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涵江區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287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粮油征购 |
分类号: | F717.5 |
页数: | 2 |
页码: | 234-23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涵江开始借粮草给人民解放军,并设立了支前办事处和供应站。1953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由国营部门统一经营。1956~1957年,继续对农村实行“三定”政策。1962~1964年,实行“统筹兼顾,以丰补欠”的方针,解决征购任务负担偏轻、偏重不合理现象。1971年,粮食征购“一定三年”改为“一定五年”,并实行任务包干和超购超奖办法。1983年,国家开始允许农民在完成征购和加价任务后,实行国营、集体或个人多渠道跨地域经营粮食购销和运输。1985年4月,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并且实行“三挂钩”。改革开放以后,涵江农民交纳爱国粮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受台风影响的情况下,1994年夏季一季仍提前完成全年粮食合同定购计划,并超额完成任务。 |
关键词: | 粮油商店 体制改革 涵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