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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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22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512.757
页数: 1
页码: 1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涵江地区的陆运和海运管理机构在民国时期已经存在,内河航运管理机构也相继成立。
关键词: 涵江区 陆运管理机构 海运管理机构

内容

一、陆运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陆路交通管理由莆田县建设科负责。民国27年(1938年),涵江设立运输总站,管上通福州、下通泉州货物。民国32年,涵江运输总站改为驿运站,为甲等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1人,司事5~7人。负责车、船、伕、马征集、运输、管理等业务。新中国成立初,由莆田县建设科管理。1956年,改由县交通局涵江交通管理站管理。1984年8月,涵江区交通局成立,下设涵江交通运管所,负责全区陆运管理。同时,涵江建立交通监理检查站。1987年,更名为涵江交警中队。1990年12月,改为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涵江大队。1993年10月,下设城区交警中队,负责境内交通安全等工作。
  二、海运管理机构
  清雍正七年(1729年),朝廷在涵江设海关,为清廷的常税分关,征收厘金以作军。同治四年(1865年),设立涵江总局,并在三江口、鲸山、乌菜港3处分设附属机构,负责征收百货海运厘金。民国20年,涵江海关由闽海关接管,设涵江支关和三江口支所,分别负责港务监督、引水和税收工作。民国24年,涵江设立交通管理所,办理莆田、仙游两县船舶检丈工作。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闽海关涵江支关。1950年秋,设立福建省航务管理局涵江办事处,管理境内船政及水上运输业务。1954年,设立福州港务监督处涵江监督室,专门负责海上安全监督工作。同年5月,涵江监督室改称涵江航运管理站。1958年后,涵江外运业务归属福州、厦门两港办理,涵江海关撤销。1979年,涵江航运管理站根据上级部署,实行港航分开,涵江航运管理站改为福州港务局涵江办事处。莆田建市后,涵江建立湄洲港务局涵江中心站。
  三、内河航运管理机构
  1952年,境内成立内河民船工会,隶属涵江航务办事处。1956年,设立涵江内河航管站,管辖仙游、华亭、笏石等地航管站。1960年10月,内河航管工作归属县交通局管理,涵江内河航管站属之。1965年,涵江内河航管站改由涵江交通管理站管理。1983年10月,涵江水上管理机构撤销。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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