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民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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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433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人民防空
分类号: E115
页数: 4
页码: 875-8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人防办在1995年成立后,开始负责全市的人防工程建设。1997年,颁布了《莆田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促进了人防工程的建设。市政府也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人防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国防意识。
关键词: 莆田市 人民防空 军事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指挥
  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莆田市成立后,人民防空事务由莆田军分区及莆田警备司令部负责。1995年10月,组建莆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体制为军分区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并接受上级人防部门的领导,行政级别为副处级,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谢启荣任主任。1999年9月,升格为正处级。2001年9月,田美泉任主任。
  二、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2年前,莆仙两县尚未重新组建人民防空机构,两县的人防事务先后由莆田军分区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管理。2002年后,仙游县、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相继组建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级别为科级,仙游县人防办行政编制3人,荔城、城厢、涵江、秀屿区行政编制2人。
  三、队伍建设
  1991—2005年,莆田市先后成立预备役民兵高炮分队、路桥保障分队、医护急救分队、民兵防空对空观察连、、指挥等专业队伍若干支,人员若干名。
  四、防空演习
  20世纪90年代中期,莆田市人防机构成立后,着手编制防空预案。2000年1月20日,境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演习。8月21日,市政府、莆田军分区再次在市区中心地带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并把8月21日(莆田解放日)定为每年防空警报试鸣日。2002年8月21日,市人防办在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和湄洲岛进行防空警报试鸣。2004年3月19日,仙游县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演习。2005年,制定本级防空袭预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方案,各县(区)也完成本辖区的防空袭预案和应急行动方案。8月,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组织城市居民、学生、机关干部2000多人进行防空袭疏散演习,同时医疗、电力、电信、消防、防化、防疫等7支专业分队也参与防空袭实兵演习。
  五、通信与警报
  21世纪初,境内开展人防通信网络建设,建成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及人防指挥自动化二级网络。至2005年,初步建成省市两级互联互通的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专用网,健全城市防空预警报知网络。
  1999年,莆田市第一批8台电动式防空警报器在城厢区安装调度完毕。2001年4—5月,由市人防办统一定点,莆田县、城厢区、涵江区又安装若干台防空警报器。2002年7月,市人防办在湄洲岛定点安装若干台防空警报器。2004年,仙游县安装若干台电动式防空警报器。2005年安装若干台,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95%以上。
  人防音响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3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第二节 宣传教育
  一、防空教育
  20世纪90年代初起,莆田市各级人民政府举办防空展览会,展览内容有防空常识、敌机模型及识别、消防、急救、防空工事简介、防空器材展示等。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后,市人防办认真部署,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分管副市长发表电视讲话,在《湄洲日报》上发表题为《贯彻人防法,开创人防工作新局面》的文章,向机关单位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宣传手册。市政府2号令《莆田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颁布后,市人防办在《湄洲日报》刊发《居安思危,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的新闻报道,并全文刊登市政府2号令,又在市电视台作简要宣传。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时,市人防办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市、县(区)广播电视系统插播、重播宣传标语,在市中心大型电子广告屏幕流动播放人防标语。1999年,《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颁布实施,市人防办组织学习有关内容,开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宣传周活动,向各部门分发宣传小册子500册。
  2002年,将人防教育纳入全市国防教育体系和“四五”(第四个五年计划)普法规划。2003—2005年,在市、县(区)党校对领导干部学员培训开设人防教育课。
  二、“三防”教育
  20世纪90年代,莆仙两县举办“三防”(防核、防化学、防生物武器)常识普及教育。
  2002年,市人防办在城区一所初级中学开展“三防”教育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市区初级中学推广普及。“十五”(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市区初级中学学生受“三防”教育达到95%。同时,为学生编写“三防”及人防通俗教材。
  第三节 人防工程建设
  一、工程建设
  1995年莆田市人防办成立后,抓紧人防工程建设。1997年,市人防办对全市原有人防工程进行全面普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人防办有关规定,制订《莆田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若干规定》,11月4日以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签发的2号令实施,标志着全市人防工程迈出新的步伐。是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莆田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00年,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结合市政府机关办公楼搬迁,同步抓好市人防地下指挥所的选址、勘探、设计和施工。7月,完成凤凰山市政广场人防工程立项。200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防空地下指挥所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作为全市人防“十五”建设计划的重点项目。2004年,全市建成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及人防指挥自动化二级网络。2004—2005年,全市审批的人防地下设施面积若干万平方米。“十五”期间,全市竣工人防工程总面积若干万平方米。2005年12月,市人防地下指挥所正式动工建设。
  二、工程维护
  1983年莆田市成立后,组织人员对莆田市区防空工事进行普查。1997年市人防办成立后,获专项拨款,对市区几处重点防空设施进行维修加固。
  三、工程利用
  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防遵循“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对新建的人防工程,根据其地理位置、布局状况、结构式样等特点,采用租赁、承包、合营等形式,开发为商场、停车场、仓库、健身娱乐场所等。所得租金或利润,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用,达到“以人防工程养人防工程”。湄洲岛旅游度假区把废弃的永久性防空掩体,改建为旅游观光景点,成为旅游的一大特点。现阶段所建的防空室大都是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停车站或商场,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城市品位,战时通过平战功能转换作为人员掩蔽场所,可充分发挥其战备效益。
  四、工程经费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1997年11月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莆田市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若干规定》,依法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1998年,收取易地建设费11.9万元。
  1999年,为加快人民防空警报建设,市财政拨款16万元,用于安装市区防空警报器。全年收取易地建设费38.7万元。2000年,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1.1万元。2001年,全市加大人防经费投入,由城厢区、涵江区、莆田县各出资10万元,新装15台防空警报器;全年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179.9万元,为前3年总和的160%。2002—2003年,收取易地建设费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共收取682.3万元。2004—2005年,全市共收取1272万元。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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