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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工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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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183
颗粒名称:
卷六 工业
分类号:
F427.57
页数:
14
页码:
137-150
摘要:
本卷记述了涵江地区的工业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前的手工小工场和私营工业,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公私合营和合作联营工业,再到改革开放后的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
关键词:
涵江区
地方经济
工业发展
内容
涵江工业基础较薄弱。1949年前,只有手工小工场,如打铁、小农具作、粮油加工、土榨糖、制鞋(草鞋、布鞋)、手工织布、竹编、家具制作、炼奶、桂元干焙制和水果罐头加工等,多属家庭手工作坊及季节性生产,设备简陋,生产规模小。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对个体手工业、私营工业采取公私合营、合作联营等形式。1953年,境内进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发展公私合营和合作联营工业。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1958年“大跃进”时,全民大办工业,涵江区域内发展一批莆田县属地方国营工厂,如莆田罐头厂、莆田造船厂、莆田玻璃厂、涵江粮油加工厂、涵江钢铁厂、涵江化工厂、涵江农具厂等。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有的国营企业转为集体,部分企业则合并或撤销。1966~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工业发展速度缓慢。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乡镇企业得到发展。同时,原有国营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和引进,逐步从手工操作为主,发展到机械操作,改善了劳动条件。
1984年建区后,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充分利用涵江地理优势和资源,进行一系列工业基本建设,工业发展跃上新台阶。1988年,涵江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在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加快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逐步发展个体、联合体经济以及“三资”企业。1992年后,区委、区政府制定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发展战略,工业以城市建设为依托,在全区范围内合理布点,区域内工业布局、工业内部行业结构、企业规模结构、技术结构和经济成份都发生很大变化。工业门类已拥有鞋革、纺织、服装、针织、电子、冶金、光学仪器、机械、化工、玻璃、造纸、印刷、食品、罐头、酿酒、木器、水产加工等,其中木雕工艺品、玻璃制品、母乳化奶粉、烤鳗、镀锌管等已成为拳头产品,产品畅销国内外。乡镇企业、“三资”企业成为发展涵江经济新增长点,工业经济在区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至1994年,涵江区域内有中央、省、市及莆田县驻涵工业企业20多家,职工5000多人。另有区属工业企业7499个,其中国有工业企业4家,镇(街)办工业企业21家,村办工业148家,中外合资、合作工业147家,城乡个体工业7179家。工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为15.6亿元(不含驻涵企业),其中全民企业占2214万元,集体企业5114万元,“三资”企业75084万元,城乡、个体工业73588万元,分别占工业产值1.42%、3.28%、48.13%、47.17%;年出口总值12961万美元。
1994年,涵江境内工业企业职工35009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1306人,占3.73%。工程技术人员336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务74人,占22%。
第一章 所有制
第一节 私营个体工业
涵江私营工业可追溯至宋代,当时境内望江一带已开始炼铁,今三江口镇仍有个铁灶村,历史上就因炼铁而得名。纺织、制盐、陶瓷等家庭手工业也有一定发展。至元朝,增加酿酒、制醋、砖瓦、水果加工、造纸、糕饼等行业,家庭手工业发展成为私人手工业作坊。清代,三江口港及霞徐海运码头逐渐繁忙,涵江成为福建东南沿海的重要商品集散地,私人小企业得到发展,还出现私营的近代新型工业企业——食品加工业和粮油加工业。清宣统三年(1911年),涵江人李兰舌在宫下开设碾米厂,在莆田第一家使用蒸汽机,以机械为动力,代替手工生产。
民国13年(1924年),涵江商人林亚标从上海购回一台六尺手摇车床,在宫下开设机器修理铺,这是莆田机械工业的开端。民国30年,集奎保西湘甲人林德懋和蔡依妹在上梧开办玻璃生产作坊,生产煤油灯、灯罩和药瓶等。
新中国成立初期,涵江私营工业企业只有27家,主要是罐头、炼乳、印刷、机械等行业,规模小、设备简陋,均系前店后厂,资本总额仅4.23万元。另有私营手工业225户,从业人员695人,资本总额为50.5万元。
1956~1957年,国家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业有7家并入国营企业,有17家并入公私合营企业和个体手工业合作社,成为集体企业。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期间,12家公私合营企业并入国营企业。
1979年后,经济体制改革,个体手工业、私营联合体工业得到迅速发展。1984年,涵江建区时,全区共有手工业企业和私营工业94家,从业人员153人。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在国家鼓励与扶持下,私营工业蓬勃发展。至1994年底,全区共有私营企业3283家,从业人员8926人,年创产值25975万元。
第二节 公私合营工业
1953年,国家开始对私营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私营工业走上公私合营道路。次年,在私营涵江电厂的基础上,莆田县人民政府投资兴办公私合营涵江电厂,为莆田县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1955年,新增公私合营涵江酱油厂。1956年,鸿业、侨联、志强、利生、四联、建联等6家私营罐头厂,在宫口四联厂址组成公私合营涵江罐头厂。兴记、谢记、福祥、三友等4家肥皂厂合并,创办公私合营涵江肥皂厂。协兴光、福星光玻璃厂联合成立公私合营涵江玻璃厂。1958年,公私合营涵江罐头厂、涵江玻璃厂、涵江肥皂厂转为地方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消失。
第三节 集体工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对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采取公私合营、合作联营等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后建立一批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合作联营及手工业合作社。1953年,涵江一批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各行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生产资料折价人社,按金额领取股息分红。是年4月,涵江镇33位打铁工人和手工业者首先成立涵江镇铁器生产合作社,为当时莆田县第一个手工业生产集体企业。同年6月,又办起涵江镇木器生产合作社。
1958年起,涵江公社创办22家公社、大队集体工业。主要是土农药厂、土化肥厂、农具厂、粮油加工厂、砖瓦厂等,为社镇集体企业之雏形。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这些企业大部分下马。“文化大革命”时期,集体工业发展缓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方针,集体企业迅速发展。1984年涵江建区后,成立区第二轻工业局、区乡镇企业管理局。1985年,全区共有集体工业企业115个,产值3800万元。
90年代初,区委、区政府抓住机遇,大胆地在全省率先提出发展民营经济,使全区集体企业呈大幅度跳跃式发展。至1994年底,全区共有村及村以上集体企业300多家,从业人员6000人,产值61843万元。
第四节 国营工业
1952年7月,莆田县人民政府接收涵江苍后街私营源盛昌酒铺,成立莆田国营酿酒厂,成为涵江第一家国营企业。1956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涵江7家粮食加工厂合并为国营涵江粮食加工厂。次年,涵江印刷厂建成投产。
1958年“大跃进”时期,莆田罐头厂、莆田玻璃厂、莆田造船厂、涵江纺织合作厂、涵江农具厂等公私合营企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国营企业。同时,新建涵江糖纸厂、涵江钢铁厂、涵江化工厂等地方国营企业。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有的工业企业下马。1965年,莆田县人民政府在涵江塘北山筹建莆田县合成氨厂,于1969年8月建成投产。1974年,莆田县内燃机配件厂在涵江塘北山创办,当年投产。1981年,莆田罐头厂奶粉车间分出独立,在原莆田化工厂内创办莆田乳品厂。
1984年,涵江建区初,区属国营工业企业有莆田造船厂、莆田乳品厂2家,年总产值1524万元。中央、省、市及莆田县驻涵国营工业企业14家,年总产值近3亿元。1994年,有区属国营工业企业2家,年总产值4498万元。中央、省、市及莆田县驻涵国营工业企业20多家,年总产值8亿多元。
第五节 “三资”工业企业
1984年涵江建区后,区委、区政府大力鼓励吸引外资。同年,区内第一家“三资”企业——兴成牙签有限公司成立。至1987年,“三资”企业发展到8家,但外商多为试探性投资,规模不大。
1990年后,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1992年始,涵江作为省定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以其良好的硬软投资环境,吸引众多外商来涵投资办企业。至1994年,“三资”工业企业发展到147家,年工业产值75084万元,安排富余劳力10326人,主要行业有鞋革、机械、电子、化工、食品、建材、工艺、纸制品、装饰装修、石材加工、五金、能源等。投资商来自香港、日本、马来西亚、美国、泰国、澳门、台湾、新加坡等。1994年,涵江鞋业、大福鞋业、金星鞋业公司年产值均已逾亿元,且均名列全国乡镇企业五百强之中。
第二章 工业门类
第一节 电力工业
民国16年(1927年),涵江和城厢工商界人士发起创建莆田电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涵江延宁宫。陈镜鸿任董事长,采用德国道驰牌200匹柴油机和132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各1台发电,供涵江和莆田城厢粮食加工和照明用。民国26年,因公司财政亏空,由福建省建设厅接收,转为官商合办,改名为福建省建设厅莆田电厂。民国28年5月,因日寇飞机侵扰,电厂关闭。民国30年初,创办涵江青年电厂,用汽车引擎拖动8千瓦发电机发电,后因故障停发。接着又购进一台木炭机带动16千瓦发电机发电,三年后关闭。
1950年11月,涵江工商界程琢成组织百货、柴行等32个行业人士集资筹建涵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卧式四冲程单汽缸45匹煤气机(改成木炭机)和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出产的功率32千瓦的发电机各1台,安装于涵江延宁宫原青年电厂旧厂房内,于1951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供涵江部分地区照明。1954年,晋江专署工业科、莆田县统战部和工业科对其进行改造,更名为公私合营涵江电力公司。1955年,更名为公私合营涵江电厂。1959年,转为地方国营电厂。1964年11月,涵江第一座35千伏变电站破土动工,1965年1月竣工,同年4月1日投入运行。其后与福清朱山变电站、莆田筱塘变电站联网。涵江供电区划归莆田供电局管辖后,涵江35千伏变电站实际变为开关站。
1985年,莆田供电局筹资60万元在卓坡村兴建35千伏变电站,占地面积4950平方米,同年12月19日投入运行,以10千伏卓起、卓飞265条馈线供电。1991年,福建省电力公司在涵江塘西筹建220千伏变电站,投资2700万元,于1992年10月30日投入运行。同年,卓坡变电站处于备用状态,只在220千伏变电站年检时,方投入运行。
截至1994年,涵江供电区计有15条10千伏供电线路,全长100公里,低压供电线路20公里,装有自立变压器681台,其中100千伏安以上有102台,总容量为57260千伏安;公用变压器42台,总容量为12175千伏安。至1994年,基本上完善输变电体系,形成220千伏双回环网格局,年供电量超一亿千瓦时。
第二节 化工工业
涵江东南部临海,资源丰富,盐业发展较早。早在唐代,境内临海生民已利用“煎盐法”制盐。宋初,邑民东山人(今涵东村)陈应功创“晒盐法”制盐后,“自是皆遵其制”,大幅度提高盐业产量。宋景炎元年(1276年),在境内唐安乡望江里设上里场。东至海,西至佘埔,南至新浦、三江口,北至福清峰头村。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在涵江设管勾司董事,由官方监管制盐并专营。元延祐改为司令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为都转盐运使司分司。允许私人制盐,并推行“坎晒法”。时上里场分31团,有坎户2636户。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上里场改称莆田场。团户合并为8团:新浦、半埕、东曾、小山、田头、浦城、东蔡、沟上。共有盐户985户,盐埕31201坎,年产额盐3703吨。海盐销往省内闽西北20多县。民国15年(1926年),设莆田盐场公署。设址境内望江里哆头村,设场长1人,股长6人。并设哆头、赤港、新墩3处场务所。哆头场辖乌菜、三沟、岭兜三坨。又在鳌山下柯村设盐务稽核所。民国时期,因盐质洁白,颇合食用,又增设盐埕80多坎,扩大生产。
民国19年(1930年),境内始有兴义、泰源和三友等3家手工操作的肥皂厂,生产比忌牌肥皂,年产量不足10吨。民国30年,集奎保西湘甲人林德懋和蔡依妹在上梧开办玻璃生产小作坊,生产煤油灯、灯罩和药瓶等日用玻璃制品,这是涵江乃至莆田硅酸盐工业的发端。民国36年,莆田盐场公署改称涵江分署。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化工工业有了新发展,除新增兴记、谢记、福祥等肥皂厂外,还有协兴光和福星光两家私营玻璃作坊。两作坊有工人26人,土熔炉4个,铜模80多种,用手工生产玻璃日用品。1955年12月,福星光和协兴光两家私营玻璃厂在公私合营中合并,定名为公私合营涵江玻璃厂,有职工47人,用老虎灶、圆炉、眼镜炉熔融和吹管口吹,主要产品有煤油灯罩、药瓶等。1956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兴记、谢记、福祥与三友合并为公私合营涵江肥皂厂,生产肥皂、蜡烛和白碱等产品,年产值7.33万元。是年,涵江磷肥厂(又称涵江颗粒肥料厂)和地方国营涵江肥料厂建成投产。1958年,哆头社办盐场投产。
1958年10月,公私合营涵江玻璃厂转为地方国营莆田玻璃厂,职工增至156人,有日产2.5吨玻璃熔化炉等。1959年,接受福建省华侨投资公司投资,在塘北山现厂址新建厂房,于1960年竣工。同年,创办地方国营涵江化工厂,并把公私合营涵江肥皂厂并入,产品有过磷酸钙、松脂合剂、硫酸铜、无水酒精等60多种。
1965年,莆田玻璃厂引进铰链机,增加机吹生产,实现半机械化生产。同年11月,莆田县人民政府在涵江筹建莆田县合成氨厂,年生产能力3000吨合成氨。经过近4年建设,于1969年8月建成投产,至年底生产氨水511吨。1978~1981年经过几次扩建,至1983年,生产能力扩大至1.5万吨。1994年底,已形成年产6万吨合成氨能力。
1970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军区独立第2师在涵江镇延宁居委会组建人民解放军第9748工厂。主要产品有碘、甘露醇、海带胶等。1975年4月移交省军区管理。
1981年,地方国营莆田玻璃厂更名为福建省莆田县玻璃厂,并沿用至今。当年引进解放20型自动制瓶机。采用电子数控和转鼓控制,实现全机械化生产。
1986年,金匙集团香港金得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亿多元,在涵江征地100亩,独资创办莆田金匙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套引进日本东洋玻璃株式会社具有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和设备,以生产啤酒瓶和饮料瓶为主,产品销往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同年,涵江乡筹资创办涵江磷肥厂,生产磷肥、复合肥,产品销向福清、永泰、惠安等地。1987年,后郭村与兴化大学合资创办兴大复合肥厂。
进入90年代,化工建材行业进一步发展。1993年,洞庭村投资400多万元,利用专利技术,生产高性能的外墙建筑涂料。同时,塑料厂也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个体塑料厂,生产加工各种渔网、食品袋、聚乙烯、聚丙烯绳索和中高档塑料外包装物。至1994年,全区共有化工类企业30多家,产值超亿元。
第三节 食品工业
涵江食品工业历史悠久。宋代,境内已有酿酒等食品加工行业,清代有粮油加工等行业,但多属家庭手工作坊,生产规模小。
新中国成立后,食品工业不断发展,境内拥有罐头、酿酒、粮油加工等食品工业。
一、罐头 奶粉
民国17年(1928年),涵江石坊巷医生李可信与涵江苍然何文润合资,在涵江顶铺创办莆田第一家罐头厂——通山罐头厂。
民国23年,江口人林安禄在涵江尾梨巷开设莆田第一家炼乳罐头厂——福成炼乳厂(后更名为福康炼乳厂)。之后,私营罐头厂陆续开办。主要有何文焰的鸿业、郑国藩的美亚、林金环的大中、郑景耀的福隆等炼乳厂。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保护工商业,涵江地方炼乳和罐头加工业有了新的发展。1951年6月,林安禄、郑国藩、林金环和郑景耀等4家联合组成四联炼乳厂,厂址先设在顶铺路,后迁至宫口路,产品为海燕牌牛乳。同时,何文焰与豆饼商杨天祥合资,重振濒临停产的鸿业炼乳厂,厂址设在宫口路,产品以飞马牌牛乳为主,还制作水果罐头等。
1953年,纱布业主陈云清等转向经营,与原开设振兴罐头厂的何文金合股开设侨联罐头厂,厂址设在宫下路,产品为自强牌牛乳和罐头。同时,船务行俞庆元和豆饼、杂粮商唐文凤合股在宫下沟岑路开办志强罐头厂,以制作批杷、荔枝、龙眼、菠萝和肉类等罐头为主,也炼制牛乳等,商品商标为飞鹤。在宫口路还有豆饼商林金文和俞文通等合股开办的建联炼乳厂和翁钰等合股开办的利生炼乳厂。
1956年6月,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进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涵江6家罐头厂在宫口四联厂址组建公私合营涵江罐头厂,由陈云清(私方)任厂长,产品为海燕牌炼乳,远销上海等地。1958年8月,公私合营涵江罐头厂正式更名为福建省莆田罐头厂。
1981年,莆田罐头厂奶粉车间独立分出,在原莆田化工厂内创办莆田乳品厂。产品为多维蛋乳粉、莲芡甜乳粉和速溶婴儿奶粉等儿童食品。1984年,该厂投资57.5万美元引进一套丹麦超高温杀菌及乳化无菌奶关键设备,开发新产品母乳化奶粉等儿童保健品。之后由于奶源外流,鲜奶收购量逐年下降,而且奶质下降,致使成本不断上升,引进设备无法发挥效益。1993年,经有关部门审批,以莆田乳品厂为核心企业组建海燕集团公司,下辖7个分公司。
二、酿酒
宋代,涵江民间已能用粮食酿制米酒,主要是自用。民国37年(1948年),涵江私营源昌盛酒铺以手工作业,酿制米酒,供应市场,年产7吨左右。
新中国成立后,莆田县人民政府接管源昌盛酒铺,筹建涵江酿酒厂,以祠堂、宫庙和书亭为厂址。1953年,更名为地方国营莆田酒厂。经1956年、1959年两次扩建以及1971年较大规模的内部设备改造,逐步完善厂房和机构设备。促进生产能力不断提高,酒产量从50年代末的300多吨增至80年初的2000多吨。
第四节 机械工业
涵江机械工业在清末就已具雏形,但当时主要是手工作业,打造铁器、修补船只等。产品也只是以小农具和小杂品为主,后来逐渐发展到制造大工具,如船、锚等,主要集中在新浦、高美一带,船只种类为渔船和帆船。随后,塘头、田岑、镇前等地也开始造沟船。当时,随着三江口港及霞徐海运码头的逐渐繁忙,延宁、霞徐一带成为东南沿海的重要货物集散地。由于交通发展需要,开始制造驳船。民国13年(1924年),涵江商人林亚标首先从上海购回1台六尺手摇车床,并雇请上海人当技工,在宫下开设一家小型机器修理铺,这是涵江也是莆田机械工业的开端。是年,机械铸造商蔡四十安在涵江顶铺开设一家永安机器厂,利用简单手工工具生产织布机。当时,莆田90%以上织布机都由此厂制造。
民国14年,两位石庭人在涵江开设长利机器厂,有8尺车床1台,为汽车修配简易零件,并请1位福州翻砂工传授翻砂技术。民国16年,开始生产麦机和碾米机。民国24年,长利机器厂生产8匹、10匹和12匹柴油机22台,销往莆田、惠安、仙游一带。
新中国成立后,机械工业不断发展。1950年,涵江增设星兴、永利、利农3家机器厂。1953年4月,莆田供销生产合作社组织涵江打铁工人和手工业工人33人,成立涵江机铁生产合作社。相继成立的还有涵江镇铁器生产合作社、涵江金属制品合作社、涵江脚踏车修配合作社等。1955年,集奎造船合作社成立,吸收个体造船技师入社,有职工34人,生产小型帆船。1956年9月,涵江机铁生产合作社和涵江镇机器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涵江机铁生产合作社。
1958年,莆田造船厂成立,厂址设在涵江集奎,与原集奎造船合作社合并,是年制造第一艘载重50吨机帆船。同年,涵江铁器生产合作社成立地方国营涵江农具修配厂,并先后将涵江金属制品合作社和涵江脚踏车修配合作社并入,相继更名为地方国营涵江农具厂、地方国营涵江农业机械厂、地方国营莆田市第二通用机器厂,最后改为莆田农业机械厂。
1959年,涵江木器厂研制滚珠碎土机、立式吸水车、畜力打谷机等10种新型农具。莆田第二通用机器厂研制畜力水田滚耙、地瓜切片机、高压喷雾器等20多种新式农具。这些农具构造简单,价格便宜,工效高,深受农民欢迎。
60年代初,涵江镇创办镇机械厂,生产农机配件、农具等。1963年,莆田造船厂搬迁至延宁宫海岑前,占地30多亩,产品为木质的农船、渔船和运输船,最大运量150吨。随后从木船转为生产钢丝水泥船、驳船、方舟等船只和船坞。1969年,在涵江塘北山成立粉末冶金厂(莆田传动机械厂前身),生产铁基粉末制品。
1973年4月,在涵江塘北山筹建地方国营莆田拖拉机修配厂。1974年1月,改建为地方国营莆田内燃机配件厂,当年筹建,当年生产。后与航空工业部江南压铸厂横向联合,成立福建省莆田有色金属压铸公司,成为中汽公司和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汽车、摩托车配件出口定点厂。1979年,成立莆田手工业机械厂(即莆田县二轻机械厂前身),产品有木工带锯机、平面刨床、牛头刨床、摇臂钻床等。同年,该厂研制纸箱包装机械设备。次年,正式生产双斜钉机,从单机逐步发展成套设备共10种。同年,涵东大队创办涵东农械厂,生产农机及配件。原涵江镇机械厂也开始生产锅炉辅机与配件。
1980年12月,以莆田林金耀三兄弟为主体集资兴办莆田光学机电总厂,厂址位于涵江区工业路。该厂下设福建省飞莆实业公司、传感器厂、光学仪器厂。主要生产光学仪器、测量仪器、电子仪器、工业自动化称重测力传感器、微机煤量计、精加工花岗石板材、工艺品、花岗石、精加工全套设备和金刚石制品。
1985年,福建省建设机器厂从宁化迁至涵江。该厂系军工企业,隶属福建省国防科技工业办管辖,技术力量雄厚,设备齐全,机械加工能力较强,拥有齐全的机械及计量测试仪器和通用专用设备,下属有12个生产经营经济实体。企业主要产品有高级电子移印机、发电机、标准模架、工业链条、工业生产装配线。
80年代后期,机械制造业有新的发展,特别是集体、私营企业发展更快。涵江三江液压附件厂生产的各种高压胶管总成,填补莆田市空白,产品为一些国营企业配套。1989年,南林村民许国树等人合资,创办涵江区环保设备一厂,生产KG-LⅡ型净水设备及DCQ-D组合式气浮净水设备等。同时,机修业亦逐渐发展,并在修理的基础上向生产流水线安装、汽车外型改装方向发展,机械制造业向发电设备等精密机械发展。
1994年4月,安仁村投资250万元,创办发电设备厂,装配制造各种电机及发电设备。埭里村创办石油化工机械厂,生产制造锅炉辅机。苍林村创办涵江区环驰汽车配件厂,生产各种汽车配件。涵西村创办涵江集盛机械厂,制造鞋类机械。
第五节 造纸工业
涵江机械造纸工业起步晚,至今才有30多年历史。1958年,莆田糖纸联合厂(莆田造纸厂前身)在涵江塘北山兴建,1959年9月建成投产,榨季制糖,非榨季造纸。其后几经曲折,时而造纸停产,时而制糖停产,至1971年8月正式定为专业造纸厂,厂名更换为莆田造纸厂。产品为漂白有光纸和邮封纸。1971年,涵江纸厂建成投产,主要产品为瓦楞原纸。1973年,创办涵江镇纸厂,生产各种纸张。
80年代初,涵江乡创办涵西卫生纸厂、新港纸品厂等,专门生产卫生纸。1989年,涵江纸厂购进一条卫生纸生产线,年产卫生纸330吨。1991年,涵江纸厂与涵江金属材料厂合资创办莆田市涵江纸业公司,总投资160万元,于1993年投产。
第六节 印刷工业
涵江印刷工业始于民国15年(1926年),第一家为涵江印书局,后又相继设立涵兴、友联、文化服务社涵江分社印刷部和闽中日报附设的春城印刷所等,但设备简陋,印刷质量差。
1949年8月以后,人民政府接管文化服务社涵江分社印刷部和春城印刷所,另设一家职工自办的涵江新民印刷厂。1952年夏,新民印刷厂并入莆田印刷厂,同时成立涵江分厂。1954年1月,涵江分厂独立设厂,名为涵江印刷厂。1956年,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涵兴、友联分别并入德化、安溪县地方国营印刷厂。1958年初,涵江印刷厂并入莆田印刷厂后仍为分厂。
1978年底,原涵江石英厂转向筹办涵江镇印刷厂,1979年正式投产,人员43人。印制标签、描红簿等,主要销路在本地,当年产值19万元。1984年建区后,涵江镇印刷厂与莆田市民政局、涵江街道办事处合资创办莆田市综合福利厂。1987年8月,莆田市综合福利厂停产,由涵江镇印刷厂独家经营,更名为莆田市涵江区福利印刷厂,生产逐年发展,现有胶印、彩盒、铅印、铸字、制版5个车间,人员72人,固定资产108万元。同年,涵江纸箱厂与香港华闽运汇(集团)公司、省包装进出口公司合资,创办莆田市运汇包装有限公司,从事生产包装纸盒、纸袋,纸芯筒生产及彩印业务。
1992年,莆田市运汇包装公司与香港隆丰电子公司合资创办莆田市汇丰包装用品有限公司。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个体、联合体印刷业开始出现。至1994年,全区有个体、联合体印刷企业4家,年产值40万元。
第七节 纺织工业
境内织布业形成较早,南埕、上梧村的织布、染布已有数百年历史。作坊主要分散在农村,以人工操作木织机生产土被布、毛巾、带子或用陶缸染布,工艺落后。
1956年3月,涵江弹棉、织布、针织3个合作小组合并,成立涵江缝纫生产合作社,后改称涵江纺织合作厂。1958年,涵江纺织合作厂转为地方国营莆田纺织厂,主要生产兴化巾、民用带、蚊帐、土被单布等。1982年5月,正式更名为莆田染织厂,生产也从手工作业转为机械生产。
80年代中期,个体、集体纺织业迅速发展,工人主要为城乡富余劳力,生产各类针织、时装,产品由外贸部门出口。1986年,由莆田染织厂投资90万元,在涵江苍林扩建染织二厂(分厂),拥有固定资产148万元,占地33.4亩。主要产品有各类棉布、化纤布、鞋革服装用布等。
1987年,由新加坡南大私人纺织有限公司、福建福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投资企业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纺织工业公司等4家共同投资2800万元在涵江创办兴南纺织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纯棉纱、混纺纱、气流纺纱等,产品70%外销。1990年后,由于受市场影响,企业走下坡路,1994年停产。
第三章 工业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国营及集体企业领导由党委和政府委派,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公私合营和私营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或董事会领导,企业普遍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化管理。1957~1965年,企业全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同时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成立“三结合”(领导、技术人员、工人)的革命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实行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
1978年后,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1984年,进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的厂长负责制试点工作。1986年,区内工交企业执行国务院关于劳动制度的规定,改革建国以来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能进不能出的弊端,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型劳动制度。
1988年,按照“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全区企业不同程度地进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干部能上能下,不搞终身制;主管部门只任命厂长(经理),副厂长(经理)由厂长(经理)提名,考核后任命;企业中层干部由企业任命;部分企业实行计件工资;部分企业实行工资浮动制,即从职工的工资总额中拿出一部分与奖金捆在一起,按多劳多得的原则进行分配;工资总额与税利挂钩或定额包干。
1990年后,企业各项改革不断深入,企业实行风险抵押承包,职工可双向选择,用工均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职务(技术)岗位责任制,有条件的车间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至1994年,区内国有企业、区属集体企业正式职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二节 管理机构
1984年6月涵江建区之前,辖区内地方国营企业分别由莆田县工业、交通局以及后来的经委口管理。
建区之后,涵江区成立经济委员会(简称区经委),下辖交通局、二轻局、乡镇企业局,管理区内企业。1985年7月,成立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1988年,乡镇企业局划归区农业委员会管辖。区经济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生产、统计、技术、质量、安全、技术协作、政工、职称改革、职教等岗位。其主要任务是综合、协调、监督和指导交通局、二轻局、乡(镇)企业办及下属各单位工作。
1994年,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中,区经委职能有较大转变,在落实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主要运用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走向市场,制定地方企业规划,行使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等职能。
第三节 计划管理
自50年代始,境内国营、私营工业企业的生产计划、产量、销售、原材料需求等环节均由莆田县工交主管部门计划管理。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后,计划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跃进”期间,许多企业盲目上马,一味追求高产指标,谎报产量,导致计划管理一度失控。
60年代,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企业管理进行整顿,计划管理又进入轨道。县工交主管部门制订各企业的年度生产计划,企业则把年生产计划分解为月、旬作业计划,在车间、班组设立日作业进度表,定期逐级上报计划执行情况。同时,严格执行“产量指标、生产工期、质量标准、损耗定额”的管理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莆田县工业主管部门和计划委员会,仍把计划下达给涵江片各工业企业。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计划的实施受到干扰,故多流于形式。
1979年后,对计划管理逐步实行改革。1982年起,依照中共十二大提出“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涵江工业企业由莆田县计委、工业主管部门下达生产计划,除注明指令性计划外,其余均为指导性计划。
1984年6月建区后,由涵江区计委、区经济委员会下达生产计划,强调企业按计划指导、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安排生产。1987年,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1989年后,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由区计委、经委,编制三、五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分别以区计委、经委文件下达,以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的主要依据。
1990年起,企业转化经营机制,生产计划以市场调节为主,由区经委实行协调、指导、督促、服务。1994年起,企业生产计划完全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四节 生产管理
一、生产管理
1949年8月前,厂(坊)生产由私营业主自己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企业内部以作业性生产管理为主,逐步向分级管理转化。到1958年“大跃进”时,由于瞎指挥,企业生产管理有所削弱。
1962年后,遵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照“工业七十条”,对企业进行整顿,管理工作得到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机构被裁并、撤销,专业人员被下放,企业管理及基础工作遭到破坏,许多企业不讲究经济核算,生产管理秩序混乱。1975年,进行企业整顿,通过开展工业学大庆,各企业加强“三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工作,建立各类责任制度,基本建立企业正常生产秩序。70年代末,大部分企业只管生产,不管销售,产品由国家包销,产、供、销分立,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
80年代,企业从单纯生产型逐渐向生产经营型转轨,实行产、供、销一条龙。在管理上以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为主,工业主管部门以经委为主、二轻为辅的多层次管理体制。企业完善生产定额管理制度,在生产过程建立生产原始记录,制定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规程、产品检验、安全检查等制度。企业内部设立生产科、股,直接管理生产过程,通过生产调度,督促检查,按期落实,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1984年6月,涵江区设立经济委员会。加强工业企业的生产管理,经委定期与不定期地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季度生产情况,检查生产,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1985年,实行厂长负责制和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1987年,实行第一轮承包,采取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利润包干、超收分成、利润包干、扭亏目标等形式,企业与车间采取劳动定额计件工资或工资总额包干等管理形式,辅以考核和奖惩制度。1990年,通过完善经营承包制,大多数企业实行第二轮承包,少数企业实行租赁经营。企业经营意识和市场观念增强,企业管理和企业业务素质提高。至1994年,已初步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管理新机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部分企业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但有的企业思想认识不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仍时有发生。
1956年,企业贯彻执行国务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安全生产有明显加强,工伤事故大为减少。1963年,执行《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企业领导(厂长、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管理生产的同时,管理安全工作。
1987年,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全区企业对工伤事故的处理逐步正规化,由此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1989年,区经委第一次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赛活动。至1994年,已开展6次安全生产百日赛活动。
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企业只重视生产,忽视安全现象日趋突出,特别是“三资”企业和制鞋行业的火险隐患仍较突出。1990年,全区企业发生火灾10多起,经济损失30多万元。此后,区经委配合劳动局、消防队进行安全检查,对企业实行整改,以消除隐患。
1991年,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每年开展1次安全生产周活动。至1994年,全区已建立3个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区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区经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区劳动局设立劳动安全监察小组。各工业企业设安全技术人员,不少企业还配备车间、班组安全员。1989~1994年,全区工业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
第五节 质量管理
民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初期,产品质量检测多由生产者、生产师傅和业主凭经验,靠眼观、手感和分析形、色来把关。
新中国成立后,各工厂相继设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初步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产品合格率有一定提高。但在“大跃进”时,片面追求产品数量,产品质量有所下降。60年代初,质量管理制度逐步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产品质量,再度被忽视。
1979年后,企业进行整顿,各工厂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建立检验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检验员。同时,每年都开展质量月活动,在莆田乳品厂、莆田光学机电总厂、福建建设机器厂、莆田染织厂、莆田市涵江金属材料厂等企业先后组建化验室或质检室,企业设专职检验员。生产工人实行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三检”制度,产品在出厂前由质检部门检测,签发合格证,食品行业印有保质期限,促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涌现许多质量“信得过”班组。
1980年后,对工业产品进行考核,制定考核指标和升级计划。将涵江工业中的盐、罐头、米酒及食品中的奶粉、豆浆晶、母乳化奶粉、炼乳、糖果等产品列为莆田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考核对象。企业按月或季度统计上报质量检验数据,检验所定期抽检。产品质量主管部门汇总通报,促进各企业抓好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1984年,区内工业企业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制度。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由厂长或分管质量的副厂长任主任,配备全面质量管理员,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管理工作。1988年,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活动,厂级成立QC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并对职工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经严格考试,大多数职工获得全面质量管理合格证书。并分期选送厂长、经理到福建省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使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成为全员参加的质量管理。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标准化工作得到有关方面重视。企业几经整顿,竞争观念和质量意识不断加强,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至1994年,列入莆田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考核的有12家企业、103个产品,完成考核计划的有罐头、工业盐、玻璃罐头瓶、出口瓦楞纸、高强瓦楞纸、摩托车制动蹄块等。同年,境内有16种系列产品获得国优部优省优称号,获得工业博览会金奖2项、银奖4项。
第六节 财务管理
1949年8月前,工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由厂主(坊)自行记帐、自我经济核算。
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国营工业企业在建立财务机制的同时,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1954年始,工厂企业在财务成本管理上加强经济核算制度,配备并逐步充实专职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实行成本核算,建立帐目和编制报表。
1953~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实行赎买政策。新建企业和新增的固定资产,主要由财政投资、部门自筹和银行贷款。1958年8月,工业企业执行《关于国营企业提用企业奖励基金的临时规定》,企业奖励金额为全年工资总额的3~12%;在“大跃进”中,企业间的财产实行无偿调拨,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1962年初,国营工业贯彻执行国务院《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程草案》,进行第1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财务管理逐步纳入正轨。1966年后,企业的规章制度受到“文化大革命”冲击,财务制度一度放松。1971年,再次清产核资、清仓查库,企业财务管理状况有所好转。
1978年,执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试行企业基金的规定》。1979年,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同年,企业第3次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加强企业流动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1980年1月起,工交企业执行国务院《关于提高国营工业固定资产折旧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和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同年7月,工厂企业执行《经常性生产奖励制度的暂行规定》,奖金按职工标准工资的1%提取。1983~1984年,为了改变对企业统收统支状况,国家两次实行利改税,企业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1985年始,市、县、区财政局及审计部门,对涵江境内的企业定期进行财务大检查和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审计工作。
1993年7月1日起,工业企业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1994年1月起,国家进行税制改革,不论企业所有制性质或组织形式如何,一律执行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财务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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