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
莆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莆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邮政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23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邮政业务
分类号:
F618
页数:
5
页码:
178-18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涵江邮局在清代和民国时期已开展函件、包件、国内邮政快件、特快专递邮件、汇兑和报刊发行等业务。新中国成立后,各项业务进一步发展,并逐步实现机械化处理邮件。
关键词:
涵江邮局
函件
国内邮政快件
内容
一、函件
清代,涵江邮局办理函件有信函、明信片、印刷物、贸易册、货样和新闻纸。民国时期,涵江开办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印刷物、商务传单、瞽者文件和货样等国内函件业务。新中国成立初期,涵江邮局办理函件业务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稿件、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商务传单、瞽者文件、货样和收投快递函件、保价函件、国内航空函件、装钞保价信函等业务。1957年9月至1960年10月,先后开办军事邮件寄递和特种挂号信函业务。1979年5月,全面开放寄往台湾的平常函件,恢复办理寄交台湾个人、企业、机关团体的挂号函件业务。1980年,推行邮政编码制度,规定邮寄信函应写明收寄件人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同时颁发国家标准信封规格。1987年11月起,对香港、澳门地区进口的平常印刷品、挂历等改按挂号投递。同年12月,开办寄往台湾的平常小包和挂号函件业务。1988年3月,涵江邮局又恢复办理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的快递函件业务。1990年8月,在境内全面施行邮政编码制度。1994年,国际和香港、澳门、台湾函件出口量比1993年的3.6926万件,增长46%。
二、包件
清宣统二年(1910年)二月,涵江邮局始办保价包件和代收货价包件业务。民国24年(1935年)4月,涵江邮局试办小包邮件业务。民国36年,改为涵江至福州特快包件业务。次年,因陆运受阻而停办。1950年9月,开办国内快递小包业务,每件限重1公斤,按址投递。1952年9月,恢复收寄国内航空包件。1963年11月,使用“包件资费已付”戳记,以代替贴票。1972年,办理国际普通包件业务。1986年7月,邮政包件分为民用、商品和纸质品3种。1990年7月,民用和商品包件一律按保价包件交寄。1992年7月,开办收寄台湾快件包件业务,每件限重20公斤。1994年末,国内包件有民用、商品和纸质品3种,暂停收寄航空包件。国际包件有普通包件和小包邮件,均可作水陆路和航空邮寄。
三、国内邮政快件
1987年11月,涵江创办国内邮政快件,为全省首批开放局之一。1988年5月,改普通汇票业务为快件汇票业务。1989年1月,信函型邮政快件使用标准信封。1993年12月始,邮政快件重量放宽,由5公斤增加到10公斤。
四、特快专递邮件
1991年1月,涵江邮电分局代办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该项业务分文件资料、信函和物件3种。同年2月起,上述业务按上级规定,一律实行保价处理,按保价金额1%收取保价费。1993年6月起,邮局开始办理收寄台湾信函和文件资料特快专递邮件。1994年,国内和国际收寄量为4124件。
五、汇兑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涵江邮局即办理国内普通汇兑业务。民国9年起,开办兑付汇自香港和荷属东印第斯(DEL)的国际汇票。民国11年,涵江邮局汇票业务净增22800元。民国21年3月,始办电报汇款业务,涵江邮局随即为电汇发汇局和电汇兑付局。民国24年,开办高额汇票业务。翌年6月,属涵江邮局管辖的黄石、西天尾、梧塘、石庭、南日岛、三江口、哆头等14个邮政代办所均开办汇票业务。民国33年,办理电汇转汇业务。民国37年8月,发行金圆券货币,涵江开发福州的汇票每张限100元,每人每日只通融一次。是年度停止开发高额汇票和电汇。民国38年7月,涵江与福州、莆田等44个邮局间试办银元汇票,每张限额10元,收汇局当日将收汇银元用邮袋封装寄往兑付局,其他邮局、邮政代办所停办汇兑业务。1949年9月,开办福建省和华东区各省人民币汇兑业务。1950年7月,邮政代办所恢复办理定额汇票。同年8月,恢复办理电汇业务。1953年3月,邮局与人民银行汇兑业务分工,邮局办理个人汇款,人民银行办理工商企业汇款。1958年10月,涵江一等邮电支局为电汇通达局。1961年8月,涵江进出口电汇停止通达,改为由莆田县邮电局经转,至1971年1月,又恢复电汇业务通达。1988年5月1日,开办快件汇票业务。1994年办理国内汇兑业务,即普通汇票、电汇两种。普通汇票金额达500元~5000元的为高额汇票,普通及高额汇票均可作快件汇票寄递。1994年,开发汇票52121张,开发汇票金额3864.86万元;兑付汇票金额3653.22万元,汇超212万元。
六、报刊发行
1950年4月1日,涵江邮局实行“邮发合一”,报刊发行成为主要业务之一。涵江订销报刊均实行直封。1959年8月,涵江一等邮电支局被评为报刊发行先进单位。同年开办报刊零售业务。1963年,莆田县农村邮电分支机构报刊订户卡分莆田县局和涵江一等邮电支局两片,进行集中管理。涵江管辖的有江口、石庭、梧塘及山区片等8个支局所,并试行报刊发行专业“三定”(定人员、定责任制、定服务水平)和“三保”(保质量、保数量、保规章制度和协作配合)以及“三建立”(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业务监督检查、建立专业对口指导)。“文化大革命”中,多数报刊被停刊,报刊期发数比1965年下降70%左右,分片管理也随着被冲垮。1978年,恢复开展报刊发行专业劳动竞赛,涵江所属的涵江公社49个生产大队和所有生产队,队队订有报刊,创历史最好水平。1989年上半年,报刊发行密度6.1人有1份报刊,比莆田全市平均每7.38人订阅1份报刊略高。1993年,报刊订阅密度提高到平均每5人1份,高于莆田市平均7.14人1份的水平,报刊零售点2处,社会报刊发行站7处。1994年,报刊流转额为108万元,累计数313万份。
七、邮政储蓄
民国10年1月,涵江邮局开办邮政储金业务,是全省第二批开办邮储业务局之一(第一批为福州、厦门两个邮局)。开办初期,主要吸收个人小额存款,储户用储金邮票存满1元即可开户。民国16年,银行货币贬值,储户对储蓄信任产生动摇。同年底,全省仅有福州、涵江、兴化等14个邮局办理邮储业务。民国20年,涵江邮局拓展业务,主要有划拨储金,支票储金、存簿储金、小额储金等,有存户100多户。民国26年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民国28年2月,开办定期储金业务。民国33年,增办特种通知储金和乡镇公益储金业务。民国38年4月,由于货币贬值,物价飞涨,流通货币已失去信用,邮储业务基本停止。
新中国成立后,对邮储业务进行清理。1951年6月,停办邮储业务。1954年,对民国时期开办的人寿保险进行登记清还。1987年11月11日,重新开办邮储业务,办理活期、定期、整存整取和有奖定额等储蓄业务,利率与人民银行相同。1988年9月,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同年12月20日,鉴前邮电所开办邮储业务。1989年8月,增办“定活两便”和“存本取息”2种业务。1993年1月,邮储试行莆田市局承包责任制,并开办定额定期储蓄,存单面额分别为10~1000元7种,存期一年,可在莆田地区(不含仙游)各邮储点通存通兑。同时开办邮政礼仪储蓄,存单面额为10~200元5种,不限存期。1994年2月21日起,邮储装置微机联网,活期储蓄可与莆田市局储蓄组及莆田县江口、黄石、笏石、忠门、灵川等邮储网点通存通取。涵江邮储营业有涵江分局营业处和鉴前邮电所两处,年末余额达1742万元。
八、集邮
新中国成立后,涵江邮政部门出售当时发行的纪念和特种邮票,邮票由省局配发(后改为莆田县局配发)。1962年1月,涵江开始请领和销售整套纪念和特种邮票,涵江地区集邮者不需从外地函购新中国纪念和特种邮票。1984年10月1日,涵江正式开办集邮专项业务,设专台专人营业。1985年2月24日,涵江区首届集邮协会成立。1988年、1991年境内莆田第六中学先后被省邮协评为先进单位。1988年10月,鉴前邮电所开办集邮业务,设专台专人营业。1994年,集邮业务收入21.66万元,比1989年的5.5万元增长2.94倍。
九、代理业务
代售印花税 民国2年8月4日,涵江邮局开办代售印花税票业务。民国18年停办,民国23年又恢复办理。1949年6月,代售金圆券印花税票20.5万元,邮局按实售款额扣除5%和6%手续费。1949年9月,代售人民币印花税票业务,并扩展至部分邮政代办所,邮局按售出款额的3%收取手续费。1954年1月,国家改订税收办法,邮局停办代售印花税票业务。
代解侨汇业务 华侨汇款,在邮局代理解送业务之前,由民间批信局或侨汇局所包揽。民国27年,涵江邮局承办侨汇业务,配备侨汇事务员1人,侨汇专送差2人。民国30年,侨汇断源,业务停顿。民国35年,侨汇业务恢复。1950年1月,福建省邮政管理局与中国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代解侨汇业务合约,涵江被指定为侨汇协济局。同年10月涵江邮局为侨汇分发局,管辖莆田、仙游、福清、平潭等4县12个邮局的侨汇分发,仍配有专职侨汇助理员1人。1952年9月,涵江由中国银行涵江办事处、邮电局、工商部门等组成侨汇业务管理小组,对侨汇业务进行统一管理。1957年6月,侨汇业务由银行收回自办,邮电局代解侨汇业务停办。
代购代销其他业务 民国24年1月,开办代购书籍业务,按购书价的20%收取手续费。1950年10月,开办代购货物业务。1953年6月,开展纠正业务偏向时停办代购货物业务。1988年7月,开办代销售国库券业务,财政部门按销售金额的1.5%付给手续费。1990年,增办兑付到期的国库券,手续费按兑付本金的3%结算。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阅读
相关机构
涵江邮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涵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