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氏祖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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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百家家训》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20000349
颗粒名称: 世氏祖训
分类号: B823.1
页数: 2
页码: 452-453
摘要: 本文为世氏祖训,收录自晋江市锡兰《世氏族谱》。
关键词: 世氏 祖训 家庭道德

内容

祖宗宜尊敬也。吾祖以锡兰君世子充国使,于前明永乐间来华入贡,蒙赐留京读书习礼。厥精归途路经温陵,因爱此地山水,遂家焉。传至三世,生三子,分为天地人三房。旧有大宗祠在泉城内南街忠谏坊脚,凶被回禄而废。城北一峰书街有小宗,被孽侄再亨毁折,至今先灵无所式凭。兼之封茔祖墓,年久失修,口之心痛。余家贫亲老,为衣食计,上南往北,所如辄阻?及至东渡,又遇回禄、戴逆陷城诸难,嗟乎!壮志莫伸,而年已老,今已矣。无能为也。倘此后孙子有能如人者,行尽孙子之职,以盖父祖之愆,端有于将来之贤后嗣者。
  坟茔宜巡视也。高曾祖父、伯叔弟兄诸坟,每年于清明日、七月十五日,诸子弟有年至十岁以上者,父兄宜相率登山各处巡视,有破损者,择吉兴修,长上毋妄阻当。叔侄不可推诿。
  祭礼宜丰浩也。年节忌辰,祭品不可专用冷物,盖鬼神之享祀也,受以气耳。诗曰: “其香始升。 ”冷物焉得有气?为父兄者,于祭祀日务必敦笃,子妇小心烹调,不可草率。谨之!慎之!
  主祭宜嫡长也。春秋二祭,年节忌辰,执爵者须让嫡长孙庶子;虽年高不得与争;至如螟蛉之子,纵有顶戴荣身,不特不得与争,并不得与于祭。朱子家礼有曰: “族有养子,本无与祭宗庙”吾家世读儒书,凡事须依礼而行。
  匹偶宜审择也。凡娶妇嫁女,务必耕读人家,工商亦可。至如娼优隶卒,虽富埒王侯,莫与论。倘子孙有中年夭殂者,遗下妻妾,有能恪守妇道,为夫孝翁姑、抚儿女者,族中当为之保全名节,身后代为请旌。有不安其室者,听其父母领回。至于引诱外人入室,藉名招婿养子,甚至有大伯接弟妇,小叔通兄嫂,此等灭绝天理,败俗伤风,断不可容,合族共诛。
  立继宜本宗也。汪龙庄曰: “立继须择同宗之人,一派感通,方能格享。”同姓不宗,已难续祀,何况异姓?不幸无子,当以族子为后。慎勿为妇言所惑,子异姓之人,自斩其祀。倘服属之亲无可择立,若必执继绝之说,强为序继,则怀利者纷起而争,亦甚无谓。夫承继专为承祀,但使蒸尝有属,何庸似续旁求。礼有附食于祖之,以丧葬余资附为祖考祭产,俾有后者轮年附祭,鬼自永不忧馁,息争端而延久祀,莫善于此。《事证意林》载《风俗通》称,周翁仲妻产女,会屠者妻产男,密以银易之。后翁仲使见鬼,周光与儿同祭先茔,祭所但见屠儿持刀割肉,别有人带青绶旁徨于侧不敢进。周归问妻,具陈其故,翁仲曰: “凡有子者,欲承先祖,先祖不享,何用! ”遂送还屠家。纪晓岚先生《槐西杂志》有视鬼者,曰: “人家继子,凡异姓者虽女之子,妻之侄,祭时皆所生来享。所后者弗来也。凡同族者,虽五服以外,祭时皆所后来享。所生者虽亦来,而配食于侧,弗敢先也。憔于某抱养张某子,祭时乃所后来享,而知其数世前于氏□□□嫁张生,是之祖也。 ”盖异姓之不享,古今一致也。
  产女宜收养也。《易》曰: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倘彼也生女不养,尔亦产女弗育,则乾坤亦几乎息矣。历观古今史册,岂无生男而败名失节,育女而耀祖光宗者乎?即如吾太祖简斋公有二女,一为黄文简公太夫人,一为何镜山公太夫人。皆驰赠岳父母一品诰封,戴纱帽,穿红袍。至今泉人以为美谈。此后子孙须恪守祖训,生女勿溺,自必感召天和,无使我祖专美于前也夫。
  (录自晋江市锡兰《世氏族谱》)

知识出处

百家家训

《百家家训》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集纳了全国203个姓氏的370则家训格言精品,该书详尽的解读了家训、庭诰、家诫、家范、家法的含义。读者从书中既能了解我国历代家训之概貌,又能体会到古人在处理家庭关系、教诲子女方面呕心沥血之深情厚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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