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外经贸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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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29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外经贸建设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2
页码: 243-307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涵江区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的投资环境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关键词: 经济 涵江区 投资环境

内容

第一节 投资环境设施
  涵江扼三江口港,控福厦公路,水陆交通便利,具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优良环境。宋初,境内外商船只经常进出三江口港。是时三江口以自然岸坡为码头泊位起卸货物。经过元、明、清历代拓建,到民国初年,入境的海外船舶渐多。因之修建直立式浆砌块石码头,有泊位、仓库、露天货场及简易人力装卸器具等设施,在通海航道设置航标。1950年后,人民政府整治三江口港,码头设施不断完善,航标设置逐渐增多。
  198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三江口为国轮外贸起运港。1982年,涵江至香港货运正式恢复通航。1984年起,涵江区人民政府拨出专款对三江口港进行续建,使之成为莆田地区海外通商的主要港口。1985年,该港被国家交通部列为湄洲湾秀屿港的过驳转运卫星港。198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三江口为国轮外贸交货点。1990年,为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需要,区集中财力、物力,改善交通、电讯、电力、供水等港口配套设施。至1992年,建成1座220千伏变电站、2个500吨级港口码头、1个300吨级客运码头、万门程控电话,完成两期旧城改造工程以及福厦公路涵江段、涵永(永泰)、涵黄(黄石)、涵三(三江口)等4条公路主干线拓宽改建等33个项目。1993年,继续修建新涵大街、湖园小区、苍林小区、北环城路和北洋供水工程以及海关、商检大楼,完成部分旧城区主街改造和福厦公路涵江段等4条公路主干线路面水泥化,初步实现电足、水丰、路宽、街新、港兴的投资环境。1994年,实施“一路”、“二区”、“三线”的扩大开放新规划,即以福厦公路涵江段为轴心,新区、旧城区为扇面,涵黄、涵三、涵梧公路为网络,沿线划出总面积4700亩的23块土地,分别建成10个开发区和工业小区,特别是发挥百年老港三江口港优势,增加三江口至香港的航行班次,加紧筹建台轮停靠点,开展对台小额贸易,推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服务网络建设
  1984年下半年始,区政府充分运用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实施多种优惠条件和灵活措施,加强优质服务,鼓励外商来涵投资兴业。专门成立外商审批手续办公室和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计委、土地局、环保局、城建委和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实行合署办公,同步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使平均审批时间从原来的1星期缩短为3天。同时根据现行政策,纠正各种不合理收费,制止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对全区“三资”企业税外收费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行政,纳入规范管理,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1985年,涵江区被划为沿海开放区。根据莆田市政府规定,涵江区有权审批利用外资、侨资兴办总投资在150万美元以下项目。1988年1月,莆田市由国务院规定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同年3月,市政府颁布《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优惠政策。涵江区相应出台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计有税收、商品进出口、用地、收费、企业自主权、人员出入境、物资供应、产品内销、资金筹集及外汇调剂等方面共44条(见《涵江区志》附录),建立一整套比较完善的服务网络。1993年,区政府聘请10名侨商、港商和台商兼任涵江区经济顾问,协助区政府对外招商。其中,受聘为经济顾问的陈先生招来5家台资企业。另一受聘为顾问的黄先生在半年时间内帮助引来6个投资项目。同年下半年,涵江建成投资兴业芳名碑,对6家境外民间社团和105位侨商、港商和台商,给予立碑留名,以资鼓励。1994年,上述优惠招商政策不变,并颁发其他相关优惠政策,重点加强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全区外向型经济不断发展。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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