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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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18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民生活
分类号: F126
页数: 6
页码: 131-136
摘要: 本章记述了涵江区城镇居民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加,生活消费水平也发生了显著变化。
关键词: 涵江区 地方经济 人民生活

内容

第一节 城镇居民生活
  一、城镇居民收入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城镇居民数量少,多为工商业者和自谋职业者,各自就业,收入不等,有些商人还兼收田租。此外,也有部分享受薪俸的官员及领工资的职工。一般职员年人均工资收入150元左右,一般居民年人均收入在70元以内。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在增加就业的同时,不断调整提高职工工资。1952年,职工年薪人均为400元,比1949年职工年薪人均300元增长33%。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人员大多数成为全民或集体职工。同年,国家进行工资改革。1957年,职工年人均工资达478元,比1949年增长59%。1963年,进行工资调整和工资类区调整,在职职工均不同程度增加工资。1965年,职工年人均工资达到532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经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居民收入有所下降。1970年,职工年人均工资为512元,比1965年减少20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多次调整职工工资及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增加副食品补贴,提高洗理费标准等,职工家庭经济收入稳步增加,收入水平明显提高,1980年,职工人均工资达725元。
  1984年6月涵江建区以后,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增加,1985年,职工人均工资1029元。1988年,上升至1264元。1991年,增加到2598元。1994年,达到4808元,比1985年增加3倍多。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1985年为476元。1994年,增加到2634元,比1985年增加约4.53倍。在人均生活费收入增加的同时,生活费收入结构也发生很大变化,收入来源由单一的工资形式,向多元收入发展。个体劳动者经济收入和其他劳动收入普遍高于一般职工水平,且所占的比重呈不断上升趋势。
  二、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水平
  食品消费从1949年至国家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城镇居民食品结构,基本上以粮食为主,一日三餐吃稀饭,或辅以地瓜、地瓜干等杂粮;菜以蔬菜、腌菜、豆酱、腐乳、小杂海味等为主。逢年过节买些猪肉、家禽、海味等副食品改善生活。
  1953年起,对居民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口粮,体力劳动者每人每年供应大米165公斤,一般居民每人每年供应大米144公斤。1955年,在城镇实施以人定量,凭购粮证、粮票供应。口粮定量,职工按工种,居民按年龄大小划分等级,口粮的定量标准分为,重体力劳动者,月定量18公斤;轻体力劳动者,月定量14公斤;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公私企业职员、店员和脑力劳动者,月定量13公斤;大中专学生14公斤;一般居民及10周岁以上儿童12公斤;6周岁以上未满10周岁儿童9公斤;3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儿童6.5公斤;1965年开始定量供应糖、肉、豆腐等副食品。1978年以后,逐步取消食品定量供应。
  1984年建区以后,居民收入逐步增加,促进其饮食构成和食品种类发生变化。1984~1994年,食品消费比例改变,粮食消费减少,鱼肉禽蛋等副食品消费不断增加,并向营养、风味、保健等多样化的配膳结构方向发展。喜庆或节日举行家宴的持续增多,菜谱品种多样化,质量档次不断提高,酒类由本地传统的米酒、地瓜酒发展到瓶装的名酒、啤酒等,卷烟也由低档向高档发展,水果消费除本地产的荔枝、龙眼、枇杷、桔子外,还大量消费外地的香蕉、梨子和苹果等。
  穿着消费新中国成立前,城镇居民多数穿土布汉装或机织布汉装,衣着打补钉的比比皆是,一件衣服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脚着布鞋、木屐。少数官僚士绅穿细布、绸缎、呢绒、长衫马褂,脚着胶鞋、布鞋、皮鞋。
  从50年代开始,城镇居民服装布料和式样花色,不断更新,成衣销量日增。50年代,穿着以自织土布为主。60~70年代,以平纹细布为主,辅以卡叽布、灯心绒、涤卡、的确良及其它化纤等,颜色大都为灰、黑色,青蓝和草绿色为主,款式多为汉装、中山装、列宁装、青年装、军装等。1984年后,城镇居民衣着类消费比例逐年上升,1984年人均消费22元,1994年上升至人均118元,比1984年增长4.36倍,衣着款式日渐新颖,服装色泽日新月异,花色陈旧样式古老的衣料及成衣,即使价格便宜也无人问津,而质好色艳,款式新颖、美观大方的布料和成衣倍受青睐,衣着哔吱、呢绒、乔其纱、羽绒、羊毛、皮革茄克、连衣裙、风雪衣、旗袍、西装的增多,鞋以凉鞋、皮鞋、运动鞋及各类高档鞋取代过去的布鞋、胶鞋,袜从布袜发展到尼龙袜及各种丝袜。
  日用品消费50年代前,境内城镇居民家具以木制用品为多,大部分是世代传用,少数富裕家庭有自行车、缝纫机、座钟、留声机。使用钢笔、手表的人为数不多。
  50年代,只有少数侨眷、干部戴手表;机关单位有为数不多的公用自行车。60~70年代,寻常居民家庭逐渐购置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80年代,高档消费品普及率逐年提高。
  1984年以后,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多,城镇居民日用消费品由“实用型”向“享受型”转化,大型家具、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电风扇已经普及城镇居民家庭,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煤气灶、摩托车、电话机、“大哥大”等高级耐用品迅速进入城镇居民家庭。
  1994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的耐用物品数量是:大衣柜103只、沙发113只、自行车193辆、缝纫机67架、手表295只、电视机114台、电风扇202台、洗衣机88台、电话安装2.66部,均比1984年有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城镇居民用于装饰居住、环境和各种化妆用品以及金银宝饰品的支出费用也迅猛增加。
  居住状况民国时期,城镇居民多为单层木构瓦房或土木结构平屋,住房拥挤,几代同堂居住的状况较为普遍。个别富裕家庭居住砖木结构的府第房屋,且占地宽敞。
  新中国成立后,50~70年代,城镇居民住房状况有所改善,质量结构也有所提高。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陆续兴建砖木、砖混结构的两层或单层宿舍,改善部分干部职工的住房条件。
  1984年6月建区以后,涵江对城市住宅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和配套建设,具有现代化气息、新颖宽敞的楼房代替昔日狭窄、矮小、破旧的住房。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1994年底,住宅拥挤,几代同堂的状况已经改变。居民住宅内的高档装修已陆续出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达17平方米。
  文化生活消费民国及其以前,涵江城区信仰习俗文化,每逢春节、元宵等民间传统节日,民众均自发出钱出力举办车鼓、十音八乐、舞龙舞狮以及演戏等活动,消费不多,但也夹杂一些社会陋习。
  新中国成立后,1950~1965年,居民日渐喜爱广场文化,遇有重要节日如春节、“五一”、国庆等,各地都雇请剧团、文艺队公演。平时富户逢婚嫁、乔迁、寿诞亦花钱演戏,热闹一番。1978~1989年,雇请剧团公演成为居民主要文化活动,境内每天平均有3~4家剧团受雇为群众公演。并且每逢农历正月初二日,均自发举行文艺踩街活动。1990~1994年,广场文化发展为舞台文化和家庭文化。城区建成影剧院4家,其中涵江影剧院建筑面积3042平方米,有1199个座位。全国各地歌舞团常来演出。同时卡拉OK厅、歌厅、舞厅多达50家,镭射影视厅30多家,每晚平均有5000~8000人前往娱乐消费。到1994年底,城区建成广播新闻中心,城区70%以上居民可以在家收看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等14个频道的影视节目。
  第二节 农村人民生活
  一、农民收入
  民国时期,境内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困苦,占农村人口总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大量的土地,生活富裕。而占农村人口总数90%以上的广大农民,因缺地少地耕种,一年有半年以上靠杂粮充饥。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的贫穷落后面貌逐步改变。1950~1952年,境内经过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生产关系,农民生产积极性不断高涨,粮食连年丰收,农民人均粮食拥有量逐年增加。1952年,年人均230公斤,1957年,增至311公斤,比1952年增加81公斤。1958~1960年,受“大跃进”影响,加上自然灾害频繁,导致农民收入减少,1962年,人均粮食拥有量降为166公斤。1962年后,境内根据中央政策,开始纠正农村工作失误,调整过高的粮食征购,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增加对农业投入,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允许农民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农村重现生机。196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6.40元,比1958年农民人均收入32.17元增加14.23元。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境内农村掀起所谓“大批资本主义”的浪潮,把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再次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徘徊不前。197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7.8元,仅比1965年增加1.4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农村经济体制,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1980年,农民人均收入67.62元。特别是1984年建区后,农村多种经营活跃,农民收入水平出现飞跃。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42元。之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民人均收入逐年上升。199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053元,比1984年增加1711元。全区农民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个别村年社会总产值达亿元以上,涵江广大农民正向小康生活水平迈进。
  二、农民生活消费水平
  饮食消费新中国成立前的涵江农村,广大农民常以地瓜稀饭和大、小麦糊为主食,荒年则以瓜菜代过日子。新中国成立后,实行耕者有其田,大多数人生活改善,但在“大跃进”后的三年困难时期,不少人仍以瓜菜度荒。1962年,境内实行“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留果、自留山、包产到户),促使粮食增产增收。1965年,人均口粮298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生产发展缓慢。1976年,人均口粮278公斤,比1965年减少20公斤。改革开放后的1984年,全区农业大丰收,年人均口粮达302公斤。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生活水平相应提高,即副食品消费上升,口粮需要量相对降低。1987年,年人均口粮减少为272公斤。1994年,涵江农民家庭日常主要食物年人均消费水平是:粮食201.7元、蔬菜59.86元、猪肉144.8元、酒及饮料19.68元、食糖10.69元、动植物油40.34元、禽蛋28.94元、水产品129.59元、干鲜果35.15元。
  衣着消费从50年代起,境内农民普遍穿上细布衣。夏有汗衫、衬衫,冬有卫生衣、毛线衣等,床上有棉被、蚊帐;农民平时穿布鞋、军鞋,夏天穿凉鞋、拖鞋,青年人多穿运动鞋、旅游鞋和皮鞋。农村里穿鞋袜的人多了,穿补钉的衣服及打赤脚的人日渐少见。1984年6月建区以后,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全区农民衣着消费逐年上升,1993年,人均衣着消费49.5元。1994年,人均衣着消费76.34元,衣着款式也趋向新颖,西装、茄克衫、皮衣已进入农民家庭。
  日用品消费农民在50年代以前,家庭日用家具简陋,居多使用木制桌椅、脸盆、水桶、箱柜以及眠床。冬天睡草垫御寒,夏日烧烟驱蚊,夜间行走以松木、灯笼照明,下雨出门用簑衣防身。一部分富裕家庭备有中档家具,个别富豪商家则添置高档用品。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日用品消费水平日渐提高。50年代初到60年代末,时钟、手电筒、热水瓶、搪瓷制品为普通农家所使用。70年代起,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等开始进入农村。是时,大小衣柜、床头柜和高低床等成为农村男婚女嫁的必备家具。1979年后,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照相机、电冰箱以及住宅电话陆续为广大农家所置用,特别是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以及摩托车、电话、传呼机、“大哥大”等高档消费品使用量不断扩大。1994年,涵江区农民人均拥有耐用物品量是:自行车0.38辆、手表0.6只、缝纫机0.12台、摩托车0.02辆、电冰箱0.01台、电视机0.12台、电风扇0.35台。至于立体声收录机和彩色电视机,已不仅仅是少数富裕农家才拥有。
  居住状况民国时期,大多数农民住房结构为石基、土墙、瓦顶的平屋,前后左右搭盖鸡舍、猪圈、牛栏以及粪坑,人畜混居,阴暗潮湿。许多贫困农户因无力盖房,住茅房土舍,破烂不堪。唯少许富户,才建有“四目房”、“三间厢”、“五间厢”以及双层楼房。新中国建立后,境内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民居住条件日趋改善。一般农户均建有新房。50年代,民房结构为打土墙、土坯包砖为主。60~70年代,砖木、石木和砖混结构日益多见。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农村个体户建房形成热潮,钢筋水泥或砖石混合结构的楼房纷纷拔地而起,有的专业户还修建别墅式楼房。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不断扩大,1949年6.34平方米、1965年8.2平方米、1978年9.63平方米、1985年10.92平方米、1994年16.38平方米。
  文化生活消费新中国成立前,涵江农村信仰的习俗文化大都和宫、庙、社敬神活动结合在一起,民众视之为农家盛事,不惜花费。50年代始,境内农民的文化观念逐渐更新,每逢民间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经常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群众集资雇戏班公演,或公映电影,或举办联欢晚会。到1965年“文化大革命”前,农村群众文化达到高峰时期。1978年以后,境内农村文化消费朝着多形式、多需求方向发展。各村普遍修筑戏台,成立车鼓队、十音八乐队,雇请莆仙戏公演,举办广场文化活动。1984~1994年,随着城区调频广播发射设施的建立,大多数农民都可收听无线和有线广播的文化节目。同时,区广播电视中心有线电视用户扩展到农村7136户。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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