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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卷五 经济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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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172
颗粒名称:
卷五 经济综述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17
页码:
120-136
摘要:
本卷记述了涵江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经历了农业、工业、交通、邮电和商业的逐步发展,政府通过大力扶持和引导促进了经济全面发展。
关键词:
涵江区
地方经济
经济发展
内容
民国时期,农业是涵江主体经济,生产发展缓慢。虽有小手工业作坊和洋货代销商行,但体量小。抗日战争期间,福建沿海港口均被日军封锁,唯涵江可对外通航,省内外商人涌入涵江,从事各种商业活动,境内市场繁荣,曾有“小上海”之誉。民国35年(1946年)起,国民党发动内战,交通阻滞,物资进出困难,涵江经济濒临崩溃。工农业总产值112万元,居民年人均收入只70元左右。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着手医治经济创伤。从1950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在1953~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涵江经济开始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给涵江经济带来严重后果,工农业生产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经济调整初见成效,在许多方面有新的发展。1965年,社会总产值达3106.6万元,比1949年增加15.5倍,居民年人均收入达164.2元,比1949年增加1.35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生产受到严重干扰,经济长期徘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涵江人民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以极大热情投入经济建设,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1983年,社会总产值7218万元,比1976年的5489.37万元增加1728.63万元,居民年人均收入725元,比1976年增加552.6元。
1984年6月涵江成为市辖区后,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人民坚持改革开放,致力发展经济。1990年,全区工业生产开始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实现由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型经济向以工业型和商贸型经济为主的外向型经济转变。1994年,国民生产总值16.8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7.4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28.23亿元,出口供货总值16亿元,财政收入8643万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9613元,农民人均收入2053元,居民人均收入2634元。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全区人民向着小康生活迈进。
第一章 经济概况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经济
一、农业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自然灾害频繁,境内缺乏水利设施,且耕作粗放,收成很差,年亩产稻谷只五六百斤。加上战乱不已,社会动荡,抓丁拉伕,苛捐杂税,迫使农民逃荒,农田荒芜,故农业生产水平低下。1949年,境内农业总产值仅97.7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87.2%,粮食总产量650万公斤,人均粮食占有量145公斤,生猪存栏6500头,水产品产量195万公斤。
二、工业
清代及其以前,境内工业以个体经营的手工操作为主,有打铁、织布、制糖、制盐、酿酒、陶瓷等行业,设备落后,体量微小,多数保留在低级水平。其中制盐业为明清时境内的支柱行业。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后,涵江逐步发展印刷、碾米、炼乳、机械等近代加工行业。民国时期,近代加工业虽有所进步,但规模不大。到新中国成立时,涵江工业企业总产值14.3万元,仅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2.8%
三、交通
自清康熙六年(1667年),三江口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后,三江口和福州、宁波港等海运业务日趋繁忙。抗日战争期间,福建沿海各港口均被日军封锁,唯三江口至江浙之间轮船尚能通航。一度成为东南沿海仅存的吞吐港,年吞吐量平均都在20万吨左右。
民国13年(1924年)起,政府招募民工修建公路。民国24年,涵江私营福兴泉汽车货运公司成立并投入运营。1949年,涵江公路通车里程仅14公里。
四、邮电
宋代,福州至闽中、闽南驿道经过冲沁、黄巷一带。明代,境内设立铺尾和魏塘铺,传递邮件和官方文书。清末,设立涵江邮政所,采用人工肩挑、手提以及马骡驮运方式,传递邮政业务。当时电信业务由民营电话所代办。民国时期,涵江设有邮电代办所6个。
五、商业
境内商贸活动始于宋初,元代外贸一度兴盛,由集墟演变成商贸市场,商品流通逐渐活跃。明、清时,朝廷虽施行海禁,但涵江商业仍较旺盛。鸦片战争后,洋货进入涵江。清宣统元年(1909年)起,境内相继出现外国货代销商行,代理美国、英国和德国的煤油、石油和肥田粉销售业务。之后,又有专售日本布匹和代理香港英商货物的公司和货栈。抗日战争期间,除洋货代销商行外,境内商店多达1000多家,尤以豆饼、桂元、纱布、京果、百货等大宗商品为最,时称之为涵江商业的五大支柱。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经济
一、农业
1956年,境内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年底,农业总产值达639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81%,比1949年增长6.3倍。1958年,境内受到“左”的思想干扰,出现“共产风”和浮夸风,农业经济陷入困境。从1961年开始,境内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采取整改措施,农业生产逐步恢复和发展。1965年,农业总产值达1280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58.1%,比1956年增加2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境内农村批判“唯生产力论”,再次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但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左”的错误,坚持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兴修水利,平整土地,改良品种,境内农业仍然取得一定成绩。1976年,农业总产值2100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3.6%,比1965年增长64%,年平均递增5.1%;粮食总产量2.5万吨,生猪存栏2.4万头,水产品产量2340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商品生产,扩大水产养殖业特别是鳗鱼的生产规模,开发性农业得到发展,农业由单一性农业型向综合性经营型方向转变。1983年,农业总产值2566万元,比1976年增长22.2%,粮食总产量2.9万吨,生猪存栏2.8万头,禽蛋360吨,乡镇企业总收入1106万元。1984年6月建区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双层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增加。1992年,粮食总产量超历史最高水平。创汇农业不断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两水”(水果、水产)“一菌”(食用菌)和畜牧业生产继续扩大,以鳗鱼养殖和滩涂养殖为龙头的渔业产值比重,由1984年的23%提高到1994年的73%。农业生产已从单一经营向多种经营转化,从单纯经营种植业开始向牧、渔全面发展和农工商贸综合经营转化,全区建成水果、奶牛、蔬菜、食用菌4个生产基地。1994年,农业总产值1.8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10.34%,比1984年增加4.14倍,年均递增19.2%。粮食总产量1.8万吨,水果总产量356吨,生猪存栏25316头,水产品产量1.2万吨。
二、工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个体和私营工业企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形成国营和集体两类企业,至1957年,境内计有国营企业67家,集体所有制企业17家。1958年,全党动员,大办工业,境内创办莆田钢铁厂、莆田化工厂、莆田酒厂、莆田罐头厂、莆田造纸厂、莆田玻璃厂和涵江铁器社等一批国营与集体工业企业。由于当时发展工业的指导思想不切合实际,急于求成,土法建厂,匆促上马,盲目投产,加上“共产风”影响,无偿调拨企业资金、设备和劳力,故一时出现产值大幅度增长,但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差。1959~1961年困难时期,多数企业下马,社办企业只保留少数几家。1963~1965年,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执行“工业七十条”和“手工业三十五条”,重新调整生产布局,逐步恢复计划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经常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济效益逐年提高。1965年,境内计有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16家,工业总产值924万元,比1949年增加64倍,年递增29.76%。“文化大革命”期间,境内工业企业处境艰难。
1979年后,境内围绕“调整产业,提高效益”这一中心,深化企业改革,挖潜革新,涌现食品、电机、电子、鞋革、机械、建材、化工、塑料、纺织、玩具等主要工业行业,形成鞋革、食品、电机、电子、玩具等五大拳头产品,工业生产出现全民、集体、个体等各种所有制共存发展的局面,特别是“三资”企业、股份合作经济、私营经济发展更为迅速。1984年建区后,同年底工业总产值达3272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48.29%。随后,进一步实行厂长负责制和经济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调动职工积极性。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完善企业内部配套改革,依靠技术进步,坚持“速度、效益、质量”三统一原则,抓重点行业,保支柱产业,发展“三资”企业,开发新兴工业,促进全区工业生产持续、协调发展。1992年,随着涵江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的建立,全区发挥侨乡优势,实施试验区优惠政策,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积极发展“三资”工业和民营工业。1994年,全区工业总产值15.6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89.66%,比1984年增长46.68倍,年均递增46.4%。其中“三资”工业企业153家,生产总值1.3亿元,主要工业项目有鞋革、塑胶、机械、电子、针织服装、彩印、纸制品、低氢耐潮湿电焊条、人造金刚石、玻璃制品、生物工程新材料等。
三、交通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致力于改善境内交通状况。1950年2月,福州海关选定三江口为吐纳港。1953年,莆田县在涵江成立第一家木帆船联运社。1959年,木帆船联运社升格为国营三江口航运公司。1960~1965年,境内通车公路里程18.2公里;可通航机动船河道14.3公里,水陆路总货运量119万吨,年货运周转量796万吨公里。1966~1976年,涵江交通建设发展速度缓慢,公路通车里程30公里,水陆路总货运量210万吨。1979年后,人民政府通过对公路的改造和拓建,逐步恢复和加强港口设施及航道、航运管理。1981年,境内货轮从三江口港直航香港。1984年后,先后改造与拓建贯穿涵江全境的福厦公路为国家二级公路,改造辐射沿海山区的涵江至三江口公路、涵江至莆田县黄石公路、涵江至永泰县公路,建成以涵江市区为中心的北内环城公路,通车里程迅速扩大,实现村村通公路,陆上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同时先后拨款修建300吨级客运码头1座、500吨级泊位码头2座、水上过驳锚地3个、港口物资仓库15座、货物堆放场5处,使港口年吞吐量由1987年的21万吨增加到1994年的30万吨。1994年,全区水陆货运量68.89万吨,比1984年的5.72万吨增加63.17万吨。
四、邮电
新中国成立初,涵江邮局,电信局仍分别设置。1951年9月,涵江邮局与涵江电信局合并、成立涵江邮电局。1953年7月,涵江地方电话用户全部接入涵江邮电局电话网络。是年11月,涵江邮电局降为邮电营业处,归属莆田县邮电局领导。1955年12月,涵江邮电营业处改称邮电支局。1956年,涵江民营电话公司撤销,其电话接入涵江邮电支局总机。1984年10月,涵江邮电支局升为涵江邮电分局,列科级建制。1990年,涵江邮电分局引进日本富士通万门程控自动电话交换机,辟为模块局,初装电话3000门,可直通18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4年,涵江程控电话模块局扩容7000门,增加至1万门,改为母局。市话计费用户7771户,并且开通无线寻呼9232户,无线移动电话197户,较为先进的磁卡电话已开始使用,年邮电业务费收入达3482万元,为1978年的234倍。农村投递邮路达196公里。
五、商业
1950~1952年,境内商业以个体和私营为主。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先后建立省、市、县三级所属驻涵商业企业60个,以及福清、平潭、永泰、仙游等县的驻涵采购组22个,各种公司、货栈、商店、门市部计800多家,形成国营、集体、私营三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商业体系,境内市场繁荣,物价稳定。1958~1962年,受“大跃进”和自然灾害影响,境内物资供应紧张,许多商品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国民经济调整时期,采取措施,积极扶持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扩大经营范围,增加花色品种,平抑市场物价,涵江商品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80万元,其中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品187万元,占66.7%;生产资料消费品93万元,占33.3%“文化大革命”期间,割“资本主义尾巴”,限制个体商业,集贸市场萎缩,商品经济严重受挫。1976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620万元,其中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占81%,农村生产资料消费占19%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改革开放,建立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多条渠道流通的商业体制,市场繁荣,购销两旺。1983年,涵江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100万元,其中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1670万元,占79.5%;农村生产资料消费430万元,占20.5%1984年后,区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根据区情,实行商贸为主导的经济结构,建立大商业、大市场、大流通的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恢复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商业性质,扶持个体商业使其比重增大,推动价格改革不断深化。1992年12月,区政府制订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优惠措施,多成份民营经济初步形成。1994年底,全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10.02亿元,比1984年增加41倍。市区内建成八大市场(即涵江农贸市场、海岑前海产品市场、下洋小商品批发市场、塔桥粮食批发市场、苍林蔬菜批发市场、侨新农贸市场、集奎生产资料市场、黄霞水果市场)和十条专业街(即边防路木材、后街家具、宫下土产品、顶铺服装、尾梨巷风味小吃、鉴前五金电器、衙前街小百货、新涵大街金融、涵华东路建材、涵华西路食杂)。此外还集资兴建全省规模最大的涵江小商品批发城,形成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和合营等各类型商业企业全面发展的繁荣局面。
六、财政税收
涵江自1950年起,经济迅速恢复,财政收入逐渐增加。1953~1957年,境内财政收入累计达1100万元,财政支出累计达1246万元。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受“大跃进”影响,财政收入骤减,1961年境内年财政收入仅110万元。1962年起,经过整顿,财政收入逐年回升,1964年,财政收入达320万元,其中企业收入120万元,工商税收收入80万元,农业税收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财政支出310万元。从1966年开始,财政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复”的管理体制,时值“文化大革命”,境内财政收入有所下降。1976年,财政收入160万元,财政支出170万元。1978年,境内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行各业全面振兴。是年,涵江财政收入达230万元,财政支出251万元。1984年后,全区财政随着经济体量的不断增大,收入快速增长。到1994年底,全区财政收入增加到8643万元,比1984年增加19倍,年均增长35%;财政支出6483万元,比1984年增加20倍,年均增长35.3%。
第二章 经济结构
第一节 产业结构
新中国成立前,产业以农业种植占主导地位。1949年,境内第一产业占76%、第二产业占8%、第三产业占16%。1950~1956年,随着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三种产业结构比例发生变化。1957年,涵江第一产业占68%、第二产业占16%、第三产业占16%。1966年,第一产业占67%、第二产业占16%、第三产业占17%。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除第一产业比较稳定外,第二和第三产业比重均有所下降。从1978年到1983年,境内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经济建设总方针,第一产业稳步增长,产业结构比例渐趋合理。其间1980年,境内第一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8%,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前者为23%,后者为19%。1984年建区后,注重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开发性农业和创汇农业,农业内部发生实质性变化。同时,通过引进外资,改造传统产业,开拓新兴产业,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第三产业中的各行业齐头并进,产业结构更为合理。1985年,全区三大产业结构比例是:第一产业30%、第二产业39%、第三产业31%。全区五大行业在社会总产值中比重为农业30%、工业29%、建筑业9%、运输邮电7%、商业饮食25%。1994年,三大产业结构分别为:第一产业16%、第二产业45%、第三产业39%;五大行业在社会总产值中比重相应变化为:农业19%、工业58%、建筑业5%、运输邮电5%、商业饮食13%。
第二节 社会经济成份
新中国成立初,社会经济以个体经济为主,还有部分私营经济和极少量国营经济。1953~1956年,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农业方面集体经济占92.23%,个体经济占7.77%,工业方面,国营经济占12%,公私合营经济占22.3%,合作经济占13%,私营和个体手工业经济占52.7%。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涵江社会经济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经济成份。1960年后出现个体经济。1966年,国营农业占1.8%,集体农业占84.6%,社员自营农业占13.6%;国营工业占82.4%,集体工业占17.6%。1976年,国营农业占1%,集体农业占94.4%,社员自营农业占4.6%;国营工业占77.5%,集体工业占22.5%。
1984年后,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全民所有制体量趋小,私营经济体量迅速增加。外向型经济初具规模,成为涵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至1994年,私营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813家,“三资”企业157家,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样经营方式、多条渠道流通的经济体制。
第三节 基本建设投资结构
1949年以前,境内固定资产投资大多属私有性质,规模不大。新中国成立后,境内社会基建投资以“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为原则,形成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模式,投入的大多为农业、小型工业企业以及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境内逐步形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投资结构。1984年,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9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231万元,占社会投资额的16.6%,个体投资1003万元,占社会投资额的72%,投资的方向主要为城乡住宅建设。1985年起,随着全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是年外商投资160万元,占社会投资额的11.4%。1986~1994年,涵江改革开放持续在快车道运行,大大促进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迅猛增长,其投向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更新改造和城乡居民住宅建设。1994年,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026万元,为1984年投资总额的37.3倍,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12005万元,占23.1%,为1984年的51.9倍,投向多为非生产性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4673万元,占9%;个体投资20071万元,占38.6%,为1984年的20倍,投向由单纯的居民住宅向生产性投资过渡;“三资”企业投资15277万元,占29.3%,为1984年的95.5倍。
1984~1994年,区政府先后制定引进外商投资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的优惠措施,固定资产投资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各类所有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长,其中外商投资和个体投资成为全区生产性投资的主体,全民所有制投资投向则多为基础设施以及公益事业建设。10年间,全社会新增固定资产123683万元,占完成投资总额的69.4%。其中全民所有制新增19007万元,集体所有制新增6918万元,个体所有制新增67119万元,“三资”企业新增30639万元。1994年,全社会新增固定资产绝对数比1984年增长32.8倍。
第三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城镇居民生活
一、城镇居民收入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城镇居民数量少,多为工商业者和自谋职业者,各自就业,收入不等,有些商人还兼收田租。此外,也有部分享受薪俸的官员及领工资的职工。一般职员年人均工资收入150元左右,一般居民年人均收入在70元以内。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在增加就业的同时,不断调整提高职工工资。1952年,职工年薪人均为400元,比1949年职工年薪人均300元增长33%。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人员大多数成为全民或集体职工。同年,国家进行工资改革。1957年,职工年人均工资达478元,比1949年增长59%。1963年,进行工资调整和工资类区调整,在职职工均不同程度增加工资。1965年,职工年人均工资达到532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经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居民收入有所下降。1970年,职工年人均工资为512元,比1965年减少20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多次调整职工工资及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增加副食品补贴,提高洗理费标准等,职工家庭经济收入稳步增加,收入水平明显提高,1980年,职工人均工资达725元。
1984年6月涵江建区以后,城镇居民收入不断增加,1985年,职工人均工资1029元。1988年,上升至1264元。1991年,增加到2598元。1994年,达到4808元,比1985年增加3倍多。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1985年为476元。1994年,增加到2634元,比1985年增加约4.53倍。在人均生活费收入增加的同时,生活费收入结构也发生很大变化,收入来源由单一的工资形式,向多元收入发展。个体劳动者经济收入和其他劳动收入普遍高于一般职工水平,且所占的比重呈不断上升趋势。
二、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水平
食品消费从1949年至国家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城镇居民食品结构,基本上以粮食为主,一日三餐吃稀饭,或辅以地瓜、地瓜干等杂粮;菜以蔬菜、腌菜、豆酱、腐乳、小杂海味等为主。逢年过节买些猪肉、家禽、海味等副食品改善生活。
1953年起,对居民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口粮,体力劳动者每人每年供应大米165公斤,一般居民每人每年供应大米144公斤。1955年,在城镇实施以人定量,凭购粮证、粮票供应。口粮定量,职工按工种,居民按年龄大小划分等级,口粮的定量标准分为,重体力劳动者,月定量18公斤;轻体力劳动者,月定量14公斤;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公私企业职员、店员和脑力劳动者,月定量13公斤;大中专学生14公斤;一般居民及10周岁以上儿童12公斤;6周岁以上未满10周岁儿童9公斤;3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儿童6.5公斤;1965年开始定量供应糖、肉、豆腐等副食品。1978年以后,逐步取消食品定量供应。
1984年建区以后,居民收入逐步增加,促进其饮食构成和食品种类发生变化。1984~1994年,食品消费比例改变,粮食消费减少,鱼肉禽蛋等副食品消费不断增加,并向营养、风味、保健等多样化的配膳结构方向发展。喜庆或节日举行家宴的持续增多,菜谱品种多样化,质量档次不断提高,酒类由本地传统的米酒、地瓜酒发展到瓶装的名酒、啤酒等,卷烟也由低档向高档发展,水果消费除本地产的荔枝、龙眼、枇杷、桔子外,还大量消费外地的香蕉、梨子和苹果等。
穿着消费新中国成立前,城镇居民多数穿土布汉装或机织布汉装,衣着打补钉的比比皆是,一件衣服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脚着布鞋、木屐。少数官僚士绅穿细布、绸缎、呢绒、长衫马褂,脚着胶鞋、布鞋、皮鞋。
从50年代开始,城镇居民服装布料和式样花色,不断更新,成衣销量日增。50年代,穿着以自织土布为主。60~70年代,以平纹细布为主,辅以卡叽布、灯心绒、涤卡、的确良及其它化纤等,颜色大都为灰、黑色,青蓝和草绿色为主,款式多为汉装、中山装、列宁装、青年装、军装等。1984年后,城镇居民衣着类消费比例逐年上升,1984年人均消费22元,1994年上升至人均118元,比1984年增长4.36倍,衣着款式日渐新颖,服装色泽日新月异,花色陈旧样式古老的衣料及成衣,即使价格便宜也无人问津,而质好色艳,款式新颖、美观大方的布料和成衣倍受青睐,衣着哔吱、呢绒、乔其纱、羽绒、羊毛、皮革茄克、连衣裙、风雪衣、旗袍、西装的增多,鞋以凉鞋、皮鞋、运动鞋及各类高档鞋取代过去的布鞋、胶鞋,袜从布袜发展到尼龙袜及各种丝袜。
日用品消费50年代前,境内城镇居民家具以木制用品为多,大部分是世代传用,少数富裕家庭有自行车、缝纫机、座钟、留声机。使用钢笔、手表的人为数不多。
50年代,只有少数侨眷、干部戴手表;机关单位有为数不多的公用自行车。60~70年代,寻常居民家庭逐渐购置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80年代,高档消费品普及率逐年提高。
1984年以后,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多,城镇居民日用消费品由“实用型”向“享受型”转化,大型家具、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电风扇已经普及城镇居民家庭,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煤气灶、摩托车、电话机、“大哥大”等高级耐用品迅速进入城镇居民家庭。
1994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的耐用物品数量是:大衣柜103只、沙发113只、自行车193辆、缝纫机67架、手表295只、电视机114台、电风扇202台、洗衣机88台、电话安装2.66部,均比1984年有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城镇居民用于装饰居住、环境和各种化妆用品以及金银宝饰品的支出费用也迅猛增加。
居住状况民国时期,城镇居民多为单层木构瓦房或土木结构平屋,住房拥挤,几代同堂居住的状况较为普遍。个别富裕家庭居住砖木结构的府第房屋,且占地宽敞。
新中国成立后,50~70年代,城镇居民住房状况有所改善,质量结构也有所提高。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陆续兴建砖木、砖混结构的两层或单层宿舍,改善部分干部职工的住房条件。
1984年6月建区以后,涵江对城市住宅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和配套建设,具有现代化气息、新颖宽敞的楼房代替昔日狭窄、矮小、破旧的住房。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1994年底,住宅拥挤,几代同堂的状况已经改变。居民住宅内的高档装修已陆续出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达17平方米。
文化生活消费民国及其以前,涵江城区信仰习俗文化,每逢春节、元宵等民间传统节日,民众均自发出钱出力举办车鼓、十音八乐、舞龙舞狮以及演戏等活动,消费不多,但也夹杂一些社会陋习。
新中国成立后,1950~1965年,居民日渐喜爱广场文化,遇有重要节日如春节、“五一”、国庆等,各地都雇请剧团、文艺队公演。平时富户逢婚嫁、乔迁、寿诞亦花钱演戏,热闹一番。1978~1989年,雇请剧团公演成为居民主要文化活动,境内每天平均有3~4家剧团受雇为群众公演。并且每逢农历正月初二日,均自发举行文艺踩街活动。1990~1994年,广场文化发展为舞台文化和家庭文化。城区建成影剧院4家,其中涵江影剧院建筑面积3042平方米,有1199个座位。全国各地歌舞团常来演出。同时卡拉OK厅、歌厅、舞厅多达50家,镭射影视厅30多家,每晚平均有5000~8000人前往娱乐消费。到1994年底,城区建成广播新闻中心,城区70%以上居民可以在家收看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等14个频道的影视节目。
第二节 农村人民生活
一、农民收入
民国时期,境内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困苦,占农村人口总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大量的土地,生活富裕。而占农村人口总数90%以上的广大农民,因缺地少地耕种,一年有半年以上靠杂粮充饥。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的贫穷落后面貌逐步改变。1950~1952年,境内经过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生产关系,农民生产积极性不断高涨,粮食连年丰收,农民人均粮食拥有量逐年增加。1952年,年人均230公斤,1957年,增至311公斤,比1952年增加81公斤。1958~1960年,受“大跃进”影响,加上自然灾害频繁,导致农民收入减少,1962年,人均粮食拥有量降为166公斤。1962年后,境内根据中央政策,开始纠正农村工作失误,调整过高的粮食征购,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增加对农业投入,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允许农民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农村重现生机。196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6.40元,比1958年农民人均收入32.17元增加14.23元。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境内农村掀起所谓“大批资本主义”的浪潮,把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再次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徘徊不前。197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7.8元,仅比1965年增加1.4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农村经济体制,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1980年,农民人均收入67.62元。特别是1984年建区后,农村多种经营活跃,农民收入水平出现飞跃。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42元。之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民人均收入逐年上升。199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053元,比1984年增加1711元。全区农民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个别村年社会总产值达亿元以上,涵江广大农民正向小康生活水平迈进。
二、农民生活消费水平
饮食消费新中国成立前的涵江农村,广大农民常以地瓜稀饭和大、小麦糊为主食,荒年则以瓜菜代过日子。新中国成立后,实行耕者有其田,大多数人生活改善,但在“大跃进”后的三年困难时期,不少人仍以瓜菜度荒。1962年,境内实行“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留果、自留山、包产到户),促使粮食增产增收。1965年,人均口粮298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生产发展缓慢。1976年,人均口粮278公斤,比1965年减少20公斤。改革开放后的1984年,全区农业大丰收,年人均口粮达302公斤。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生活水平相应提高,即副食品消费上升,口粮需要量相对降低。1987年,年人均口粮减少为272公斤。1994年,涵江农民家庭日常主要食物年人均消费水平是:粮食201.7元、蔬菜59.86元、猪肉144.8元、酒及饮料19.68元、食糖10.69元、动植物油40.34元、禽蛋28.94元、水产品129.59元、干鲜果35.15元。
衣着消费从50年代起,境内农民普遍穿上细布衣。夏有汗衫、衬衫,冬有卫生衣、毛线衣等,床上有棉被、蚊帐;农民平时穿布鞋、军鞋,夏天穿凉鞋、拖鞋,青年人多穿运动鞋、旅游鞋和皮鞋。农村里穿鞋袜的人多了,穿补钉的衣服及打赤脚的人日渐少见。1984年6月建区以后,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全区农民衣着消费逐年上升,1993年,人均衣着消费49.5元。1994年,人均衣着消费76.34元,衣着款式也趋向新颖,西装、茄克衫、皮衣已进入农民家庭。
日用品消费农民在50年代以前,家庭日用家具简陋,居多使用木制桌椅、脸盆、水桶、箱柜以及眠床。冬天睡草垫御寒,夏日烧烟驱蚊,夜间行走以松木、灯笼照明,下雨出门用簑衣防身。一部分富裕家庭备有中档家具,个别富豪商家则添置高档用品。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日用品消费水平日渐提高。50年代初到60年代末,时钟、手电筒、热水瓶、搪瓷制品为普通农家所使用。70年代起,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等开始进入农村。是时,大小衣柜、床头柜和高低床等成为农村男婚女嫁的必备家具。1979年后,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照相机、电冰箱以及住宅电话陆续为广大农家所置用,特别是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以及摩托车、电话、传呼机、“大哥大”等高档消费品使用量不断扩大。1994年,涵江区农民人均拥有耐用物品量是:自行车0.38辆、手表0.6只、缝纫机0.12台、摩托车0.02辆、电冰箱0.01台、电视机0.12台、电风扇0.35台。至于立体声收录机和彩色电视机,已不仅仅是少数富裕农家才拥有。
居住状况民国时期,大多数农民住房结构为石基、土墙、瓦顶的平屋,前后左右搭盖鸡舍、猪圈、牛栏以及粪坑,人畜混居,阴暗潮湿。许多贫困农户因无力盖房,住茅房土舍,破烂不堪。唯少许富户,才建有“四目房”、“三间厢”、“五间厢”以及双层楼房。新中国建立后,境内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民居住条件日趋改善。一般农户均建有新房。50年代,民房结构为打土墙、土坯包砖为主。60~70年代,砖木、石木和砖混结构日益多见。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农村个体户建房形成热潮,钢筋水泥或砖石混合结构的楼房纷纷拔地而起,有的专业户还修建别墅式楼房。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不断扩大,1949年6.34平方米、1965年8.2平方米、1978年9.63平方米、1985年10.92平方米、1994年16.38平方米。
文化生活消费新中国成立前,涵江农村信仰的习俗文化大都和宫、庙、社敬神活动结合在一起,民众视之为农家盛事,不惜花费。50年代始,境内农民的文化观念逐渐更新,每逢民间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经常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群众集资雇戏班公演,或公映电影,或举办联欢晚会。到1965年“文化大革命”前,农村群众文化达到高峰时期。1978年以后,境内农村文化消费朝着多形式、多需求方向发展。各村普遍修筑戏台,成立车鼓队、十音八乐队,雇请莆仙戏公演,举办广场文化活动。1984~1994年,随着城区调频广播发射设施的建立,大多数农民都可收听无线和有线广播的文化节目。同时,区广播电视中心有线电视用户扩展到农村7136户。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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