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0280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监督与查处案件 |
分类号: | D262.6 |
页数: | 4 |
页码: | 681-684 |
摘要: | 该文主要介绍了莆田市党内监督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历史和现状。自1991年开始,市纪委和监察局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全县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贯彻落实“七个不准”的情况进行检查。1993年,市纪委印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报告表,分发全市436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如实填报,除1人正被立案审查外,其余全部参加自查自纠,自报接受的礼金、有价证券、兼职报酬38396元;退出参与经商办企业、在经济实体兼职10人。全市有49个县(区)、市直单位制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市纪委先后派出3个调查组对旧城改造,成片土地开发、减轻农民负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调查报告《关于在旧城改造中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被市委、市政府批转各县(区)、各部门执行。针对党政机关存在的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市纪委、监察局提出《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经市委、市政府批转下发。 |
关键词: | 莆田市 监督 查处案件 |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