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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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33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重要会议
分类号: D625
页数: 10
页码: 753-7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莆田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政府全体成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
关键词: 莆田市 人民政府 重要会议

内容

第一节 政府全体成员会议
  一、2000年市政府成员会议
  第一次政府全体成员会议3月9日,市长陈少勇主持,传达贯彻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务虚会精神。具体部署上半年的政府工作。要求集中力量抓好雪津啤酒厂、莆田鞋厂等8家重点企业的改革,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小城镇和新村建设,实施10个重点镇,100个新村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稳定6.33万公顷的粮食播种面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巩固6个省级,10个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做好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奔小康”建设。会议就上半年的工作做具体分工,要求分管副市长和成员单位抓好落实。
  第二次政府成员会议8月4日,市长陈少勇主持,会议总结上半年的政府工作,提出下半年政府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性的“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讨论;着力解决莆田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等22个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改革开放,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全面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实行扭亏增盈责任制,引导企业走出困境;优化投资环境,增强环境的投资吸引力。提倡政府成员加强学习,学习《WTO基本知识》;求真务实抓落实,要求召开工业、农业、外经等专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因应措施。具体任务分解到分管副市长、职能部门。实行分管市长挂钩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责任制,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三、2002年政府成员会议
  3月7日,市长陈少勇主持,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积极应对“入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挑战,转变政府职能,抓好工作落实。重点强调:一是总结经济工作,提出新任务和新要求;二是扎实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应对工作,做好人才培训,深化细化具体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快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三是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以民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
  四、2003年政府成员会议
  12月18日,市长詹毅主持,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福建省七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强政府工作规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抓好重点工作,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动员和部署。表决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稿)。詹毅强调加强学习,与时俱进,敢于负责,奋发有为;牢记宗旨,执政为民;团结协作,执政开拓创新;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干净干事。并要求各级政府集中精力抓落实,抓发展,全面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第二节 政府常务会议
  一、二届常务会议
  1991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2月20—21日召开,市长陈桂宗主持,会议讨论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研究《莆田市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以及下磨第二期工程征地工作。
  第四次常务会议 6月14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讨论《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实施纳税人全市申报缴税制度的通告》等。会议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八次常务会议 8月9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专题研究财政工作。会议分析全市上半年财政工作形势,提出抓好财政收入的具体措施。
  第十次常务会议 8月28日至29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
  第十二次常务会议 10月9日召开,副市长姚振泉受市长许开瑞委托主持会议,讨论研究清理县(区)政府机构设置、加强全市地震工作,通过环境保护四个规范性文件。
  第十三次常务会议 11月4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讨论研究向市委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所作的《统一认识,振奋精神,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讨论稿)》的报告,原则同意报告(讨论稿)的总体思路。
  第十五次常务会议 11月19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研究讨论《莆田市1991—2000年科技兴市实施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八次常务会议 12月21日召开,副市长姚振泉主持,研究同意以市政府名义颁布加强“柴三机”管理的通告和《莆田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意升格莆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为正处级单位。
  1992年
  第二次常务会议 3月31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会议原则同意市体改委关于1992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同意市人行提出的1992年金融工作安排和市农委提出的农用平价柴油“暗补改明补”的意见。
  第四次常务会议 4月14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讨论贯彻执行闽政〔1988〕152文件精神,实施省政府赋予湄洲岛“十条优惠政策”的意见,原则同意市经贸委提出的《贯彻湄洲岛十条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
  第五次常务会议 6月12日、13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同意市体改委会同涵江区政府提出的《关于涵江区综合改革试验的初步设想》。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做好“以地生财,以地聚财”工作。
  第六次常务会议 6月15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讨论研究贯彻国家和省教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及1992年市本级财政资金安排意见。同意市教育局提出的多渠道筹资的意见和市财政局提出的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第九次常务会议 8月20日召开,市长许开瑞主持,研究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涵江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若干管理权限的通知》和建设农业大观园规划方案以及城厢区政府提出的赋予大观园开发建设优惠政策的报告。
  第十二次常务会议 11月17日召开,受许开瑞市长委托副市长姚振泉主持会议,会议对市规划局拟订的《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纲要》提出修订指导原则,同意市土地管理局拟就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镇土地管理“五统一”的决定》。
  1993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3月26日召开,受市长许开瑞委托由副市长姚振泉主持,研究同意市乡镇企业局提出的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市体改委《关于1993年莆田市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同意创办莆田南少林武术学院。
  第四次常务会议 5月27日召开,市长姚振泉主持,会议审核通过《莆田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征收城市建设增容费暂行规定》《关于征收外商独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通知》《莆田市简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程序的暂行办法》。同意设立莆田市人民政府驻香港办事处。批准市文化局提出的“施水亭井”等35处古建筑为莆田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六次常务会议 8月7日召开,市长姚振泉主持,同意荔枝为市树、月季为市花,报市人大审定通过。会议原则通过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和市水电局关于木兰溪下游治理的初步方案。同意追认胡启祥为革命烈士。
  第七次常务会议 8月13日召开,市长姚振泉主持,会议对《莆田市地产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同意实施世行贷款卫生Ⅳ项目。决定将社会事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第八次常务会议 9月17日召开,市长姚振泉主持,会议研究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发职务年工补贴,原则通过《莆田市实施〈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和《莆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计价标准》。
  第九次常务会议 11月5日召开,会议由市长姚振泉主持,会议审核同意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旧城改造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市环保局提出的贯彻省环保目标责任制会议精神的十条措施。
  1994年
  第五次常务会议 2月4日召开,市长姚振泉主持,原则同意市卫生Ⅳ项目办公室提出的贯彻意见。同意发行“自选数码”福利奖券。要求基督教莆田堂教产按已有协议处理。
  第六次常务会议 3月9日召开,市长姚振泉主持,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关于强化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管理的通告》《莆田市人民政府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第九次常务会议 7月8日召开,市长姚振泉主持,会议研究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评估、国家税务总局直属机构和地税局组建等议题。会议决定,1995年开始每年财政列支800万元,征收开工费300—400万元,作为湄洲湾北岸一期供水工程配套资金。要求市建行、市供水公司进行工程评估。同意成立“莆田市两个税务机构组建筹备组”,负责机构组建工作。
  二、三届常务会议
  1994年
  第十次常务会议 9月5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同意易地新建市公安局收容教养所。决定成立湄洲湾3.5万吨级码头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对福厦路城厢蔡宅至下林路段实施降坡。会议同意设置口岸联检机构,提供用地11亩,同意颁发《莆田市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若干规定》《莆田市人民政府贯彻〈福建省外商有形资产鉴定暂行办法〉的若干规定》《关于认真贯彻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莆田市地震工作的通知》。
  第十一次常务会议 10月24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同意把城厢区文献路广场北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莆田县土地局。同意成立莆田市高速公路建设公司,利用外资建设高速公路。同意《莆田市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调整组建莆田市人民防空委员会。
  第十二次常务会议 10月29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提出选好国有企业兼并海燕集团公司。同意拍卖市机械总厂备用地。决定在评选十佳科技规范户的同时,评选、表彰莆田市1993—1994年度“十佳种养大户”。
  第十三次常务会议 12月22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同意设立“莆田市外贸发展基金”。原则同意以市政府名义颁发《关于规范对“三资”企业收费的通知》。会议对环卫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决定。会议同意颁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和《莆田市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1995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2月13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原则同意《关于确保实现“两基”,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同意《莆田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莆田市贯彻〈福建省计生条例〉实施办法》。同意上报《莆田市城市拆迁补偿和安置房计价标准》。
  第二次常务会议 3月6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研究全省房改会议及贯彻意见,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意见、高速公路建设等有关议题。同意市房改办《关于全省房改会议精神及莆田市实施意见》。同意《莆田市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和成立市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第五次常务会议 6月8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审议关于忠门半岛总体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方案,原则同意忠门半岛总体规划和《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步方案》。
  第六次常务会议 7月3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研究同意市财委、物委提出的省控价暨夏粮收购工作贯彻意见。同意市商检局在秀屿设立商检办事处,划拨建设用地0.5公顷。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七次常务会议 7月10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研究同意市水电局关于贯彻《水法》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市公安局关于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
  第八次常务会议 11月20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讨论研究卫生改革与发展、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辉开娱乐城建设项目用地以及市科技馆馆址4个议题。同意召开市卫生工作会议,把1996年定为莆田市卫生事业发展年。同意市建委起草的《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方案》,会议决定辉开娱乐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6年,同意按低限收取该项目的土地使用费。市科技馆馆址待条件成熟后再定。
  1996年
  第二次常务会议 2月14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研究决定筹建秀屿一类口岸。支持和帮助供销社深化改革和发展。
  第三次常务会议 7月26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研究《莆田市筹建秀屿一类口岸检查检验机构用房测算方案》《莆田市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原则同意口岸办提出的查验机构用房的测算和投资方案和市建委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六次常务会议 9月12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研究市机械总厂实施破产有关问题。会议同意对市机械总厂依法破产。
  第七次常务会议 10月15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研究199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意见和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商业总公司、二轻联社改制方案等有关问题。同意财政局关于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原则同意市财委对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和市商业总公司转制的意见。会议决定撤销二轻局,由市二轻联社承担二轻行业管理。
  第八次常务会议 11月1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研究《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暂行规定》和关于制定《莆田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工程“九五”规划(纲要)》等问题进行研究,原则同意市科委起草的以上二个文件。
  第九次常务会议 12月20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研究莆田市1996年外经贸工作和莆田市1997年中国旅游年活动方案等。关于外经贸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作出决定。同意市旅游局、湄洲湾管委会提出的1997中国旅游年活动方案。
  1997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6月9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原则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改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1998年
  第二次常务会议 9月5日举行,代市长陈少勇主持,研究项目开工有关事宜,并就木兰溪下游第一期防洪工程等六个项目有关事项作安排。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费用筹集和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次常务会议 10月26日举行,代市长陈少勇主持,同意《莆田市殡葬管理规定》。
  第四次常务会议 11月27日举行,代市长陈少勇主持,研究同意《木兰溪下游防洪一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市人事局和财政局《关于建议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增发补助费的请示》《莆田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实施意见(修改稿)》。
  1999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1月13日举行,代市长陈少勇主持,研究199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有关问题。同意旧城改造安置建设工程等10个项目为199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原则同意《莆田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客运出租汽车市场整顿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第二次常务会议 3月4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同意下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暂行规定》。
  第三次常务会议 5月25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原则同意《莆田市第一批街路、公园和小区命名、更改方案》。
  第四次常务会议 6月4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讨论同意《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和《莆田市加快发展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第五次常务会议 7月22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发(1999)12号文件精神,做好经济工作提出七条措施。会议同意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意见。
  第六次常务会议 8月5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讨论并原则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和《莆田市代理招商奖励规定(试行)》。
  第七次常务会议 11月15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研究并原则同意《莆田市江海堤防卫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规定》和《莆田市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暂行规定》。决定制定发布福泉高速公路莆田段两侧建设管理通告。
  第八次常务会议 12月13日举行,会议由市长陈少勇主持,原则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湄洲湾北岸设立秀屿港县的请求(初稿)》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湄洲湾北岸设立秀屿港县方案的说明》。
  2000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1月7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讨论修改市三届人大八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研究200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原则同意《政府工作报告》,同意城市安全防护体系等10个项目为200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第二次常务会议 7月31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决定8月4日召开市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省政府三次会议精神。同意《莆田市住房二级市场管理规定》。
  第三次常务会议 9月4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讨论并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福建莆田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和《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第四次常务会议 9月4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讨论废止第一批规范性文件,研究《关于合理利用村镇存量土地,促进城镇和新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决定自1984年至1989年期间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颁发的6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原则同意《关于清理乡(镇)、村高息债务和加强农村税费清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关于合理利用村镇存量土地,促进小城镇和新村建设和若干意见》论证后再作研究。
  第五次常务会议 12月4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研究废止第二批规范性文件,决定自1990年至2000年9月,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颁发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对我市重点国营工交企业实行扶持政策的决定〉的通知》等9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四届常务会议
  2001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1月25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研究市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审批、审核事项,原则同意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提出的“四条”意见。
  第五次常务会议 8月3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审议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和莆田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六次常务会议 8月14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原则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实施暂行规定》。
  第八次常务会议 11月12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讨论并原则通过《莆田市2001—2010年城乡绿化一体化与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规划》《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莆田市防雷减灾管理暂行规定》《开展市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第九次常务会议 12月6日举行,会议由市长陈少勇主持,讨论并同意《莆田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暂行规定》《莆田市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暂行规定》《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2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1月11日举行,市长陈少勇主持,讨论通过关于废止市政府第四批规范性文件,原则通过《莆田市闲置土地处理若干规定》。
  第三次常务会议 4月16日举行,代市长詹毅主持,讨论并原则同意《2001—2010年妇女发展纲要》和《2001—2010年儿童发展纲要》。
  第四次常务会议 6月3日举行,代市长詹毅主持,讨论并原则同意市政府《关于鼓励捐赠资助莆田学院办学的若干规定》《莆田市防震减灾规划》《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七次常务会议 12月10日举行,市长詹毅主持,重申《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管理的通告》,并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进行必要调整。
  2003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4月14日举行,市长詹毅主持,会议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二次常务会议 4月21日举行,市长詹毅主持,研究非典型肺炎防治、莆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问题。会议决定对《关于莆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方案的修改意见》进行评估、论证。
  第三次常务会议 11月10日举行,市长詹毅主持,原则同意《补选“莆田市荣誉市民”建议名单》《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04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1月30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原则同意《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第二次常务会议 3月22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会议,审议通过《莆田市关于处分违反政纪的行政监察对象批准权限的暂行规定》。
  第三次常务会议 4月13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审议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以及配套文件。
  第五次常务会议 7月5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第六次常务会议 11月22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讨论和审议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若干意见》。原则通过《工伤保险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若干意见》。
  第七次常务会议 12月6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审议并原则通过《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次常务会议 12月23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研究修订并议定维持实施2002年1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管理的通告》;禁炮督察工作经费,市财政应予以适当支持。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05年
  第一次常务会议 1月10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研究并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若干意见》。
  第二次常务会议 2月4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审议并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莆田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第三次常务会议 2月5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审议并通过《关于莆田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四次常务会议 3月21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讨论并决定增补林润故居(含林兰英故居)等六处为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研究并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及《莆田市人民政府2005年依法行政实施意见》。
  第八次常务会议 10月9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审议并同意《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九次常务会议 10月24日召开,常务副市长李德金受市长詹毅委托,主持会议,审议并同意《莆田市第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名单》《莆田市2010年水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意见》和首届莆田市工艺品展销会作品评奖办法。
  第十二次常务会议 11月21日召开,常务副市长李德金受市长詹毅委托,主持会议,研究并同意莆田市第十一届科技进步获奖成果名单。研究并同意对革命“五老”(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地下交通员、老苏区干部、老接头户)给予生活补助。并就秀屿区上塘工艺城等工业园区地价问题、使用正版软件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第十四次常务会议 12月12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同意《2005年抗洪救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并原则同意市国税局提出的市直税收管理办法,下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第三节 市长办公会议
  1992年
  9月22日,市长许开瑞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城市建设问题。在听取城厢、涵江两区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情况汇报后,提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旧城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套,包干拆迁,投标议标开发”的原则,新区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和统一管理”的做法。城市规划要请一些专家、学者参与,集思广益。各分区规划功能要具体拟定,一经确定,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要按审批权限报批。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决定成立莆田市城市规划局,为副处级行政机构。撤销原市政府委托市建委代管的莆田市城市规划办公室。要搞好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水电、道路、排污、绿地、广告、公厕、停车场、商业服务网点、教育文化体育设施等要认真规划,配套建设。拆迁工作可采取包干拆迁、利益分成的办法。建设项目要纳入法制轨道。立项、拆迁、安置、单体规划和立面设施的审批、施工管理要按有关法规办理。
  1994年
  3月22日,市长姚振泉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农业生产和粮食问题。会议要求把春耕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涉农部门要讲全局,为农民多办实事,减轻农民负担。合成氨厂要让利支农,碳铵出厂价要保证低于毗邻地区;供销部门要坚持服务为主,落实“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要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对有经营场所、资金、守信用的乡镇农技站、个体私营经销户,经审查认可,发给营业执照,合法经营;交警部门对整车运送农资上路的拖拉机一律放行,不得扣车。会议要求粮食部门认真做好粮食购销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1.25万吨粮食订购任务。严禁虚报粮食库存,要组织落实库存数量,注重质量,确保“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1996年
  12月10日,市长吴建华在莆田市新华书店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市新华书店在文献路中段南侧原址改建图书城,其基建手续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按改造工程最优惠的条件办理,在收费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财政要按国家对宣传文化企业规定的政策给予扶持,原有土地作为内用不再另行收费。达成与莆田供电局建筑物的间距问题,并形成莆田市人民政府1997年第3期办公会议纪要。
  1997年
  1月23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会议研究湄洲湾北岸财政管理体制及有关事宜,原则同意市财政局关于北岸财政管理体制及其有关事项的意见。决定成立市分离专门工作小组,促进湄洲湾北岸管委会从莆田县顺利分离。挂牌运作至其建制批准成立。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研究过渡办法,需要请示报告的,要主动积极报告请示,重大问题需提交市政府研究的,要报市政府研究。
  6月13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会议研究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属和市级文化设施建设等问题,议定1998年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其奋斗目标定为“保五争四”。原则同意湄洲湾工业学校工艺美术分校招收中小学美术师资班。会议还研究关于福建医大莆田分校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7月3日,市长吴建华带领市农办、农业局、交通局等部门领导,在钟山卓泉村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会议议定:市领导挂钩高优指挥田,在前两年基础上,1997年市里继续拨款20万元。仙游县、钟山镇要相应的配套资金;1995年度,国家在钟山镇立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钟山镇要在抓好专项资金到位的同时,划出部分资金给卓泉村做好项目配套资金;通往果草牧发展中心的5.6千米公路,市交通局、先行办在原支持2万元基础上,再支持6万元,作为该公路专项补助金;市、县农业局要从省级果园改造资金中倾斜支持卓泉村46.69公顷茶果园改造;肉牛、羊场建设,由市财委组织落实,由“菜篮子”基础建设资金中,划出一定款项予以补助。仙游县“菜篮子”工程盘子中也要相应的配套扶持。
  7月14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会议议定驻京联络处筹建资金的筹措和管理采用股份制管理方式,通过驻京联络处筹建资金的筹措方案;同意联络处租赁房子的合同向北京市西域区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同意联络处机构定编9人,归口市府办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工资补贴请市财政局审定,报市政府批准;联络处接待市五套班子领导公务活动费用,由市财政按实核拨;对县区、管委会领导的接待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各县区、管委会在京设立计生服务站,应在联络处招待所住宿。
  7月15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召开。议定:原则上不再审批由财政拨款的新设机构和增加编制;原则同意市编办关于加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的办事程序,严格控制人员流向。议定选取一个固定的人才市场场所,以应急用。原则同意撤销莆田市干部学校,成立福建行政学院莆田分院;同意待福建行政学院莆田分院成立后,由市长吴建华兼任分院院长,市人事局王秉文副局长和市干校领导组成院务委员会,实行分院工作集体领导;同意适当增加市干校教师编制;关于征用建设综合楼备用地问题,请市干校按有关程序报批,征地资金由市干校筹措;请市干校拟出急需项目经费报告,报市政府审批;市干校的预算外收入免于抵支、免征调节税。
  12月27日召开,市长吴建华主持会议。议定:1997年土地收入指标仍按1997年5月1日,市政府下达的任务1400万元(不含两区土地收益分成),市土地局在1400万元之外,再增加246万元;逸夫小学1995年度的土地结算款218万元,作为遗留问题,在1998年度土地收入中统筹解决;1997年土地收入超收部分,除用于以上安排外,其余全部用于城建建设;1998年市与城厢区的土地收入分成,仍按7∶3比例办理,每半年左右结算一次。
  1999年
  5月30日召开,市长陈少勇主持会议。会议同意调整充实“两改一同价”(城乡同网同价)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督促农电工作;各县(区)要抓紧制定县级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市经委负责制定全市实施意见,汇总报省政府审批;8月底前,县(区)负责撤销乡(镇)电管站,并协助电力公司组建供电所。由市计委牵头,组织业主单位做好农网改造勘察设计工作,要公开招投标,确保工程质量。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本市粮食定购任务不调减,市内定的购粮价补贴不变;切实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工作;加大粮食执法监察力度,确保粮食风险基金按规定落实到位;加大对粮油市场质量检查,会议同意成立莆田市粮油质量检测站。会议还就外贸企业改革、外经工作等问题作出决定。
  6月18日召开,市长陈少勇主持会议。会议原则同意对《莆田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实施规划(草案)》进行修改。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司法、政协、民主党派和舆论监督,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会议还就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基本农田核查工作;加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2004年
  1月16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会议。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保留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赤港华侨经济区;拟保留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荔城区黄石及荔园工业园区、仙游枫亭工业园区、鲤南工业园区,由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下发后,批准对辉开工业城、东海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予以撤销。
  2005年
  11月22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会议。会议研究关于市本级增加地区津贴问题,关于市首届百花文艺奖获奖候选作品问题,关于传达贯彻国务院〔2004〕28号文件精神及贯彻意见问题,关于调整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的通知,关于解决凤凰山已批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关于合资建设延寿山庄二期工程问题,关于对市土地储备机构改革问题,关于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拟在江西投资问题,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问题,关于传达全国、全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问题。
  12月13日召开,市长詹毅主持会议。会议原则同意市计委提出2005年计划预期目标编制及重点项目安排方案;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莆田市县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同意成立工艺美术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组织对全市四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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