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济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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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17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经济结构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5
页码: 127-131
摘要: 本章记述了涵江区经济在建国后发生了显著变化,产业结构逐渐合理,社会经济成份多样,基本建设投资结构也得到了改善。
关键词: 涵江区 工农业经济 经济结构

内容

第一节 产业结构
  新中国成立前,产业以农业种植占主导地位。1949年,境内第一产业占76%、第二产业占8%、第三产业占16%。1950~1956年,随着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三种产业结构比例发生变化。1957年,涵江第一产业占68%、第二产业占16%、第三产业占16%。1966年,第一产业占67%、第二产业占16%、第三产业占17%。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除第一产业比较稳定外,第二和第三产业比重均有所下降。从1978年到1983年,境内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经济建设总方针,第一产业稳步增长,产业结构比例渐趋合理。其间1980年,境内第一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8%,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前者为23%,后者为19%。1984年建区后,注重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开发性农业和创汇农业,农业内部发生实质性变化。同时,通过引进外资,改造传统产业,开拓新兴产业,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第三产业中的各行业齐头并进,产业结构更为合理。1985年,全区三大产业结构比例是:第一产业30%、第二产业39%、第三产业31%。全区五大行业在社会总产值中比重为农业30%、工业29%、建筑业9%、运输邮电7%、商业饮食25%。1994年,三大产业结构分别为:第一产业16%、第二产业45%、第三产业39%;五大行业在社会总产值中比重相应变化为:农业19%、工业58%、建筑业5%、运输邮电5%、商业饮食13%。
  第二节 社会经济成份
  新中国成立初,社会经济以个体经济为主,还有部分私营经济和极少量国营经济。1953~1956年,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农业方面集体经济占92.23%,个体经济占7.77%,工业方面,国营经济占12%,公私合营经济占22.3%,合作经济占13%,私营和个体手工业经济占52.7%。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涵江社会经济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经济成份。1960年后出现个体经济。1966年,国营农业占1.8%,集体农业占84.6%,社员自营农业占13.6%;国营工业占82.4%,集体工业占17.6%。1976年,国营农业占1%,集体农业占94.4%,社员自营农业占4.6%;国营工业占77.5%,集体工业占22.5%。
  1984年后,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全民所有制体量趋小,私营经济体量迅速增加。外向型经济初具规模,成为涵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至1994年,私营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813家,“三资”企业157家,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样经营方式、多条渠道流通的经济体制。
  第三节 基本建设投资结构
  1949年以前,境内固定资产投资大多属私有性质,规模不大。新中国成立后,境内社会基建投资以“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为原则,形成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模式,投入的大多为农业、小型工业企业以及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境内逐步形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投资结构。1984年,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9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231万元,占社会投资额的16.6%,个体投资1003万元,占社会投资额的72%,投资的方向主要为城乡住宅建设。1985年起,随着全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是年外商投资160万元,占社会投资额的11.4%。1986~1994年,涵江改革开放持续在快车道运行,大大促进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迅猛增长,其投向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更新改造和城乡居民住宅建设。1994年,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026万元,为1984年投资总额的37.3倍,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12005万元,占23.1%,为1984年的51.9倍,投向多为非生产性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4673万元,占9%;个体投资20071万元,占38.6%,为1984年的20倍,投向由单纯的居民住宅向生产性投资过渡;“三资”企业投资15277万元,占29.3%,为1984年的95.5倍。
  1984~1994年,区政府先后制定引进外商投资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的优惠措施,固定资产投资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各类所有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其中外商投资和个体投资成为全区生产性投资的主体,全民所有制投资投向则多为基础设施以及公益事业建设。10年间,全社会新增固定资产123683万元,占完成投资总额的69.4%。其中全民所有制新增19007万元,集体所有制新增6918万元,个体所有制新增67119万元,“三资”企业新增30639万元。1994年,全社会新增固定资产绝对数比1984年增长32.8倍。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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