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邮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23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邮政
分类号: F632.7
页数: 7
页码: 176-182
摘要: 本章记述了涵江邮路历史悠久,包括省干线邮路、县际邮路、农村投递邮路和城区邮路。邮政设备包括邮政车辆和邮件机械设备。
关键词: 涵江区 邮路 邮政车辆

内容

第一节 邮路
  一、省干线邮路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五月,兴化邮局开设后,福州邮务总局即开辟福州经涵江、兴化至仙游枫亭的步班邮路,每周两次,是全省最早开辟3条主干线邮运邮路之一。同年十一月,兴化邮局移设涵江后,涵江邮局为邮运接转局。翌年四月福州至涵江邮政重件,委托福州至三江口间轮船带运,每6天1次。福州经三江口至兴化间轮船每旬带运1次。同年八月,福州至涵江步班邮路改为间日班,至光绪二十九年四月改为逐日班。光绪三十年十月,涵江至晋江步班邮路每周1次。清宣统二年(1910年)八月,福州经涵江至兴化邮路改昼夜兼程。民国28年(1939年)6月,闽江口海运阻断,福州与南北口岸邮件无法交接,福州至上海邮件暂发涵江,交三江口至上海轮船带运。1950年6月,福州至厦门(集美)开辟自办汽车邮路,涵江进出口邮件即与邮车交接。是年厦门港口被国民党军封锁,各地海运厦门轮船改航三江口装卸邮件。同年福州至涵江开办委办汽车邮路,载运轻件及主要报纸。1994年,涵江进出口邮件每日与福州至莆田、福州至厦门和莆田返程福州3趟自办邮车交接。
  二、县际邮路
  涵江至永春、仙游邮路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月开辟涵江经仙游至永春步班邮路,每周一班。同年十一月改为隔日班。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该邮路改经兴化至仙游县城邮政代办所为终点,逐日班。民国3年改兴化至仙游为昼夜兼程邮路。1949年8月又恢复涵江至仙游步班邮路。1950年6月福州至厦门(集美)开辟自办汽车邮路后即停止。
  涵江至南日岛委办轮船邮路 1955年9月1日,原由莆田石城民船带运的南日岛邮件,改为涵江至南日岛的小轮船承运。1960年4月因小轮船损坏,又改由石城民间轮船载运,至1994年。
  涵江至永泰委办汽车邮路 1958年6月1日,永泰至闽南各地间的进出口邮件由涵江经转,并开辟涵江至永泰委办汽车邮路。福州至永泰开辟自办汽车邮路后即停止。
  三、农村投递邮路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涵江邮局开辟涵江至笏石、涵江至西天尾2条最早的步班邮路,单程分别为40及20华里,隔日班。清宣统三年(1911年)开辟涵江至梧塘邮路,单程10华里;涵江至笏石邮路延伸至平海,单程70华里。民国期间邮路在清末基础上重新调整和扩展。民国9年笏石设立邮局后,笏石至平海邮路由笏石邮局组划。同年又开辟涵江至镇前、三江口、哆头、后郭、石庭、九峰、梧塘的环形邮路,单程34华里,隔日班。民国15年,涵江邮局有邮差2人,联系57个村镇。民国31年6月,涵江至西天尾邮路扩展至澳柄、新县等地,总行程119.4公里。是年有邮路3条,邮差4人。
  1949年11月,村镇邮路有涵江至西天尾、澳柄、新县、上茅、庄边和涵江至三江口、石庭、九峰、梧塘2条邮路,平原区为逐日班,山区为隔日班,行程120.1公里。1950年开辟集奎片邮路。1951年又增辟塘头片邮路。1953年6月,梧塘开设邮电营业处后,梧塘及山区片农村投递邮路划归梧塘处管理。西天尾、石庭开设邮电所后,农村投递邮路仍由涵江负责。1961年,农村邮件投递邮路增为4条,并开始使用自行车投递,即涵江至西天尾和涵江至塘头2条为周六班;涵江至集奎和涵江至梧郊2条为周3班,单程为185公里。1992年,有涵江至镇前、涵江至塘头和涵江至三江口3条邮路,均为周六班,单程102公里。1993年4月,农村邮件投递进行改革,推行农民承包责任制,把邮件、报刊亲投到户、收取适当劳务费。1994年末,农民承包邮路16条,单程166公里,周六班。其中15条邮路自行车投递,1条步班投递。
  四、城区邮路
  民国期间,城区邮件投递每天1次,有时也分上、下午各投1次。民国7年,涵江邮局配有快信专投员1人。普通邮件投递划分2个投递段道,设专职信差2人。
  新中国成立后,城区邮件投递仍为2个段道。1966年增为3个段。1984年6月涵江建区后增至4个段。1986年改徒步为自行车投递。1988年9月,增设鉴前邮电所后,开辟新街至鉴前邮电所市内邮传递邮路1条,由摩托车载运,日送2趟。1994年底,改用微型小汽车运送,日开3次。
  第二节 邮政设备
  一、邮政车辆
  民国29年(1940年),境内福厦公路路段被破坏,福建邮政管理局分配自行车1辆,用于载运干线邮件。1961年和1986年,城区及农村邮件投递邮路先后改步班为自行车班。1988年9月,开辟三轮摩托车市内转趟邮路。1991年8月起,邮政储蓄、汇兑去银行存提款,均用微型小汽车押送。1994年末,邮政车辆有昌河牌小汽车1辆,三轮摩托车2辆。
  二、邮件机械设备
  从大清邮政到中华邮政,境内邮件内部处理全靠人工操作。新中国成立后,除增配保险柜外,又陆续添置铁皮柜和铁皮信箱代替木制信箱。1980年4月,收寄包件使用上海SBR-4型电子收寄机,能自动计重计费。1991年4月和11月,邮储先后使用自动点钞机及计息机。同年9月,出口信函捆把以捆扎机代替人工捆扎。1992年更新人工磅秤为电子秤。1993年1月,报刊要数和邮储存提款使用美国AST计算机公司制造的电子微型计算机。.1994年,邮政储蓄使用微型打印机作事后监督。1994年末,邮政机械设备有电子微型计算机3套、点钞机2台、捆扎机3台、电子秤2台。
  第三节 邮政业务
  一、函件
  清代,涵江邮局办理函件有信函、明信片、印刷物、贸易册、货样和新闻纸。民国时期,涵江开办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印刷物、商务传单、瞽者文件和货样等国内函件业务。新中国成立初期,涵江邮局办理函件业务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稿件、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商务传单、瞽者文件、货样和收投快递函件、保价函件、国内航空函件、装钞保价信函等业务。1957年9月至1960年10月,先后开办军事邮件寄递和特种挂号信函业务。1979年5月,全面开放寄往台湾的平常函件,恢复办理寄交台湾个人、企业、机关团体的挂号函件业务。1980年,推行邮政编码制度,规定邮寄信函应写明收寄件人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同时颁发国家标准信封规格。1987年11月起,对香港、澳门地区进口的平常印刷品、挂历等改按挂号投递。同年12月,开办寄往台湾的平常小包和挂号函件业务。1988年3月,涵江邮局又恢复办理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的快递函件业务。1990年8月,在境内全面施行邮政编码制度。1994年,国际和香港、澳门、台湾函件出口量比1993年的3.6926万件,增长46%。
  二、包件
  清宣统二年(1910年)二月,涵江邮局始办保价包件和代收货价包件业务。民国24年(1935年)4月,涵江邮局试办小包邮件业务。民国36年,改为涵江至福州特快包件业务。次年,因陆运受阻而停办。1950年9月,开办国内快递小包业务,每件限重1公斤,按址投递。1952年9月,恢复收寄国内航空包件。1963年11月,使用“包件资费已付”戳记,以代替贴票。1972年,办理国际普通包件业务。1986年7月,邮政包件分为民用、商品和纸质品3种。1990年7月,民用和商品包件一律按保价包件交寄。1992年7月,开办收寄台湾快件包件业务,每件限重20公斤。1994年末,国内包件有民用、商品和纸质品3种,暂停收寄航空包件。国际包件有普通包件和小包邮件,均可作水陆路和航空邮寄。
  三、国内邮政快件
  1987年11月,涵江创办国内邮政快件,为全省首批开放局之一。1988年5月,改普通汇票业务为快件汇票业务。1989年1月,信函型邮政快件使用标准信封。1993年12月始,邮政快件重量放宽,由5公斤增加到10公斤。
  四、特快专递邮件
  1991年1月,涵江邮电分局代办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该项业务分文件资料、信函和物件3种。同年2月起,上述业务按上级规定,一律实行保价处理,按保价金额1%收取保价费。1993年6月起,邮局开始办理收寄台湾信函和文件资料特快专递邮件。1994年,国内和国际收寄量为4124件。
  五、汇兑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涵江邮局即办理国内普通汇兑业务。民国9年起,开办兑付汇自香港和荷属东印第斯(DEL)的国际汇票。民国11年,涵江邮局汇票业务净增22800元。民国21年3月,始办电报汇款业务,涵江邮局随即为电汇发汇局和电汇兑付局。民国24年,开办高额汇票业务。翌年6月,属涵江邮局管辖的黄石、西天尾、梧塘、石庭、南日岛、三江口、哆头等14个邮政代办所均开办汇票业务。民国33年,办理电汇转汇业务。民国37年8月,发行金圆券货币,涵江开发福州的汇票每张限100元,每人每日只通融一次。是年度停止开发高额汇票和电汇。民国38年7月,涵江与福州、莆田等44个邮局间试办银元汇票,每张限额10元,收汇局当日将收汇银元用邮袋封装寄往兑付局,其他邮局、邮政代办所停办汇兑业务。1949年9月,开办福建省和华东区各省人民币汇兑业务。1950年7月,邮政代办所恢复办理定额汇票。同年8月,恢复办理电汇业务。1953年3月,邮局与人民银行汇兑业务分工,邮局办理个人汇款,人民银行办理工商企业汇款。1958年10月,涵江一等邮电支局为电汇通达局。1961年8月,涵江进出口电汇停止通达,改为由莆田县邮电局经转,至1971年1月,又恢复电汇业务通达。1988年5月1日,开办快件汇票业务。1994年办理国内汇兑业务,即普通汇票、电汇两种。普通汇票金额达500元~5000元的为高额汇票,普通及高额汇票均可作快件汇票寄递。1994年,开发汇票52121张,开发汇票金额3864.86万元;兑付汇票金额3653.22万元,汇超212万元。
  六、报刊发行
  1950年4月1日,涵江邮局实行“邮发合一”,报刊发行成为主要业务之一。涵江订销报刊均实行直封。1959年8月,涵江一等邮电支局被评为报刊发行先进单位。同年开办报刊零售业务。1963年,莆田县农村邮电分支机构报刊订户卡分莆田县局和涵江一等邮电支局两片,进行集中管理。涵江管辖的有江口、石庭、梧塘及山区片等8个支局所,并试行报刊发行专业“三定”(定人员、定责任制、定服务水平)和“三保”(保质量、保数量、保规章制度和协作配合)以及“三建立”(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业务监督检查、建立专业对口指导)。“文化大革命”中,多数报刊被停刊,报刊期发数比1965年下降70%左右,分片管理也随着被冲垮。1978年,恢复开展报刊发行专业劳动竞赛,涵江所属的涵江公社49个生产大队和所有生产队,队队订有报刊,创历史最好水平。1989年上半年,报刊发行密度6.1人有1份报刊,比莆田全市平均每7.38人订阅1份报刊略高。1993年,报刊订阅密度提高到平均每5人1份,高于莆田市平均7.14人1份的水平,报刊零售点2处,社会报刊发行站7处。1994年,报刊流转额为108万元,累计数313万份。
  七、邮政储蓄
  民国10年1月,涵江邮局开办邮政储金业务,是全省第二批开办邮储业务局之一(第一批为福州、厦门两个邮局)。开办初期,主要吸收个人小额存款,储户用储金邮票存满1元即可开户。民国16年,银行货币贬值,储户对储蓄信任产生动摇。同年底,全省仅有福州、涵江、兴化等14个邮局办理邮储业务。民国20年,涵江邮局拓展业务,主要有划拨储金,支票储金、存簿储金、小额储金等,有存户100多户。民国26年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民国28年2月,开办定期储金业务。民国33年,增办特种通知储金和乡镇公益储金业务。民国38年4月,由于货币贬值,物价飞涨,流通货币已失去信用,邮储业务基本停止。
  新中国成立后,对邮储业务进行清理。1951年6月,停办邮储业务。1954年,对民国时期开办的人寿保险进行登记清还。1987年11月11日,重新开办邮储业务,办理活期、定期、整存整取和有奖定额等储蓄业务,利率与人民银行相同。1988年9月,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同年12月20日,鉴前邮电所开办邮储业务。1989年8月,增办“定活两便”和“存本取息”2种业务。1993年1月,邮储试行莆田市局承包责任制,并开办定额定期储蓄,存单面额分别为10~1000元7种,存期一年,可在莆田地区(不含仙游)各邮储点通存通兑。同时开办邮政礼仪储蓄,存单面额为10~200元5种,不限存期。1994年2月21日起,邮储装置微机联网,活期储蓄可与莆田市局储蓄组及莆田县江口、黄石、笏石、忠门、灵川等邮储网点通存通取。涵江邮储营业有涵江分局营业处和鉴前邮电所两处,年末余额达1742万元。
  八、集邮
  新中国成立后,涵江邮政部门出售当时发行的纪念和特种邮票,邮票由省局配发(后改为莆田县局配发)。1962年1月,涵江开始请领和销售整套纪念和特种邮票,涵江地区集邮者不需从外地函购新中国纪念和特种邮票。1984年10月1日,涵江正式开办集邮专项业务,设专台专人营业。1985年2月24日,涵江区首届集邮协会成立。1988年、1991年境内莆田第六中学先后被省邮协评为先进单位。1988年10月,鉴前邮电所开办集邮业务,设专台专人营业。1994年,集邮业务收入21.66万元,比1989年的5.5万元增长2.94倍。
  九、代理业务
  代售印花税 民国2年8月4日,涵江邮局开办代售印花税票业务。民国18年停办,民国23年又恢复办理。1949年6月,代售金圆券印花税票20.5万元,邮局按实售款额扣除5%和6%手续费。1949年9月,代售人民币印花税票业务,并扩展至部分邮政代办所,邮局按售出款额的3%收取手续费。1954年1月,国家改订税收办法,邮局停办代售印花税票业务。
  代解侨汇业务 华侨汇款,在邮局代理解送业务之前,由民间批信局或侨汇局所包揽。民国27年,涵江邮局承办侨汇业务,配备侨汇事务员1人,侨汇专送差2人。民国30年,侨汇断源,业务停顿。民国35年,侨汇业务恢复。1950年1月,福建省邮政管理局与中国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代解侨汇业务合约,涵江被指定为侨汇协济局。同年10月涵江邮局为侨汇分发局,管辖莆田、仙游、福清、平潭等4县12个邮局的侨汇分发,仍配有专职侨汇助理员1人。1952年9月,涵江由中国银行涵江办事处、邮电局、工商部门等组成侨汇业务管理小组,对侨汇业务进行统一管理。1957年6月,侨汇业务由银行收回自办,邮电局代解侨汇业务停办。
  代购代销其他业务 民国24年1月,开办代购书籍业务,按购书价的20%收取手续费。1950年10月,开办代购货物业务。1953年6月,开展纠正业务偏向时停办代购货物业务。1988年7月,开办代销售国库券业务,财政部门按销售金额的1.5%付给手续费。1990年,增办兑付到期的国库券,手续费按兑付本金的3%结算。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涵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