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主义探索时期莆仙两县私营工商业的发展与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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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73
颗粒名称: 二、社会主义探索时期莆仙两县私营工商业的发展与衰退
分类号: F712.9
页数: 4
页码: 322-3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探索时期莆仙两县私营工商业的发展与衰退,内容包含了私营工业经济的发展与衰退,个体商户的萎缩与消亡的历史纪要。
关键词: 建国初期 工商业;发展;衰退

内容

建国初期,莆仙两县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尚属脆弱,商业仍以私营经济为主,政府对个体工商户采取登记发证、政策限制、教育改造、鼓励利用、规范经营等措施,监督私营商人的合法经营,使个体工商业随着国民经济恢复而得到发展。对私改造开始之后,个体商户通过合并、合作、公私合营和升级过渡等方式,转变为国营商店和集体合作商店,个体商店大幅减少。在国民经济调整期间,虽然境内个体工商户有所恢复,但经过“三反”、“五反”、“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等运动,个体工商户元气大伤,再也无法恢复昔日的风采。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个体工商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除,所剩无几。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莆仙两县私营工商业经济才得以恢复与发展。
  (一)私营工业经济的发展与衰退
  建国初期,国家实施社会主义工业化战略目标,各级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工业,促进了境内私营工业的恢复与发展。如建国初期莆田县只有私营企业151家,而到了1952年已经发展到213家,工业产值782万元;个体手工业2791户,产值960万元,合计174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784万元的97.64%。仙游县私营工业企业发展到87家,总产值497万元,其中轻工业287万元,重工业210万元。与建国初相比,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商人队伍;无论是工业总产值,还是经济增长率,都有所增长。
  但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莆仙两县私营工业企业数量大幅减少。据《莆田市志》记载:从1953年起,人民政府通过经销、代销、加工订货等方式,把轻工业、手工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19551957年,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部分私营企业并入国营企业或公私合营企业,部分个体手工业户组织成立合作社(组),成为集体企业。至1957年,莆、仙两县有公私合营企业152家,个体手工业2894户”。①其中莆田县“共有私营企业99家,工业产值470万元;个体手工业户275户,工业产值815万元,合计1285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3116万元的41.23%”,私营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率大幅下降。②“大跃进”期间,各级领导为了追求“大一统”的公有制经济,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办集体企业全部转变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私营工业一度被视为资本主义经济,大多数被改造、合并,能够保留下来的私营企业极为少数,且生存环境极为艰难。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私营经济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长期被打压、取缔,一度销声匿迹。“文化大革命”中后期,境内出现了无政府主义,私营企业(时称“地下黑工厂”)有所增多,但仍然被视为非法经济,产品交易只能私下进行,被称为“黑市”。“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放松经济政策,个体工业企业迅速发展。特别是“1979年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私营工业得到发展,家庭手工业大量出现”。③
  (二)个体商户的萎缩与消亡
  新中国成立后,莆仙两县个体商业发展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曲折的历史过程。建国之初,国家为了稳定物价,迅速控制了商业批发业务,但商业零售仍然以个体为主,境内小商户众多、行业繁杂,“均处于以街为市,占路为集,有市无场,辰集午散的自发半自发状态。当时以涵江市场为最,其贸易人数、成交额均居全省第四位”。④在国民经济恢复期间,国家实行“劳资协商”政策,支持个体商人合法经营,境内小商户开始恢复与发展。据统计,1949年,莆仙两县分别有私营商户2029户、1580户。1950年,莆仙两县个体商户分别发展到2914户、2411多户。“社会商品零售额4322万元,比1949年增长48.08%”。⑤据《仙游县志》记载:“1953年8月,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对私营商业进行普查登记发证,全县有44个行业,2029户,从业4020人,资金80万元。年商品零售额945万元”。①1954年6月,莆田县“私人商户发展到3041户,其中棉布商131户,百货商126户,京果商105户,还有西药、海产、农具、食品、酱油、饮食,服务等行业,主要分布在涵江、城厢、黄石、笏石、西天尾、江口、梧塘、北高、华亭、灵川、庄边、埭头等集镇,有从业人员5438人”。②应该说,在国民经济恢复期间,莆仙两县个体商业经济缓慢发展,无论是商店数量,还是从业人员,无论是营业额,还是商业经济规模,都有所扩大和增长。
  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莆仙两县“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从事私营商业的商人一部分安排到国营商店,大部分转为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只有少数商人继续保留个体经营。1956年,兴化有私营商业538户,从业人员710人”。③其中仙游县境内小商户、个体摊贩只剩下243户,从业人员只有351人,年商品零售额238万元。莆田县境内小商户只剩下295户,从业人员只有469人,个体商业经济大幅萎缩。
  “大跃进”期间,为了追求“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地方政府全面取缔个体商店。1958年上半年,仙游县共“有215家个体商户和143家半商、半农户被取缔。当年9月,对359家个体小商贩进行改造,成立合作小组”。随后“合作店(组)转为国营商业,下放农村679人。通过普查登记,把城乡359户个体商贩组织成立合作商店”。同时,根据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莆仙两县对粮油、棉布和食糖实行统购统销,粮油私营批发商、私营布店、糖行等个体商人,除个别转行业外,其余均被改造成为国营商业的代销店、经销店,只能经营国营商业统一调配的物资。1958年,莆仙两县又将“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中的私商人员全部过渡到国合商业,同时继续开展对小商小贩的社会主义改造,组织成立新的合作小组,取缔所谓投机倒把商户和半农半商经营户,个体商业基本消失”。④20世纪60年代初,国家实行“调整、充实、巩固、提高”八字方针,恢复农民的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逐渐放松个体商户的政策限制,部分个体商人重新开店经营。1963年,地方政府组织国营商业和个体商户开展城市物资交流活动,组织以日用品为主的“货郎担”上山下乡,个体商户日渐增多。据1963年统计,莆田“全县共有私营个体商业698户”,“110月份销售总额达1038万元”,个体商业经济得到初步的恢复。⑤但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建国后个体商户长期被打压,许多小商小贩心有余悸,缩手缩脚,持观望态度,尽管政府采取一些措施,推动个体商业发展,但效果不佳。据《莆田市志》记载:在国民经济调整期间,莆仙两县着手“调整商业政策,把‘大跃进’时期‘一步登天’到国合商业的小商小贩重新调整,恢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也恢复集市贸易和个体商业。‘四清’运动期间,对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1965年,莆仙两县有证个体商贩891户”,与建国初期相比,私营商业经济出现了严重萎缩。⑥“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全面取缔个体经济,商品流通受阻,市场购销下降。“私营商业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除,有证个体商贩极少,仙游县仅有52人”。①“文化大革命”后期,出现了无政府主义,“市场无人管理,黑市活跃,部分农民弃农经商,无证商贩增多”。②但由于个体商户被定性为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没有个体工商户的数据,莆田境内的个体商户数量、从业人数和经济规模等无法查考。

附注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1327页。 ②《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286页。 ③《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92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3页。 ⑤《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3页。 ①《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19页。 ②《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版,第406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28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28页。 ⑤《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版,第406页。 ⑥《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28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29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29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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