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祖“天后”褒封时间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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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筑梦莆阳》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20000671
颗粒名称: 妈祖“天后”褒封时间考证
分类号: B932
页数: 10
页码: 267-276
摘要: 本篇文章原载2015年7月《炎黄纵横》,文章褒评了妈祖“天后”赐封的渊源及历史考证。
关键词: 妈祖 考证 封号

内容

妈祖的封号,集中、浓缩地彰显出历代封建社会对其功绩的肯定与褒奖,是妈祖文化的核心问题之一;同时,也应该是整个妈祖信仰史研究的重中之重。如今,天下大多数妈祖宫庙都取名“天后宫”。所以应该说,对于康熙年间对妈祖的最高封号,学界基本上业已形成共识,实际上已有定论。
  然而,2007年,徐晓望在海风出版社出版了《妈祖信仰史研究》,并且在《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重新发表了其中的《赐封妈祖天后问题新探》一文,其“摘要”明确提出:“清朝廷在康熙二十三年前后未曾授封妈祖为天后,清代文献中记载康熙二十三年赐封天后的记载,是后人篡改原始文献的结果。……乾隆皇帝不愿彰显其父的错误,将错就错,正式封赐天妃为天后。其后,在官方政书中,将封赐天后远溯康熙二十三年,编造了施琅请封天后、康熙帝批准的神话。”
  其实,这并非什么妈祖研究新成果,而只是拾人牙慧、重弹2004年蒋维锬先生所谓的“康熙二十三年进封天后一事属子虚乌有”,“天妃改封天后,确系至乾隆二年方才落实”的老调罢了。(《天后”、“天上圣母”称号溯源、《天后”称号溯源》),详见蒋先生《妈祖研究文集》第243-245码,海风出版社)
  现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祖基早在2010年06期《台湾研究集刊》上,就已经发文予以驳斥。其《乾隆二年妈祖加封天后辨误》“摘要”指出:“妈祖何时由‘天妃’加封为‘天后’,是妈祖信仰史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历史文献对此记载互有歧异,主要有康熙二十三年说及乾隆二年说两种。本文根据相关史料,对此问题作了深入、详细的考证,指出乾隆二年并无加封‘天妃’为‘天后’一事,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中所谓“乾隆二年,加封‘天妃’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福佑群生‘天后’的记载是错误的,而据此认为乾隆二年正式加封妈祖为‘天后’的观点当然也是站不住脚的。”
  李祖基教授是莆田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台湾研究集刊》常务副主编,他的考证应该是认真负责的。李祖基教授在文章中进一步指出:“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八十四所载‘乾隆二年加封天妃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福佑群生天后’是一个很明显的错误。至于此一错误究竟是礼部清吏司在编纂中出错,还是付梓时手民之误,现在已经难以查考。不过,《清会典》虽是奉敕修纂,为研究清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但毕竟只是一种间接史料,原始档案或资料经过编纂或转抄之后,出现一些讹误差错并不奇怪。”他在详细论证后认为:“加封天妃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福佑群生天后”与“加封天后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福佑群生天后”,虽然仅一字之差,但谬之千里,贻误后世,实非鲜浅。其实嘉庆朝重修《大清会典事例》时,编纂人员已经发现了这一错误,将其更正为:“乾隆二年,加封天后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福佑群生天后”。光绪朝最后一次编纂的《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中,再次对此一更正予以确认。然而,部分学者或因不察,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仍然沿袭乾隆朝《大清会典则例》中的谬误,称乾隆二年正式封赐妈祖为“天后”,以讹传讹,误导读者,故特撰此文,辨明正误,还历史以本来面目。”(详见《台湾研究集刊》2010年第6期,或《中华妈祖》2011、4《乾隆二年妈祖加封“天后”辨误》)
  可是,徐先生偏偏执迷不悟,无视李祖基教授上述的明确论述,笔者实在难以理解,为什么有一些所谓专家学者硬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清代就已经发现并且纠正了的差错,继续搬了出来,而且当做科研成果的什么“论据”,挥水摸鱼,蒙骗不知真相的年轻读者和莘莘学子——甚至一再搬进大学教科书?
  2016年,笔者在《海丝雕龙》文集中,就有一篇文章《史料误讹观点陈旧——徐晓望博导《妈祖信仰史研究》评述》,予以全面、系统的批驳。现专门就妈祖“天后”封号褒封时间问题,再作一些补充论述。
  关于妈祖的天后封号时间,这个问题实际上已有定论(见《湄洲妈祖志》、《妈祖文化简明读本》等书籍),但徐书却偏偏特设“清廷赐予天后封后的争论”、“康熙朝涉及天后史料的质疑”等多个章节,予以连篇累牍的“讨论”与“质疑”。在徐先生笔下,清朝闽台官员一点不懂得查询内府存档,而只会马大哈似的误记误传,并且胆敢把将“后人篡改”不实的东西“上奏皇帝”;而皇帝则干脆“将错就错”——甚至戏剧性地演绎起“父债子还”之类的一幕。总之,將相对严格的清宫大内管理,把封神祭祀之类军国大政视同儿戏;对于妈祖封号,封建帝王甚至可以顺乎民意,搞“民办君助”,予以玉成。我以为,诸如此类近乎荒唐可笑的认知,那才是不折不扣的“编造神话”呢!
  2011年1月,徐先生还在《福建民间信仰论集》(光明日报出版社)一书,再次将清初赐封妈祖天后问题新探收入其中,可见对其偏爱有加,一再宣扬。
  那么,蒋、徐二人前后共同认定的“乾隆二年方才落实”,称天后才名正言顺,有哪些史料佐证?先来看看徐先生断定康熙二十三年妈祖不可能褒封天后的理由。
  他主要是引证了《康熙起居录》所载——
  最后只是在《康熙起居注》中找到一段简要记载:“康熙二十三年甲子八月二十二日乙卯早,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请封天妃之神,礼部议不准行,但令致祭。上曰:‘此神显有默佑之处,著遣官致祭。此本著还该部另议。’……可见,就清宫原始档案来看,康熙二十三年清廷确实没有封天妃为天后,只是派出使者祭祀天妃一次。
  难道仅凭“另议”二字,就能认定“康熙二十三年清廷确实没有封天妃为天后”吗?
  《清代妈祖档案史料汇编》第48码也载曰:“加封天后,以壮神威……伏查康熙十九年福建提督万正色在崇武地方征战,叩祈天妃,风转显应,具题到部,臣部议准照依前明永乐七年封号封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嗣又奉旨加封天后,并颁敕文,以记功德。”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另议”和“嗣”的解读。
  “另议”并非否定。对于施琅请求加封妈祖之事,康熙皇帝并非断然拒绝,而只是请礼部“另议”一下——难道不存在礼部很快就再议、并且立即照准的可能性吗?
  目前学界基本公认的康熙二十三年,也即4年之后,在时间上言之成理。蒋维锬先生亦认为“另议”的过程迅速且顺利:“八月二十二日康熙帝將礼部题本批还另议后,礼部当即再议出由翰林院撰祭文,……此事遂于八月二十四日奉旨依议。”(见《清代妈祖档案史料汇编》第418码)可谓环环紧扣,一气呵成;并没有什么延缓拖拉,迟滞怠慢。
  再说“嗣”。《尔雅》:“嗣,继也。”《尚书》:“禹乃嗣兴。”传注:“继也。”因此,“嗣”就是通常所谓“接着、随后、继而”之意。时间固然会有些弹性,但“嗣后”总不至于会延长到许多年之后,甚至53年后吧?所以,笔者认为“嗣又奉旨加封天后”之具体时间,应该距离前面所言之时间点不远。
  查阅清宫档案,雍正、乾隆朝大臣禅济布、赖都、郝玉麟、三泰等人的奏折,都称“嗣又”、“随又”——
  雍正三年(1725)九月初九日,巡视台湾监察御史禅济布等人在《为请赐天后祠匾额事奏折》云:“圣祖仁皇帝敕建天妃神祠于其原籍兴化府莆田县湄洲,勒有敕文,以记功德,随又加封天后。”
  雍正四年二月初六日,礼部尚书赖都等人《为天后效灵请御书匾额事题本》的奏折,肯定了“圣祖仁皇帝敕建天妃神祠于其原籍莆田县湄洲,勒有敕文,以记功德,随又加封天后。”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福建总督郝玉麟、福建巡抚赵国麟奏本,又提到康熙帝“敕建神祠于原籍莆田县湄洲地方,并颁敕文以记功德,随又加封天后。”
  雍正十一年八月十二日,礼部尚书三泰等在《为闽省南台天后祠颁匾致祭事题本》中亦称:“圣祖仁皇帝……敕建神祠于原籍莆田县湄洲地方,并颁敕文,以记功德,随又加封天后。”
  这奏折中一再出现的“随又加封天后”,便是对“嗣”的具体解读吧。这也凸显出康熙朝大内档案之真实性与权威性——大臣们的奏折异口同声地引用之。从内阁抄录的档案中“伏查”二字可知,乾隆当时康熙褒封天后的原始上谕应该还“健在”,查阅得到。这也就解释了众大臣的奏折用语怎么会“不约而同、不谋而合”,高度一致,并且几乎一字不差。大臣们的奏章一般是不会互相“参考借鉴”的,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他们都是依据并引证于当时所能见到的褒封文件(当然是抄件之类),然后行文上奏。
  由于战乱等原因,中国的改朝换代往往造成前朝宫廷档案的大量散失。不过,还是有一些有力的旁证、佐证遗存的。
  其中,最有戏剧性的,是雍正三年五月二十二日(1730.7.6),浙江总督李卫上奏,要將杭州“天主堂改为天后宫”。对此此举,正中下怀的雍正十分高兴,当即批复“甚好”——如果此前康熙朝不曾褒封“天后”,李卫敢如此胆大妄为?
  以上大臣们众口一词的引述还表明,“随又加封天后”是“圣祖仁皇帝”康熙所为,而不是乾隆之举。
  总之,从雍正、乾隆年间大臣奏章屡称妈祖为天后,可见此封号绝非“民众对妈祖的私谥”;同时,也否定了妈祖褒封天后是延至“乾隆二年之后”的事。
  除了朝廷重臣们的一致复述,康熙年间(1730年前后) 郁永河《海上纪田静亦云: “表上其异,奉诏加封天后”。乾隆时《福建续志》也明确记载: “康熙二十三年加号天后。”乾隆年间瞿均廉《海塘录》曰: “二十二年克澎湖……敕建神祠于湄洲,勒文以记功德,随又加封天后。”康熙四十四年,刘有成《天后庙序》: “神又扬灵助(施琅)战,归于朝,敕封天后。”孙元衡《赤嵌集》卷四《子·澎湖》诗下双行小字注云: “大帅施公亲见马(妈) 祖助战,表上其事,敕封天后。” (文本为康熙刻本) 康熙四十四年(1705) 刻本《化府莆田县志》卷三《天后庙》云: “神林姓……国朝勅封护国庇民昭灵显应仁慈天后,遣官致祭。” (修撰者系贵州提学使林麟焻、山东道监察御史朱元春。该书光绪十一年重刊)
  光绪十四年(1888),福建著名文史家杨浚在《湄洲屿志略·封号》(清光绪十四年木刻版,福建师大图书馆藏书) 中的明确记载: “康熙二十三年,钦差礼部赍御书香帛祭告,特封‘护国庇民昭灵显应仁慈天后’。”杨浚还特地注明“封天后自此始”。众所周知,清代的文字狱特别严酷,稍有不慎,不仅自己脑袋不保,而且丢了全家性命。据史学家统计,整个清朝文字狱大案一百六十多起,几乎一年半一次! 杨浚不仅白纸黑字地注明“封天后自此始”,而且刊印成书籍,全社会发行。如果当时妈祖尚未褒封天后,杨浚吃了豹子胆不成?
  为什么要特别提起杨浚呢? 至少有这么两条理由。
  1、杨浚是清咸丰至光绪年间福建省第一流的硕儒、考据家、藏书家、出版家。他乃清咸丰二年(1852) 举人,毕生肆力于学,才气超迈,博闻广识。凡诗文史籍无不涉猎,且勤于笔墨,留下了等身著述。
  更先后掌教漳州丹霞、霞文及厦门紫阳、金门浯江各书院,育人无数。
  杨浚尤精于考据,作风严谨,“惟纪事非隶典则不文”;特别是对闽人、闽神之考据、整理,清代无出其右。其钱塘好友张景祁称: “杨雪沧先生天才卓砾,博极群书,著述等身,雄视海内,主东南坛坫者垂四十年。鸿笔钜儒、辍学门徒奔走门下,仰之若岱宗斗极。” “又为一切考据之学,凡朝章国故、士习民风无不探摭綦详,舄然成帙,藉以启迪后学”。同治间,他在省城塔巷办正谊书局,主持重刻其家藏的《正谊堂全书》;书成,奏保补用道员。又设“群玉斋”书肆,广搜善本,聚出7万卷,建“冠悔堂”藏之。
  2、同治四年(1865),杨浚援例为内阁中书,充国史、方略两馆校对官。这期间,他饱览清宫档案,查究史册,应该易如反掌。
  其实,我们以上引经据典说了半天,还不如乾隆帝自己一句话。
  《钦定平定台湾记略》是清朝十分重要的一本史册,其中开卷伊始便有乾隆帝的几十首御诗。乾隆五十三年(1782)所写的《命晋增天后徽称,诗以昭灵志谢》,开头第一句就是“尊封天后自先朝”。其后,乾隆帝亲笔详加长长的自注,明确说是“天后灵应垂庥,佑民福国。康熙十九年,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后”” (应为收到请封奏本) 云云。《妈祖信仰史研究》第225-226码,也引述了上述诗歌和乾隆自注。乾隆帝的此诗及其自注,应该足以证明所谓“乾隆皇帝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另议”和“嗣”的解读。
  “另议”并非否定。对于施琅请求加封妈祖之事,康熙皇帝并非断然拒绝,而只是请礼部“另议”一下——难道不存在礼部很快就再议、并且立即照准的可能性吗?
  目前学界基本公认的康熙二十三年,也即4年之后,在时间上言之成理。蒋维锬先生亦认为“另议”的过程迅速且顺利:“八月二十二日康熙帝將礼部题本批还另议后,礼部当即再议出由翰林院撰祭文,……此事遂于八月二十四日奉旨依议。”(见《清代妈祖档案史料汇编》第418码)可谓环环紧扣,一气呵成;并没有什么延缓拖拉,迟滞怠慢。
  再说“嗣”。《尔雅》:“嗣,继也。”《尚书》:“禹乃嗣兴。”传注:“继也。”因此,“嗣”就是通常所谓“接着、随后、继而”之意。
  时间固然会有些弹性,但“嗣后”总不至于会延长到许多年之后,甚至53年后吧?所以,笔者认为“嗣又奉旨加封天后”之具体时间,应该距离前面所言之时间点不远。
  查阅清宫档案,雍正、乾隆朝大臣禅济布、赖都、郝玉麟、三泰等人的奏折,都称“嗣又”、“随又”——雍正三年(1725)九月初九日,巡视台湾监察御史禅济布等人在《为请赐天后祠匾额事奏折》云:“圣祖仁皇帝敕建天妃神祠于其原籍兴化府莆田县湄洲,勒有敕文,以记功德,随又加封天后。”雍正四年二月初六日,礼部尚书赖都等人《为天后效灵请御书匾额事题本》的奏折,肯定了“圣祖仁皇帝敕建天妃神祠于其原籍莆田县湄洲,勒有敕文,以记功德,随又加封天后。”雍正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福建总督郝玉麟、福建巡抚赵国麟奏本,又提到康熙帝“敕建神祠于原籍莆田县湄洲地方,并颁敕文以记功德,随又加封天后。”雍正十一年八月十二日,礼部尚书三泰等在《为闽省南台天后祠颁匾致祭事题本》中亦称:“圣祖仁皇帝……敕建神祠于原籍莆田县湄洲地方,并颁敕文,以记功德,随又加封天后。”这奏折中一再出现的“随又加封天后”,便是对“嗣”的具体解读瀛壖赤子,获登衽席,用纾南顾之忧,惟尔丕绩。即解是日所御之衣驰赐,载褒以诗。”诗中写道,“岛屿全军入,沧溟一战收。……上将能宣力,奇功本伐谋。伏波名共羡,南纪尽安流。”据史料载:康熙第一次接到施琅《飞报大捷疏》,获知澎湖决战胜利,非常高兴,说“实为可嘉”,其“功甚大”。当接到施琅《报入台湾疏》时,康熙连说,“筹画周详,剿抚兼用,克奏肤功”;并《御制褒章》,赋诗嘉奖。康熙又颁布《封侯制诰》,授施琅为“靖海将军,靖海侯,世袭罔替”;还立即脱下是日御衣龙袍,派人快马加鞭送到前线,赏赐给战将施琅,赞扬他“其功甚大”、“深为町嘉”,“矢心报国,大展壮献,筹画周详,布置允当”;委任他兼管台澎陆海事务。
  康熙极力称赞施琅爱将的有:“将军施琅,谙熟海岛,凡事必与之共议!”“如施琅者,立如此奇勋,必令永秉节钺,荣华以终其身!”等等。因此,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清廷准施琅奏章,褒封妈祖“护国庇民妙灵昭应仁慈天后”,也是顺理成章之事。随后,改台南宁靖王府为大天后宫,派满族大臣礼部侍郎(三品)雅虎致祭,并御制祭文,褒奖“神之所凭,礼宜昭报”云云。
  有人言必称清宫档案云云,却只死死抓住前头误讹的记载不放,而对后面的订正视而不见,这科学合理吗?再则,清宫档案经过两次历史性劫难,早已谈不上齐全:一是清末战乱,“八千麻袋的档案随意丢弃在一旁,任由它日晒雨淋,久而久之,很多档案也就被损毁了;直到八年以后,中央研究院辗转购回这些档案时,已经损失了几十万件。”二是蒋介石退居台湾时,带走了许多明清内阁大库档案。包括了史书、诏书、表章等等。
  文物是另一种文献。“大台南天后宫”为台湾第一座官方妈祖庙,开台首尊妈祖金身(现供于台南大天后宫)就是来自于莆田平海天后宫(平海澳为施琅平台舟师驻军、演兵场)。康熙二十二年八月,康熙准靖海侯施琅奏,加封妈祖为“天后”,庙宇随即称为“大天后宫”。
  正殿天后塑像左侧宫娥手中所捧宝玺,其上刻着“镇驻台郡大天后宫护国庇民天后之玺”——据说就是当年的原物。
  无独有偶。经查阅《妈祖文献史料汇编·碑记卷》,就有13篇康熙时期题额为《天后宫重建记》《天后庙序》等等的碑文,时间集中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至康熙五十六年(1717);地域包括福建、江西、江苏、海南多地;撰文者有知府、国子祭酒、刑部侍郎等等。这起始的时间节点康熙二十九年就很值得我们琢磨——它距离妈祖敕封天后仅迟7年。以历史的尺度衡量,只有瞬间而已。
  另外,查阅《妈祖文献史料汇编·方志卷》,记载妈祖康熙二十三年褒封天后的,也比比皆是。
  众所周知,在大一统的封建社会,敕封封号是皇帝独享的权力,岂容旁落?清朝文网密织,又以康熙、雍正、乾隆为甚,笔杆紧紧连着撰文者自己及其九族的脑袋。对待封号这等极其慎重之大事,朝廷没有政令,哪个敢于自行其是?徐先生如今轻轻松松一句“天后是民众对妈祖的私溢”——换做清代,你胆敢取代“皇上天子”进行什么“私谥”,你斗胆试试看!
  所幸,妈祖得封“天后”的正确时间,如今得到包括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的认可。请看,2011年,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编印、方志出版社出版的《湄洲妈祖志》载明:妈祖是康熙二十三年褒封天后的(见第217码、219码)。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林国良先生主编、出版的《妈祖文化简明读本》(海风出版社,2014年),同样这样予以认定(见第该书第31码、36码)。
  从新近出版的学术著述看,如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施琅与妈祖》(鹭江出版社,2016、4),学界的专家学者也一直认定康熙是妈祖“天后”封号的褒封者,时间为康熙二十三年。
  总而言之,妈祖文化的主流看法均是:妈祖褒封天后的时间为康熙二十三年,而不是其后半个多世纪的乾隆二年。
  附录说明
  徐晓望先生,作为现任福建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生导师、澳门中华妈祖基金会妈祖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福建方志学会副会长等,发表专著(含合著)15部、论文200多篇,论著共计520多万字;但其《妈祖信仰史研究》一书,实在不敢恭维。从该书《前言》《后记》看来,作者对该书有很高的期许,为此提出了一个美好且宏大的愿景:“我最终下决心写一部科学性的妈祖信仰史”、“一部妈祖信仰史的专论,简明扼要地描述妈祖信仰发展的历程,并且回答有关妈祖历史研究的基本争议。有这样一本书作为基础,后来者就可以避免初进妈祖研究领域的迷惑,早日掌握妈祖研究的基本情况,并向较深的领域进军。”“一部可信的妈祖信仰发展史,以使妈祖信仰者及外界对妈祖文化有兴趣的学人,通过这本持论公允的书较快掌握妈祖信仰的基本内容。”“本书希望通过新史料的发掘、新方法的使用,以新的视角观察以往纠缠不清的问题,或能得出比较妥贴的结论。”
  可惜,如同徐先生评价李献璋的《妈祖信仰研究》那样,由于“这本书犯了一些基本性的错误”,存在“许多记载似是而非”;不少推论简单草率,而且没有“回答有关妈祖历史研究的基本争议”。读者不但无法从中看到所谓的“新史料的发掘、新方法的使用”,更无从“以新的视角观察以往纠缠不清的问题”,进而“得出比较妥贴的结论”;不但美好的初衷落空了,相反,却犹如鲁迅《文学和出汗》一文所云:“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
  纵观徐先生全书及附录的《主要参考文献》看,总共引述了450多种数以千计的古今著述,占据了全书过半的篇幅。如此接二连三、接连不断的的引述,对于史书研究类著述,虽然未尝不可,但引述过多、过繁,势必影响和削弱论述部分。更加糟糕的是,由于作者的引述粗疏,以致舛误甚多。特别是其中关键的、可谓妈祖文化典籍核心史料(因其重要,徐先生往往整篇照抄照引),多有缺衍歧讹。试问,如果起点和依据就已经误讹的“研究”,还指望能够得出什么正确、新颖的结论吗?
  笔者曾经怀疑过自己所读的是徐书为盗版书,但几经核对,确是正版的。所以在此特地提醒读者:多多留心,细细查勘,不要迷信!
  原载《炎黄纵横》2015.7

知识出处

筑梦莆阳

《筑梦莆阳》

出版者:中国诗词楹联出版社

本书是关于福建莆阳作品集,共收录联诗词赋、教坛拾翠、乡土走笔、师长勉励、序跋选辑、媒体报道几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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