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邮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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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228
颗粒名称: 卷八 邮电
分类号: F632.7
页数: 19
页码: 173-191
摘要: 本卷记述了涵江邮电发展历史悠久,明代开始设驿铺,清代中叶后邮政局陆续开办,民国初出现民营侨批局和电话公司,1949年后涵江邮电局统一管理,业务量逐年增加,改革开放后快速发展。
关键词: 涵江区 地方经济 邮电业

内容

涵江邮电历史悠久,明代就设有驿铺,为朝廷传递官署文件。清代中叶以后,邮政局陆续开办,驿铺逐渐被取代。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至二十六年间,电报局和邮政局相继在涵江建立。民国初,涵江境内出现民营侨批局和由工商业者集股兴办的电话公司。民国33年(1944年),涵江成立电信局,成为莆田、仙游两县的电报和长途电话接转中心。
  1949年8月涵江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了涵江邮政和电信机构。根据邮电合一的原则,成立涵江邮电局。1955年改称涵江邮电支局,隶属莆田县邮电局领导。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涵江邮电业务量逐年增加。涵江邮电支局(所)自划分等级以来,一直被列为一等邮电支局。1984年10月,涵江邮电支局升格为莆田市邮电局涵江分局。企业管理权限有所扩大,但不实行独立核算,人、财、物管理仍集中在莆田市邮电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涵江邮电事业日新月异。1988年7月,千门纵横制自动电话建成投产。1990年12月,引进日本富士通程控自动电话装置投入运营,使市话有权用户可直拨国内外长途电话。1993年1月,邮电自办国内国际特快传递邮件业务,电报即进入全国自动转报网。根据“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邮电方针,涵江区人民政府通盘规划,当年投资40万元,建成埭里模块局。同时涵江乡投资28万元和邮电局共建农村电话网络,使该乡49个村的电话全部纳入程控市话网。1994年初,境内程控电话扩容增至1万门,模块局升为母局。莆田县的江口、梧塘、白沙等地程控电话模块局接入涵江母局,涵江成为该地区程控电话模块局的汇接中心。
  1994年底,涵江邮电的固定资产总值达4598万元,其中当年投资2182万元。市话计费用户7771户,无线寻呼用户9232户,移动通信用户197户。磁卡电话在涵江初见端倪。市话电缆主干巳进入地下管道。管孔长462公里,为涵江邮电事业发展扎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驿铺
  境内驿铺,在明代即设有涵头铺(今涵江区涵西街道)和魏塘铺(今涵江区白塘镇显应村),是昔时莆田县内所设的16个铺中的两个。铺设铺司一人,铺兵四人。清朝末年邮政机构问世后,邮政机构逐年取代驿铺的功能,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十一月裁驿归邮,驿铺全部被裁撤。
  第二节 民信局侨批局
  涵江民信局是私人经营的商业性质通信组织,主要经营商民信件,办理南洋各地华侨汇款业务。民国8年(1919年),涵江第一家侨汇局美兴侨汇局问世。随后,聚华、通美、义德等商号相继创办。到民国25年,经厦门邮局注册的涵江侨批局分号有正大、义顺、金樊美、福美、金茂美等5家,未经邮局注册的有义德、福源隆、福隆兴、新和、建南、享利、通兴、承丰、程茂盛等9家。民国30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侨批局全部停业。抗日战争胜利后,侨汇业逐渐恢复。1949年8月涵江解放,侨批局划归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第三节 邮政局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五月,莆田成立兴化邮局,涵江开设邮政信柜。同年十一月,兴化邮局移设涵江,称涵江邮局,并管辖闽侯县坊口、福清县渔溪、仙游县枫亭和兴化4处信柜,被列为二等甲级邮局。清宣统二年(1910年),涵江邮局管辖范围扩大到莆田县内的江口、西天尾、梧塘、黄石和境内三江口共5处代办所。民国17年(1928年)8月始,涵江电信局和邮局合并,改称涵江邮政局。民国33年,涵江邮政局所辖代办所增加到16处,农村邮政信柜11处,莆田县的新县、白沙和南日,均为所辖之列。新中国成立后,由政府接管其邮政业务。
  第四节 电信局
  清光绪九年(1883年),清政府兴建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电报陆线,该线途经涵江。光绪二十三年,涵江开设电报局,属泉州电报局管辖,列为福建省官督商办开设的10个电报局之一。光绪三十三年,省设电报总局,涵江电报局改省电报总局管辖。民国2年(1913年)电报局划分等级时,涵江电报局列为三等乙级。民国15~17年间,仙游、莆田两县先后开设电报局,均属涵江电报局管辖。民国33年电报局改称电信局。民国34年涵江电信局升为三等甲级。民国37年,莆田县电信局降为电信营业处,改属涵江电信局管辖,直到1949年8月涵江解放时止。
  第五节 地方自办电信机构
  一、民营电话公司
  民国19年(1930年)12月,境内工商业者集资创办莆田民营电话有限公司,是继福州、厦门、漳州之后全省开设的第4家民营电话公司,安装有100门磁石电话交换机。抗日期间,该公司迁移至莆田县白沙。民国30年4月公司解体。之后,原公司部分人员集资重建电话公司,改名涵江民营电话公司。后因资金困难,用竹杆、铁线架通涵江至莆田、涵江至黄石桥兜电话单线,用单机对讲,开设电话传呼业务。1956年,电话公司撤销,其电话用户分别接入莆田和涵江邮电局总机。
  二、地方电话
  民国26年(1937年),开办涵江地方电话,架通涵江至三江口、涵江至望江鲸山电话线,城区装设20门磁石电话交换机。民国30年,省建设厅成立电话总局,涵江分设电话代办所,属福州电话分局管辖。民国35年,省电话总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撤销。涵江地方电话复归莆田电话局管辖。新中国成立后,由莆田县人民政府接办。
  第六节 邮电局
  新中国成立初期,涵江邮局、涵江电信局仍分别隶属于福建邮政管理局和福建省电信局。1950年8月,根据业务量营业收入以及邮运关系等条件,划分局所等级,涵江邮局列二等甲级局。1951年9月16日,涵江邮局与涵江电信局合并,成立涵江邮电局。1952年10月和1953年6月,莆田县的江口和梧塘邮电营业处,先后归属涵江邮电局管辖。1953年11月,涵江邮电局降为邮电营业处,归属莆田县邮电局领导,被列为一等营业处。1955年12月邮电营业处改称邮电支局,涵江列一等邮电支局。此后,根据农村通信分片管理精神,涵江为中心邮电支局,管理莆田县的白沙、庄边、新县等支局所。1962年6月,又调整分片,涵江中心支局管理江口、石庭、梧塘、西天尾等4个邮电所。1969年底邮电分建,涵江邮电支局分别建立涵江邮政支局和涵江电信支局,分别属县邮政局和县电信局领导。1973年10月邮电合并,恢复涵江邮电支局。1984年10月,涵江邮电支局升格为涵江邮电分局,列县科级建制。1988年9月增设鉴前邮电所,邮电业务逐步扩大。
  1994年末,涵江邮电分局设有生产班组9个,其中电信6个,即报话营业组、市话营业组、程控机房、测量室、机线组、工程班。邮政3个,即邮政营业组、邮件处理组、邮件投递组。分局管辖的邮政代办所有后郭、冲沁、下柯、黄霞、哆头、镇前、铁灶、埭里、塘头、显应和三江口。
  第二章 邮政
  第一节 邮路
  一、省干线邮路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五月,兴化邮局开设后,福州邮务总局即开辟福州经涵江、兴化至仙游枫亭的步班邮路,每周两次,是全省最早开辟3条主干线邮运邮路之一。同年十一月,兴化邮局移设涵江后,涵江邮局为邮运接转局。翌年四月福州至涵江邮政重件,委托福州至三江口间轮船带运,每6天1次。福州经三江口至兴化间轮船每旬带运1次。同年八月,福州至涵江步班邮路改为间日班,至光绪二十九年四月改为逐日班。光绪三十年十月,涵江至晋江步班邮路每周1次。清宣统二年(1910年)八月,福州经涵江至兴化邮路改昼夜兼程。民国28年(1939年)6月,闽江口海运阻断,福州与南北口岸邮件无法交接,福州至上海邮件暂发涵江,交三江口至上海轮船带运。1950年6月,福州至厦门(集美)开辟自办汽车邮路,涵江进出口邮件即与邮车交接。是年厦门港口被国民党军封锁,各地海运厦门轮船改航三江口装卸邮件。同年福州至涵江开办委办汽车邮路,载运轻件及主要报纸。1994年,涵江进出口邮件每日与福州至莆田、福州至厦门和莆田返程福州3趟自办邮车交接。
  二、县际邮路
  涵江至永春、仙游邮路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月开辟涵江经仙游至永春步班邮路,每周一班。同年十一月改为隔日班。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该邮路改经兴化至仙游县城邮政代办所为终点,逐日班。民国3年改兴化至仙游为昼夜兼程邮路。1949年8月又恢复涵江至仙游步班邮路。1950年6月福州至厦门(集美)开辟自办汽车邮路后即停止。
  涵江至南日岛委办轮船邮路 1955年9月1日,原由莆田石城民船带运的南日岛邮件,改为涵江至南日岛的小轮船承运。1960年4月因小轮船损坏,又改由石城民间轮船载运,至1994年。
  涵江至永泰委办汽车邮路 1958年6月1日,永泰至闽南各地间的进出口邮件由涵江经转,并开辟涵江至永泰委办汽车邮路。福州至永泰开辟自办汽车邮路后即停止。
  三、农村投递邮路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涵江邮局开辟涵江至笏石、涵江至西天尾2条最早的步班邮路,单程分别为40及20华里,隔日班。清宣统三年(1911年)开辟涵江至梧塘邮路,单程10华里;涵江至笏石邮路延伸至平海,单程70华里。民国期间邮路在清末基础上重新调整和扩展。民国9年笏石设立邮局后,笏石至平海邮路由笏石邮局组划。同年又开辟涵江至镇前、三江口、哆头、后郭、石庭、九峰、梧塘的环形邮路,单程34华里,隔日班。民国15年,涵江邮局有邮差2人,联系57个村镇。民国31年6月,涵江至西天尾邮路扩展至澳柄、新县等地,总行程119.4公里。是年有邮路3条,邮差4人。
  1949年11月,村镇邮路有涵江至西天尾、澳柄、新县、上茅、庄边和涵江至三江口、石庭、九峰、梧塘2条邮路,平原区为逐日班,山区为隔日班,行程120.1公里。1950年开辟集奎片邮路。1951年又增辟塘头片邮路。1953年6月,梧塘开设邮电营业处后,梧塘及山区片农村投递邮路划归梧塘处管理。西天尾、石庭开设邮电所后,农村投递邮路仍由涵江负责。1961年,农村邮件投递邮路增为4条,并开始使用自行车投递,即涵江至西天尾和涵江至塘头2条为周六班;涵江至集奎和涵江至梧郊2条为周3班,单程为185公里。1992年,有涵江至镇前、涵江至塘头和涵江至三江口3条邮路,均为周六班,单程102公里。1993年4月,农村邮件投递进行改革,推行农民承包责任制,把邮件、报刊亲投到户、收取适当劳务费。1994年末,农民承包邮路16条,单程166公里,周六班。其中15条邮路自行车投递,1条步班投递。
  四、城区邮路
  民国期间,城区邮件投递每天1次,有时也分上、下午各投1次。民国7年,涵江邮局配有快信专投员1人。普通邮件投递划分2个投递段道,设专职信差2人。
  新中国成立后,城区邮件投递仍为2个段道。1966年增为3个段。1984年6月涵江建区后增至4个段。1986年改徒步为自行车投递。1988年9月,增设鉴前邮电所后,开辟新街至鉴前邮电所市内邮传递邮路1条,由摩托车载运,日送2趟。1994年底,改用微型小汽车运送,日开3次。
  第二节 邮政设备
  一、邮政车辆
  民国29年(1940年),境内福厦公路路段被破坏,福建邮政管理局分配自行车1辆,用于载运干线邮件。1961年和1986年,城区及农村邮件投递邮路先后改步班为自行车班。1988年9月,开辟三轮摩托车市内转趟邮路。1991年8月起,邮政储蓄、汇兑去银行存提款,均用微型小汽车押送。1994年末,邮政车辆有昌河牌小汽车1辆,三轮摩托车2辆。
  二、邮件机械设备
  从大清邮政到中华邮政,境内邮件内部处理全靠人工操作。新中国成立后,除增配保险柜外,又陆续添置铁皮柜和铁皮信箱代替木制信箱。1980年4月,收寄包件使用上海SBR-4型电子收寄机,能自动计重计费。1991年4月和11月,邮储先后使用自动点钞机及计息机。同年9月,出口信函捆把以捆扎机代替人工捆扎。1992年更新人工磅秤为电子秤。1993年1月,报刊要数和邮储存提款使用美国AST计算机公司制造的电子微型计算机。.1994年,邮政储蓄使用微型打印机作事后监督。1994年末,邮政机械设备有电子微型计算机3套、点钞机2台、捆扎机3台、电子秤2台。
  第三节 邮政业务
  一、函件
  清代,涵江邮局办理函件有信函、明信片、印刷物、贸易册、货样和新闻纸。民国时期,涵江开办信函、明信片、新闻纸、印刷物、商务传单、瞽者文件和货样等国内函件业务。新中国成立初期,涵江邮局办理函件业务有信函、明信片、新闻稿件、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商务传单、瞽者文件、货样和收投快递函件、保价函件、国内航空函件、装钞保价信函等业务。1957年9月至1960年10月,先后开办军事邮件寄递和特种挂号信函业务。1979年5月,全面开放寄往台湾的平常函件,恢复办理寄交台湾个人、企业、机关团体的挂号函件业务。1980年,推行邮政编码制度,规定邮寄信函应写明收寄件人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同时颁发国家标准信封规格。1987年11月起,对香港、澳门地区进口的平常印刷品、挂历等改按挂号投递。同年12月,开办寄往台湾的平常小包和挂号函件业务。1988年3月,涵江邮局又恢复办理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区的快递函件业务。1990年8月,在境内全面施行邮政编码制度。1994年,国际和香港、澳门、台湾函件出口量比1993年的3.6926万件,增长46%。
  二、包件
  清宣统二年(1910年)二月,涵江邮局始办保价包件和代收货价包件业务。民国24年(1935年)4月,涵江邮局试办小包邮件业务。民国36年,改为涵江至福州特快包件业务。次年,因陆运受阻而停办。1950年9月,开办国内快递小包业务,每件限重1公斤,按址投递。1952年9月,恢复收寄国内航空包件。1963年11月,使用“包件资费已付”戳记,以代替贴票。1972年,办理国际普通包件业务。1986年7月,邮政包件分为民用、商品和纸质品3种。1990年7月,民用和商品包件一律按保价包件交寄。1992年7月,开办收寄台湾快件包件业务,每件限重20公斤。1994年末,国内包件有民用、商品和纸质品3种,暂停收寄航空包件。国际包件有普通包件和小包邮件,均可作水陆路和航空邮寄。
  三、国内邮政快件
  1987年11月,涵江创办国内邮政快件,为全省首批开放局之一。1988年5月,改普通汇票业务为快件汇票业务。1989年1月,信函型邮政快件使用标准信封。1993年12月始,邮政快件重量放宽,由5公斤增加到10公斤。
  四、特快专递邮件
  1991年1月,涵江邮电分局代办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该项业务分文件资料、信函和物件3种。同年2月起,上述业务按上级规定,一律实行保价处理,按保价金额1%收取保价费。1993年6月起,邮局开始办理收寄台湾信函和文件资料特快专递邮件。1994年,国内和国际收寄量为4124件。
  五、汇兑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涵江邮局即办理国内普通汇兑业务。民国9年起,开办兑付汇自香港和荷属东印第斯(DEL)的国际汇票。民国11年,涵江邮局汇票业务净增22800元。民国21年3月,始办电报汇款业务,涵江邮局随即为电汇发汇局和电汇兑付局。民国24年,开办高额汇票业务。翌年6月,属涵江邮局管辖的黄石、西天尾、梧塘、石庭、南日岛、三江口、哆头等14个邮政代办所均开办汇票业务。民国33年,办理电汇转汇业务。民国37年8月,发行金圆券货币,涵江开发福州的汇票每张限100元,每人每日只通融一次。是年度停止开发高额汇票和电汇。民国38年7月,涵江与福州、莆田等44个邮局间试办银元汇票,每张限额10元,收汇局当日将收汇银元用邮袋封装寄往兑付局,其他邮局、邮政代办所停办汇兑业务。1949年9月,开办福建省和华东区各省人民币汇兑业务。1950年7月,邮政代办所恢复办理定额汇票。同年8月,恢复办理电汇业务。1953年3月,邮局与人民银行汇兑业务分工,邮局办理个人汇款,人民银行办理工商企业汇款。1958年10月,涵江一等邮电支局为电汇通达局。1961年8月,涵江进出口电汇停止通达,改为由莆田县邮电局经转,至1971年1月,又恢复电汇业务通达。1988年5月1日,开办快件汇票业务。1994年办理国内汇兑业务,即普通汇票、电汇两种。普通汇票金额达500元~5000元的为高额汇票,普通及高额汇票均可作快件汇票寄递。1994年,开发汇票52121张,开发汇票金额3864.86万元;兑付汇票金额3653.22万元,汇超212万元。
  六、报刊发行
  1950年4月1日,涵江邮局实行“邮发合一”,报刊发行成为主要业务之一。涵江订销报刊均实行直封。1959年8月,涵江一等邮电支局被评为报刊发行先进单位。同年开办报刊零售业务。1963年,莆田县农村邮电分支机构报刊订户卡分莆田县局和涵江一等邮电支局两片,进行集中管理。涵江管辖的有江口、石庭、梧塘及山区片等8个支局所,并试行报刊发行专业“三定”(定人员、定责任制、定服务水平)和“三保”(保质量、保数量、保规章制度和协作配合)以及“三建立”(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业务监督检查、建立专业对口指导)。“文化大革命”中,多数报刊被停刊,报刊期发数比1965年下降70%左右,分片管理也随着被冲垮。1978年,恢复开展报刊发行专业劳动竞赛,涵江所属的涵江公社49个生产大队和所有生产队,队队订有报刊,创历史最好水平。1989年上半年,报刊发行密度6.1人有1份报刊,比莆田全市平均每7.38人订阅1份报刊略高。1993年,报刊订阅密度提高到平均每5人1份,高于莆田市平均7.14人1份的水平,报刊零售点2处,社会报刊发行站7处。1994年,报刊流转额为108万元,累计数313万份。
  七、邮政储蓄
  民国10年1月,涵江邮局开办邮政储金业务,是全省第二批开办邮储业务局之一(第一批为福州、厦门两个邮局)。开办初期,主要吸收个人小额存款,储户用储金邮票存满1元即可开户。民国16年,银行货币贬值,储户对储蓄信任产生动摇。同年底,全省仅有福州、涵江、兴化等14个邮局办理邮储业务。民国20年,涵江邮局拓展业务,主要有划拨储金,支票储金、存簿储金、小额储金等,有存户100多户。民国26年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民国28年2月,开办定期储金业务。民国33年,增办特种通知储金和乡镇公益储金业务。民国38年4月,由于货币贬值,物价飞涨,流通货币已失去信用,邮储业务基本停止。
  新中国成立后,对邮储业务进行清理。1951年6月,停办邮储业务。1954年,对民国时期开办的人寿保险进行登记清还。1987年11月11日,重新开办邮储业务,办理活期、定期、整存整取和有奖定额等储蓄业务,利率与人民银行相同。1988年9月,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同年12月20日,鉴前邮电所开办邮储业务。1989年8月,增办“定活两便”和“存本取息”2种业务。1993年1月,邮储试行莆田市局承包责任制,并开办定额定期储蓄,存单面额分别为10~1000元7种,存期一年,可在莆田地区(不含仙游)各邮储点通存通兑。同时开办邮政礼仪储蓄,存单面额为10~200元5种,不限存期。1994年2月21日起,邮储装置微机联网,活期储蓄可与莆田市局储蓄组及莆田县江口、黄石、笏石、忠门、灵川等邮储网点通存通取。涵江邮储营业有涵江分局营业处和鉴前邮电所两处,年末余额达1742万元。
  八、集邮
  新中国成立后,涵江邮政部门出售当时发行的纪念和特种邮票,邮票由省局配发(后改为莆田县局配发)。1962年1月,涵江开始请领和销售整套纪念和特种邮票,涵江地区集邮者不需从外地函购新中国纪念和特种邮票。1984年10月1日,涵江正式开办集邮专项业务,设专台专人营业。1985年2月24日,涵江区首届集邮协会成立。1988年、1991年境内莆田第六中学先后被省邮协评为先进单位。1988年10月,鉴前邮电所开办集邮业务,设专台专人营业。1994年,集邮业务收入21.66万元,比1989年的5.5万元增长2.94倍。
  九、代理业务
  代售印花税 民国2年8月4日,涵江邮局开办代售印花税票业务。民国18年停办,民国23年又恢复办理。1949年6月,代售金圆券印花税票20.5万元,邮局按实售款额扣除5%和6%手续费。1949年9月,代售人民币印花税票业务,并扩展至部分邮政代办所,邮局按售出款额的3%收取手续费。1954年1月,国家改订税收办法,邮局停办代售印花税票业务。
  代解侨汇业务 华侨汇款,在邮局代理解送业务之前,由民间批信局或侨汇局所包揽。民国27年,涵江邮局承办侨汇业务,配备侨汇事务员1人,侨汇专送差2人。民国30年,侨汇断源,业务停顿。民国35年,侨汇业务恢复。1950年1月,福建省邮政管理局与中国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代解侨汇业务合约,涵江被指定为侨汇协济局。同年10月涵江邮局为侨汇分发局,管辖莆田、仙游、福清、平潭等4县12个邮局的侨汇分发,仍配有专职侨汇助理员1人。1952年9月,涵江由中国银行涵江办事处、邮电局、工商部门等组成侨汇业务管理小组,对侨汇业务进行统一管理。1957年6月,侨汇业务由银行收回自办,邮电局代解侨汇业务停办。
  代购代销其他业务 民国24年1月,开办代购书籍业务,按购书价的20%收取手续费。1950年10月,开办代购货物业务。1953年6月,开展纠正业务偏向时停办代购货物业务。1988年7月,开办代销售国库券业务,财政部门按销售金额的1.5%付给手续费。1990年,增办兑付到期的国库券,手续费按兑付本金的3%结算。
  第三章 电信
  第一节 网路设备
  一、电报
  (一)有线电报
  设备 涵江始设电报局时,使用莫尔斯电报机与福州电信局通报。因业务量增长,莫尔斯机已不适用。民国34年(1945年)改用韦机(通称快机)与福州通报,至1949年8月涵江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涵江电信局转报业务量逐渐减少。1951年7月1日起,改用莫尔斯机与福州电信局通报。1954年12月23日,涵江至福州的电路停闭。1960年6月,涵江至莆田改用人工发报机。因业务量增加,1977年6月,涵江至莆田改用电传打字机。
  网路 民国15年以前,涵江的电报网路仅至福州的一条单铁线。民国15年、民国17年和民国23年,仙游、莆田、枫亭先后开设电报局,3个局进出口电报均由涵江电报局接转,涵江与福清也有直达报路,形成了以涵江为中心的地区电报网。民国37年4月,福厦长途铜线工程竣工,涵江至福州的报路改用双铜抽出的幻线,涵江至枫亭也改用双铜幻线。
  1949年8月后,涵江电信局的网路有所变更,涵江至福清的报路停闭,增加涵江至江口的报路。1954年7月,涵江至仙游、涵江至枫亭的报路停闭。同年12月23日,涵江至福州的报路停闭,涵江进出口电报由莆田邮电局转接。1993年10月起,涵江进入全国自动转报网。涵江发往全国各地接入自动转报网的电报,均可直接到达。
  (二)无线电报
  民国30年6月,福建省建设厅在涵江设15瓦气象无线电台,至福州、永定、南平、建阳等地联络。民国35年,福建省银行系统在涵江设15瓦无线电台。民国36年3月,福建省保安司令部在涵江设50—60瓦无线电台。民国38年6月,涵江电信局设15瓦电台与福州电信局联络,涵江解放前夕停用。1949年8月28日,有线电路没有恢复,启用无线电台与福州电信局通报。同年11月4日,有线电路恢复,无线电台停闭。1949年11月,人民银行涵江营业处的专用无线电台和前沁盐场的专用无线电台,奉军管会的通令,将电台封闭,无线设备全部交涵江电信局封存。1952年6月12日,莆田暴雨成灾,又启用无线电台,后转入备用。1954年1月,涵江邮电营业处无线电台撤合。
  二、电话
  (一)长途电话
  民国24年6月,涵江电信局安装10门“新电”磁石电话交换机。翌年开放长途电话。民国32年6月,涵江至福州、涵江至枫亭、涵江至莆田的长途电路均为报话双用铁线。民国36年,福州至厦门开超短波电路,涵江电信局设“接力站”。民国37年4月,福建沿海长途铜线修复,涵江至福州、涵江至枫亭使用双铜线作长途电路,在双铜线端装转电线圈抽出幻线作电报线,将报话线分开。同时涵江电信局安装HC单路载波与福州对端,涵江对厦门装设CF—1—A4路载波话机,接通福厦载波电路,直至1949年8月止。
  1954年4月,涵江至渔溪增加铁线1对。因机构变动,同年7月和12月,涵江至枫亭、涵江至福州的长途线路停闭,移至莆田邮电局。之后,涵江进出长途电话均由莆田接转。在长途网路转移之后,涵江仍设20门磁石电话交换机为长途电话专台。1964年10月,改设30门长途电话交换机。1979年5月,涵江至福州开通直达长途电话2条。1990年底程控电话开通后,涵江区有权电话用户均可直拨国内外长途电话。涵江至莆田开通Pcm(脉冲编码调制)29个系统、870条电路,彻底解决了涵江出口电路不足的老大难问题。1993年5月,光纤电缆代替了Pcm设备,电路质量有所提高。1994年末,涵江出口电路达到960路。
  (二)农村电话及市内电话
  民国19年,涵江民营电话公司设有100门磁石电话交换机,杆路长15公里,均为铁杂线单线回路,与莆田城厢和桥兜建立通信网络。民国26年,莆田县政府在涵江设立20门磁石电话交换机,以涵江为中心,建立涵江至江口、涵江至三江口、涵江至望江和涵江至鲸山的地方电话网,杆路长14.5公里。之后,涵江民营电话公司架设涵江至莆田、涵江至黄石、笏石的通信杆路,长26公里,全部为竹杆、铁杂线单线回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涵江农市话转输由明线组成,电话设备未变,网络除涵江至莆田外,还有涵江至梧塘、江口、三江口单线回路,杆路长23.9公里。1953年7月,涵江地方电话用户全部接入涵江邮电局电话网络。1956年8月,涵江邮电局增设100门磁石电话交换机。1958年12月,又扩容100门。1972年开始,在架空明线上安装载波电话机。1978年1月,莆田至涵江架设7/1.8AL(铝绞线)1对,安装12路载波电话端机。到1979年7月,莆田至涵江开通2套单路、3套3路、1套12路载波电话机,使载波电话增加到20多路。1988年5月,根据市政建设要求,涵江城区主要街道铺设电缆管道,管长38.4公里,管孔长462.23公里,市区主要街道电缆都转入管道。同年7月,涵江市话交换机扩大为6台600门,市话磁石式人工交换机改为纵横制自动电话交换机,初装1000门。1989年6月,扩容1000门,并开始使用环路载波,容量为120路。1990年,引进日本富士通万门程控自动电话交换机,涵江辟为模块局,初装3000门。程控电话开通后,莆田至涵江开通Pcm(脉冲编码调制)29个系统,870条电话。1993年5月,涵江至莆田开通更先进的光纤电缆电路960条,用光纤电缆取代3Pcm。1994年初,涵江程控电话模块局扩容7000门,增加至1万门,改为母局。莆田县的江口、石庭、梧塘等模块局和白沙、庄边程控装置,均接入涵江母局,并用光纤电缆联网,市话电缆达155.64皮长公里。
  第二节 电报业务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涵江开办的电报业务种类有官报、公报和私报3种。清宣统元年(1909年)二月,境内电报种类按上级规定改为官报、商报、新闻和寻常4种,规定二等及其以上等级官报随到随送。民国11年(1922年)1月,电报种类又分为政务、公务、特种和寻常4种。还规定紧急、校对、预付回报费、收据、分送、专送、局交、留交、限送和传递等11种特别业务。民国34年,涵江电报局的业务量除进出口电报外,还有转报,是莆田、仙游、枫亭3个电报局的转报局,日平均处理576份。民国36年,涵江电报业务量已相当可观。
  民国37年8月,涵江电信局始办交际电报业务。同年12月,修订各类电报处理时限,提前到达的官军电报,局内发出、转报、投递各为半小时,时限最长的私务电报,分别为3小时、5小时和7小时。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除继续办理国际电报业务外,还重新开办夜间电报业务,为华东41个局以及福建省10个局开办此项业务中的一个。1979年2月,涵江恢复受理发往台湾省普通电报。1985年,邮电业务量在原有基础上大幅度增长,年去报达4.367万份。1988年扩大到7.031万份。同年9月始,增办礼仪电报业务。1989年1月扩办公众电报真迹业务。此后,境内自拨长途电话日渐普及,长话业务量激增,电报业务量逐渐下降。1994年去报仅3.3万份,比1988年下降46.94%。
  第三节 电话业务
  一、长途电话业务
  民国23年(1934年)10月,根据福建省建设厅训令,境内利用军用线路开通涵江至莆田、涵江至宏路、峡南长话线路。民国25年3月,涵江电报局开办长话业务,其通达地点有福州、马尾、宁德三都、南平、建瓯、浦城、晋江、厦门和龙溪等地。长话种类初办时,分为普通、加急、传呼和预告4种。是年底,修订《国内长途电话营业通则》,长话种类改为叫号、叫人、传呼3种。每种又具体细分为寻常与加急两类。民国35年,涵江已成为莆田、仙游、枫亭电信局的转话局,日平均去话61张,来话65张,转话21张,合计147张。民国37年,境内增办涵江至福州特快电话业务。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长话业务范围扩大,主要有防空情报电话、军政电话、公营企业电话、公务电话、业务电话、特种电话和寻常电话。1950年11月,境内开办涵江至福州夜间减价长话业务。1951年,开办涵江至福州特邀定时电话业务。1972年办理国际电话业务。1979年3月,涵江恢复受理挂发台湾省普通私务电话,同时受理台湾来话业务。1990年,随着程控电话开通,境内市话有权直拨用户逐步普及。涵江程控模块局开通后,有权用户可直拨国内和国际长话,1994年底有权用户达6420户,占市话全部用户82.6%。长途电话去话业务量338万张,占莆田市邮电局去话业务量27.5%,其中挂发香港、澳门、台湾的去话1.3万张。
  二、市话、农话业务
  民国30年,市话仅有26户,月通话约4000次。
  1953年7月,境内电话只有25户。改革开放后,市话发展较快。到1985年扩大到338户。1989年,市话用户达到1073户。1992年,全区建成城乡程控电话网。同年末架通涵江市区至三江口镇杨芳、鲸山、铁灶、哆前、哆中、哆后和白塘镇周墩、陈桥、柯塘、镇前、东墩以及国欢镇码头、沁东、沁西、南林、塘西、都邠等16条水泥杆路,铺设10~30对电缆,使49个村民委员会全部开通程控电话。1994年底,市话计费用户达7771户,其中49个村电话用户2404户,公用电话用户333户。电话号码由1989年的5位数升为7位数。
  三、磁卡电话、移动电话、无线寻呼
  1989年5月,莆田市邮电局引进美国无线寻呼设备,随而涵江即开办无线寻呼业务。1991年,莆田市邮电局又引进美国移动通信设备,建立移动通信基地,涵江用户由其直接管理。1992年,涵江邮电局引进日本田村公司DC3—CN2磁卡机2部,投入运营,为用户提供服务。至1994年底,涵江BP机用户达9232个,移动通信达197户。
  第四章 企业管理
  第一节 业务管理
  一、邮政业务管理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涵江邮局开办时,各项业务已有章程和规则。民国24年(1935年),涵江实施《邮政法》,邮政业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新中国成立后,按人民邮政的性质修改和制定各项邮政章则,1950年修改和制定30多种。之后开始执行“迅速、准确、安全、方便”服务总方针,体现人民邮电宗旨。1954年建立新的报刊发行制度,统一操作手续,各支局、所为报刊收订和投递单位,县邮电局负责报刊收据的审核、登记、要数、结算等工作。涵江支局业务量大,全部执行县邮电局职责,单独作报刊要数单,由县局汇总上报。1955年建立各项业务监督检查制度。涵江邮电支局邮政营业、邮件分拣封发、邮件投递等项检查,履行县邮电局的职能,由副支局长负责,做到“五落实”,即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频次,检查数量和检查人落实。1958年,邮件封发推行“平10挂3”直封标准,涵江支局照此建立直封格眼。邮政汇兑自创办以来就规定邮政汇票由汇款人用挂号直寄受款人,凭证票到邮局兑款。1958年,对此进行改革,新的规定由汇款人填写汇款通知单,邮电局将通知单及汇票一并寄往兑付局。由兑付局将通知单投递给受款人凭以兑款,增加内部处理环节。涵江支局同县邮电局一样配备汇兑检查员,建立出口汇票分拣封发制度。1958年10月,涵江支局为电汇通达局。1960年,邮政业务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制定《邮政业务使用规则》(对外)、《各类邮件处理规则》(对内)、《报纸杂志发行业务处理规则》等。县邮电局指定涵江支局对梧塘、西天尾、白沙、庄边、新县等支局所进出口邮件进行业务检查。“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进行批判,一度出现有章不循,无人管理的混乱状况。1973年4月开始,邮政9种主要规章制度进行修订,重新颁发,建立交接验收、平衡合拢、勾挑核对、安全保密、查验管理、岗位责任制、质量检查、交接班、日戳夹钳保管、业务档案管理、邮袋报皮布管理等11项责任制度。1984年,涵江支局升为邮电分局,配备专职业务管理员。1987年1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8年,涵江分局贯彻执行集邮经营规定“七不准”,即不准在邮票发行之前出售新票;不准搭售劣质滞销邮票品,坑害集邮者;不准将紧销票品卖大户;不准违反规定高价出售邮票品;不准利用紧销票品收受钱物或谋取私利;不准内外勾结牟取暴利;不准利用经营活动请客送礼。1989年,邮政、电信分别配备专职业务管理员。
  二、电信业务管理
  涵江电报局开设时沿用清光绪七年(1881年)开放公用电报以来制定的各种规则。《报房办事细则》规定报房设值班簿、随手簿,凡报房人员每日经手事件登记签押,以便稽核。民国18年(1929年)2月,国民政府颁布《电信条例》。之后,交通部也陆续制发电报业务规则。民国25年,涵江电报局开放长途电话业务时,执行民国22年制发的《国内长途电话营业通则》,同时规定电报业务稽核员兼理长话业务稽核。新中国成立后,境内根据人民邮电的宗旨,对旧电信规则、办法进行修订和补充,1950~1954年先后制定《电报机上流水销号及流水稽核办法》、《电报重点核对制度》、《长途电话交接处理程序》、《长途电话保密守则》等。1959年实施《电报业务规程》、《长途电话业务规程》。1963年又进行一次修订,电信业务管理更趋完善和规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电信业务管理受到冲击,一度出现混乱状态。1967年12月9日开始,涵江邮电支局停止收受各类电报。1977年,执行新颁发电报和长话业务规程。1985年4月,执行新修订电报和长话业务规程,即《国内公众电报业务规程》、《国内公众长途电话业务规程》,1988年实施《市内电话业务规程》。各项管理制度逐步走向正常。
  第二节 通信质量管理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涵江电报局就按照《处分电报延误章程》、《处分漏泄电报章程》在报房设置误码簿,登记收发电报差错。民国18年(1929年)8月,按照《电报业务稽核办法》,规定大局设专职业务稽核员,小局由业务长兼任。长途电话业务开办后,电报业务稽核员兼理长话稽核。
  1949年8月后,境内人民邮电确立“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八字方针,作为通信质量管理总目标,并始终贯彻邮电通信“质量第一”的思想。1950年,涵江邮局贯彻《邮件差错检查及查验制度暂行办法》,在电报传输中坚持重点复校复述,划销流水等制度。1957年,全面执行《邮件时限监督办法》、《出口邮件及进口邮件检查办法》、建立邮运频次、运递时限、作业基本时限等制度,按照县邮电局营业日和营业时间对外营业,电报建立“局内发出最大时限”、“电报投递时限”等检查制度,并由副支局长负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差错、延误等进行登记,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信质量管理做到普及化、制度化。1958年,涵江推行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通信质量管理扩大到“自查互查”相结合管理,各生产班组均建立质量检查网,做到“不检查不出手”(自查)、“不复查不出口”(互查)、“上一环节为下一环节服务”、“下一环节为上一环节把关”等,形成群众性的质量检查网。1960年,涵江支局还负责检查梧塘、白沙等支局所的出口邮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项质量管理全部废除。1978年执行邮电部颁发《邮政通信质量管理办法》。涵江邮电支局对质量管理进行整顿,开始恢复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同年8月开展第一个质量月活动,并连续坚持4年,通信质量管理网普及到每个生产班组。1979年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涵江邮电支局主要生产班组建立了QC小组,定期进行PTCA循环活动。1984年涵江建立邮电分局后,对主要通信质量指标进行考核。1993年考核的10项质量指标全部达标。
  第三节 计划财务管理
  一、计划管理
  1949年前,涵江邮政局电信局不实行计划管理,不编制计划。从局所网络到各项业务的发展均由上级确定,基层局仅根据上级局制发的表报,填报各项经济数字。
  1949年后,计划管理集中于省局,基层局仅执行省局下达计划和为编制计划提供资料。1953年开始,涵江邮电局按省局下达的计划,制定分季实施方案,报省局批准后执行。是年11月,涵江邮电局降为邮电营业处(后改为支局),计划管理集中在莆田县邮电局。涵江营业处执行县局下达的计划和为县局编制计划提供资料。1984年,涵江支局升为分局后,因不实行独立核算,仍不作为计划执行单位,仅执行市局下达的计划和为市局编制计划提供资料。
  二、财务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49年前,涵江邮政局、电信局均为报帐单位,不进行财务稽核和会计核算。邮政局支出在收入中坐支,盈余上缴,不足由上级局拨补;电信局采取统收统支办法,每日收入存入当地银行,按期上汇;支出编制月报表,经上级局审核后拨款。财务稽核,由省派巡视员不定期到基层检查。1951年9月,涵江邮电合并,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邮电财务组织制度》、《邮电统一会计制度》、《邮电财务检查制度》,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统一领导,部、省、县三级负责。1953年11月,涵江邮电局降为邮电营业处后,又成为县局基层报帐单位。因涵江业务量大,设一专职财务人员,进行现金出纳工作。1984年起,涵江邮电支局升为分局后,分局不实行独立核算,分局的财务管理仍归市局,设专职会计员1人。
  (二)业务收入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涵江邮局创设当年业务收入143元(银元,下同),次年业务收入364元。清光绪三十三年1月售票250元,是福州邮务总局管辖的17个邮局售票最多的局。民国36年(1947年)3月,涵江电信局业务收入为18033860元(法币),当月盈余5327235元。1949年12月为2651万元(旧人民币)。
  1955年业务收入90912元(新人民币,下同),根据业务收入定为一等邮电支局。1978年业务收入148437元。1988年业务收入突破百万元,达125.35万元,10年中业务收入增加7.4倍。1994年业务收入3482万元,比1978年增长233.6倍。
  三、固定资产管理
  1949年10月前,涵江邮政、电信生产用具简单,房屋全是租用民房,固定资产极少,所有生产用具购置、调拨、报废等均由上级局审批,基层企业没有审批权。
  1951年,涵江邮电局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对生产设备、用具进行登记,固定资产管理仍集中在省局。1955年10月开始,固定资产改为省局购置,基层局列帐。规定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和单项价值200元及其以上的,可计提折旧费。同年9月以后,单项价值改为500元及其以上。土地、房屋、通信线路等不论价值多少,均作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列帐、调拨、报废及计提折旧等由市局负责,涵江邮电分局不进行独立核算,分局仅作使用和维护管理。改革开放后,涵江邮电固定资产逐年增加。1994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达4598万元,其中房屋固定资产原值631万元。同年新增固定资产总值2182万元。
  第四节 承包责任制
  1988年11月,莆田市邮电局与涵江分局签订承包责任书,作为推行承包责任制的试点。其承包内容有“三包”和“三保”。“三包”是包市局下达业务收入计划、包通信质量指标、包企业上等级。“三保”是保通信全程全网、保安全生产、保遵纪守法。根据“三包”、“三保”执行情况,由市局核定生产奖金。之后,根据企业改革深化发展,承包责任制形式与内容不断深化。1989年8月,涵江实行“方针目标”管理制度,并将市局下达给分局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生产班组,生产班组又分解下达给生产人员,做到分局有总目标,班组有中目标,个人有小目标。局、生产班组和个人的目标责任制全部写成条文公布,便于逐级考核监督。局还建立通信工作(质量)检查制度,各生产班组设专职或兼职检查员。1993年4月,分局实行以“三制三岗”为主要内容的合理劳动组织制度,即管理人员聘任制、岗位人员合同制、考核上岗制,将所有人员分为在岗、试岗、待岗。局领导由市局聘用、管理人员及生产班组长由分局领导聘用、生产人员由生产班组长聘用。未受聘人员试行试岗和待岗。9月,局又制定聘工“岗位规范”办法。其内容包括职责范围、岗位技术要求、经济技术指标、思想政治素质、岗位纪律等,从局的领导到每位职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要求。1994年局又制定效益工资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承包责任制。将职工履行职责,完成生产任务与个人经济利益紧密结合,将个人同集体利益紧密结合。其考核办法按业务收入和单项业务收入确定应得分数(最高为100分),对基础管理、通信质量、文明服务、安全生产等执行情况进行否决扣分,各生产班组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市话营业组完成业务收人得40分,完成市话收入得40分,完成BP机销售得20分,未完成任务,每降百分之一,扣0.5分。对通信量的考核规定考核4项或5项质量指标,每少完成一次,分别扣30%和20%奖金;发生重大服务差错,每次扣30%的奖金;发生通信事故,视其后果每次扣30~100%的奖金。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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