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划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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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24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计划财务管理
分类号: F632.7
页数: 2
页码: 189-1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涵江邮电局实行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包括计划编制、执行和财务稽核、会计核算等。业务收入逐年增加,固定资产管理也得到加强。
关键词: 涵江邮电局 财务管理 计划管理

内容

一、计划管理
  1949年前,涵江邮政局电信局不实行计划管理,不编制计划。从局所网络到各项业务的发展均由上级确定,基层局仅根据上级局制发的表报,填报各项经济数字。
  1949年后,计划管理集中于省局,基层局仅执行省局下达计划和为编制计划提供资料。1953年开始,涵江邮电局按省局下达的计划,制定分季实施方案,报省局批准后执行。是年11月,涵江邮电局降为邮电营业处(后改为支局),计划管理集中在莆田县邮电局。涵江营业处执行县局下达的计划和为县局编制计划提供资料。1984年,涵江支局升为分局后,因不实行独立核算,仍不作为计划执行单位,仅执行市局下达的计划和为市局编制计划提供资料。
  二、财务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49年前,涵江邮政局、电信局均为报帐单位,不进行财务稽核和会计核算。邮政局支出在收入中坐支,盈余上缴,不足由上级局拨补;电信局采取统收统支办法,每日收入存入当地银行,按期上汇;支出编制月报表,经上级局审核后拨款。财务稽核,由省派巡视员不定期到基层检查。1951年9月,涵江邮电合并,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邮电财务组织制度》、《邮电统一会计制度》、《邮电财务检查制度》,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统一领导,部、省、县三级负责。1953年11月,涵江邮电局降为邮电营业处后,又成为县局基层报帐单位。因涵江业务量大,设一专职财务人员,进行现金出纳工作。1984年起,涵江邮电支局升为分局后,分局不实行独立核算,分局的财务管理仍归市局,设专职会计员1人。
  (二)业务收入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涵江邮局创设当年业务收入143元(银元,下同),次年业务收入364元。清光绪三十三年1月售票250元,是福州邮务总局管辖的17个邮局售票最多的局。民国36年(1947年)3月,涵江电信局业务收入为18033860元(法币),当月盈余5327235元。1949年12月为2651万元(旧人民币)。
  1955年业务收入90912元(新人民币,下同),根据业务收入定为一等邮电支局。1978年业务收入148437元。1988年业务收入突破百万元,达125.35万元,10年中业务收入增加7.4倍。1994年业务收入3482万元,比1978年增长233.6倍。
  三、固定资产管理
  1949年10月前,涵江邮政、电信生产用具简单,房屋全是租用民房,固定资产极少,所有生产用具购置、调拨、报废等均由上级局审批,基层企业没有审批权。
  1951年,涵江邮电局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对生产设备、用具进行登记,固定资产管理仍集中在省局。1955年10月开始,固定资产改为省局购置,基层局列帐。规定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和单项价值200元及其以上的,可计提折旧费。同年9月以后,单项价值改为500元及其以上。土地、房屋、通信线路等不论价值多少,均作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列帐、调拨、报废及计提折旧等由市局负责,涵江邮电分局不进行独立核算,分局仅作使用和维护管理。改革开放后,涵江邮电固定资产逐年增加。1994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达4598万元,其中房屋固定资产原值631万元。同年新增固定资产总值2182万元。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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