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政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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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33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政务管理
分类号: D625
页数: 3
页码: 777-779
摘要: 本章节介绍了莆田市在政务管理方面的几个方面,包括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机关服务和政务督查。重点介绍了政务公开的推进和公开内容的不断扩大,效能建设的开展和效能投诉中心的成立,以及机关事务管理处和行政服务中心的成立及其主要职责。
关键词: 莆田市 政务管理 人民政府

内容

第一节 政务公开
  1998年,全市乡镇和县级推行政务公开。各乡镇、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普遍建立了固定的政务公开栏。重点公开人权、事权、财权、重大项目落实情况,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高校毕业生安置情况;对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也同时列入公开内容。2001年,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包括项目资金、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组织人事、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进展等9项内容。市政府下发《莆田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进一步从主体、形式、时间、程序上对政务公开明确规范。在市政府机关内,建立政务公开栏,集中公开市直各单位的政务事项。至2005年,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并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节 效能建设
  2000年4月,市效能办公室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相继成立,效能办公室与效能投诉中心合署办公。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处理机关办事效率不高,办公环节多,行风不正等问题。
  2002年2月,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起步。全市组织了3个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分别对县(区)、市直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司法机关、省属单位等进行效能考评,摸清效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2003年1月,深化效能建设,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务公开框架体系。
  2004年,效能建设结合全市开展务真求的教育活动,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狠抓落实等7个专题展开讨论,树立“抓效能就是抓投资环境”的新观念。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积极协调行政许可项目、规定的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9件,废止11件。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程序,清理保留行政审批事项522件、15次审批压缩或减少申报材料,8项取消行政审批,实现“程序减少一半,效率提高一倍”的要求。
  2005年,效能建设着重于制度建设。全市各单位普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出台《莆田市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对组织领导、责任、形式、内容、投诉等7个方面作统一规范。同时,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或组织处理。至是年12月,全市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投诉390件,办结285件,移交党政纪处分5人,效能告诫91人,诫勉51人。
  第三节 机关服务
  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1991年,市政府机关事务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1995年10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撤销,同年11月,成立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997年11月,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处增挂莆田市接待处的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编制14名,负责市直机关的后勤服务管理,又保障市直机关吃、住、用、行,具体负责机关房产、食堂、户籍、安全保卫等工作。同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机关购置办公设施、车辆以及水电管理和收费。严格控制机关财政支出,保证正常的经费使用,保障工作用车和相关的生活服务用车。
  2004年春,市政府机关从荔城区仓后路搬迁到城厢区荔城大道龙桥办公,机关大院占地33.3公顷,办公用房7.2万平方米,机关大院前的市政广场6万平方米,各项设施及绿化、美化均由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2年12月成立,翌年2月25日,正式对外服务,为群众、企业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27个政府行政部门进驻中心,396项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项目在服务中心统一、限时办理。2005年,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申请事项222774件,办结218850件,办结率98.2%。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承诺办结”的方式。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从规划选址开始,到建设部门颁发建设施工许可证,由原180个工作日,压缩为51个工作日;土地农转用征用阶段行政审批,由原来100个工作日,压缩为40个工作日;外资企业设立行政许可从56个工作日压缩至24个工作日;内资企业设立行政许可从50个工作日,压缩至19个工作日。服务中心建立公众网站,截至2005年12月,共有11万多人次点击,网上咨询有关土地、房产、拆迁、工商、企业设立、招商引资等业务,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成立于2001年10月17日,为正科级事业法人机构。同年9月,市政府成立市土地储备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土地、建设、规划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计划、建设、国土、规划、物价、监察、审计、财政等8家。市土地储备中心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2001年8月27日,市政府颁发《关于土地储备实施暂行规定》。市土地储备中心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对收回、收购和征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予以储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的各项建设备用地进行规划储备,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配套后公开出让。至2005年,通过采取收回储备、收购储备等形式共收储土地48宗435.82公顷,其中:工业用地6宗82.13公顷,商住办公用地28宗210.06公顷。协助收储土地12宗127.36公顷,其它经营性土地2宗2.5公顷,经整理配套开发。至2005年,共出让储备地17宗94.51公顷,取得土地出让金74943.18万元,实现土地出让纯收益6.3亿元。
  莆田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2003年3月成立,为投资项目签约、落地、投产提供“绿色通道”。具体负责项目的策划、推介、代理和督查工作。制定《莆田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建立项目考评、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服务,实行投资项目信息发布制度。先后举办世界莆商大会、世界兴安恳亲会、湄洲岛妈祖文化旅游节、中南及北京投资项目推介会,以及首届莆田(国际)木雕艺术节等大型招商活动。至2005年,全市完成合同投资项目94.85亿元,超额完成合同投资任务。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 2003年,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市国有土地出让管理中心和市政府采购中心整合成立的市招投标中心,对原有的工程交易、开标交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大交易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关于加强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和136个配套文件,加强对信息发布,专家评标、中标结果公示,三个关键环节的监管。至2005年,已完成建设工程交易309项,交易总额10.78亿元,节约增值资金3.2亿元。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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