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0608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宗教与民间信仰管理 |
分类号: | B92 |
页数: | 2 |
页码: | 1218-121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91年7月,莆田市宗教事务局升格为一级局,归市政府序列。2001年12月,将原归属民政局工作职能的民族事务划归给市宗教事务局,易名为莆田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全市成立宗教活动场所登记领导小组,进行整顿建立健全制度,取得成效后予以登记发证,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全市成立民族宗教系统“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五年规划,选择80个宗教活动场所作为普法典型示范点。全市现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4771座,是宗教活动场所的3倍多。涵江区道协发动各宫观每月提取百分之十的收入作为慈善基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涵江基督教堂投资60万元用于建设爱国幼儿园教学楼。 |
关键词: | 莆田市 宗教 民间信仰管理 |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