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祖应是逝世于家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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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筑梦莆阳》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20000677
颗粒名称: “妈祖应是逝世于家中”吗?
分类号: B932
页数: 1
页码: 302
摘要: 本文对妈祖是否逝世于家中进行阐述。
关键词: 妈祖 研究 信仰

内容

博导徐晓望先生《妈祖信仰史研究》一书,引述林登明《莆舆记胜》所载:“天妃年三十余而升化,其身端坐不坏,里人建庙奉之。”于是武断推理道:“妈祖应是逝世于家中”,“妈祖是逝世于家中。她出生于斯,死于斯”。堂堂教授的如此“异说”,实在不该!
  按《天妃显圣录》《敕封天后志》《湄洲妈祖志》《妈祖文化简明读物》等古今志书载,妈祖是因救助海难而在湄洲岛步彩云羽化升天的。不知徐先生为什么要公然与之唱反调?真不知如此别出心裁的“研究”,究竟有什么现实意义?对于肯定和弘扬妈祖精神有什么“正能量”可言呢?
  再说,仅凭“其身端坐不坏”,岂能牵强附会地推断出“妈祖应是逝世于家中”呢?况且妈祖是神仙级的异人(“龙女”“通天神女”),当然能够姿态万千,变化无穷。难道她救难献身,就一定要蓬头垢面,甚至衣衫不整才算数?
  还有人可能搬出元代程端学《灵慈庙记》所言:林默“室居未三十而卒”。来证明她是“逝世于家中”的。实际上,这是对“室居”的误解、曲解。各种词典均载:室居一是指“房舍”,二是“谓女子居家未嫁”,如唐代元稹《故河阴留后河南元君墓志铭》曰:“长女适刘中孚,……次婴疾,室居。”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决定将妈祖信俗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决议书》两次提及:妈祖“致力于帮助她的同胞乡亲,并且因为试图营救海难中的幸存者而献身。”“公元987年农历九月初九,在她28岁时因在海上救人而献出年轻的生命。岛上渔民为了纪念这位美丽、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好姑娘,特地在岛上建庙并奉为海神,希望世世代代学习妈祖精神多做好事,也希冀妈祖继续保佑百姓航海平安。”
  由此可见,绝不能随意胡说八道“妈祖应是逝世于家中”,“妈祖是逝世于家中。她出生于斯,死于斯”云云。这是对天后海神的大不敬,大不恭,也是公然违背历史史实的主观臆测。

知识出处

筑梦莆阳

《筑梦莆阳》

出版者:中国诗词楹联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莆阳作品集,共收录联诗词赋、教坛拾翠、乡土走笔、师长勉励、序跋选辑、媒体报道几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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