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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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25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集市
分类号: F713.1
页数: 5
页码: 200-2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涵江自宋代开始有墟市形成,到明代发展成为繁华的“涵头市”。清代时期,涵江已经是闽中地区的商业重镇,主要集市交易集中在涵江镇及三江口港区。民国时期,涵江镇及三江口港成为桂元干、荔枝干、食糖等物资的主要交易市场,并影响到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地。同时,东北的豆饼、上海的纱布以及外地的京果、煤油、化肥等物资也在涵江交易。新中国成立后,集市贸易迅速发展,1950年开始组建交易所,1951年建立综合市场。为了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还举办了物资交流大会。1954年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100.61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也大幅增加。1956年后,随着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私营零售消失,零售业务由国营、合作商业承担。1958~1961年,涵江市场经过扩建成为全省最大的城乡农贸市场之一,并作为全国16个市场行情报告点之一。1962年集市商品成交总额达到857.87万元。
关键词: 集市 网点建设 涵江区

内容

自宋代起,境内便有墟市形成。明代,发展成为“长三里许,人家稠密,商贾鱼盐辐辏”繁华的“涵头市”。清代,已是“百货转移满民间”、“财货甲漳泉”的闽中商业重镇。时集市交易主要集中在涵江镇及三江口港区。清末,仅涵江镇店肆就超过300家。当时,出入三江口港的许多“鸟槽”载货量都在10~30吨,足见贸易量之大。
  民国时期,涵江镇及三江口港成为闽中一带桂元干、荔枝干、食糖等类物资主要交易市场,并辐射至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地。同时,来自东北的豆饼、上海的纱布以及外地的京果、外国的煤油、化肥等物资亦在涵江交易。抗日期间,三江口港是福建沿海唯一未遭日军封锁的港口,故省内外商人云集涵江,集市贸易盛极一时。当时,境内有商户800多家,在涵江宫口河两侧,商号林立,仅豆饼、桂元业大商行就从3家发展到18家,其中豆饼行年成交量便达70万块左右。衙前街、前街、后街一带则成为纱布、京果、文具、国药、五金、家具等行业集中经营的闹市,其中有纱布店30家、京果店33家,大部分年营业额在2万银元以上。霞徐则是名闻全国的兴化桂元加工焙制和交易中心,年成交量2万多担,成交额20多万银元。1949年,涵江集贸市场成交额居全省第四位。
  新中国成立后,集市贸易迅速发展。1950年,涵江区公所组建粮食和油料交易所各1个。1951年,莆田县政府拨款在涵江兴建交易面积1736平方米的涵江第一个综合市场。同年,境内有商户850户,从业人员2205人,资本总额123.9万元。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集市交易量日增。1951年5月,仅涵江水产交易所日成交量达153105公斤,日平均成交量占当时莆田全县的70%以上。
  为了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进一步活跃市场,1952~1953年,先后两次举办涵江城乡物资交流大会。第一次于1952年11月25~28日举行,参加交易人数193742人,成交额53.42万元。其中,批发16.39万元,占30.7%;零售37.03万元,占69.3%。第二次于1953年2月25~27日举办,参加交易人数103835人,成交额23.05万元。其中,国营0.56万元,占2.43%;供销合作社1万元,占4.34%;私营商店3.77万元,占16.35%;农民17.72万元,占76.88%。
  此后,随着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境内商业进一步兴隆。1954年,商品零售总额1100.61万元。其中,国营商店占24.98%,合作社商店占14.63%,私营商店占60.39%。在同年行业零售业务中,纱布业零售总额71.46万元,百货业94.4万元,京果业33.6万元,文具业16.66万元,五金交电业11.96万元,木材业14.46万元,国药(中、草药)业42.19万元,新药(西药)业13.84万元,屠宰业57.91万元,水产业48.53万元。在集市贸易中,批发业务量也逐年增加。1954年,批发成交额1240.91万元,占社会商品流转总额48.8%,比1953年增加23.30%。同年,在批发行业中,纱布业成交额387.95万元,占批发成交总额(下同)31.26%;百货业201.61万元,占16.25%;京果业38.55万元,占3.11%;文具业0.73万元,占0.06%;五金业12.47万元,占1%;木材业44.03万元,占3.55%;药材业19.95万元,占1.61%;海产品业83.88万元,占6.76%;其他行业451.74万元,占36.4%。1956年后,随着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私营零售亦基本消失,零售业务由国营、合作商业承担。
  1958~1961年,涵江市场经过2次扩建,交易面积达5740平方米,成为全省规模最大的城乡农贸市场之一,并作为全国16个市场行情报告点之一。1962年,在渡过三年困难时期之后,生产回升,涵江集市交易趋旺。同年,集市商品成交总额857.87万元。其中,粮食类成交量(下同)1994.9吨,成交额(下同)177.7万元,成交额占商品总值(下同)20.71%;油料油脂类65.7吨,58.15万元,占6.78%;土特产类139.4吨,25.69万元,占3%;水产品类1390.7吨,201.39万元,占23.48%;蔬菜类3494.1吨,67.49万元,占7.87%;肉禽蛋类73.9吨,43.32万元,占5.05%;干鲜果类326.8吨,57.46万元,占6.69%;生产资料类37.96万件,31.63万元,占3.69%;燃料类6478.6吨,52.08万元,占6.07%;其他类142.96万元,占16.66%。同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779.38万元。其中,国营商业商品零售总额(下同)672.71万元,占社会零售总额(下同)24.2%;合作社商业596.57万元,占21.46%;合作商店309.2万元,占11.13%;合作小组185.22万元,占6.67%;其他1015.68万元,占36.54%。
  1963年10月3~5日,涵江举办第三次城乡物资交流会。参加的有省、县内外工商单位69个,代表183人。镇内各国营商业、供销社、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集体手工业等84个零售单位全部参加,周边15个公社所属139个大队和1516个生产队均踊跃参加,上市总人数达68000人。交流会期间,总成交额111.02万元,比交流前增加2.7倍。其中,国合农副产品收购2.02万元、商品批发89.51万元(其中工业品56.9万元,副食品16.59万元,农产品16.02万元);商品零售16.66万元(其中工业品5.1万元,副食品7.5万元,生产资料3.6万元,手工业品0.46万元);群众产销直接见面成交额2.83万元。
  1963年,境内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下同)2650.75万元。其中,国营1215.7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下同)45.86%;供销社商业433.07万元,占16.34%;工业、手工业118.43万元,占4.47%;合作商店(小组)441.4万元,占16.65%;农贸市场交易442.1万元,占16.68%。1964年,集市贸易商品成交总值503.36万元,其中,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社员个人购买390.3万元,城镇消费单位和居民购买40.92万元,国合商业收购72.14万元。全年成交粮食类3168吨,油脂油料类85.8吨,糖烟麻类849.5吨,水产品类929.4吨,肉禽蛋类81.5吨,干鲜果品类480吨,蔬菜类6982.1吨,燃料类7014.6吨。“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正常的集市贸易被当作“自由市场”、“投机投把”禁止,致使交易日渐疲软。
  1979年后,国家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化,大大活跃了城乡经济。1980年,仅涵江农贸市场集市成交额就达1238.45万元,比1963年增长2.8倍。1984年涵江建区后,区政府制订优惠政策和采取灵活措施,扶持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进一步繁荣。同年,全区集市成交额2354.1万元,是1980年1.7倍。1985年,国营、集体、个体、私营各类商业网点计1701家,从业人员3147人。1986年,莆田市地方产品展销会在涵华新街举行,莆田县、仙游县、城厢区及涵江区共展出地方特色产品3400多种,成交额96万多元。
  1986~1994年,区政府重视抓市场建设,改建、扩建涵江农贸市场、新建侨新市场及新桥头海产品、苍林蔬菜、边防路木材、塔桥粮食、黄霞水果等专业市场。并进行大规模旧城改造,使全区商业网点增加3381家,从业人员增至7341人,促进了集市交易和商品流通。至1994年,计有集贸市场12个,其中综合集贸市场7个、农副产品专业市场3个、工业品专业市场1个、木材市场1个。还兴建1幢7223平方米的9层涵江商业大厦,兴办区内首家超级商场。塘头、哆头、镇前、美尾等中心村落也形成小型农贸市场。1994年,全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不含莆田县驻涵商业)达10.02亿元,城乡集市成交额15960万元,涵江已发展成为省内重要的集市交易中心。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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