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政机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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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44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党政机关改革
分类号: D630.1;F241.32
页数: 2
页码: 883-8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莆田市党政机关改革方案包括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和县、乡党政机构改革。其中,市级党政机构进行了多次调整,包括职能转变、机构撤并和编制调整等。改革后,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41个,精简12.8%;行政编制减少365名,精简32.36%。
关键词: 莆田市 机构改革 党政机关

内容

1991年,莆田市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调研等准备工作。1993年12月,莆田市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为机构改革做准备。1994年初,各级编制部门、机构改革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党政群机关职能及其运作情况开展全面调查。1996—1998年,全市先后对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三定”。2002年,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市县乡党政机构改革的意见》(闽委〔2001〕9号)文件精神,莆田市实施市、县、乡党政机构改革。2005年,全市进行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一、市级党政机构改革
  1995年10月13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党政机关改革方案》。11月,莆田市市级机构改革启动。市委机构作如下调整: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撤销农村工作部;撤销党建工作办公室,职能交市委办公室承担;老干部局由组织部管理(保留正处级);机要局由市委办公室管理;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由宣传部管理;宗教事务局由统一战线工作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档案局和档案馆合并,改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政府机构作如下调整:物资局改为经济实体,行政职能交财贸委员会承担;撤销商业局、财政贸易委员会,重新组建财贸委员会;撤销教育局,组建教育委员会;撤销轻工业局、第二轻工业局、重工业局;撤销机关事务管理局,其行政职能分别交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承担;成立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撤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职能分别交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承担;撤销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职能交计划委员会承担;撤销农业委员会,职能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撤销外商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交土地管理局承担;撤销蔗糖生产办公室,职能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工商行政管理局;保密局并入市政府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并入经济委员会;地震局改为事业单位;农机总站为事业单位,由农业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人事局合署;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乡镇企业管理局更名为乡镇企业局;城市规划管理局更名为城乡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局(市委信访局)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组建工业局,由经济委员会管理;组建医药管理局,由财贸委员会管理;组建国有资产管理局,由财政局管理。调整后,市级党政机构共设50个,比原有的79个减少29个,精简36.7%。
  1996年,市级党政机构“三定”方案进入实施阶段。“三定”后,市级党政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1700名,比原2194名减少494名,精简22.5%
  2000年,莆田市对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调研,对市、县、乡三级机构编制和市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等情况进行摸底。
  2001年8月,省委、省政府批准《莆田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11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市、县、乡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市、县、乡机构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年底,市机构改革办出台《关于在市县乡党政机构改革中严肃纪律的通知》《关于莆田市级机关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的意见》《关于党政机构改革中印章衔牌制作使用的通知》《关于市直机关部门管理机构、合署办公机构以及挂牌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市政府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莆田市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实施意见》《关于莆田市人民政府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实施意见》《关于莆田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莆田市级党政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等10个配套文件。
  2002年,全市全面实施市、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改革后,市级共设置党政工作部门41个,其中党委工作部门9个,政府工作部门32个(不含垂直管理机构),与改革前的47个相比,精简12.8%;党委设部门管理机构3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2个,政府设部门管理机构3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3个。莆田市改革前行政编制5175名(不含地税、质量监督等垂直部门的编制),改革后行政编制3902名,精简24.06%。其中市级机关核定行政编制763名,与改革前行政编制1128名相比,减少365名,精简32.36%;全市政法机关专项编制1266名,与改革前1406名相比,减少140名,精简10%,其中市级机关改革后专项编制553名,与改革前机关专项编制614名相比,减少61名,精简10%;市直党政机关应分流人员108人,分流到位64人。8月,市委编办从人事局合署办公中分设,同时挂“莆田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和“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牌子,内设综合科、机关编制和登记管理科、事业科、政策研究和督查科4个科室。8月,莆田市完成对市法院、市检察院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方案的批复。
  2004年3月,莆田市对市委党校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进行“三定”。
  2005年5月,省委、省政府批复莆田市市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在全省首次对文化、广播电视管理职能进行整合,设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城市管理中的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设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合原乡镇企业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从市财政局中剥离出来,成立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5年,仙游县被确定为全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县。
  二、县乡党政机构改革
  1996年,莆田市推进县、乡机构改革,莆田、仙游两个县的行政编制总数为1530名,比原有1833名减少303名,精减16.5%;乡镇行政编制总数为1980名,比原有3504名减少1524名,精减43.5%。
  2002年,仙游县县级设党政工作部门33个,全县原有1521名行政编制,按22%精简并扣除垂直管理机构编制后,重新核定行政编制1113名,其中县级机关465名,乡镇机关648名;2002年3月,撤销莆田县,设置荔城区、秀屿区。荔城、城厢、涵江、秀屿四区区级均设党政工作部门29个。重新核定荔城区行政编制420名、城厢区行政编制438名、涵江区行政编制626名、秀屿区行政编制575名。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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