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涵江區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143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优生优育 |
分类号: | C924.215.7 |
页数: | 1 |
页码: | 9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涵江区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并开展优生优育服务和宣传教育。70-80年代,医院和卫生院提供优生优育咨询、独生子女保健等服务。1984年后,区计生委编印优生优育知识读本并举办讲座进行宣传教育。保险公司推出独生子女保险等险种配合计划生育工作。1991年实施农村二女结扎户父母养老保险,1994年涵江医院创建爱婴医院,全区优生优育水平得到提升。 |
关键词: | 优生优育 计划生育 涵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