“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并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使农作物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粮食总产24612吨,比1960年增长54.75%。
  1966年开始,延续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农林业生产再一次受到挫折。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坚持生产,农业生产才得以保持和缓慢发展。1976年,粮食总产25005吨,比1965年略有增长。
  1979年始,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特别是1984年建区后,贯彻“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方针,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多种经济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产量不断增长。粮食生产方面,1987年,涵江区获得莆田市授予的粮食生产成绩显著的奖状。1988年开始,多年完成省、市下达的吨粮田(年亩产1000公斤)、跨“三纲”(年亩产1200公斤)、超三千(年亩产1500公斤)示范及试验任务。果林生产方面,抓以果代林,开展建立千亩龙眼海基地、千亩荔枝带基地等。1992年,经林业部验收,授予全国平原绿化达标先进县(区)之一。蔬菜生产方面,种类多、品种齐、面积大、产量高。其商品率和外销量,年年占种植业第一位。因耕地面积减少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1994年与1984年相比,除粮食生产有所下降,油、果、蔬生产均大幅度增长。1994年,全区种植业总产值4976万元,比1984年1633万元,增长204.7%。涵江农村开始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大规模商品生产转变。
  第一章 生产条件
  第一节 耕地
  1951年,境内有耕地48123亩,农业人口59905人,人均耕地0.803亩。1958年10月,涵江人民公社成立,管辖范围扩大到江口、梧塘、西天尾、萩芦等地。全社耕地117777亩,农业人口168066人,人均耕地0.7亩。1966年,辖区缩小,耕地50367亩,农业人口83058人,人均耕地0.606亩。1983年,耕地面积46200亩,农业人口118655人,人均耕地0.389亩。
  1984年始,逐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资”及民营企业开发、渔业生产发展、农民住宅基建等用地增加。1984~1994年,全区减少耕地11646亩。1994年,全区耕地33985亩,农业人口125999人,人均耕地0.27亩。
  第二节 劳力
  一、劳力人数
  涵江历来人多地少,劳力充沛。1957年,农村劳力29588人,占农村农业人口42.42%。1966年,劳力29809人,占农村农业人口40.7%。1976年,劳力48845人,占农村农业人口44%。1984年,劳力50314人,占农村农业人口41.92%。1994年,劳力66578人,占农村农业人口52.84%。
  二、农村劳力负担耕地面积
  随着劳力不断增加,耕地面积逐渐减少,每个劳力负担耕地面积亦不断减少。1960年,农村农业劳力人均负担耕地2.22亩。1970年,人均负担1.23亩。1983年,人均负担0.93亩。1994年,人均负担只有0.51亩。
  三、劳力素质
  新中国成立前,涵江农村劳动者80%以上是文盲半文盲,主要靠体力劳动,经营种植业为生,生活困难,体质较差。加之经常发生鼠疫、霍乱等传染疾病,死亡者多。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组织农村成年人参加冬学、夜校等学习科学文化,有力促进农村扫盲和技术革新运动,促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农民生活普遍提高,体质增强。1959~1961年,由于受“左”的思想及自然灾害影响,农业严重减产,农民生活困难,劳力体质下降,水肿病者较多。60~70年代,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涵江人多地少,粮食自给率低,农村劳力处于勉强温饱,健康水平中等。同时,各级政府重视兴办村级小学及公社农业中学等,普及少年儿童文化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推广,着力培养有文化、有技术的新一代劳动者。虽经“文化大革命”挫折,农村劳动者文化素质仍有提高。1982年,农村劳力中有文化占68.5%,文盲半文盲占31.5%。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农村劳力中有文化占75.8%,文盲半文盲占24.2%,许多文化素质较高劳动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两户一体”(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也有大量劳力从纯农业生产转向从事非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农村劳动者身体素质越来越好。
  四、农村劳力就业
  1975年,农村劳力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者31829人,占劳力数98.9%。从事非农业性质劳力425人,占劳力数1.1%。1984年,农村劳力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者38645人,占劳力数76.8%。从事非农业性质劳力11669人,占劳力数23.2%。1994年,农村劳力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者28630人,占劳力数43%。从事非农业性质的劳力37948人,占劳力数57%。农村劳力逐渐由农业性质劳动为主,转向非农业性质劳动为主,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力出路。
  第三节 畜力
  传统耕畜以黄牛为主,水牛次之。1951年,土地改革时,境内有耕牛1070头。1957年,发展到2182头,其中黄牛1914头、水牛268头。此后,农业机械逐渐发展,耕牛逐渐减少。1966年,耕牛2058头,其中黄牛1709头、水牛349头。1976年,耕牛1912头,其中黄牛1485头、水牛427头。1984年,耕牛547头,其中黄牛399头、水牛148头。1994年,耕牛201头,其中黄牛191头、水牛10头。1994年,耕牛总数比1957年减少1981头。
  第四节 农机具
  一耕作机具
  传统耕作农具有锄头、铁耙、田刀、木锤和与役牛配套的犁耙等。1955年,引进推广深翻犁。1956年,开始示范推广改良农具。1958年,省奖励给哆后村一台热托—25A拖拉机。1959年,莆田县在涵江设立国营拖拉机站,引进热托—25A、D—40、DT—413、UTOS—2等大中型拖拉机各一台,开展务农作业。1961年,引进工农—7型手扶拖拉机。1962年,成立涵江公社拖拉机站,配备东方红—54型拖拉机4台。国营和集体拖拉机站,拥有大中型拖拉机、配套三、五铧犁、机引耙等,当年为社队机耕1000亩。1964年,引进东方-12型手扶拖拉机进行耕地。1978年,机耕的手扶拖拉机350台,机耕面积达3.2万亩,占耕地面积80%。此后,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耕地分散耕作,机耕面积下降。1994年,机耕2.3万亩,占耕地面积67.7%
  二、排灌机具
  传统提水工具有戽桶、龙骨水车等。60年代初,引进抽水机、农用泵、潜水电泵等排灌机械。1970年达160台,1459.2千瓦。1980年达240台,2016千瓦。1990年达684台,8135千瓦。1994年降为269台,3222千瓦,机械灌溉面积达2.5万亩。
  三、植保机具
  传统的植物保护,靠人工捕杀害虫、人工散施药剂。1955年,推广单管人力喷雾器。50年代末,开始使用背负式手摇喷雾器和喷粉器。70年代,推广东方红—18型背负喷雾器和喷粉器,1980年,推广机动喷雾器。1990年,半机械化植保面积达2.4万亩,机械植保面积8000亩。1994年,机械植保面积达2.27万亩。
  四、收割机具
  传统收割农具有镰刀、连枷、谷箩、谷箕、谷帚、风车、打谷桶、打稻椅等。1956年,引进人力脚踏脱谷机。60年代末,开始引进大型电动脱粒机。70年代,普遍使用大型电动、机动脱粒机进行脱粒。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小型机动脱粒机和人力脱谷机,逐渐替代大型电动、机动脱粒机。1981年有机动脱粒机826台,人力脱谷机1157台。1990年有机动脱粒机1106台,人力脱谷机3948台,联合收割机2台。1994年有机动脱粒机1546台,人力脱谷机2205台,联合收割机6台。
  五、农用运输机具
  传统运输以人工肩挑为主,主要工具有谷箩、麻袋、粪箕、木桶、扁担和水运木船等。50年代,推广使用胶轮手推车。60年代,随着大中小型拖拉机的逐步推广,农村开始步入机械化运输。尤其是手扶拖拉机,轻巧灵活,适用于乡村道路及田间等地运输,发展较快。
  1975年有大中型拖拉机9台,手扶拖拉机42台。1980年有大中型拖拉机21台,手扶拖拉机372台。1990年有大中型拖拉机89台,手扶拖拉机723台。1994年,大中型拖拉机减为69台,手扶拖拉机减为609台,农用载重汽车发展到241辆。
  第五节 农田基本建设
  一、平整土地
  1956年农业合作化以后,平整土地逐步铺开,田地由小坵并大坵。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开始大规模的平整土地。1960年,开展以平整耕地、治水改土、修机耕路、造防护林为中心的园田化建设。埭里、洋尾大队建成便于引水、送肥、管理、收获及防治病虫害等多功能、高规格的园田化高产队,粮食作物获得三熟三高产,名列当时莆田县前列。镇前、镇江、南埕、洋尾4个大队在木兰溪入海口处共有的一大片埭田,原名“积善埭”,是三面环海由海滩围垦而成的“海埭田”。长期是“水头灌水、水尾淹田;水尾排水、水头曝田”,水旱交替发生,作物生长不良,大片田地无法翻犁冬种。经过园田化改造后,2533块田坵平整成52个耕作区,810块方整田块,铲除了3546条旧田埂(135.2公里),形成3778.05亩田地。共修建排灌渠道29条(31.6公里),机耕路15条(宽3米,长18公里),铲平建筑物82座、大墓墩15堆,还扩大耕地面积65.86亩。田间出现笔直的井字渠、井字路,形成田坵规格化、排灌系统化,成为全县闻名的“三千八百亩”规格田。
  1965年,农业学大寨、学音西(福清县音西公社音西大队)时,涵东等大队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治水改土,平整土地,至70年代末,各村农田基本做到田成方、路成线、渠成网。
  1984年后,区人民政府引进资金,在黄霞、洞庭、新坡、后郭、铁灶等村,开展大面积土地平整,建设经济开发小区,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二、农地改水田
  1964年,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大片农地改成水田。是年,南林、码头等大队,农改田400亩。随后,涵江公社组织人员到大寨参观、取经。1965年,掀起农改田高潮。当年,后洋、都邠、苍林、沁东等大队,农地改水田3750亩。1973年,开展农业“三熟三高产”运动。1974年,又掀起农改田新热潮。当年,后郭、卓坡、铁灶、洞庭等大队农改田3580亩。1975年,后郭、黄霞、苍林、杨芳、铁灶、洞庭等大队,农改田1590亩。1976年,涵东、黄霞、后郭、南林、洞庭、三股等大队,农改田1695.89亩。1977年,农改田1141亩。1978年,农改田964.7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改田基本停止。
  三、改良土壤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小农经济等条件限制,对土壤改良多以单独的形式,小范围内各自进行。
  新中国成立初,推广稻草回田、种植绿肥作物、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改良土壤。
  1958年开始,贯彻农业“八字宪法”,掀起以改土为中心的深耕改土热潮,开展挖沟排渍,采用“沙改土,土改沙”的客土方法改良土壤,并推广双轮双铧犁等深耕机械,加厚耕作层。
  1980年开始,推广因土改良、测土定产、科学施肥、治水改土、培育高产土体、调整作物品种布局、合理轮作等措施。
  1985年,逐渐推广因土改良、配方施肥、推广良种、调整布局、改进耕作、模式栽培、种养绿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开沟排渍、改土提温、砌堤防漏和客土掺沙等工程措施,逐步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1991~1992年,在涵江乡苍林村实施吨粮田工程建设——地下暗灌工程,工程总造价37万多元,管道总长3200米,受益面积1040亩。
  四、围垦造田
  唐代,涵江先民就在境内海滩淤积地围垦造田。
  宋时,农民自发地进行围垦造田,用以生产自给。
  元延祐二年(1315年),莆田“万金桥”建成,引木兰陂水入涵江后,大面积耕种成为可能,农民又自发地兴起大规模围垦海滩造田。至明代,涵江平原渐成垦。清初、朝廷为扼制郑成功反清复明活动,实行沿海“截界迁民”。复界后,新浦李廷佐采用填筑开辟法恢复耕地,群众效法,望江一带又成垦。清末至民国时期,鳌山至美尾一带的群众又不断地围筑海堤、扩大垦区面积2000多亩。
  1949年后,人民政府发动人民投资投劳筑堤,进行杨芳、美尾、鳌山、哆后、后郭等处围垦、其中较大规模围垦造田有鳌山、哆后、后郭3处。
  鳌山围垦鳌山围垦位于涵江区东面兴化湾畔,北靠后郭垦区,南接北洋海堤。该工程于1960年动工,第一次围垦面积235亩。到1973年10月,第二次动工向外扩大围垦,工程于1976年竣工。垦区面积扩大到1035亩,其中可耕地面积985亩。1977~1985年,垦植农业面积600亩。1986年,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
  哆后围垦哆后围垦位于涵江区三江口镇的哆后堤段外滩及木兰溪入海处。哆后村曾于1956年围垦280亩。1989年2月至1990年12月,由哆后乌菜自然村联合体承建,又围垦600亩,其中可耕地面积400亩。
  后郭围垦后郭围垦位于涵江区东北部,原莆田县江口海堤后郭段的旧堤外面海滩上,距涵江城区有4公里。该工程由莆田市水电工程处施工,于1991年元月动工,1993年2月建成,围垦面积500亩,其中可耕地面积350亩。
  第二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一节 封建生产关系
  唐时,田野新辟,以丁授田耕种。唐至清代有官田、民田、寺庙田和祭田。官田系封建官吏用于出租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收取高额田租(占产量50~70%)。祭田俗称“蒸尝田”,由本氏族逐年按房轮值收租或耕作,收入以供祭祀之用。农民租种耕地,有固定租、永佃租、抵租、寺庙租、公田租等。
  民国时期,取消官田。国民政府曾2次公布《土地法》,规定土地的使用、买卖、出租、典当、抵押权,维护少数土地占有者(以下简称地主)的既得利益。新中国成立前,涵江集奎一曾姓地主,一年可从田租中收到租谷5000多石。穷苦农民为了生计,常把耕地抵押、典当,借高利贷。高利贷有一石补、百二补、三头乓、驴打滚、青苗利等。地主往往通过高利贷和地租,逐渐兼并土地。涵江镇—陈姓地主,民国5年(1916年)有土地120亩,到民国10年,再并入97亩。广大农民,则因丧失土地,生活困苦。
  第二节 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简称土地改革法),境内(包括二区及涵江镇)按照莆田县土地改革运动部署,于1950年10月开始土地改革。涵江的埭里乡,作为当时莆田县5个试验乡之一,首先进行土地改革。1951年1月,莆田县第一期的土地改革全部展开。涵江镇参加莆田县第一期土地改革。二区分为2期进行土改,第一期以黄塘、洞潭、巷利、新洋、哆中、哆后、高美、杨芳、吴江、陈桥、显应、集奎、南埕、洋尾、镇前共15个乡先开始,第二期有黄霞、卓坡、码邠、安仁、双福、铁灶、后郭、鲸山、鳌山、芳山、新浦共11个乡。土地改革时,每个乡由莆田县下派土地改革工作队(俗称土改队),每个队10多人。土改工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发的《土地改革法》及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成份划分,按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政策进行土地改革。
  1951年5月土改结束。境内划分地主141户、半地主式富农42户、富农95户、工商业者392户、小土地出租者485户、中农6250户、贫农4486户、雇农480户、手工业者、小商贩等2949户。计没收和征收地主、半地主式富农、富农等多余耕地和公田22869亩,房屋472间,耕牛6头,粮128650公斤,分配给境内外穷苦农民。
  第三节 互助组
  土地改革后,广大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愿望,生产热情空前高涨,但是很多穷苦农民在经营中缺乏耕牛、农具、资金及劳力等。1951年秋,境内埭里乡,由翁和同发起组织莆田县第一个互助组,该组由1户佃农、4户贫农和3户中农自愿组成,以工换工,劳力畜力互相帮助,多还少补,保证及时耕种。到1953年8月,境内第八区成立常年互助组126个,参加农户755户、3944人;临时互助组261个,参加农户1332户、6785人。组织起来的农户占该区农业户的30.61%,组织起来的人占农业人口的28.21%。1954年夏收,涵江境内三个区(二、六、八区),成立常年互助组479个,临时互助组833个,99%农户参加了互助组。互助组不改变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自愿互利、等价交换和民主管理”三大原则及依靠贫农、巩固和团结中农的政策,较好地解决个体经营在生产中出现的困难,当时称为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劳动群众组织。
  第四节 农业生产合作社
  一、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2年秋,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1953年3月,境内双福乡郭宝槐,带头成立莆田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称为先进农业合作社。1954年底,境内3个区,有7428农户参加初级社,占总农户50%以上。到1955年底,计成立初级社219个,94%以上农户参加。
  初级社将农户土地进行评产分红,大农具、耕畜等主要生产资料评级入股。统一经营,收入统一分配,在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生产成本,并交纳公粮税金,其余粮钱实行劳动报酬与生产资料分红相结合的原则下分配给社员,体现个人与集体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报酬与生产资料分红比例为6∶4或7∶3。
  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秋,涵江双福乡,首先响应中共莆田县委、县政府号召,在莆田县成立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全乡有90%的农户参加。1957年初,境内初级社、互助组和部分单干户也陆续加入高级社。到1958年9月,成立高级社70个,参加农户13425户。
  高级社取消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分红,实行主要生产资料完全集体所有制,大型农具、运输工具、耕牛等,采用付给代价的办法,作为股份基金归集体所有。保留自留地(占耕地5%左右),允许家庭经营副业、饲养畜禽。高级社劳动报酬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取酬,管理体制较健全。生产、收支、分配、劳动管理等均纳入计划。提倡“一年早知道,财务开支有审批”,社员收入在扣除生产成本,上交税收、公积金、公益金外,其余按劳动工分分配。生产上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等形式的奖罚制度。社员安心生产,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第五节 人民公社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涵江作为莆田县的三个试点(涵江、黄石、华亭)之一,于1958年10月,由原有的8个乡镇(涵江镇、集奎乡、望江乡、梧塘乡、萩芦乡、西天尾乡、石庭乡、园下乡)及工、商、交通运输、学校等221个单位合并,办起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社38949户,人口194996人,为莆田县规模最大的公社。
  涵江公社下设85个生产大队,673个生产队。原高级社的土地、财产、储备粮和公共积累等无偿归公社所有。生产由公社统一经营,实行以公社为核算单位,劳动组织实行军事化。在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涵江公社组织民兵营到东圳水库、东圳渠道等工地突击抢修)、开垦荒地(组织到庄边、新县两地开荒)、抗洪救灾、修路等方面,进行“大兵团跨公社出击”,当时,对农田基建起一定作用。但由于对发展农业急于求成,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出现“一平二调”、“共产风”、浮夸风等,公社可以无代价平调各大队劳力、资金、土地和财产。生产计划指标层层加码,农作物产量虚报高产——放“卫星”。在当时各地农村普遍“卫星”上天的情况下,涵江公社哆后大队采取浮夸虚报、重复过秤计产,也放了高产“卫星”。埭里大队则将几十亩即将成熟的水稻,移植至1亩的田地里,放了更高产“卫星”。这些违反科学的做法,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加上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严重减产。而人民公社在分配上,提倡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方式,推行平均主义,全社包吃、包住、包穿、包生育,实行“吃饭不要钱”、“放开肚皮吃饱饭”。涵江公社办有公共食堂745个,吃饭人数达182808人。1960年公共食堂因粮食紧张,难以维持而自然消失。此后涵江人民进入困难时期,社员普遍过着瓜菜代的低标准生活。
  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60条),纠正“左”的错误,调整社队规模,体制上实行权力下放。涵江恢复区建制,下辖1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30个生产大队。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的管理制度,基本核算单位下到生产队,使生产队对劳力、土地、耕畜、农具等有了相对的自主权与经营权,农业生产实行“三包一奖惩”(包成本、包工分、包产量,超产奖励,减产惩罚)的办法。冬季生产实行“自由一季”。归还社员自留地(占耕地5%)。是年,对以往平调社员的财产、物资和资金,进行清算,组织退赔,有力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
  1964年,全国开展农业学大寨,涵江各地学习大寨人艰苦创业精神,开展水、田、路的综合治理,掀起平整土地、耕地园田化,稻草回田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变贫瘠田为海绵高产田,农业生产得到发展。但是,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把社员经营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批判并割除,并推行大寨式“政治评分”,结果农村多种经营受到抑制,集市贸易受到限制。平均主义分配方法又抬头,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出现窝工或出工不出力现象,粮食生产出现徘徊。
  第六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始,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经历由包产到组、包产到户,演变到包干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据统计,1980年,全社698个生产队,实行包干到户的只有60个生产队,占当时生产队数的8.59%,有的只进行拆队分组承包。1981年,贯彻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文件后,加快联产承包责任制步伐。1981年早季,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366个,占总队数的49.06%,晚季包干到户的671个生产队,占88.06%。1982年,冬种时包干到户的767个生产队,占98.71%。1983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生产队将耕地、果树等按人口平均分给农户耕作。耕牛、农机具、粪池、仓库等生产资料、固定财产,或折价给农户,或承包给专业户。土地开始承包时,多数承包时间只有一年,每年更换承包土地,出现卖田土给制砖、瓦专业户,农田投入少。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的规定”精神,全区680个生产队调整和延长土地承包期,其中承包10年以上的生产队有244个,面积21463亩,占耕地面积的46.4%。1985年,农村进入第二步改革,境内各地一方面对土地承包期短的,继续落实调整延长承包期。另一方面,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农业生产开始出现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涌现大批商品生产的专业户和联合体,劳力大量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工商企业迅速发展,商品交换不断扩大。1986年,全区农村专业户3550户,家庭专业生产劳力7773人,请帮工带徒弟508人;新经济联合体990个,从业人数4879人。农业商品产值1528.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59.3%。
  1990年,村、乡成立经济合作社,实现政社职能分开。村经济合作社是村一级集体土地、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法人,实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至1994年,全区完善农业承包合同2.8万份。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大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蓬勃发展。1994年,全区农业总产值3046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53元,比1984年农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翻3番和2番半。
  第三章 农作物
  第一节 粮食作物
  一、水稻
  水稻栽培历史悠久,宋代从占城国(今越南)引进耐旱的“占城稻”种植,一年一季。新中国成立前,水稻已是涵江主要粮食作物,各村普遍种植双季稻。由于生产条件差,栽培技术低下,单产一直徘徊在110~150公斤之间。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稻谷产量不断提高。1955年,水稻单产209.8公斤,总产14012.9吨。60年代,普遍推广矮杆水稻良种,减少倒伏损失。1965年,水稻单产达到247公斤,总产19298.4吨,均比1955年大幅度增产。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生产受“左”的干扰,水稻生产也徘徊不前。1976年,水稻播种面积69082亩,单产275公斤,总产18996.6吨,单产比1965年有所提高,总产却下降。
  1976年后,水稻生产开始推广杂交水稻。1979年,总产达28379.3吨,单产426公斤,总产比1976年增产9382.75吨,增长49.39%;单产提高151公斤,增长54.9%。
  1984年,全面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稻谷产量达29011.75吨,比1979年增产632.45吨。1984年后,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水稻生产也在不断变化。1985~1990年,种植面积和产量均比1984年有所下降。1991~1992年,强调科技兴农,建立万亩吨粮田,主攻单产。1992年,全区早稻单产458公斤,晚稻单产451公斤,全年稻谷总产29993吨,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埭里科技组实施市科委下达的年产粮食超“三纲”(亩产1200公斤)、跨三千(亩产1500公斤)的试验示范田,经市科委验收10亩跨3000市斤/亩丰产田,年亩产3007.9市斤,早稻单产最高的达688.4公斤,晚稻单产最高的达621.5公斤,均对全区粮食高产栽培起了示范作用。
  二、大、小麦
  南宋始引种小麦。至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冬季都有种大、小麦习惯,以聊补青黄不接无米之炊。
  新中国成立初,大、小麦亩产徘徊在50~100公斤之间。1955年,种植面积14770亩,单产123.8公斤,总产1827.8吨。因为大、小麦单产不高,60年代,社队集体肥料紧张,怕种麦损稻,种植面积受影响。1965年,种植13344亩,单产134.1公斤,总产1788.9吨,面积和产量均比1955年减少。70年代,开始推广抗病高产新品种,面积有所扩大,产量开始突破。1973年,引进青海麦良种在苍林村示范种植,最高的亩产达400公斤。1977年,莆田地区农科所陈孝钦副所长,在埭里农科组种植的莆麦一号“比武田”,最高亩产达544.2公斤。1978年,涵江种植大、小麦19788亩,单产180.5公斤,总产3572.4吨,单产和总产均比60年代有大幅度提高。1984年,种植24830亩,单产193.3公斤,总产4799.3吨。1985~1993年,种植面积都在2万亩以上,除个别年份因灾减产外,总产都在4000吨以上。1994年,种植面积降至5450亩,总产970吨。
  1993~1994年,又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水稻播种面积和产量再趋下降。
  三、甘薯
  甘薯于明代后期传入种植,多分布于境内东北部低丘农地,少量种植于易排水的平原水田,俗称田红薯。甘薯适应性广、抗逆性强,多为开荒地之先锋作物。因栽培季节不同,分为早、中、晚薯。
  新中国成立前,甘薯栽培粗放、产量低。1951年,甘薯种植面积12471亩,亩产150公斤(按薯干计,下同)。此后,通过兴修水利,改良品种,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甘薯增产。1975年,种植13418亩,亩产227.8公斤,总产3056吨。1978年,种植11190亩,亩产283.9公斤,总产3176.6吨。1979年,铁灶村进行亩产万斤薯高产试验,单产鲜薯5050公斤(折干粮1010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
  60~70年代,由于农改田,农地面积逐渐减少,可种植甘薯面积随之减少。但在改革开放以前,人们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甘薯以其高热量、耐饱性,被称为温饱型粮食作物,在没有解决温饱之前,一直被人们重视。在农地减少情况下,农民千方百计,采取套种扩种办法,种植甘薯,以弥补单种甘薯面积的减少。1980年始,国家、集体和个人基建增多,经济开发区建设大面积征用农地,农地再度大量减少,甘薯种植面积也随着大幅度减少。1980年,甘薯面积9480亩,总产2497.5吨,比1975年分别下降29.3%和18.3%。1994年,甘薯面积4771亩,总产1503吨,又比1980年分别下降49.7%和39.8%
  第二节 经济作物
  一、大豆
  大豆栽培历史悠久,种植面广,旱作区种植较多。面积变化大,一般居于稻、麦、薯之后。
  大豆有春、秋大豆之分,又有黄豆、黑豆、青豆之别。种植方式有单种、套种(多与地瓜、甘蔗套种)及种于稻田埂。1949年,大豆面积6417亩,亩产41公斤。1953年,单产突破50公斤。后随着良种更新,新技术推广,产量逐年提高。1982年,单产突破100公斤关。1984年,种植3501亩,单产113.9公斤,总产398.6吨。1988年,大豆面积7880亩,单产109.1公斤,总产达860吨。此后,由于耕地面积减少及种植业效益较低,大豆面积逐步减少,1994年,大豆面积2853亩,单产113.9公斤,总产量325吨。
  二、花生
  花生始种于明万历年间,是涵江主要的油料作物。各地均有种植,但以三江口、国欢镇的农地花生为主,水田较少。新中国成立前,以蔓生型花生为主,春种秋收,一年一熟,亩产70~80公斤。新中国成立后,推广直立型品种,春花生立秋前后可收成,当年再次种下的花生俗称倒种春。50~60年代,严格实行计划经济,种植面积受限制,1966年,种植花生3649亩,亩产80公斤,总产293吨。“文化大革命”期间,种植面积有所扩大。1976年,种植4358亩,亩产95公斤,总产415吨。1984年,种植3797亩,亩产128.4公斤,总产487.2吨。1994年,种植3842亩,亩产151.2公斤,总产581吨。
  三、甘蔗
  宋代已有种植甘蔗,分为糖蔗和果蔗两种。历史上以栽培糖蔗为主,主要用于小糖坊加工红砂糖、红板糖、白块糖等。种植地区以白塘镇的各村为主,其他镇村也有种植,但种植面积均不大,单产不高。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由于国家采取一系列扶农政策,甘蔗种植得以保持和发展。1966年,种植809亩,亩产4355公斤,总产3523吨。1981年,种植978亩,亩产4609.5公斤,总产4508吨。1984年,种植3748亩,亩产4982公斤,总产18673吨,为历史最高峰。以后由于种蔗经济效益下降,又出现严重滑坡。1992年,种植1210亩,亩产4583公斤,总产5545吨。1994年,全区没有种植甘蔗。
  四、麻类
  麻类种植以黄麻、红麻为主。各地零星种植,还有苧麻、龙舌兰麻等。产品主要用于编麻绳、织麻布、制麻袋。1966年,种植面积492亩,亩产238公斤,总产117吨。1979年,种植721亩,亩产266公斤,总产192吨。以后由于塑料工业的发展,麻类原料被塑料原料逐步代替,种植面积逐渐减少。1984年,种植169亩,亩产392公斤,总产66.2吨。1990年,种植25亩,亩产320公斤,总产8吨。此后就没有种植了。
  五、油菜
  新中国成立前,农民利用冬闲田零星种植。新中国成立后,种植面积不大,单产也较低。1955年,种植14亩,亩产25公斤。1970年,种植41亩,亩产52公斤。1981年,种植1013亩,亩产87.5公斤,总产88.6吨,为历史最高水平。1993年,种植201亩,亩产90公斤,总产18吨,单产有所提高,总产下降。由于效益低,1994年,没有种植油菜。
  第三节 其他作物和食用菌
  一、蚕、豌豆
  新中国成立前,蚕豆、豌豆是农村贫困农民青黄不接的重要杂粮。其种籽可作粮食、菜肴、饲料及肥料等,茎叶可作肥料或饲料。蚕豆适宜水田栽培,白塘镇种植面积较大,三江口及国欢镇各村均有种植过蚕豆。豌豆较耐旱,适宜可灌溉的农地栽培,水田区也有栽培,国欢镇及三江口镇各村原来种植面积较大。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商品流通少,农业生产用化肥定额供应,农民粮食也不充裕,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农村习惯利用冬闲地扩种蚕、豌豆,可以一举多得,所以种植面积较大。1955年,种植15434亩,亩产44.6公斤。1965年,种植13099亩,亩产71公斤。至1975年,还种植11452亩,亩产78.7公斤。改革开放以后,商品经济发达,农民收入提高,冬种逐渐被农民忽视,蚕、豌豆种植面积也逐年减少。1980年,种植7163亩,亩产62.8公斤。1982年,种植4846亩,亩产87.5公斤。至1990年,只种植600亩,总产70吨。1990年以后零星种植,未列入统计。
  二、蔬菜
  涵江蔬菜种植历史悠久,1949年前,农民自种自食为主,少量上市。1949年后,随着工商业发展,城镇居民增加,开始生产商品菜。1955年,种植692亩。人民公社化后,蔬菜生产受计划限制。1975年,种植334亩。1978年,种植308亩,均比1955年减少。1984年,涵江建区后,郊区型商品菜生产迅速发展。是年,种植3352亩,比1978年扩大9.88倍。苍林、卓坡及码头村,成为常年菜生产专业村。码头村邱天秋,被人称为“蔬菜大王”,自己承包土地办蔬菜生产农场,并购置运菜大卡车,每天运送蔬菜至福州,转销东北各省。鳌山村蔬菜“女状元”林水英,她带头到赤港农场承租土地种植蔬菜,并组织商品菜,远销东北及俄罗斯。
  蔬菜成为涵江种植业的主要商品,1984年以来,持续发展不衰。1994年,种植18205亩,比1984年增长4.43倍。
  三、食用菌
  涵江境内人工栽培食用菌,始于20世纪60年代,栽培种类主要是蘑菇,个别村有栽培白木耳、香菇及草菇。
  蘑菇人工栽培,60年代至70年代,境内各地均发展室内栽培。1974年,莆田罐头厂开始收购蘑菇生产蘑菇罐头以后,发展速度较快。此后,蘑菇栽培,随着罐头厂加工罐头需要量多少而起落。1984年,全区栽培38044平方米,产鲜菇171吨。1988年,国际市场蘑菇罐头疲软,罐头厂收购减少,收购价格降低,农民种菇积极性受抑,全区栽培面积落到10422平方米,产鲜菇46.9吨。1992年,开始推广田间搭建标准菇房栽培蘑菇,产区也相应集中在双福、东墩等纯水田地区,栽培面积又有所扩大。1994年,栽培55299平方米,产鲜菇455吨。
  第四章 农技农艺
  第一节 耕作制度
  明清时期,境内已发展种植双季连作稻,稻—薯、稻—麦,一年二熟制。民国时期,有麦—稻—稻,一年三熟制。旱地以麦—花生(大豆)—晚薯—麦—甘薯为主,二年五熟制。新中国成立后,普遍推广一年三熟高产制及轮作制,复种指数250%以上。
  一、水田区
  粮油作物轮作,早稻—晚稻—冬种(大、小麦或蚕、豌豆、蔬菜),或早稻—甘薯(套秋大豆)—冬种,或早稻—花生(倒种春)或大豆—冬种,或大豆—晚稻—冬种,一年三熟制。
  甘蔗轮作,甘蔗三年(套种春大豆或番茄、四季豆、蘑菇)—稻—稻(或薯)—冬种,实行四年一轮回的粮蔗轮作制。
  黄麻轮作制,黄麻—冬种—早稻—晚稻—冬种,二年五作制,或早稻—黄麻(稻底套种黄麻苗)一冬种。
  二、旱地区
  粮油作物轮作,早薯—冬种—春大豆(或花生)—晚薯—冬种,二年五熟制;或春大豆—晚薯—冬种—春花生—套晚薯—冬种,二年六熟制。
  甘蔗轮作,甘蔗—花生(或大豆)—甘薯—冬种,三年二蔗轮作制。
  三、蔬菜区
  推广菜(豆类、瓜类)间套种—冬种,一年多熟制。
  第二节 良种推广
  一、水稻
  新中国成立前,农民种植水稻品种,都是高秆类型,易倒伏,产量不高不稳。50年代,各级政府组织良种评选,发动农民就地选种、繁殖,就地推广良种。以茎秆粗壮、丰产性好的为选留种目标。选用推广本地高秆良种:早稻有一穗尾、六十日早、大粒早等,晚稻有一支香、一粒尖、大水浪等。引进良种:早稻有南特号、陆财号,晚稻有一支早、白壳术、鸟壳尖等。
  60年代,水稻种植品种,主要是推广外地引进的矮秆良种。早稻有矮脚南特号、广矮、广场矮、二九矮、珍珠矮等。晚稻有井泉糯、广二矮5号、溪南矮等。
  70年代初,继续开展引进外地常规良种。早稻常规种有铁骨矮、红410、广解9号、233等,其中红410为当家品种。晚稻常规种有桂朝2号、金晚等。1976年,开始引进杂交水稻三系,并相继组织人员到海南岛、诏安及境内埭里、安仁、码头等地制种,繁殖与推广杂交水稻良种供晚稻栽培,品种有四优、威优、汕优等。
  80年代,重点是引进推广杂交水稻良种。同时,还引进常规早稻矮梅早、78130等品种,晚稻龙桂4号等品种,作为搭配种。
  1990年以后,水稻品种,除推广已引进杂交水稻及常规水稻良种外,1991~1992年,还引进试种福建省农学院培育的光优60、光优63、福建省农科院培育的三亚1号、二亚1号的二系法杂交水稻品种。
  二、麦类
  小麦新中国成立前后,小麦种植品种为红壳麦、山里本、白壳麦等。1957年,引进和尚麦。1958年,以推广高产、抗锈病、耐肥抗倒伏的品种为目标,先后引进推广华东5号、抗锈5204、南大2119、阿夫、欧柔。1972年,引进推广抗锈1号。1974年始,引进推广晋麦2148、青海麦、文革一号、莆麦一号、晋麦2454、623、福繁、两江麦等品种。80年代后期,引进川辐、绵阳、尔麦等品种。
  大麦新中国成立前后,大麦种植品种有白肚鼓锤麦、鸟肚鼓锤麦、长穗大麦、米麦。50年代,从福州引进德国麦。1972年,从江苏引进二棱大麦早熟三号。1976年,引进矮早三。1982年后,推广莆田市农科所选育的莆大麦4号。
  三、甘薯
  新中国成立前,甘薯栽培品种有藤瓜薯、六十日早、鸡母薯、田红等。50年代,引进永春五齿、胜利百号等品种。60年代,引进愚北白、晋薯、新种花等品种,其中新种花成为主要栽培品种。70年代,引进龙岩8~6、岩齿红等品种。80年代,引进推广福薯87、莆薯53、闽抗329、福薯26、金山57等。其中福薯26,金山57,至90年代初已成涵江主要栽培品种。
  四、花生
  新中国成立前,花生品种有中广(蔓性晚熟品种)、大琉球、中琉球、小琉球。之后,从福清县传入勾鼻花生,一直沿种到20世纪50年代。1958年,引进狮头企。1976年,引进粤油551、粤选58。80年代,引进黄油17、粤油551~116、尔花10号、汕油27、红花126等品种。
  五、大豆
  历史上栽培大豆品种有白豆仔、乌壳豆、绿心黑豆、绿斜豆、九月乌。新中国成立初,选用早、中、晚熟的白豆仔、古田豆、大黄豆作为主栽品种。70年代,引进推广穗稻黄、花面豆、威莱姆斯等新品种。1988年始,推广莆田市农科所选育莆豆8008良种。
  六、油菜
  新中国成立前后,选用福清油菜作栽培品种。60~70年代,更换栽培福州油菜。80年代始,推广莆油3号、福油2号、福油3号等新品种。
  七、甘蔗
  新中国成立前后,甘蔗品种是糖蔗仔、荔浦蔗。1954年,引进台糖134。1971年,引进闽糖70/611。80年代,引进桂糖11、闽糖703、闽糖77/208、福引70/9等优良甘蔗品种。
  八、黄麻
  1956年,引进印度D154品种。1963年,引进越南红麻(棉花麻)、青皮3号。1964年,引进粤园5号。1980年,引进福建农学院黄麻179良种。
  九、蚕豆
  新中国成立前,种植的当家品种有土豆仔、半花和沁后本。至90年代仍作为栽培品种,品种没有更新换代。曾从浙江省调进嘉兴豆、慈溪蚕豆等,因生长期长,主要作为绿肥种植。
  十、豌豆
  新中国成立前,种植的白花硬壳豌豆、红花硬壳豌豆、乌珠、软壳豌豆(俗称幼豆),至90年代仍有种植。其间80年代,引进新品种有二花豌豆、台中11号等,可早播早熟早上市,商品效益好,90年代已推广种植。
  十一、蔬菜
  种类齐全,品种繁多,按食用部分分类有: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大头菜(根用芥菜),芜菁甘蓝(南京菜)等。
  茎菜类马铃薯、菊芋(蕉芋)、藕、姜、荸荠、芋头、莴苣、茭白、球茎甘蓝等。
  叶菜类小白菜、芥菜、菠菜、芹菜、莴苣、苋菜、叶甜菜(牛皮菜)、芥蓝菜、茼莴、结球甘蓝、大白菜、结球莴苣、包心芥菜、葱、韭菜、芫荽、洋葱、大蒜等。
  花菜类花椰菜、金针菜等。
  果菜类南瓜、黄瓜、西瓜、甜瓜、冬瓜、瓠瓜、菜瓜、丝瓜、苦瓜、佛手瓜、茄子、番茄、辣椒、菜豆、豇豆、刀豆、毛豆、豌豆、蚕豆等。
  第三节 栽培技术
  一、水稻
  播插期早稻一般在惊蛰至春分播种,清明至谷雨插秧。晚稻一般在小满至夏至播种,大暑左右插秧。60年代晚稻推广倒种春。70年代后水稻推广育卷秧,播种期比原来推迟,插秧期提倡适时早插,早稻插秧不超5月1日,晚稻插秧不超8月1日。
  育秧传统的育水秧,亩播种量100公斤左右。1958年,推广湿润秧田育秧,亩播种量50公斤左右。70年代开始推广蒸气催芽和5406拌种催芽,666粉垫底育卷秧。1977年,推广晚稻杂优品种,为延长秧龄期,采用两段育秧等办法。80年代,早稻推广应用塑料薄膜覆盖的湿润育秧法。1994年早季,引进塑料软盘育秧抛栽技术进行示范。
  种植规格历史上,种植高秆品种都是稀植,亩插不到1万丛。1955年,开始推广密植,亩插1.2~1.4万丛。60~70年代,推广矮秆品种,提倡小株密植,株行距为20×16.7厘米、20×13.3厘米或18.3×18.3厘米,丛插10~12本。80年代,推广杂交水稻,插秧规格采用20×26.7厘米、23×27厘米等。
  灌溉1953年开始,改历史上的自流串灌、漫灌为轮灌、湿灌。70年代,推广“前浅、中搁、后湿润”的管水技术。80年代,推广寸水返青、薄水促蘗、够苗搁田(早稻插后20天,晚稻插后15天烤田)、复水养胎、薄水扬花、干湿交替灌浆至成熟等管水技术。
  二、大、小麦
  传统的播种期是小雪后种小麦,大雪至冬至种大麦。60年代后,由于晚稻大面积推广倒种春品种,早熟早收,大、小麦播种提早到立冬至小雪前完成,最迟不超过12月1日。
  传统的稻田种麦方式为穿沟、作畦、条播。1977年,推广苏州式种麦技术,实行板田种麦和宽畦、深沟、窄沟种麦。以后逐渐改为窄沟适畦、撒播。一般畦宽0.8~1米,沟宽0.2米。
  水管措施为湿润播种,遇旱灌一次出苗水,拔节期控水蹲苗,抽穗后清沟排水,后期养根保叶防早衰。
  80年代,开始推广化学药剂除草,拔节期喷矮壮素防倒伏等技术。
  三、甘薯
  传统上,农民栽甘薯,采用老蔓育苗(俗称八月埋)。1955年始,推广薯块温床育苗。70年代,大面积推广塑料薄膜覆盖育苗及甘薯“五改”栽培技术:改老品种为新品种;改弱苗为壮苗,改小畦稀植为大畦密植,改不施底肥为分层施包心肥,改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同时,在管理上改翻蔓为提蔓等,并推广花生、大豆套种甘薯技术。
  四、大豆
  春大豆一般在惊蛰至春分播种,秋大豆在大暑至立秋播种。播种时用过磷酸钙、钙镁磷等作基肥,火烧土或草木灰盖种。苗期中耕2~3次,并用人粪尿、火烧土或化肥进行追肥。60年代,对生长过旺,采用摘心、摘叶防旺长的技术。90年代,开始推广应用多效唑,在初花期喷施,控制徒长,增加结荚数。
  五、花生
  传统上,种植蔓生型花生,春播秋收,一年一熟。1949年以后,推广种植直立型品种,可一年两熟。春花生在春分左右播种,立秋至处暑收成。秋花生多用春花生品种倒种,处暑前播种,立冬至小雪收成。播种方式推广点播,穴距为16.7~20厘米。80年代,推广穴距13.3~16.7厘米,每穴2~3粒。
  六、甘蔗
  传统上,甘蔗种植是一年新植,两年宿根。60年代后,随着栽培技术的进步,新植蔗产量高于宿根蔗,二造宿根逐渐减少。到70年代,基本上是一年新植,一年宿根。新植蔗,传统的种植方式是春直播,即在惊蛰至谷雨间,直接下种苗。1976年以后,推广育苗移栽,取代了麦底蔗(蔗套种在麦田中)。80年代后,推广冬育苗、春移栽及地膜覆盖等栽培技术。
  七、食用菌
  蘑菇 1974年以前,从上海虹桥调原种回来制栽培种。1974年,开始在埭里大队组织生产原种。80年代栽培种的培养基制作,由粪草配料改为麦粒配料。菌株由多孢改为单孢、多孢相结合。培养料中干牛粪与稻草的配比,由2比1,逐步改变为1比3~3.5。栽培场地原是在室内搭架床栽。1992年,开始推广标准化菇房栽培,培养料发酵也由一次发酵技术,发展到通气发酵或二次发酵技术。
  白木耳 70年代用段木栽培,80年代改为木屑代料瓶栽。
  第四节 植物保护
  一、主要病虫害
  水稻病虫害 病害有稻瘟病、纹枯病、白叶枯病、细菌性条斑病等;虫害有稻螟虫、稻飞虱等。常年都有发生,严重的有1983年,稻瘟病发生5000多亩,损失稻谷462.5吨。1988年,发生纹枯病2万多亩、白叶枯病200多亩,损失稻谷206吨。1989年,晚季三化螟为害率达41.8%、白穗率1.45%,损失稻谷185.6吨。1992年,细菌性条斑病发生1000多亩,损失稻谷12.5吨。
  麦类病虫害 以小麦锈病、赤霉病、白粉病为主,其次有小麦散黑穗病和大麦坚黑穗病、粘虫、蚜虫等。
  甘薯病虫害 有甘薯瘟、软腐病、疮痂病、丛枝病、黑斑病、蔓刈病、小象鼻虫、卷叶蛾、旋花天蛾、斜纹夜蛾、甘薯麦蛾等。
  大豆病虫害 有霜霉病、炭疽病、豆荚螟、造桥虫、银纹夜蛾等。
  花生病虫害 有青枯病、褐斑病、锈病、蛴螬等。
  蔬菜病虫害 有白菜软腐病、瓜类霜霉病、炭疽病、番茄轮纹病、番茄立枯病、菜青虫、小菜蛾、赤条跳甲、黄守瓜、菜蚜、地老虎、蝼蛄等。
  二、病虫害防治
  (一)病虫测报
  新中国成立前,科学不发达,视病虫害为“天意”,难以抗拒。新中国成立后,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病虫防治由县农业部门设点进行病虫发生情况测报,以便有的放矢地组织防治工作。
  1961年,涵江正式建立病虫测报站,测报站配备测报技术人员1名和农民技术人员1名。刚成立测报站,只测报水稻三化螟,以后逐渐增加到预测稻瘟病、麦锈病、稻纹枯病、稻白叶枯病、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细条病、甘薯象鼻虫、蔬菜菜青虫、小菜蛾等多种病虫害。预报防治病虫最佳时间,发动群众,对症及时防治,达到省工、省本、高效、减少污染之目的。
  (二)综合防治
  人工防治 新中国成立前后,对害虫多采取人工捕杀,对病叶采取摘除。农民多于清晨捕杀害虫,其方法还有采摘害虫卵块、捞菌核、挖稻根烧毁等。50年代,境内就有发动千家万户农居民,燃点松柴到田间诱杀三化螟螟蛾及其他趋光性害虫。1971年,开始使用黑光灯诱杀螟蛾及其他害虫。1975年,埭里、安仁、码头、涵东、涵中等9个大队,有黑光灯214盏,其中埭里大队就有40盏,每天可收杀三化螟等多种害虫10多斤,多时可达40多斤,数量可观。此办法可减少喷施农药次数,但成本较高。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黑光灯因费用问题自然消失。仅秧田采集螟卵的人工捕杀法,至90年代初仍使用。
  农业防治 新中国成立初,提倡挖稻根烧火烧土、提早灌水溶田、捞菌核、处理稻草等方法,杀灭越冬病虫源。50年代中后期,开始选育或引进抗病品种,改进耕作制度,作物进行轮作倒茬,调节播种期等,以防避病虫害。60年代后,注意适度密植、浅水勤灌、适时烤田,后期干干湿湿,有抑制病虫害发生的作用。80年代后,采用配方施肥,进行健身栽培,增进作物自身防卫能力,对稻瘟病、纹枯病、三化螟、稻飞虱等多种病虫害起到拒避或防御作用。
  化学防治 50年代初,防治病虫害用无机类农药、石灰、砒霜等。60年代,大量使用666、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1960年,首次运用飞机喷西力生和666药粉,防治早、晚稻病虫害。早季防治1.7万亩,晚季防治1.15万亩。70年代,使用的农药有马拉松、杀螟松、呋喃丹、毒杀酚、叶蝉散、敌百虫、敌敌畏、杀虫脒、乐果、三氯杀螨醇、代森锌、代森铵、稻瘟净、托布津、多菌灵、稻脚青等。70年代后期,禁止使用666、滴滴涕农药,并规定甲胺磷、杀虫脒、1605等高毒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防止人畜中毒,并推广使用一批高效、安全、经济的农药,主要有富士一号、异稻瘟净、粉锈宁、叶青双、退菌特、甲霜铜、叶枯净、水胺硫磷、三环唑、杀虫双、优乐得、速灭威、辛硫磷、除虫菊类等农药。为了提高防治效果,从1980~1985年,实施水稻万亩综合防治示范片,取得社会、经济、生态三效益。1986~1994年,境内农村推广使用生物防治病虫害,其效果日渐显著。
  生物防治 新中国成立初,采用赶小鸭下田食虫,取得一定效果。1973年,人工饲养赤眼蜂防治水稻卷叶螟,稻叶被害率降低80~90%。70年代,提倡保护青蛙,以蛙治虫。1989年,在福建农学院支持和协助下,开始放平腹小蜂防治荔枝蝽蟓。1990年,示范防治荔枝4170株,防效达94%,株防治成本降低2.09元,控制了蝽蟓为害。此后,每年均进行平腹小蜂生防工作。1994年,生防荔枝、龙眼蝽蟓500亩,计8750株。发展生物防治,避免喷施农药造成的环境污染,从而使病虫防治从“综合防治”转向“综合治理”迈出可喜的一步,减少化学农药对人类的伤害。
  抗生菌防治 以菌治菌,以菌治虫也属生物防治法之列。70年代,用井岗霉素防治纹枯病,用青虫菌防治菜青虫,用加收米(春雷霉素)防治稻瘟病。80~90年代,推广8010、BT等生物菌液,防治病虫害取得良效。其中1990年开展无公害蔬菜栽培300亩,到1994年发展到1000亩。
  除草灭鼠 传统上,采用人工中耕除田间杂草。60年代,推广使用除草剂2.4—D。80年代始,使用杀草丹、扑草净、除草醚等。1989年,推广丁草胺除草,面积逐年扩大,1991年1.9万亩,1994年达9.6万亩。其间田间鼠害,1980年前不突出。80年代始,田间
  鼠害严重,人民政府曾多次组织,统一用磷化锌、砒霜、灭鼠灵等灭鼠。1986年鼠害率,早稻达1~3%,晚稻达2~4%,局部田块高达15~20%。是年投入毒饵5.5吨,诱杀老鼠,毒鼠面积2.5万亩。随后每年毒鼠面积不断增加,1994年达7万亩。
  第五节 施肥
  一、肥料结构
  传统上,境内有积、造、堆、沤区有机肥和施用有机肥的习惯。1949年前,已有进口美国肥田粉,但施用面积很少。农业生产用肥主要是人畜粪尿、厩肥、火烧土、墙土、草木灰、海泥、沟泥、沤肥、桶砒和大豆、花生饼肥等。
  50年代,贯彻以施用农家肥为主、商品肥为副的施肥方针,施用肥料的品种、数量逐渐增加。为广辟肥源,采取常年和突击、专业队和群众性积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结合卫生大扫除,发动群众开展积肥送肥运动。并总结推广“种、养、采、挖、捞、垫、堆、积、回、薰、造”等方法,每年大抓春耕、夏种、秋、冬季几次大积肥。同时提倡户养—头猪,宣传猪多肥多和肥多粮多的好处。1952年,开始推广使用硫酸铵。1956年,开始推广过磷酸钙。50年代末,还推广根瘤菌拌种。
  60年代,仍是以有机肥为主,同时开始试验示范,推广氨水、尿素、石灰氮、钙镁磷肥等各种化学肥料,其施用量逐年增加。并推广大豆接菌肥、紫云英接菌肥等。
  70年代,由于国产化肥的增加,特别是莆田县合成氨厂投产后,开始大量推广使用氨水、碳酸氢铵。1973年,试用莆田化工厂生产的植物生长激素—增产灵(4—碘苯氧二酸)。1974年,开始供应进口钾肥,推广5406放线菌和腐殖酸铵肥料。此后,还示范推广920、三十烷醇等植物生长调节素。还推广稻田养萍、水沟养殖水浮莲、水花生(革命草)等肥、饲两用的水生植物。1980年,推广使用复合肥。
  80年代,随着化肥工业的迅速发展,化肥用量猛增,出现重化肥、轻农家肥的倾向,形成以化肥为主导的时期。绿肥种植面积也迅速减少,农家肥只用育苗及少数旱作作物上。1983年,试用微量元素肥。1988年,试用土壤植物营养调节剂,水稻固氮菌和生物钾等。
  90年代初,开始推广增产菌等菌肥和使用碧全健生素、叶面宝、高产灵及多效唑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同时,开始使用水稻专用肥。
  二、施肥技术
  50年代以前,传统的施肥技术,以农家肥作基肥和追肥,采用撤、泼、点施等方法。50年代开始,随着化学肥料广泛施用,不断总结多种施肥技术。
  水稻施肥 1949年以前使用农家肥,施肥方法有基肥、沾秧根、塞秧蔸、中耕追肥等。1949年后,随着化肥用量增加和品种更新,施肥技术也不断改进和提高。1963年,开始推广“攻头、保尾、控中间”施肥方法,即重施基肥,早施分肥,巧施穗肥的施肥方法。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推广球肥深施,全层施肥及施用混合肥——氨水渗苦卤、氨水混合过磷酸钙,碳铵加农盐,酸性海带渣渗碳铵或氨水等。以提高化肥的利用率。1984年以后,
  推广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测土施肥和微量元素搭配施等技术,并总结出施足基肥、早施追肥、因苗补肥、酌施穗肥的施肥方法,还推广磷酸二氢钾、增产菌、高产灵等进行根外追肥等技术,做到氮、磷、钾三要素及微量元素合理搭配,满足水稻生长所需营养。
  大小麦施肥传统上,常用人粪尿、厩肥作底肥,火烧土或草木灰盖种,一般是中耕追肥2~3次。70年代,随着化肥品种及数量的增加,基肥常增施过磷酸钙、碳铵、复合肥等化肥,并采取早施麦针肥、重施三叶肥、补施平衡肥、搞好根外追肥等,使作物所需的氮、磷、钾合理搭配的施肥技术。
  甘薯、大豆、花生及甘蔗等作物施肥1949年后,随着化肥品种的变化及数量增加,施肥技术也在不断改进和提高。
  第五章 果林
  第一节 果树
  一、种植
  果树栽培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以前,境内西南部水田地带,已盛产荔枝,西北部农地区盛产龙眼。1950年,果树面积720亩。1965年,发展到1136亩,产量176.5吨。1966年开始,受“文化大革命”及“左”的思想影响,公社集体所有果树,管理不善。1970年,果树988亩,产量161.7吨。1975年,果树1034亩,产量167.8吨,均比1965年下降。1978年始,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果树生产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逐步发展。特别是1984年后,区人民政府实行果树“谁种归谁所有”的政策,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传统的龙眼、荔枝、柿子生产有了扩大,并涌现果树专业户,承包土地,种植枇杷、柑桔、香蕉、葡萄等。1994年,果树面积3311亩,产量356吨,比1978年892亩和229.8吨,分别增长271%和54.9%。
  二、主要品种
  龙眼 古称“园眼”,加工成干果称“桂元”。新中国成立前,其产品多销往江浙、京都或由旅外华侨带往国外,享有“兴化桂元甲天下”之美誉。涵江境内塘西、沁东、沁西、南林、苍林、黄霞、码头、都邠、洞庭、后洋、铁灶、林柄、后郭、鳌山等农地区,为龙眼主产地。1949年后,龙眼生产经历公社化、“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挫折。80年代走出低谷,趋向发展。1980年,栽培面积558亩,产量50.2吨。1994年,栽培1707亩,产量67吨。主要品种有乌龙岭、普明庵、油谭本、九月乌等。
  荔枝 唐代已有栽培,新中国成立前,涵江西南部水沟两岸已遍栽荔枝。主要产区有埭里、安仁、双福、柯塘、周墩、显应等。1965年,栽培面积355亩,产量57.8吨。“文化大革命”期间,面积下降。1980年开始,趋向发展。1986年,面积396.6亩,产量58.8吨。1994年,面积1007亩,产量95吨。主要品种有陈紫、状元红、兰竹、乌叶等,珍稀保护树种有绿砂。绿砂荔枝,又名火山荔枝,种植于黄霞村,仅存单株,已列种质资源繁殖保护树。该树嫩梢暗红色,小叶长椭园形,渐尖。果实于端午节前成熟。果肉含可溶性固形物15.2~16.2%,100毫升果汁中含维生素C57~64.8毫克,酸0.31~0.34克。
  枇杷 1949年前,村民房前屋后零星种植。50年代,涵江华侨新村居民引种院内栽培。70年代始,南林、塘西、黄霞等村,成片种植。1994年,面积354亩,产量8吨。主要品种有解放钟、白梨、红柑本等。
  柿 1949年前,黄霞已是盛产柿的村。1975年,面积21亩,产量5.6吨。1984年,面积45.5亩,产量16.5吨。此后下降。1994年,面积20亩,产量1吨。品种主要是橙色柿。
  柑桔 1949年前,村民房前屋后有零星栽柚。70年代开始,码头、南林、安仁等村,有成片栽培柑桔。1984年,全区面积73亩,产量3.5吨。1988年,面积171.7亩,产量10吨。品种有福桔、雪柑等。因产量不高不稳,面积骤降,1994年未列统计。
  香蕉 1949年前,村民有在房前屋后零星栽培香蕉,品种有巴蕉和美人蕉。1970年,引种天宝蕉。1985年,黄霞、塘西、林柄、后郭等村,成片种植天宝蕉。1986年,全区面积153.8亩,产量43吨。以后趋向下降,1994年未列统计。
  三、栽培管理
  新中国成立前,龙眼已采用高压嵌接、靠接育苗、树旁开沟、施肥、疏花疏果等技术。荔枝采用高空压枝育苗、秋冬培新泥保树基盘,生长过旺树,个别农户施用农盐,抑制根生长吸收,以达到控制地上营养生长等技术。这些园艺技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有的仍广泛应用。
  50~70年代,由于经济体制多变,果树栽培多呈重种轻管,品种劣,成活率低。大小年产量差大。
  80年代始,果树也采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新植果树,谁种归谁所有。在栽培管理上,除总结应用以前有价值经验外,同时,引进和推广外地科学栽培新技术。一是采用塑料袋、容器等育苗,以提高移栽成活率。二是龙眼、枇杷实生苗嫁接优良接穗换种,龙眼推广舌接法,枇杷推广留叶切接法等。三是新植果树,开大平台、挖大穴、施大肥、种大苗。四是重视病虫防治,采用农业、生物和药物防治相结合,荔枝蝽象防治,普遍推广放寄生蜂防治法。五是施肥根据树冠大小,撩壕扩穴、合理施用,保果期还应用植物生长素、微量元素等,进行根外追肥。六是大力推广丰产栽培新技术,龙眼采用疏花疏果相结合,调节结果枝组,克服大小年结果现象;荔枝采用控冬梢、长花穗短截、花期放蜂等措施,提高座果率。七是推广龙眼幼龄树速生丰产技术;衰老树扩穴改土、断根,结合修剪,促其更新复壮。荔枝推广矮树品种密植以达到速生丰产。
  第二节 林木
  一、植树造林
  境内树林除经济林(详见第一节果树)外,其次是海堤、道路及房前屋后绿化防护林。
  新中国成立以前,境内防护林有三江口近滩涂极少量自然红树林秋茄群落;国欢低丘荒地的零星相思树;村落四旁绿化、防风、防沙林有榕树、柳及毛竹,数量寥寥无几。
  50年代初,为了预防台湾国民党当局飞机空袭,人民政府引进大批速生桉树,种植福厦公路两旁,也无偿供应村民房前屋后种植,既防空,又绿化防暑。1955年面积12亩。
  1958年,成立涵江人民公社,管辖范围扩大到江口、梧塘、西天尾和萩芦等地,涵江才有山林。但由于“大跃进”,社队大量砍伐山林炼钢铁,平原村没有用材林,仅有少量绿化风景树等,有的也被砍伐,树林受严重破坏。
  1959年开始,各级人民政府大抓荒山育林及植树造林。1959年,涵江公社(包括江口、梧塘、西天尾及萩芦)造林4450亩。1962年,造林4200亩。至1964年,境内12个公社有山林17149亩。平原沿海村落,也结合农田综合治理及修海堤,在乡村大道两旁及海堤内岸,营造木麻黄作防护林。
  1965年,公社体制调整,涵江管辖区缩小,境内又没有山林,仅有海堤、道路、河岸及村落四旁等防护林。1966年“文化大革命”始,平原树林又遭破坏,至1980年,仅有防护林42亩。
  1980年后,特别是1984年建区后,区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大力发展林业的决定》,每年春季造林季节,都组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街道和乡村群众植树造林。1989年,造防护林54亩。1990年,造林171亩。1992年,造林80亩。是年,经林业部验收,授予全国平原绿化达标先进县(区)。1993年,经省林业厅验收,授予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达标先进县(区)。至1994年,累计全民义务植树85万株。
  二、树种分布
  (一)树种
  涵江防护林和风景树的树种有:苏铁、南洋杉、马尾松、罗汉松、圆柏、侧柏、龙柏、黄玉兰、白玉兰、含笑、五味子、樟树、梅、相思树、南洋楹、羊蹄甲、云实、黄花槐、黄杨、垂柳、枫杨、木麻黄、朴树、桑树、榕树、三角梅、银桦、木芙蓉、重阳木、乌桕、黄瑞木、柠檬桉、大叶桉、细叶桉、桃金娘、秋茄树、苦楝、麻楝、假槟榔、青皮竹、麻竹、绿竹等。
  (二)分布
  护堤防风林 50~60年代,东北自鳌山、西南至镇江等沿海村,已普遍营造防风林,“文化大革命”期间受破坏。1985年,区人民政府又组织新浦、哆后、哆中、鳌山、杨芳5个村,计长14.4公里海堤的内侧,栽植5~10行木麻黄。至1994年,树高已达8米多。
  道路防暑林50年代,已在福厦公路涵江路段,两侧营造桉树作防空防暑林。60~70年代,因公路扩宽,陆续被砍伐。50~60年代农村集体化时,乡村主干道,路旁也统一营造木麻黄树,“文化大革命”期间,绝大部分受破坏。80年代,福厦公路涵江路段和涵梧公路涵江路段扩宽改造,同时预留绿化带,植树间种花草,至1994年均已绿化成带。
  河沟两旁护岸林 新中国成立前,农村河沟两岸已有栽种荔枝、垂柳、乌柏、柏等护岸。新中国成立后,几经挫折,河沟岸的乌桕、柏受破坏已绝迹。荔枝和垂柳,是在不断更新中发展。
  绿化防暑林 住宅区的房前屋后及单位院内植树,既绿化防暑,又美化环境,历来被人重视,较普遍栽植。涵江中和书院外的古榕树,已有几百年历史。莆六中的紫璜山马尾松林,也是涵江境内小风景点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塘北山建筑华侨新村,家家院内均植树种花、绿化美化。80年代以来,机关、学校、工厂等,开展植树绿化40多家,面积360亩,其中有统一规划、有专人管理院内植树绿化的单位,有区政府机关大院、涵二中、光学厂等。
  街道绿化避暑林 涵江建区前,旧街道狭窄,无植树绿化。1984年始,涵江既建设新城区,又拓宽改造旧城区,并在建设新街道时,每条道配套2~6条绿化带。已建成的新涵大街、六一路、卓坡路、湖滨路、苍林路、鉴前路、顶铺路等,均有计划地统一栽植合欢、羊蹄甲、南洋杉、银桦、假槟榔等风景树。至1994年,城区街道植树绿化面积已达289亩,做到一街一景,彻底改变了涵江有街无树的面貌。
  三、管护
  新中国成立前,公共场所风景树属宗族共有,由宗族群众共同监督管护,其余树林属私人所有,由所有者管护。50年代,农村相继实行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所有树林均作为固定财产折价入社,由集体单位统一经营管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管理机制受破坏,各地树林逐渐减少。1981年,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涵江设立莆田县涵江木材检查站,查处违纪违法木材运输案件(1985年全面开放木材市场后,检查站撤销)。1984年涵江建区后,先后成立区林业工作站和园林管理处,分别负责涵江郊区和城区植树造林、绿化美化规划、组织实施与监督等工作。同时,大力宣传《森林法》,发动群众制定乡规民约,进行承包管护、集约经营,切实做好树林防火、防盗、防治病虫害工作。80~90年代初,连续多次被省林业厅授予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
  第六章 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一、涵江区农业委员会
  1984年,涵江区人民政府成立,下设区农业委员会(简称区农委),配备正、副主任及若干干事,主管境内农业、牧业、水利、水产和林业行政工作。1992年,单独设区水电局。区农委只管农业、牧业、水产、林业行政工作。1994年,区农委办公地址,由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迁至塘北山。
  二、涵江区农业科(局)
  1984年底,区人民政府下设区农业科,农业科长兼任区农委副主任,与区农委合署办公。区农业科和区农委,实际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1987年,农业科领导变动,农业科机构自然消失。1992年,正式成立区农业局,单独设立办公室,与区农委共同管理农业行政工作。1993年,又因农业局领导调动,农业局机构有名无实,农业行政工作仍由区农委主管。
  第二节 事业机构
  一、涵江公社(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1957年,成立涵江农业技术推广站,属莆田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涵江境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下设病虫测报点。1966年,涵江农业技术推广站(简称农技站)下放公社管理,为涵江人民公社农技站。1984年,政社职能分开,涵江公社农技站更名为涵江乡农技站。1993年,撤乡建镇,随着撤销涵江乡农技站,分别成立三江口、白塘和国欢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二、涵江公社农业机械管理站
  1962年,成立涵江公社农业机械管理站(简称农机站),属莆田县农机局及涵江公社双重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差额拨款,编制脱产农机管理人员3人,半脱产农机员4人。1984年,改称涵江乡农机站。1993年,并入涵江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三、涵江公社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1958年,成立涵江公社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简称经管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配备脱产人员3人。1984年,改称涵江乡经管站。1993年撤乡时,经管站人员随着撤并到各镇人民政府。
  四、涵江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1985年,成立涵江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属区农业事业单位,定编8人,由财政全额拨款,超编人员经费,由财政差额补助。
  五、涵江区农业机械监理站
  1985年,成立涵江区农业机械监理站,人员由农业机械管理站部分人员兼任,与农业机械管理站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六、涵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1985年,成立涵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属农业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人,由财政全额拨款。
  七、涵江区种子公司
  1987年,成立涵江区种子公司,属事业性质企业管理单位,编制事业人员5人,财政全额拨款。经营良种资金,按企业核算管理。
  八、涵江区林业工作站
  1984年,成立涵江区林业工作站,属事业单位,定编3人,由财政全额拨款,负责境内农村林果生产的技术指导及管理。
  九、涵江区农村经济管理站
  1994年,成立涵江区农村经济管理站,事业单位,定编2人,财政全额拨款。
  十、涵江区园林管理处
  1990年,莆田市园林处在涵江设立园林所,作为市园林处派出机构。1992年,划归涵江区,更名涵江区园林管理处,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经费自收自支,负责涵江城区内绿化规划、营造及园林管理等工作。
  第三节 企业单位
  一、涵江公社拖拉机站
  1962年,成立涵江公社拖拉机站,与涵江公社农机站合署办公,属公社下属集体企业单位,购置拖拉机,配备拖拉机驾驶员及机修人员,为农村代耕农田,还开展运输及机修服务等。1984年,因站址土地被福建机器厂征用,拖拉机站人员并入该厂,公社拖拉机站撤销。
  二、涵江区农工商综合服务公司
  1984年,成立涵江区农工商综合服务公司,属区农委创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兼任。下设门市部及木材经销点,经营农贸、杉木和食杂等。1986年,因执行上级规定,行政单位不准经商办企业,先停办,后撤销。
  三、涵江区林业苗圃
  1991年,涵江区林业站在沁西村,征地30亩,建立涵江区林业苗圃,按企业性质经营管理,承包培育柠檬桉、马尾松等苗木,供应境内外造林绿化之用。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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