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市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28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集市贸易
分类号: F717.5
页数: 3
页码: 232-2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涵江的粮食市场经历了自产自销、专业经营、国家控制和市场自由贸易等多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整顿和稳定了粮食市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并开放议价经营。1993年,区政府兴建了粮油加工民营企业城,并鼓励个体和私营粮食经营,发展多渠道经营,活跃了市场。1994年,涵江的粮食经营者从外地调入大量原粮,保证了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关键词: 粮油商店 体制改革 涵江区

内容

早在宋元朝代,境内已有自产自销形式的粮油交易墟市。明清时期,出现专营的米行、油行。清末,涵江始设碾米厂、油坊。民国时期,以加工为主的米厂、油坊计有15家,专营销售的米行、油店20多家。当时象埕(今鑑前)、宫下成为粮食加工销售中心,日成交量25~50吨。其中,较大的米行有瑞十九、米裕、柯阿兴等。由于粮食私营,殷商和富户操纵粮油经营市场,采用囤积居奇,低进高出手段,盘剥消费者,米价常一日数涨,粮食市场贸易混乱。
  新中国成立后,莆田县人民政府设立财粮科,开展整顿粮食市场,实行以销定购,并筹集粮油供应部队和支前民工。1952年7月,设立中粮公司涵江支公司,粮食经营转向购销结合,逐步建立粮食储备制度。同年向农村富户借粮和调进大量粮食,稳定粮食市场。采取挂牌供应办法,时每50公斤大米售价13.8~14.4元。同年11月,撤销中粮公司涵江支公司,设立涵江支前供应站,开始征借粮食仓库,进行征收公粮和收购农村部分余粮,并继续保持粮食挂牌价格,按价供应。1950~1952年,通过集市总共收购粮食977.4万公斤,销售供应1469.75万公斤,同时调入粮食492.35万公斤,保证新中国成立初期涵江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稳定了粮价。
  1953年,国家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贸易由国家控制专营,工商行政部门参与管理粮食市场,对私营粮商实行维持下来的“一条鞭”政策。由粮食部门委托代销挂牌供应。私营粮商向国营粮食部门进货,按国家牌价出售。粮食价格由中央、省政府统一规定,使粮价保持稳定。1954年,国家对粮食私方人员进行整顿安置。1956年,粮食代销店过渡为国家粮食门市部,私人粮贩也转为国家粮食部门职工。当时涵江有国营粮店6家,专营粮食商品,负责供应涵江城镇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驻军部队、农村缺粮户等各种口粮供应任务。当年供应各种粮食2128.6万公斤。
  1962年,省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粮油议价业务,开始粮油议价经营。境内有领导地开放粮食集市贸易,允许农民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把余粮进入市场交易,产销见面,互通有无。由于上市粮食日增,促进流通,使集市贸易粮食价格迅速下跌。大米每斤从元月的2.30元降至12月的0.75元,地瓜干每斤从元月1.20元降至12月的0.26元,黄豆每斤从5月的1.35元降至12月的1.10元,花生果每斤从7月的1.60元降至12月的1.35元,面粉每斤从元月的2.10元降至12月的1.05元。1964年,粮食类成交量3168.05吨,油脂类成交量156.2吨,粮油价格进一步下降。1962~1965年期间,集市粮食70%来自福清、长乐等地,少数由境内余粮户提供。粮食除供给境内缺粮户外,主要售向莆田沿海缺粮地区。1965年,省粮食厅和供销总社联合通知,粮油议购议销划归粮食部门经营,纳入国家计划购销轨道。1968年,省粮食厅军管组正式通知,停止议价粮油经营业务。“文化大革命”期间,粮食集市虽被禁止,但由于一度存在无政府状态,管理混乱,在境内塔桥、新桥头一带,自发形成粮食自由市场,日交易量约在5~10吨。
  1979年,恢复粮油集市贸易,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粮食产量不断增长,农村余粮逐渐增多。同时,政府全面提高粮食统购价格,保持统销价格政策不变,形成购销价格倒挂现象。对农民交粮实行超购加价政策,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积极性。境内农民踊跃交售余粮,当年度收购议价粮食2.75万公斤。
  1983年,国家在发挥国营粮食商业销售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实行粮食多渠道经营,允许集体、个人参与粮食经营,活跃城乡粮食市场。涵江经营粮食个体户如雨后春笋,不断发展。铁灶、涵东、林柄、芳山等地分别建立粮行米市,形成采购、运输、仓储、加工、销售“一条龙”经营模式。此后,境内塔桥一带发展成为全省规模最大的粮行米市之一。1985年2月,省粮食厅在涵江召开全省粮食集市贸易现场会,向全省推广涵江个体专业户经营粮行米市经验。
  1993年,区政府在三江口镇芳山村兴建占地200亩的粮油加工民营企业城。至1994年,全区有个体粮食经营户120家,私营大米加工厂59家,面粉厂15家,个体油商8户。日均加工销售大米、面粉20万公斤,可满足30万人的口粮需要,除供应本地外,还销往莆田、仙游、惠安等地。在此期间,涵江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把粮食作为本地头号紧缺商品对待,放开经营,并鼓励长途贩运调入原粮及成品粮,在收取工商管理费时从轻计征,予以扶持。并提供销售信息服务,使经营者得以从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及安徽、江西、浙江等粮区组织购运,及时将原粮调入。同时,涵江粮站也发挥粮食主力军作用,分别组织人员到外省、外地产粮地区积极调入议价粮食,平抑粮价。1994年,仅涵江粮站就从外地调入各种粮食848.83万公斤,适时投放粮食市场,保证粮食价格的稳定,使人民生活不受影响。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涵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