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副食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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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26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副食品
分类号: F717.5
页数: 6
页码: 210-21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涵江地区水产品、肉禽蛋和蔬菜的商业历史和现状。新中国成立前,水产品在涵江进行交易,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统购统销、价格改革等阶段。肉禽蛋市场最初由私人经营,随着需求增加,国营和个体屠宰户共同参与市场竞争。蔬菜种植历史悠久,早期在豆菜巷和振生祠等地交易,现在涵江农贸市场和其他销售点有大量销售。
关键词: 商业经济 副食品 涵江区

内容

一、水产品
  新中国成立前,莆田县的南日、平海、江口、埭头、黄瓜等地及惠安县的东澳、峰尾、苏澳等地的大部分水产品都运到涵江进行交易。当时境内开设的鱼行有顺盛、同春、瑞兴、裕顺、协春、源记、恒兴、裕兴、长顺等20多家。
  新中国成立后,涵江的鱼业交易称鱼堆站(交易所),地点主要分布在三江口、陡门头、新桥头、海岑前,尤以陡门头为主。1953年,成立涵江水产供销站,地址设在尾梨巷。水产品经营由鱼行与涵江水产供销站各自销售。1955年,对水产品进行统购统销,莆田县水产供销公司涵江水产购销站,统管莆田县水产品供销业务,鱼行合并入水产购销站,持证经营水产品。水产供销公司收购的水产品,采取分配指标,直接供给供销社和水产门市部经销。195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对私营企业改造,鱼行、小商贩的财产,估价入股国营企业。鱼贩进行联合,归口经营。1958~1959年,因海防及生产需要,水产公司又兼营水产生产资料。1961年开始,政府对鱼村实行自留鱼照顾。
  1972年开始,规定水产品全部交售给水产供销公司,由公司实行平价购销。1978年,实行水产品平价和议价的两种价格收购,按鱼类产量计算。对21种经济鱼类平价派购60%,议价收购40%,平议差价40%。1979年冬汛,派议比例改为派8议2,差价20%同年,水产品收购量7419吨,总值420.6万元,销售总额640.2万元。1980年,又改为派6议4,差价黄鱼为50%,带鱼40%。1981年,在定基数的基础上派6议4,超基数的全额议价收购,差价黄鱼为60%,带鱼45%。同时实行鱼物挂钩,柴油与鱼货挂钩标准按省定,派购的定为1∶2,议购的1∶4;桐油、木材与鱼货挂钩由供销公司自行掌握。1983年,调整水产品购销政策,派购品种由21种减少到10种:即黄鱼、鲳鱼、鳗鱼、马鲛鱼、鲨鱼、对虾、梭子蟹、虾皮、鳀鳁鱼、带鱼。派购所占比例由60%降到50%。1984年下半年,根据商业改革精神,水产供销公司体制下放,水产品取消派购,参与市场自由竞争。是年,水产品收购总量降为2017.4吨,总值247.2万元;纯销售1838吨,总值304.3万元。
  1985年以后,水产品全部划为三类产品,价格开放,产销见面,国营、合作商业及有证商贩参与市场竞争和调节。水产供销公司为了在市场上起主渠道作用,大量调进外省、县水产品,保障重要节日有效供应,稳定市场水产品价格。90年代始,市场水产品购销以集体承包、个体、私营经营为主,1994年,涵江农贸市场就有水产品摊位157个,从业人员300多人。专营各种鲜活海鲜、淡水鱼。境内还兴建6家集体、个体以水产品为主的食品冷冻厂(库)。市场上,鱼货丰富,购销两旺。全年集市交易4978吨,成交额209多万元。
  二、肉禽蛋
  新中国成立初,肉禽蛋市场由私人经营。1950年,为了供应福建前线部队,由福建省土产公司涵江办事处收购生猪274头用于支前。1951年,莆仙贸易公司涵江支公司设立食品购销站。1953年,涵江镇内有私营屠宰零售商6户,30人,年营业额26.29万元。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肉类食品需求日益增加。为了满足市场供应,同年,在涵江霞徐兴建生猪仓库,主要储存由莆田沿海收购运来的生猪,用于供应市场及上调福州等地。1956年,通过对私改造,41户私营屠宰户转为国营。1963年1~4月,肉禽蛋类食品集市成交量60.25吨。1964年,成交量达161.95吨。“文化大革命”期间,又重新出现个体屠宰户。70年代初,涵江兴建肉类冷藏库,年储肉类水产食品约500吨,是当时全县唯一的冷冻食品供应地。
  1979年后,国营生猪收购逐年减少。于此同时,个体屠宰业迅速增加。在涵江农贸市场及乡村墟市,均有个体销售肉禽蛋摊位。国营食品公司及个体屠宰户还向四川、浙江、江西等省调进生猪,每年均在30000~50000头。同时,随着农村养殖业迅速发展,每年上市活鸡、鸭10多万只,鲜蛋250多吨,除供应本地市区外,还销往广东省和福州、泉州、厦门等地。1984年,肉禽蛋成交量981.4吨,成交额300多万元。1994年,仅涵江农贸市场就有销售猪肉摊位92个,羊肉摊位7个,蛋品摊位28个。连同遍布城乡的其他个体屠宰户及禽蛋销售户,全区从事肉禽蛋销售经营的有300多户、500多人。同年,肉禽蛋成交量6019吨,成交额8435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5.13倍、27.12倍。
  三、蔬菜
  涵江蔬菜种植年代较早。清代,豆菜巷及其附近就成为培育豆芽菜产地和交易墟市。民国时期,塘北振生祠一直是各类蔬菜交易集散地,德兴、泰和等则为镇内经营起色的蔬菜零售店。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城镇人口增加,蔬菜生产和交易不断扩大。1954年,蔬菜交易迁至新建的涵江农贸市场内进行,年交易量近千吨,镇内蔬菜销售店(摊)发展到20多家。1963年,成交量达6041.5吨,成交额90.5万元。
  进入80年代后,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对蔬菜需求量日增,由此刺激并带动蔬菜交易进一步兴隆。尤其在涵江建区后,区政府建立1000亩常年性和5000亩季节性蔬菜生产基地,使上市菜源得到保证。1984年,上市蔬菜8242.3吨,年成交额204.42万元。此后,在改建的涵江农贸市场和新建的侨新、塘头等农贸市场都安排20~30个蔬菜销售摊位。1990年,又兴建占地20亩的苍林蔬菜批发市场。1994年,蔬菜成交量10184吨,成交额1823万元。
  四、干鲜果
  宋至明清,境内已开设有经营桂元和桂元干、荔枝和荔枝干、枇杷、甘蔗等干鲜果商店。至民国时期,京果行业已发展成为仅次于豆饼、纱布的五大行业之一。京果商店增加到33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豫大、南通(后改正大)、承源、义大、慎记等。以专营批发的承源、义大、慎记号,年营业额分别达40万元、30万元、15~20万元(均为银元)。经营的品种主要有北方产的(称为北货)黄花菜、木耳、发菜、瓜只、榨菜、枣类、粉丝、芡实等,省内闽北各县所产(称为南货)的笋干、香菇、红菇、莲子、白果核等,本地所产蛏干、目鱼干、蛤干、紫菜等,还有外国进口燕窝、鲍鱼、干贝、海参等,品种共有上百种。
  1954年,涵江镇私营京果商店有13家,从业人数48人,全行业年销售额72.25万元,其中国营38.89万元、合作社4.16万元、私营29.2万元。1956年,纳入对私改造的京果行业有15户,80人。50年代中期,莆田县食杂公司在涵江成立,涵江成为全县食杂类商品主要批零中心。1962年,在渡过三年困难时期后,京果业又走向复苏。1963年,干鲜果销售额达到33.56万元。1964年,销售量为480吨,比1961年增长1倍以上。
  1979年后,在商业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干鲜果业真正走向繁荣。从事干鲜果类的店、摊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其中白塘镇东墩村经营者约占一半。鲜果批发业始于80年代中期,大多数集中在农贸市场附近,零售水果摊则遍布城乡,水果已成为普通人家日常食品。1984年,全区经营干鲜果商店(摊),不足百家,从业人数200多人,销售量2886.7吨,销售额291.29万元。1994年,商店(摊)增加到300多家,从业人数400多人。全年销售量5225吨,销售额1213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0.81倍、3.16倍。
  五、食糖
  宋代,境内已生产和销售食糖。明清,使用滚筒榨蔗法制糖,食糖的产量和质量不断提高。至清末,农村的糖商、糖户开始到涵江开办糖行、货栈等食糖交易所。
  民国时期,为食糖经营兴旺时期,涵江是莆田、仙游两县所产食糖的重点集散地,食糖通过三江口港海运往沪、津等地。民国28年(1939年),海运食糖品种有赤糖、白糖、板糖和冰糖,以赤糖最多,有兴化赤糖之称。赤糖、白糖和冰糖多运销至上海、天津、宁波一带,板糖外销至福州、闽北等地。据有关资料统计,民国28年,由三江口港运出的食糖达9700吨。1949年10月,涵江镇经营食糖行业有17家,多以货栈性质进行经营,实际上是起到了代卖作用,且多数是由杂货铺兼营,月销售量约250吨。
  新中国成立后,甘蔗生产和食糖经营迅速发展。1950年,福州贸易公司涵江营业处在莆、仙两县的一些主要集镇设立食糖收购点,开始大量收购食糖,并委托供销社收购,以高于市价购进,打击私营糖贩“贱价伤农”,保护蔗农利益,促进糖业生产。1953年,成立国营涵江食糖转运站(在莆、仙两县设立收购站),根据国家对食糖实行“统一收购、集中管理”的政策,统一收购经营食糖。1954年12月起,实行计划供应,并按上级下达的计划,统一组织调出。1954年后至60年代,莆田、仙游所产食糖,每年通过涵江中转站销售均在2~5万吨,成为食糖外运主要中转站。
  1959年,食糖列为一类商品,由国营商业收购、调拨、批发经营,涵江的食糖供应分为工业用糖及民用糖两类。1959年12月至1990年,民用糖均实行凭票证定量供应,居民一般每人每月供应半斤,对产妇、婴儿、病人、归侨、特需、部队、高级知识分子、老干部和从事特殊工种的劳保用糖,增加一定数量的特殊供应。农业人口,按交售甘蔗,每吨回销食糖10公斤。工业生产用糖,从1987年开始,由制糖厂直接调拨。
  1991年,国务院颁发《关于调整食糖经营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境内食糖收购调拨计划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并放开调拨、批发、零售价格,实行多渠道经营。同年起,食糖随行就市敞开供应。
  六、烟
  明代开始,境内就有民间手工制作的烟丝在集市上销售。时境内布衣姚旅在《露书》一书中,曾介绍烟叶在境内种植及销售情况。烟铺的烟丝加工原料,都是仙游境内土产的晒烟。
  民国时期,涵江镇专门经营烟丝的商店,有洽顺、双盛、双兴、茂源、茂顺等10多家,其中苍头社一家,用“牛印”做商标,因质量好,远近驰名。此后市场上曾被洋烟充斥。一般烟民仍习惯抽水烟、旱烟。随着城镇消费和抽烟习惯的变化,一些烟商开始从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小批量购进国产卷烟批发给食杂店或小摊贩零售。抗日战争期间,外来烟断绝,涵江镇的狮马、双羊、高兴、白马卷烟厂(场),随之兴起,抗战胜利后,因受外来烟冲击而停产。
  新中国成立初,烟仍由私商经营。1951年5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专卖事业暂行条例》,对卷烟实行专卖管理。1952年始,卷烟由国营商业统购统销,晒烟由供销社收购、加工和销售。1956年,对私改造后,取消私人烟商,晒烟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纳入土产部门经营。至1959年,卷烟销售量大幅度上升。1960年,开始实行卷烟定量供应。1963年开始,市场卷烟的供应由新成立的莆田县糖业烟酒公司负责安排。1965年6月,卷烟除中华、双喜、前门、牡丹、美丽5个品种外,其他平价敞开供应。1976年,卷烟市场供应又趋紧张,甲、乙级卷烟特需供应,丙级卷烟按定量凭票零售。
  1978年后,卷烟价格经3次调整,但销量仍逐步增加。1984年,烟草实行专卖,烟草行业从国营商业系统中划出,成立莆田市烟草专卖局及烟草公司。同年8月,市烟草公司涵江烟草经理部开业。1988年,市烟草公司联合涵江区华友公司组织卷烟零售联营公司。
  1988年4月1日起,卷烟市场零售价格放开。1991年1月1日起,卷烟批发与零售价格全面放开。在多种渠道并存的情况下,为满足日益提高的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区内的市、县、区国营商业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和名优烟投放市场,以充实货源,平抑市价,保证需求。
  七、酒
  宋代,境内民间酿酒及酒店经营业已很普遍。明清时期,城乡百姓仍多以糯米和地瓜酿酒,自酿自给。之后,有福州的土黄酒、厦门的高粱酒、浙江绍兴老酒及一些药酒、葡萄酒等相继输入,但销量不大。
  1949年涵江解放前夕,涵江镇开设酒类商店8家,最多时11家,多分布在偏僻的街巷——新桥头、苍头社、大巷里、宫下和荔枝埕等一带,主要有合春、双合成、鉴记、王章记和福来等家。因农村一些农民有自己酿酒的习惯,所以农村中酒销路不大,日均销量约500斤。夏季少一些,冬季因婚事喜庆多,则销量多些。当时,市场上很少有瓶装酒,著名的只有上海一带酿制的愈风酒、福州回生堂酿制的周公百岁酒等。
  1951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专卖事业暂行条例》,对酒类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经营,加强管理,保证税利”的专卖方针,取缔私营批发商,实行统一收购,计划管理经营。1952年,涵江源盛昌等私营酒厂转为国营酒厂。6家私营酒类零售店转为国有经营,涉及从业人员16人。
  1958年,除名酒、部分啤酒集中平衡调拨外,其他酒类实行地产地销政策,无形中取消了专卖。1959~1961年经济暂时困难时期,酒类私酿私卖较严重,造成酒类市场经营混乱。1962年,国务院重申酒类专卖政策,成立国营糖业烟酒公司,酒类归口商业统一经营。由于粮食歉收,酒类货源紧缺,实行定量凭票和部分名酒高价供应。1963~1968年,酒类产销量逐步增长,市场供需矛盾渐趋缓解,高价酒又恢复平价供应。1969年,酒类市场供应又出现偏紧,部分名优酒又实行适当控制供应。
  1978年后,由于酒类生产快速发展,上市的酒类品种及名优酒增多,销售量也逐年大幅度上升。80年代后,随着名优酒价格、经营放开,低档酒逐年减少,中度名优酒、啤酒购销两旺,特别是啤酒销量猛增。1994年,区属副食品系统销售酒44.7万公斤,其中白酒300公斤、啤酒44.67万公斤。是年,全区从事兼营酒类商店300多家,从业人数500多人。其中,三江口镇芳山村曾国富以个体承包销售莆田县啤酒厂中的一二个系列啤酒,向省内外批发,成为涵江驰名经销大户。
  八、糕饼
  早在宋元朝代,境内已有糕饼加工零售业出现,其产品多为逢年过节供祭祀用。清末,涵江“长来”马糕已驰名莆仙一带。民国时期,糕饼加工场、商店发展到35家。其中,以制作传统素食糕饼为主的有锦和兴、连兴、同升、胜兴等家;以专门制作荤食糕饼的有复茂、福康等家。其中,复茂制作的绿豆饼、福康制作的猪油糕、雪片糕是当时传统名糕点。
  1955年,境内糕饼加工场、商店22家,从业人数33人。1956年,私营糕饼店、饴糖合作小组、糕粉店、马糕加工场、糖果摊合并成立涵江糖果糕点合作商店。1958年,改为涵江糕饼厂,经营品种扩大到10大类64种。“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徘徊不前,且品种减少。
  1978年后,糕饼生产改手工操作为半机械化制作,产量提高,品种增多。1982年后,个体户加工生产的糕饼进入市场,境内上梧村上俞自然村发展成为糕饼生产销售专业村。1990年,涵江糕饼厂投资7万元进行技改,装配饼干生产设备。1991年,该厂拥有固定资产净值16万元,职工71人,年产值42.4万元,利润1.16万元。1994年,全区从事糕饼加工、销售160多户,从业人数230多人。其中,仅涵江农贸市场糕饼批零摊位就有21个,从业人数50人。
  九、酱油酱菜
  民国时期,境内经营规模较大的酱油店有庆源、成美、源美、源珍、鸿源、源昌、鼎美、福记等10多家酱油店。其传统名酱菜有缸底烂姜、烂菜头、烂笋等,深受当地用户欢迎,有的酱菜还被侨胞携往南洋等地。
  1956年,酱油行业纳入对私改造,组建为公私合营涵江酱油厂。“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传统酱菜品种生产中断。80年代后,恢复生产香醇豆乳、梅酱、面筋、高档酱瓜等传统产品,还创制出糖醋姜片、糖醋蒜泥、大蒜泥等新品种。以后由于福州酱油逐步占领涵江市场,致使境内酱油生产逐渐萎缩。1986年,涵江酱油厂投资15万元,建成230平方米豆腐乳车间,年加工豆制品40吨。1991年,该厂拥有固定资产净值21.22万元,职工69人,产值10.16万元,利税0.47万元。90年代后,个体、私营加工销售酱油酱菜迅速兴起,至1994年,从事该行业有30多户,120多人。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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