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建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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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082
颗粒名称: 卷一 建置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4
页码: 44-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涵江区是莆田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建制区,原隶属莆田县。涵江区的行政区域在历史上多有变动,但自解放后至建区前并无变动。涵江区位于莆田市东南部,东濒兴化湾,与台湾省隔海相望,总面积60平方公里。
关键词: 涵江区 行政区划 管理体制

内容

莆田自置县后,直至1984年5月,涵江境内均隶属莆田县管辖。莆田建市后,1984年6月,析莆田县涵江镇和涵江人民公社,置涵江区,为县级建制,直属莆田市管辖。
  宋至清代,涵江境内行政区域隶属均无变动。
  民国时期,涵江境内隶属第二区管辖,均为乡镇一级建制。民国34年(1945年),境内设一镇一乡,直至解放。
  莆田解放后,于1949年9月,境内成立第二区(涵江区)公所,以后,亦均为区、镇和公社一级建制。
  涵江建区后,成立区人民政府,下辖镇和人民公社不变。1993年初,调整行政区划,改设三江口、白塘、国欢镇和涵东、涵西街道办事处。
  第一章隶属区域
  第一节隶属
  涵江区原隶属莆田县。莆田置县时间,明弘治《兴化府志》根据《元和郡县志》等记载,认定为陈光大二年(568年);清乾隆《莆田县志》根据《隋书》等记载,认定为隋开皇九年(589年),后均废。
  唐武德五年(622年),析南安别置丰州(今泉州),复置莆田县,隶属丰州。圣历二年(699年),改丰州为武荣州;景云二年(711年),武荣州改名为泉州;天宝元年(742年),又先后改名为清源郡、长乐郡,莆田县隶属不变。
  五代时,王审知为闽王,其子延政被南唐灭后,留从效、陈洪进相继据泉州,莆田为其属县。
  北宋初,改清源郡为平海军,莆田县隶属平海军。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在莆田、仙游、永泰和福清县边区,建置兴化县,并建置太平军,兴化县隶属太平军。不久,太平军改称兴化军。第二年,莆田县隶属兴化军。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军治迁至莆田县。雍熙二年(985年),建置福建路,莆田县隶属福建路兴化军。
  南宋景炎二年(1277年),改兴化军为兴安州,莆田县隶属兴安州。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福建路为福建行中书省,改兴安州为兴化路,莆田县隶属兴化路。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兴化路为兴化府,隶属福建布政使司,莆田县隶属兴化府。
  清代,莆田县隶属闽海道兴化府。
  民国元年(1912年),福建省废府,分设4个道,莆田县隶属南路道。民国3年,南路道改称厦门道,莆田县隶属厦门道。
  民国14年,废道,莆田县直属福建省政府。
  民国22年11月,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划分为4个省和2个特别市。莆田县隶属兴泉省。
  民国23年1月,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失败,福建省政府重新成立。同年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将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莆田县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22日,莆田解放。福建省划分为8个专区和福州、厦门2个市,莆田县隶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4月后,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先后改称为晋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晋江专员公署,莆田县隶属不变。1967~1970年6月,晋江专员公署先后改称为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和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莆田县隶属亦不变。
  1970年7月,莆田县隶属闽侯地区革命委员会,地区驻地从闽侯县螺州镇迁到莆田县城厢镇。不久,又改称为莆田地区行政公署,莆田县隶属不变。
  1983年5月,撤销莆田地区行政公署。9月,建立莆田市,莆田县隶属莆田市。1984年6月,析莆田县的涵江镇和涵江公社,成立涵江区,为县级建制,直接隶属莆田市。
  第二节区域
  涵江区位于莆田市境内东南部,在北纬25°23′~25°27′,东经119°04′~119°10′之间。东至鳌山村雁阵山(又名岸■山、岩阵山),西至埭里村,南至伸入兴化湾的哆头盐场,北至囊山山麓的沁园村(今划为沁东、沁西两个村)。
  涵江东濒兴化湾,与台湾省隔海相望;西接莆田县西天尾镇和城厢区城郊乡;南隔木兰溪下游入海处连莆田县黄石镇;西北界莆田县梧塘镇;北和东北临莆田县江口镇。东西长10.5公里,南北宽9.75公里,总面积60平方公里。
  莆田置县后,在1400多年历史中,区域多有变动。涵江因地处县内腹地,均无变动。
  莆田解放后,涵江境内成立第二区(涵江区)公所。1950年10月,划出朱丰和双兴乡,隶属第一区(城厢区);从第七区(江口区)划入鲸山、鳌山和后郭乡。1952年8月,划出吴江乡,隶属第十区(西天尾区)。
  1965年8月,从梧塘入民公社划入沁东和沁西生产大队。此后,涵江境内区域,并无变动,直至1984年6月涵江建区。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福建路为福建行中书省,改兴安州为兴化路,莆田县隶属兴化路。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兴化路为兴化府,隶属福建布政使司,莆田县隶属兴化府。
  清代,莆田县隶属闽海道兴化府。
  民国元年(1912年),福建省废府,分设4个道,莆田县隶属南路道。民国3年,南路道改称厦门道,莆田县隶属厦门道。
  民国14年,废道,莆田县直属福建省政府。
  民国22年11月,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划分为4个省和2个特别市。莆田县隶属兴泉省。
  民国23年1月,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失败,福建省政府重新成立。同年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将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莆田县隶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22日,莆田解放。福建省划分为8个专区和福州、厦门2个市,莆田县隶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4月后,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先后改称为晋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晋江专员公署,莆田县隶属不变。1967~1970年6月,晋江专员公署先后改称为晋江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和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莆田县隶属亦不变。
  1970年7月,莆田县隶属闽侯地区革命委员会,地区驻地从闽侯县螺州镇迁到莆田县城厢镇。不久,又改称为莆田地区行政公署,莆田县隶属不变。
  1983年5月,撤销莆田地区行政公署。9月,建立莆田市,莆田县隶属莆田市。1984年6月,析莆田县的涵江镇和涵江公社,成立涵江区,为县级建制,直接隶属莆田市。
  第二节区域
  涵江区位于莆田市境内东南部,在北纬25°23′~25°27′,东经119°04′~119°10′之间。东至鳌山村雁阵山(又名岸■山、岩阵山),西至埭里村,南至伸入兴化湾的哆头盐场,北至囊山山麓的沁园村(今划为沁东、沁西两个村)。
  涵江东濒兴化湾,与台湾省隔海相望;西接莆田县西天尾镇和城厢区城郊乡;南隔木兰溪下游入海处连莆田县黄石镇;西北界莆田县梧塘镇;北和东北临莆田县江口镇。东西长10.5公里,南北宽9.75公里,总面积60平方公里。
  莆田置县后,在1400多年历史中,区域多有变动。涵江因地处县内腹地,均无变动。
  莆田解放后,涵江境内成立第二区(涵江区)公所。1950年10月,划出朱丰和双兴乡,隶属第一区(城厢区);从第七区(江口区)划入鲸山、鳌山和后郭乡。1952年8月,划出吴江乡,隶属第十区(西天尾区)。
  1965年8月,从梧塘入民公社划入沁东和沁西生产大队。此后,涵江境内区域,并无变动,直至1984年6月涵江建区。
  清代,沿袭明代区划,莆田县划分为7区,30里,120图。顺治至康熙间“截界”时,涵江境内区划并无变动。
  第二节民国时期区划
  民国2年(1913年),莆田县划分为10区,区设区公所,为莆田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涵江境内隶属第二区。第二区公所驻地灌顶坡,直至撤销区一级建制。
  民国18年,莆田县划分为8区,下辖主乡和附乡。100户至300户的乡(镇)称主乡;不及百户的称附乡,即过去的村、铺、社、街。第二区下辖59个主乡,181个附乡。管辖的范围:除现在的涵江区外,还包括莆田县江口、梧塘两镇和萩芦、西天尾两镇的大部分。59个主乡是:涵东镇、涵西镇、孝义乡、青年乡、仓前乡、霞徐乡、延宁乡、港头乡、集奎乡、镇前乡、陈桥乡、新浦乡、锦江镇、孝义乡、吴墩乡、西楼乡、铁灶乡、后郭乡、鲸山乡、岩■乡、西林乡、哆头乡、郊上乡、石庭乡、松坂乡、卓坡乡、黄巷乡、码头乡、梧塘镇、梧梓乡、九峰乡、冲沁乡、后坊乡、邦尾乡、塘头乡、东亭乡、东坡乡、兴安乡、长福乡、显应乡、澄龙乡、吴江乡、七步乡、七埭里乡、漏头乡、山后乡、灵慈乡、林美乡、观后乡、官庄乡、沁后乡、渭庄乡、崇圣乡、楼山乡、青港乡、霞坂乡、东源乡、洪里乡、南坛乡。
  民国23年,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以原来的附乡为基础设保,每保为10甲,每甲为10户。区以下废乡镇建制,改设联保。莆田县划分为90个联保,960多个保。莆田县各区的区划不变,区公所改称区署。
  民国28年,莆田县由8区减为6区,裁第三区并入第二区。第二区署管辖范围,划出待贤地方,并入黄石地方,下辖19个联保,254个保。19个联保是:涵东镇、涵西镇、集镇乡、显埭乡、三江乡、码巷乡、漏头乡、梧塘镇、沁后乡、松坂乡、囊山乡、邦后乡、石东乡、霞源乡、黄石镇、东花乡、东邹乡、惠山乡、沙郑乡。涵江境内有7个联保:涵东镇、涵西镇、集镇乡、显埭乡、三江乡、码巷乡、囊山乡。
  民国29年,废联保,恢复乡镇建制。莆田县划分为49个乡镇,540个保。第二区管辖范围不变,下辖13个乡镇,151个保。13个乡镇是:涵江镇、江口镇、黄石镇、松梧乡、集码乡、漏头乡、三鲸乡、囊山乡、沁后乡、石邦乡、霞源乡、双东乡、沙惠乡。涵江境内包括涵江镇、集码乡、三鲸乡和漏显乡、囊山乡的部分保。
  民国32年,莆田县撤销区一级建制,进行保甲整编,划为2镇、30乡、394保。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区划
  莆田解放后,在中共闽中工委和闽中游击支队司令部领导下,在涵江成立莆田县人民政府涵江办事处和涵江支前委员会,派借粮食、柴草等支前物资,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解放厦门等地。第二区(涵江区)公所成立后,莆田县人民政府涵江办事处撤销;涵江支前委员会并人区公所。
  自莆田解放至1984年涵江建区前,莆田县区、乡两级行政区划先后10次调整,其中1955年5月的调整与涵江境内无关,故不列入。
  1949年9月,莆田县划分为13区,395乡、街(保)。
  1949年9月中旬,涵江境内成立第二区公所,为莆田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驻灌顶坡。下辖36乡、街(保):顶铺、埭里、吴江、码邠、卓峰、黄霞、黄塘、新洋、洞潭、孝义、宫下、苍后、霞徐、青年、前街、保尾、延宁、集奎、洋尾、南埕、镇前、安仁、双福、显应、楼下、港南、朱丰、双兴、陈桥、新浦、哆中、高美、哆后、杨芳、铁灶、芳山。
  1950年10月,莆田县完成民主建政工作,废除保甲制度,划分为2镇、16区,378乡(街))。涵江境域划分为涵江镇和第二区(集奎区),下共辖38乡(街)。
  涵江镇人民政府,驻灌顶坡,下辖11街(乡):顶铺、孝义、楼下、宫下、保尾、青年、前街(以上为街)、延宁、港头、苍后、霞徐。
  第二区公所,与涵江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下辖27乡:埭里、吴江、码邠、卓峰、黄霞、黄塘、新洋、洞潭、集奎、洋尾、南埕、镇前、安仁、双福、显应、陈桥、新浦、哆中、哆后、高美、铁灶、后郭、芳山、鲸山、鳌山、杨芳、巷利。
  1952年8月,莆田县完成土地改革后,根据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需要,划分为24区,390乡(街)。
  涵江境内划分为第二、第六、第八区,下共辖38乡(街)。第二区(涵江区)公所,驻灌顶坡,下辖11街(乡):顶铺、孝义、楼下、宫下、保尾、青年、前街、霞徐、延宁(以上为街)、苍后、港头。
  第六区(集奎区)公所,驻塘北,下辖14乡:集奎、洋尾、南埕、镇前、陈桥、码邠、显应、洞潭、双福、卓峰、黄厦、南林、安仁、埭里。
  第八区(望江区)公所,驻铁灶,下辖13乡:新浦、高美、哆中、哆后、芳山、杨芳、后郭、鲸山、鳌山、铁灶、黄塘、新洋、巷利。
  1954年7月,莆田县仍分为24区;乡一级部分行政区划有变动,由390乡(街),并为350乡(街)。
  第二区公所,下辖11街(乡),不变。
  第六区公所,下辖13乡:集奎、洋尾、南埕、镇前、埭里、陈桥、双福、安仁、码邠、显应、卓峰、霞林、苍林。
  第八区公所,下辖13乡:新浦、高美、哆中、哆后、杨芳、后郭、鲸山、鳌山、黄塘、新洋、洞潭、芳山、铁灶。
  1956年6月,为适应农业生产合作化的需要,莆田县划分为3镇、11区,158乡(街)。涵江境内除第二区公所改称为涵江镇人民委员会外,原第六、第八区所辖各乡,均并入梧塘区。涵江镇人民委员会下辖3个街:涵西(保尾,楼下,青年,前街,港头)、涵中(霞徐,延宁,宫下)、涵东(顶铺、孝义、苍后)。并入梧塘区的乡是:白塘(南埕,洋尾,镇前,集奎)、双安(双福,安仁,陈桥,显应,埭里)、高林(苍林,卓坡,黄霞,码邠)、塘后(黄塘,新洋,洞潭,后郭)、苍山(鳌山,鲸山,杨芳,芳山)、哆头(哆后,哆中,高美,新浦)。
  1957年12月,莆田县撤区并乡,全县划分为3镇、48乡,镇以下辖街,乡以下辖相当于原小乡范围的高级农(渔)业生产合作社。涵江境内包括涵江镇、集奎乡、望江乡人民委员会,下共辖36社(街)。
  涵江镇人民委员会,驻灌顶坡,下辖9街:顶铺、孝义、宫下、霞徐、延宁、青年、保尾、前街、楼下。
  集奎乡人民委员会,驻集奎,下辖14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镇前、洋尾、南埕、集奎、后墩、安仁、双福、埭里、陈桥、显应、苍林、码邠、黄霞、卓峰。
  望江乡人民委员会,驻铁灶,下辖1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芳山、铁灶、鳌山、鲸山、后郭、黄塘、新坡、洞潭、哆中、哆后、新浦、杨芳、高美。
  1958年10月,莆田县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划分为12个人民公社,383个生产大队。
  涵江人民公社由涵江镇和集奎、望江、石庭、蒲坂(园下)、梧塘、西天尾、南坛等乡镇组成,管辖范围包括现在的涵江区和莆田县的江口、梧塘、西天尾、萩芦等镇。下辖86个生产大队:涵东、涵中、涵西、埭里、安仁、双福、显应、陈桥、江尾、镇前、南埕、洋尾、集奎、卓坡、苍林、码头、都邠、黄霞、南林、柯塘、周墩、铁灶、芳山、鲸山、鳌山、杨芳、哆中、哆后、高美、新浦、后郭、塘头、江口、郊前、囊山、丰美、东吴、石东、院里、园顶、园下、石狮、东官、大东、上后、吴江、洞湖、北大、龙山、汀渚、碗洋、后黄、后卓、后坡、汀林、三山、渭阳、上峰、下垞、东福、西庄、霞楼、东坡、松东、松西、九峰、东南、沁园、刘庄、溪游、漏头、枫林、沁后、崇圣、崇联、林美、梧梓、潭井、梅洋、深固、友谊、洪里、洪亭、石西、溪白、南坛。
  涵江人民公社下设6个管理区:集奎、望江、江口、梧塘、西天尾、萩芦。
  1961年6月,莆田县划分为12区,10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669个生产大队。
  涵江人民公社改为涵江区公所,驻地和辖区不变。下辖1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30个生产大队。
  1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涵江、塘北、集奎、望江、塘头、哆头、石庭、蒲坂、梧塘、西天尾、崇林、南坛。
  1965年8月,莆田县撤区并社,划为2镇,15街;24个人民公社,590个生产大队。
  涵江境内包括涵江镇和涵江人民公社。
  涵
  江镇人民委员会,驻豆菜巷,下辖9街:顶铺、孝义、前街、青年、保尾、楼下、霞徐、延宁、宫下。
  涵江人民公社,驻灌顶坡,下辖49个生产大队:上梧、集奎、洋尾、后宫、南埕、镇江、镇海、江尾、陈桥、东墩、显应、周墩、双福、柯塘、埭里、安仁、涵西、涵中、涵东、卓坡、南林、黄霞、苍林、码头、都邠、新浦、高美、美尾、哆前、哆中、哆后、洋中、铁灶、芳山、杨芳、鲸山、鳌山、后郭、林柄、洞庭、新坡、黄厝、潭尾、巷利、三股、后洋、沁东、沁西、塘西。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涵江镇和涵江人民公社区划不变。1968年9月,涵江镇和涵江人民公社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涵江镇各街大部分合并,并普遍改名:顶铺街改名为革命街;前街和孝义街合并,名为朝阳街;青年和延宁街合并,名为革新街;保尾和楼下街合并,名为团结街;霞徐和宫下街合并,名为东升街。
  1980年12月,莆田县撤销各级革命委员会,恢复涵江镇人民政府和涵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恢复涵江镇各街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合并和更改的街名。
  1984年6月,成立涵江区,隶属于莆田市,下辖涵江镇人民政府和涵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管辖区划不变。同年10月,实行政社分开体制,涵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为涵江乡人民政府。1985年,涵江镇人民政府改称为涵江街道办事处。
  1992年,省定涵江区为综合改革试验区。1993年1月,重新调整全区行政区划,撤销涵江乡和涵江街道办事处,改设三江口、白塘、国欢镇和涵东、涵西街道办事处。
  第三章 主要集镇
  第一节 涵江镇
  涵江是个千年古镇,现为涵江区人民政府驻地。东南濒兴化湾,外有天然良港三江口,曾为福建省沿海五大港口之一。北界国欢镇;西接国欢和白塘镇;南邻白塘镇;东连三江口镇。现划分为涵东和涵西街道办事处,镇范围扩大,东至卓坡村,西至苍林村。
  唐时,这里筑涵排涝,故称涵头。宋时,隶属莆田县唐安乡延寿里。明代,隶属二区延寿里,称涵头市。清时,称涵江市。民国时期,涵江镇隶属莆田县第二区,并为区公所(区署)驻地。民国18年(1929年),划分为涵东镇、涵西镇、孝义乡、青年乡、仓前乡、霞徐乡、延宁乡、港头乡。后改为涵东、涵西联保。民国29年,涵东、涵西联保并入涵江镇公所,直至解放。新中国成立后,涵江镇隶属莆田县第二区(涵江区),为区公所驻地。1950年10月,成立涵江镇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1958年10月以后,隶属涵江人民公社、涵江区公所。1965年8月,恢复涵江镇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涵江建区后,1985年,改称涵江街道办事处。1993年1月,划分为涵东和涵西街道办事处。
  涵东街道办事处位于涵江镇东半部,驻地灌顶坡。下辖7个居(村)民委员会:顶铺、宫下、霞徐、新区(以上居委会)、涵东、涵中、卓坡。
  涵西街道办事处位于涵江镇西半部,驻地豆菜弄。下辖8个居(村)民委员会:孝义、前街、青年、延宁、楼下、保尾(以上居委会)、涵西、苍林。
  第二节 三江口镇
  三江口镇位于涵江区境内东南部,距涵江镇约3公里。东濒兴化湾,东北界莆田县江口镇,西接涵江镇和国欢镇,南隔三江口港与莆田县黄石镇相望,北连国欢镇。镇人民政府驻地高美村,下辖13个村民委员会:铁灶、芳山、杨芳、鲸山、鳌山、后郭、哆前、哆后、哆中、洋中、美尾、高美、新浦。
  宋时,三江口镇隶属莆田县唐安乡望江里、延寿里。明、清时,隶属二区望江里、延寿里。民国时期,隶属第二区,划分为新浦乡、铁灶乡、后郭乡、鲸山乡、岩■乡、西林乡、哆头乡;后划为三江联保;废联保后,又称为三鲸乡。民国32年(1943年),划为望江乡,直至解放。新中国成立后,先后隶属第二区、第八区、望江乡、涵江人民公社、涵江乡。1993年1月,为三江口镇建制,以三江口港而得名。
  第三节 白塘镇
  白塘镇位于涵江区境内西南部,距涵江镇约2公里。东连三江口镇,西邻城厢区城郊乡,南隔宁海桥与莆田县黄石镇相望,北接涵江镇和国欢镇。镇人民政府驻地上梧村,下辖16个村民委员会:后宫、集奎、南埕、洋尾、镇江、镇前、上梧、江尾、周墩、双福、显应、柯塘、东墩、陈桥、安仁、埭里。
  宋时,白塘镇隶属莆田县崇业乡孝义里。明、清时,隶属三区孝义里和二区仁德里部分地方。民国时期,隶属第二区,划分为集奎乡、陈桥乡、镇前乡、兴安乡、显应乡、长福乡;后划为集镇和显埭联保;废联保后,改称为集码和漏显乡。民国32年(1943年),隶属涵江镇和仁德乡;后隶属涵江镇,直至解放。新中国成立后,先后隶属第二区、第六区、集奎乡、涵江人民公社、涵江乡。1993年1月,为白塘镇建制,以名胜“白塘秋月”而得名。
  第四节 国欢镇
  国欢镇位于涵江区境内西北部,距涵江镇约2公里。东邻莆田县江口镇,西接莆田县梧塘镇,南界涵江镇和白塘、三江口镇,北倚囊山并连莆田县江口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塘西村,下辖15个村民委员会:都邠、码头、黄霞、南林、塘西、沁东、沁西、后洋、三股、巷利、黄厝、潭尾、新坡、林柄、洞庭。
  宋时,国欢镇隶属莆田县唐安乡延寿里。明、清时,隶属二区延寿里。民国时期,隶属第二区,划分为塘头乡、东亭乡、冲沁乡;后划为码巷和囊山联保;废联保后,又改称为集码和囊山乡。民国32年(1943年),隶属囊山和仁德乡;后隶属涵江镇,直至解放。新中国成立后,隶属第二区、第六区和第八区、集奎乡和望江乡、涵江人民公社、涵江乡。1993年1月,为国欢镇建制,以驻地有古刹国欢寺而得名。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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