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屠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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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百家家训》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20000291
颗粒名称: 申屠氏家训
分类号: B823.1
页数: 3
页码: 336-337
摘要: 本文收录了申屠氏家训格言,收录自浙江东阳禹山《申屠氏宗谱》康熙二十五年木活字本。
关键词: 申屠氏 家训 家庭道德

内容

一、凡民之行,以孝为先,一孝不立,百行虽善,无足称矣。故为子不孝。即得罪于天地,取祸于鬼神,何能自立世?或有子孙,必习恶以报之。古有 “雨落檐前水,点滴不差移”之说,此善喻也。抑父母者,吾身之所由生也。今之人知爱其身,爱其妻子,而独不爱其父母,此何如其心也。古人有叱狗出妻、减膳埋子,何尝以妻子之私哀其孝哉?凡我子孙,咸当戒勉,勿以妻子之累,陷身于不孝。
  二、冬温夏清,昏定晨省,出告反面。或以为此孝之疏节,而今人多不之行。盖孝根于诚,繁文末节,虽似可略,而声音笑貌或诚所寓,愿族中子弟,其勉行之。则孝从此始也。
  三、人之至亲,莫过父子兄弟。而有不和者,父子或因于责善,兄弟或因于争财。然亦有不因责善争财而不和者,盖性或宽、或急、或刚、或柔、或严重、或轻佻、或持简、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华,所禀自是不同,而必欲使之如己,则不和之所由始。况临事之际,一以为是,一以为非,一以为当先,一以为当后,一以为宜急,一以为宜缓,亦不和之所由始也。为父兄者能安其异同,而为子弟者又能曲加体认,自[不]致有乖争之患。
  四、慈父每多败子,而孝子或不见察于慈父。盖人中之性强则避之,弱则凌之。父严则子知所畏,不敢为非,父宽则子玩易而恣其所行矣。子之不肖父反优容,子之愿慤或责备之无已矣。至于兄弟夫妇之间,亦往往如此,良由强弱之势积渐致然。为人父者,能以他子之不肖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父之不慈喻己父,则慈孝蒸蒸而家道肥矣。
  五、骨肉之失欢,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不可解者,良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相下尔。盖朝夕群居,不能无相失。相失之后,有一人能下气与之笑谈,则彼此酬酢遂如平时矣。子之于父,弟之于兄,尊卑较然,不可抗言是非、直谈曲直。若父兄有过,子弟止可和颜谏静,或以非理加之,尤当顺受。若父兄所以自处,又不可一味自尊,令子弟无所容也。
  六、兴盛之家,长幼每多和协,盖所求皆遂,无所争也。贫薄之家,妻奴未必有过,家长每多责詈。盖衣食不给,触事不谐,积忿所发,惟可施于妻孥耳。能知此意,尤当委曲承顺之。
  七、人之有子,须使有业。贫贱而有业,则不至于饥寒;富贵而有业,则不至于淫非。凡富贵子弟,多耽酒色,好博弈、美衣服、饰舆马,与群小为伍,以至破家者,良由无业以系其身心,浮浪度日,小人因得夤缘而入,赞其为非。在彼则有餔啜货贿之利,而在此则累世之业倾矣。
  八、兄弟不和而至于纷争破家者,非其人皆不肖也。或由于父母爱憎之偏,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其所爱,而薄其所憎。见爱者意气骄横,见憎者心不能平,积渐之久,遂成深仇。所谓爱之适以害之也。
  九、同居之人,或相往来,须扬声曳履,使人知之,不可默造。虑其适议及我,则彼此怀惭,进退不可。又私居时,不可以僻静无人而辄讥议人长短,虑有闻之者,此亦生事兴争之端也。俗语云: “隔墙有耳。 ”又云: “日间不可说人,夜间不可说鬼。”皆此意也。
  十、人情厚密时,不可尽以密私之事告之,恐一旦失欢则前日之所言得据而为口实。至于失欢之时。亦不可尽以切实之言加之。恐忿气既平而复与通好则前言可愧。大抵忿怒时最不可指人隐讳及暴其祖、父之愆。一时为气所激,惟恐语之不深,事之不切,不知彼之怨恨已深入于骨髓。古人谓伤人之言,甚于戈戟。俗亦云: “打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实。 ”
  十一、与人交游,无问高下,常须和平。不可妄自尊大。修饰边幅。若言行岸异,则人不相亲。然亦不可大亵狎,使人不起敬。且如樽酒会聚间。固当尽欢。而嘲哂谐谑、触人忌讳,则忿争兴焉。不可不慎也。
  十二、女妇衣饰惟务洁净,尤不可异聚。且如数十人同处。而一人衣服独艳异,众所指目,其行坐能自安耶?
  十三、起家之人,身已富厚,乃更忧惧,虑不免于饥寒。破家之子,生事日消,乃更轩昂自恣。谓不足忧。所谓凶人吉其凶,而吉人凶其吉,此之谓也。
  十四、人之居家,须令墙垣高厚,藩篱周密,窗壁坚牢,随损随修,务令新固。虽窃盗之巧者,穴墙、剪篱、穿壁、决关,顷刻可辨;且可以免奴婢之奔窜,及不肖子孙之夜出。
  十五、农家储积粪壤,多属茅屋,或投死灰其同,须防内有余烬未灭;或遇大风,宜防发火。积油物、积石灰,皆宜防之。出窑新炭,火性犹存。蚕山低隘,火焰易侵。不可不慎也。
  十六、清晨早起,昏晚早睡,可以杜奴仆奸盗等事。
  十七、国家以农为重,以其为衣食之源也。人家租粒出于佃人,亦何可不以佃人为重?遇其有生育、婚嫁、疾病、死亡,当厚周之。耕耘之际,有所借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立为除减。不可有非理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不可令子弟及干人私有所扰,不可因其仇者告语,增其岁入之租。不可绝其称贷,使厚供息于他人,不可见彼自有田园,辄萌食图之意。
  十八、家有小子,须常戒约,莫令损折邻家瓜果之属。若养牛羊鸡鹜之类,须常看守,莫令蹈食埸圃六种。盖彼辛勤而植之,此作践而毁之,小则招怒叱之辱,大则构争讼之端。可不诫哉。
  十九、乡人有造桥、修路等事,科率钱米宜随力助之。且如道路既平,桥梁既具,出入可无拘于早晚,即身受其福也。
  二十、人之才智遇人,利成名就,此祖宗荫佑,将以立人、达人,康济遐迩。非欲自成而已也。贤子孙务思保合一家,推之国与天下,莫不以为己任,则大人之事备矣。
  (录自浙江东阳禹山《申屠氏宗谱》康熙二十五年木活字本)

知识出处

百家家训

《百家家训》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集纳了全国203个姓氏的370则家训格言精品,该书详尽的解读了家训、庭诰、家诫、家范、家法的含义。读者从书中既能了解我国历代家训之概貌,又能体会到古人在处理家庭关系、教诲子女方面呕心沥血之深情厚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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