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开放后莆田市对外贸易的恢复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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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92
颗粒名称: 一、改革开放后莆田市对外贸易的恢复与发展
分类号: F752
页数: 3
页码: 359-3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改革开放后1978年-2011年对外贸易的恢复与发展,不但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优化了莆田市地方产业结构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新时期 对外贸易 莆田市

内容

1978年以后,国家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海峡两岸关系日趋缓和,莆仙两县外贸业务开始恢复。
  莆田地区成立了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外贸进出口业务。随后,福建省政府批准三江口港、秀屿港可以办理对外贸易运输业务,从而为莆田对外经济交流打开了方便之门。1979年,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此后,莆田境内一般贸易业务逐年扩大,主要有轻纺、鞋革、鳗鱼、对虾、电子产品、矿产、精加工产品等。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莆仙两县开始大量引进外资,兴办工贸、技贸、农贸结合的联营企业,引进外国先进设备,建立出口商品基地,开展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外贸业务。同时,还扩大劳务出口,发展国际旅游经济、对台小额贸易和补偿贸易等业务,促进了莆田对外经济交流的扩大。如1979年,由莆田县外贸公司、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日本三正贸易株式会社签订了鳗鱼养殖补偿贸易合同,补偿贸易金额为30万美元,补偿期限3年,主要用于引进养鳗设备。1980年,涵江开始出口鳗鱼,这是境内第一批补偿贸易业务。与此同时,一些乡镇企业创办的鞋革厂、食品加工厂等,陆续转轨为外向型经济,生产出口产品,境内对外贸易开始快速发展。
  20世纪80年代初,台湾同胞到湄洲岛朝圣、旅游及商务考察等活动逐渐增多,海峡两岸经济交流日益频繁。1981年,恢复了莆田与香港的海上通航,福建省政府将湄洲岛开辟为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区域和对外贸易区,实行“优惠吸引,外引内联”方针,以促进莆田市对外贸易的发展。
  1983年9月,莆田市成立了“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专门管理对外贸易业务。从1984年起,莆田市大力引进外资,鼓励华侨回乡创办实业,港澳台和东南亚各国的莆籍华侨开始从捐助公益事业转向投资兴办企业,相继创办了一些中外合作、合资经营企业,促进了莆田对外经济交流的扩大与发展。
  1986年11月,莆田市被国家列为对外开放区,城厢区、涵江区、莆田县、仙游县均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享受国务院赋予沿海经济开放区的优惠政策,为莆田市对外经济交流创造了条件。
  从1987年起,国家下放进出口权限,莆田市有7家企业拥有进出口权,即莆田市外贸公司和5家来料加工的外资企业,还有1家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到了1987年,莆田市出口供货总值已达2.072亿元,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值2365万元,占11.4%;出口创汇503万美元,占20%。但20世纪80年代期间的对外贸易业务,以一般贸易为主,外资企业来料加工出口为辅,一般贸易以成品出口为主,贸易范围有商品进出口、商品包装、商品广告、商品储运等。
  1988年,国务院批准莆田市列入闽南三角经济开放区,享受经济特区优惠政策。同年,福建省政府批准湄洲岛为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随后,又批准江口、梧塘、笏石、黄石、埭头、西天尾、枫亭、郊尾、度尾、涵江、湄洲、忠门、龙华、大济等16个乡镇为沿海经济开放区重点工业卫星镇,享受国家出口优惠政策。1989年,国务院批准在湄洲湾地区投资的台湾客商兴办大型项目可以个案报批,并享受台商投资区的优惠政策。此后,大批台商涌入莆田,境内台资企业迅速增多,对台贸易蓬勃发展。至1990年底,全市出口供货总值达7.3亿元,出口创汇1.5亿美元。
  1991年,莆田市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划出8块(35平方千米)成片国有土地,作为外商企业开发用地,相继开发了甘蔗、茶果、水产、食用菌、林业、毛竹、奶牛等7个外贸出口基地,有万亩对虾、千亩鳗鱼养殖出口基地和江口、石庭、涵江、荔城、枫亭、郊尾等对外来料加工区等。特别是莆田鳗鱼养殖业迅速发展,年出口鳗鱼占全国出口量的三分之一。至1991年,全市外贸总收入达2.49亿元,供货出口总值达10.55亿元(包括“三资”企业)。对外贸易额出现了迅速增长态势,“六·五”期间,莆田市进口贸易额只有389万美元,外贸出口额只有604万美元,而“七·五”期间,进口贸易额上升到21015万美元,外贸出口额增长到23295万美元,进出口贸易分别增长54.44倍和38.56倍。
  从1992年起,莆田市对外经济交流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以城厢区为例:1993年全区出口产品交货总值为14701万元,而“1994年全区出口交货总值则达26103万元,比1993年增长77.5%”。①特别是涵江区的对外贸易额增长更快,“1993年,全区出口供货总值达59333万元,其中‘三资企业’40583万美元,外贸出口额为18560万美元,来料加工860万美元。至1994年底,鳗鱼出口由1984年的156万元增加到19675万元。其他商品出口值,1994年与1984年相比,工艺品增长399.08万元,鞋革增长15206万元,光学仪器增长147.4万元,草织品增长26万元,布絨玩具增长830万元”。①至1995年,莆田市进口贸易额已达26864万美元,外贸出口额已达44260万美元,涉外税收已达14532万美元。“八·五”期间是莆田市对外贸易发展的黄金时期,进口贸易总额为100570万美元,比“七·五”期间增长了4.78倍;外贸出口贸易总额为156290万美元,比“七·五”期间增长了6.7倍;涉外税收达到33858万美元,比“七·五”期间增长了53.9倍。
  从1996年起,莆田市对外贸易开始大幅增长,其中莆田市、莆田县、仙游县三家外贸公司和华闽进出口公司、莆田罐头厂、莆田鞋革厂等企业都拥有进出口权,为莆田对外经济交流做出了重大贡献。据1997年统计,莆田市外贸进口贸易总额达42265万美元,外贸出口总额为55134万美元,涉外税收达20120万美元。但从1998年起,因受亚洲金融风暴影响,对外贸易一度衰退,一些国有外贸企业出现了亏损,外贸进口业务也有所下降,当年进口总额下降到26643万美元,比上年度减少了10780万美元。经过两年时间的调整,莆田市对外贸易又上新台阶。至2000年,莆田市对外贸易出口总值上升到49175万美元,比1998年增长了近一倍。
  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迅速扩大,莆田对外贸易蓬勃发展。从2000年起,国家进一步放宽外贸审批权限,不少私营企业拥有了进出口权。特别是从2004年7月1日起,国家将进出口经营权由审批、核准改为备案制度,莆田市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大增。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124家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其中84家私营企业有进出口实绩,当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2186万美元,同比增长65.9%。
  “十一·五”期间,莆田市实施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采取了三大鼓励政策。一是鼓励境内相对饱和的轻工、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机械、电子等加工行业向国外转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二是支持私营企业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等国转移,积极开拓新的市场。三是鼓励私营企业到境外创办公司和营销点,以带动企业产品出口,抵御国外贸易壁垒。至2007年底,莆田市在境外注册的企业共有11家,合同投资4320万美元,中方投资2387万元。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迅速拉动了莆田市对外贸易的发展,据莆田市外经局统计,“十一·五”期间,莆田市进口贸易总值达353865万美元,外贸出口贸易总值超过841582万美元,涉外税收达958074万美元,比“十·五”期间翻了近一番。
  2011年,莆田市对外贸易又上新台阶,进出口总值达到46.47亿美元,同比增长35.82%%,其中进口总额18.65亿美元,出口总额27.81亿美元。外贸进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多达175个,进出口超千万美元的国际市场有37个,贸易额达43.65亿美元,增长44.39%,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的94.89%。其他138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进出口额约2.35亿美元,占5.11%。全市共有进出口权企业500多家,其中有实绩的进出口企业达472家,年贸易额超千万美元的企业有75家,进出口总值达30.53亿美元,占莆田市外贸进出口总值66.36%;年贸易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进出口企业有397家,进出口总值为15.47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值的3.64%。新时期莆田市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不但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优化了莆田市地方产业结构。

附注

①《城厢区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8页。 ①《涵江区志》,方志出版社1997年版,第247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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