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营、集体商业经济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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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76
颗粒名称: 二、国营、集体商业经济稳步发展
分类号: F712.9
页数: 5
页码: 328-3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建国初期国营商业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和集体商业经济曲折发展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建国初期 商业经济 莆田市

内容

莆仙两县国营商业经济源于建国初期的粮食统购统销。建国初期,国家高度重视国营商业经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客观上促进了莆田国营商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集体商业经济是在对私改造中建立起来的合作经济,但在“大跃进”及其以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始终被视为“半社会主义经济”,经常被国营商业所排挤,发展并不顺利。
  (一)国营商业经济的建立与发展
  莆仙境内国营商业经济建立于建国初期。“1949年10月,福建省涵江进出口公司成立,这是境内第一个国营商业机构,主要是为‘支前’服务而组织商品经营的(后改为莆仙贸易公司)”。⑥1950年4月,仙游县也成立了福州贸易公司仙游营业处,成为境内第一家国营商业企业。
  在国民经济恢复期间,为了适应市场供求需要,莆仙两县相继成立一些国营贸易机构。如1951年3月,“成立莆仙贸易分公司,下辖涵江、仙游支公司,黄石、华亭等营业处。次年6月,莆仙贸易公司及所属机构撤销,分别成立县百货、土产、粮食公司。不久又相继成立花纱布,针织品、文化用品、五金机械、中糖、食品、药材、饮食、贸易等9个公司和批零企业,经营大宗的肉食禽蛋、糖业烟酒、百货文化、针纺织品、五金机械、中西药材、石油产品等大类商品”。⑦仙游贸易公司还创办了榜头、枫亭、大济、中岳、杉尾等5个营业组和城关批发零售门市部。1952年,又分设百货、土产、粮食3个专业公司。据《莆田市志》记载:“1952年6~7月,撤销莆仙贸易公司及其所属机构,分别在莆仙两县成立百货、粮食、土产等专业公司,在涵江建立食糖转运站,并在仙游及莆田城关设食糖收购站。国营商业在商品购销上采取重要的政策措施,掌握有关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大部分,控制商品供应的批发权,扩大经营品种,开始在商品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①初步建立起国营商业经济,为社会主义商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渐恢复与发展,国营商业经济出现了快速发展态势。“1953年,国合商业增设零售网点,莆田一县就由98个增到307个。并积极组织货源,扩大花色品种,仅城涵较大的百货经营品种就增加到2700种,穿、用、吃、玩的商品几乎是应有尽有。农村门市部经营的品种,一般也在1000种左右,基本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②同时,莆仙两县还通过国营商业机构组织货源,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与商贸活动,客观上也促进了国营商业经济的发展。据《莆田市志》记载:“1954年,(莆仙两县)社会商品零售额达7271万元,比1952年增长68.23%,其中国营的零售比重占6.05%”。③“至1955年,国营商业又先后成立食糖收购站、专卖公司、食品购销组、花纱布公司。年商品零售额470万元,占社会商业经营比重的18%”。④1955年以后,莆仙两县“实行粮食、食用植物油、棉花、棉布、食糖的统购统销和生猪派养派购政策,国营商业的批发环节进一步控制货源。同时,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办法,以及和平改造‘赎买’政策,稳步对私营批发商业进行改造”。⑤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期间,莆仙两县大量个体工商户被合并或过渡为国营商店,迅速壮大了国营商业经济。如莆田县先后建立了百货、纺织品、针织品、文化用品、食品、糖果糕点、食品杂货、药材、医药、贸易等专业公司,形成了以国营商业公司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商业经济体系。仙游县也于1956年成立了商业局,并“先后设立百货公司、纺织品公司、针织公司、文化用品公司、专卖公司、食品公司、糖业糕点公司、食品杂货公司、医药公司、贸易公司、饮食公司、水产营业处和枫亭盐业批发站等。年商品零售额784万元,占社会商业经营比重的27.8%”。⑥1958年1月,仙游县又将糖业糕点、食杂、食品、专卖、贸易等5个专业公司合并成立了“仙游县服务局”,进一步壮大了国营商业经济。同年4月,仙游县又将供销合作社、服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水产营业处等并入商业局,撤销各个专业公司,分别设立工业品、副食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4个经理部,下设10个乡级营业所,3个乡、镇办事处,6个供销分社。拥有10家地方国营商办工厂,1个商办畜牧场。年商品零售额2599万元,占社会商业经营比重的88.6%。1959年,仙游县增设外贸物资经理部、五金交电经理部等,形成了一个完善的国营商业购销网络。
  “大跃进”运动期间,在“小商贩国营化”的政治口号下,莆仙两县进行商业体制改革,将私营商店全部转为国营商业。同时,还进行国合商店大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县商业部门下设工业品、副食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经理部,开展三级批发业务,对商品进行有计划的分配调拨。同时,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集体商业被认为是半社会主义的(经济),既不‘大’又不‘公’,必须过渡到国营商业,原有的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的集体商业基本上不存在了”。①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莆仙两县全面取消农村集市贸易,集体商店普遍升级、过渡到国营商业,形成了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
  1961年,国家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为了促进商业经济发展,莆仙两县实行“国合商业分家,经理部及营业处(所)同时撤销,恢复和建立国营商业专业公司,莆田县有百货、食品、纺织品、五金交电、文化用品、外贸物资采购、食品食杂等公司,仙游县有百货、五金交电、食品食杂、饮食、外贸物资采购、糖烟酒等公司”。②但由于商品严重短缺,物资供应紧张,国家实施定量供应政策,如粮油、棉布、食糖等重要食品凭票供应,由国营商店控制供应,城镇商品销售量发展缓慢,农村商品销售量大减。1962年以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莆仙两县组织工业品下乡,改进工业品的城乡分配比例,积极扶助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并在进货价格上给予优待。至1965年,莆仙两县国营商业经济基本恢复,物资供应逐渐丰富,商业企业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但好景不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国营商业经济遭严重挫折。在破“四旧”运动的冲击下,原来多样化和具有传统特色的商业招牌、商标、经营品种、服务项目等商业竞争内容,被当作“封、资、修”而横加扫除,如侨汇物资供应被视为“为资产阶级服务”而被撤销,传统的商业管理规章制度被破坏殆尽,经营管理人员遭批斗,商店管理出现了混乱,商品销售额大减。据《莆田市志》记载:“‘文化大革命’期间,抑制经商,零售网点大撤大并,各零售商店的招牌均换上革命口号,展销‘红宝书’,搞‘红海洋’,造成红油漆、纸张、墨水、浆糊等商品的不正常脱销现象。同时,工农兵进驻商店,商店服务项目减少,服务质量下降,官商作风严重,走后门现象普遍,零售市场萎缩,供应紧张,经营停滞不前,1970年,社会商品零售额1.18亿元”。③“商品购销总值比1966年分别下降21.09%和11.4%”。④1970年以后,莆仙两县撤销各商业专业公司,国合商业再度合并,县商业局改为县革命委员会商业组,实行政企合一。莆田县设立综合调拨站和城涵综合服务部。仙游县分别设立工业品、食杂、生产资料、医药四个服务站和饮服公司及外贸小组。商业机构大幅精减,服务水平下降,商品严重短缺,境内商业经济不景气。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莆仙两县商业经济开始恢复。1976年,国合商业再度分开,莆田县设立百货、食品、食杂、饮服、石油、医药等6个公司。仙游县设立“百货、糖业烟酒、食品、医药、饮服”等5个公司。1977年以后,又成立了五交化公司、石油公司、燃料公司及果品食杂公司、外贸公司等,商业行业开始增多,销售额大幅提高。据《莆田市志》记载:“1977年,莆田县食杂公司撤销,成立糖烟酒和蔬菜酱料公司;百货公司专业细分为百货、针纺织品、五交化、华侨特需供应(后改为华侨友谊)四个公司。仙游县百货公司分出五交化、燃料、石油三个公司。
  1978年,国营商业机构逐步恢复。同年底,境内有国营商业机构229个,全民所有制职工3743人,全社会商品零销额比重,国营商业占81.9%%(集体商业占17.4%,个体商业占0.7%),商业经济发展呈现了良好势头”。①同时,“市场放开,购销活跃。境内社会商品零售额大为上升,1978年达2.33亿元,比1970年增长97.46%。同时,国营商业的零售机构、网点、人员逐渐恢复和发展,到1978年,国营机构达152个,人员1474人”。②
  (二)集体商业经济曲折发展
  莆仙两县集体商业经济的前身是个体工商户。“1950年,(莆田县)在西天尾、枫林、西洙、朱亭、水南首先创办合作社,入社农民共计1403人,入社资本为242担大米。1951年2月21日,城厢镇职工消费合作社开业,为全县第一个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至1951年底,共有17个乡合作社,2个消费合作社,入社社员18772人,股金29807元”。③1952年6月,莆田县成立了合作总社,整顿全县乡办合作社,并以区为单位建立了莆田县供销合作社。至当年底,全县共建立24个区供销合作社、城厢镇职工消费合作社、及霞皋乡供销合作社,形成了城乡商品供销合作体系,社员发展到205972人(农村平均每户有一个供销社社员),入社股金28.6万元,建立了实力雄厚的集体商业经济。
  仙游县集体经济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据《仙游县志》记载:“1950年10月榜头供销社成立后,至1951年12月,全县先后建立城关职工消费合作社和城北、东门、洪桥、赖店、枫亭、沧溪、郊尾、盖尾、坝下、大济、度尾、三般店、中岳、何岭、古邑、龙华、磨头、园庄、东宅以及榜头等20个基层供销社。1953年,按行政区建立15个区供销社,下设37个分销处”。同时,“针对农村经营网点不足,为了方便群众购买,1956年4月,由当地大队提供营业场地和用具,基层供销社提供资金,设立10个代购代销店。代购代销员由当地农民担任,受基层供销社和农村生产大队双重领导,实行亦商亦农。1957年,设立城关、赖店、榜头、枫亭、盖尾、园庄、大济、度尾、西苑、社硎、钟山、游洋、石苍等共计13个基层供销社,下设63个分销处。1958年4月,县社并入县商业局,基层供销社改设2个商业办事处(枫亭、榜头),9个营业所(大济、赖店、龙华、度尾、园庄、郊尾、石马、何岭、社硎),23个乡供销社,下设244个村供销部”。④从而建立了集体商业经济。
  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期间,莆仙两县私营商店被大量合并,建立了众多的商业合作小组和合作商店,形成了城镇商业合作(集体)经济。据《仙游县志》记载:“1955年3月,龙华、赖店私营小商贩首先被改造成9个合作小组。11月,全县城乡集镇先后建立起99个合作商店(小组),291个经营小组,11个合作饭店。⑤这些合作商店、小组和合作饭店,以后逐步过渡为集体合作经济。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合作社、集体合作商店合并成立了县、区供销社。1957年,莆田“全县有22个区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供销合作社迅速发展,至1957年底,全县供销合作社社员达248303人,比1952年增加42331人(农村平均每户有1.57个社员),筹集股金49.6万元,比1952年增加21万元,商品纯销售2157万元,为1952年的7倍。供销合作社社会商品零售额占全县零售总额,由1952年的12%上升至56.1%。1958年3月,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转为全民所有制。农村基层供销社改为国营商业的营业所后,归人民公社管辖,停止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活动及社员股金分红”。①1960年以后,国家实行经济调整方针,商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莆仙两县恢复了县供销合作社,随后又恢复了集体经济,实行股金分红制度,将“国合商业分家,把‘大跃进’时期过渡到国营商业内部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人员调整出来,恢复为以组织合作商店为主,发扬原有的经营特点,主要是为国合商业经销、代销、代购,只能经营零售业务,不准转手批发或成批出售。恢复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在坐店经商的同时,还积极组织货郎担交易,走街串巷,对活跃商品流通,满足群众需求起了积极的作用。在‘四清’运动期间,继续开展对私改造,对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人员严加控制,集体商业的发展受到限制”。②“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集体商业的正当经营权益得不到保护,甚至被斥为‘所有制大倒退’,因而大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③集体商业经济遭受严重挫折,商业服务水平下降,营业额锐减。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放松政策,鼓励集体商业经济发展,通过落实政策、收回下放农村合作化商店和合作小组的职工等措施,陆续从城镇待业青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和退休老职工子女中招收新的集体所有制职工,采取了全民带集体的形式,安排在国营商业企业“混岗”,补充国营商业职工,促进境内集体商业经济的发展。以仙游县为例,“1976年,仙游城关的合作化店、组仅有商业、饮服业网点只有38个,从业人员259人”。从1978年起,“境内大力扶持、发展集体商业,广开第三产业门路,从城镇待业青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和退休补员的已婚青年中招收一批集体商业职工。同时,通过落实政策,收回原下放农村的合作化商店(组)职工,重新安置工作。1979年,有集体商业企业138个,职工517人”。④此后,莆仙两县集体商业经济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附注

⑥《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3页。 ⑦《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409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3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8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8页。 ④《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20页。 ⑤《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7页。 ⑥《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20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1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3页。 ③《莆田市地》,方地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8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3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3页。 ②《莆田市志》,方地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8页。 ③《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版,第407页。 ④《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47页。 ⑤《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20页。 ①《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版,第497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1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1页。 ④《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20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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