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祖精神之崇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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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妈祖精神摭谈》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527
颗粒名称: 妈祖精神之崇善观念
分类号: B933
页数: 5
页码: 028-032
摘要: 善的观念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文化观念和社会实践意义上看,妈祖之善,举其要旨,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身以善为本,二是劝导世人向善,三是崇善必须惩恶。
关键词: 妈祖精神 崇善观念 传统文化

内容

善的观念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总是以善恶来区分人性的优劣,从哲学上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到人们对善念的认知,以及寻求善行的标准、善心的本源、善果的判断等,历代圣哲贤士有过太多的论述。从行善的角度说,情况更是千差万别,为社会进步行大善的人,没有单一的受益对象,得到的是社会的广泛赞誉;为一时一事行善的人,得到具体受益者的感恩传颂;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经常行善的人,于人际交往中有很好的口碑;做善事不为名不图回报的人得到人们普遍的尊重;时时刻刻为他人着想广施善德的人则被当作活菩萨。这些善行善为构成了善文化的主流意识。而另一方面,因为人们对善的高度认同和不懈追求,难免产生了形形色色打着善的旗号为自己求名图利谋私欲的。古往今来,不乏小惠谋大利的伪善家,行小、善掩大恶的权术家,假慈善真祸害的阴谋家,在这些人手里,善只是一面可以利用的旗子,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面目,以便瞒天过海,笼络人心,在神不知鬼不觉中捞取好处,这种行径,可能得逞于一时,但总有原形毕露的一天。
  圣洁无瑕的妈祖,以奉献社会为己任,舍弃包括婚姻在内的个人一切,全身心地为黎民百姓谋求福祉,其善心、善念、善行、善举贯穿于她短暂生命的全部。妈祖之善,既有帮助身边每一个人解除病痛困苦的行为,也有超越时空为天下苍生消灾解危的行为。妈祖不为名、不图利、不求回报的善行,感动了千秋万代善良的人们,生前广受称颂,身后广受膜拜。妈祖之善,是建立在大德大爱大仁基础之上的,堪称大善真善至善,是妈祖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观念和社会实践意义上看,妈祖之善,举其要旨,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立身以善为本。所谓多彩的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两个方面,而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远比自然界有规律的生存竞争复杂得多。
  由多元文化衍生出来关于善恶观念从定义、标准到实践都是公婆之理各执一词。虽然如此,但历史和人民是最好的裁判,孰善孰恶一目了然。中国文化中对善的诠释极其丰富,从“人之初、性本善”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善的观念贯穿了人的一生,更不用说“善有善报” “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警句格言。妈祖生性善良。从小养成关爱他人、行善利人、济世福人的优秀品质,她从孩提时就帮助邻里乡亲做好事,长大后为人治病疗伤,一心扶危济困,以帮人为己任,以助人为乐事,直至风里浪里抗灾救人,献出宝贵的年轻生命。妈祖这种纯粹彻底的善心善行,千百年来得到广大信众的认可和崇敬。不同的族群和不同的派别在风俗和政见上可能不同,但对妈祖的尊敬和信仰却是空前的一致。
  二是劝导世人向善。既然人类社会是以人与人的关系为主轴的,所以行善或善行就不是个人的事,一个人行善,有再大的愿心,再大的能力,其作用总是有限的。所以,大善的人,除了个人以身作则为人楷模之外,必须把自己的善心向外宣传和扩展,化为他人共同的追求与行动,构筑善的风气与氛围,只有变一花独放为万紫千红,才能有满园春色。
  妈祖的至善大善有极其巨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形成了一股由自发到自觉的社会向善冲动。首先是为妈祖善举所感动的文人学士、执政官员以及大量信众,纷纷站出来支持、褒扬、宣传妈祖的善行善果,同时学习模仿妈祖的爱心善举,使妈祖的崇善观念得以辐射和弘扬。我们日常在妈祖宫庙和妈祖重大节庆活动中所见到的大量义工,尤其是白发苍苍的老大娘,她们身上保留了最纯朴、最真诚的妈祖之善心善愿,默默无闻地为他人为社会服务。
  这些看起来不起眼不惊天动地的小事,正是构筑真诚友爱和谐社会的基石。
  在这种堪称平凡而伟大的行为面前,那些见死不救、见危不扶、没有人性良知的人显得多么渺小。此外,妈祖的善心通过经文形式,以宗教教义的渠道正式刊行于世,用以规范和教化人们。历史上先后流行于各地的妈祖相关经文如《太上老君说天妃救苦灵验经》《弘仁普济天后救苦灵验宝忏》《天上圣母真经》《天后救苦真经》《敕封天后圣母真经》《湄洲天上圣母慈济真经》《天上圣母修善消劫真经》《天上圣母警世真经》等,在劝导社会方面都发挥了润物细无声的积极作用。
  三是崇善必须惩恶。从哲学角度看,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同样,善是与恶相对立而存在的,没有恶,就无所谓善,千百年来老百姓崇善之切,正说明人们身边不善之徒、不善之事太多。正因为如此,才有了扬善惩恶这个词,扬善总是和惩恶联系在一起的,不惩恶无以正是非,是非不明则善念不张,善心难为,想做善事也做不成。比如,眼看老人跌倒了,要不要去扶起来,还要先掂量一下会不会惹来麻烦,这让人怎么行善呢?妈祖之善,是爱憎分明的善。她一方面大慈大悲,见苦就帮,见危就扶,见难就助,见险就救,同时她是非分明、正气凛然、嫉恶如仇,对小人、坏人、奸人、恶人是决不姑息的。这方面的例子在妈祖传说故事中,占有重要分量。如宋宁宗时,有大奚寇作乱,妈祖“神光赫濯显现”,为剿寇舟师助阵,使“渠魁就擒,余凶或溺或溃,扫荡无遗”,从而剪除黑恶势力,保一方平安。又如宋宁宗时代,草寇周六四祸害一方,“乘乱劫掠,庐舍廖落”,民众“合邑哀祷于神”,为此,妈祖挺身而出,协助“尉司驾艇追之,获其首,余凶悉就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明代嘉靖时,大奸臣严嵩权焰熏天,残害忠良,许多正义之士欲联本弹劾,当时莆田人御史林润夜间草拟附本时,有点犹豫,觉得不参加弹劾有负众望,参加弹劾又怕扳不倒严嵩反而遭害。这时妈祖托梦鼓励他尽可以参加弹劾,为民除害。弹劾成功后,林润特地在涵江东卓地面建庙奉祀妈祖。这则故事,不管真实性如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在弘扬妈祖行善的价值观念时,后人并不认为妈祖只是单纯做好事,还包含坚决同丑恶势力作斗争这个重要命题。这是非常重要的,和谐社会,并不是对什么人、什么事都一味“和为贵”,那样的话,表面是和了,实际上坏人得志,好人受气。扬善又惩恶,文明加法制,这才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四是教育失足犯错之人弃恶从善。凡圣贤都有博大的包容心,他们深谙改造社会的重大课题是改造人类本身,在担当改造社会的重任时没有私心,没有私敌。他们对待误入歧途的失足之人,对待因种种原因铸成大错之人,甚至对待人性未泯的罪恶之徒,都是采取教育挽救,允许并欢迎这些人弃恶从善、改过自新,努力使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妈祖在这方面是相当突出并相当成功的,她在为民造福的同时为民除害,而在除害中注意化敌为友、化害为利。她先后降服了为祸一方的千里眼、顺风耳、嘉应、嘉佑、晏公、高里鬼等妖魔鬼怪,使他们认罪伏法,而且痛改前非,决心以实际行动洗刷自己的罪行。在妈祖的感化下,这些曾经祸害百姓犯有大过的异类,最终洗心革面,都在妈祖帐下听从号令,在救灾救难中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为社会做出贡献,最终修成正果位列仙班。妈祖之善,之所以堪称大善至善,就在于她在为民谋福祉中不放过每一个坏人,也不放过把每一个坏人改造成为好人的机会。
  (发表于《中华妈祖》2011年12月总第39期)

知识出处

妈祖精神摭谈

《妈祖精神摭谈》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对妈祖精神的核心内涵、社会基础、文化传承、亲民意识、爱国情怀、崇善观念、人格魅力、神格威力、社会意义等做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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