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国时期海内外兴化商帮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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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59
颗粒名称: 一、民国时期海内外兴化商帮的发展壮大
分类号: F712.9
页数: 7
页码: 277-2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民国时期海内外兴化商帮的发展壮大,内容包含了海外兴化商帮的形成与发展,海外兴化商帮从业情况,海外华人社团组织的创建与发展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民国时期 海内外商帮 莆田市

内容

民国时期是兴化商帮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莆商发展史上较辉煌的一页。一方面,民国政府放宽人员出境限制,大批莆仙百姓迁徙海外定居或经商,东南亚各国的莆籍华人华侨剧增,海外兴化商帮迅速壮大,且有不少莆籍侨商事业有成,成为各侨居国的商界名流,并对侨居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民国时期东南沿海各省商贸持续发展,城乡经济空前繁荣,商人队伍不断壮大,商人社团日益增多,联谊活动更加频繁,形成了一股新的政治力量,并对莆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海外兴化商帮的形成与发展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掀起多次海外移民热潮。清末民初,莆仙两县有不少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通过各种渠道飘洋过海,前往东南亚各国谋生,形成了境内第一次出国热潮。民国中期,不少海外兴化商人事业有成,成为海外华侨的榜样,带动了众多家乡亲人出国经商,掀起了第二次出国高潮。民国后期,内战全面爆发,许多年轻人不愿意当炮灰,为了逃避国民党军队抓壮丁而纷纷逃往海外,加上当时国内经济秩序混乱,通货膨胀严重,商业环境不好,不少年轻人飘洋过海,到东南亚各国谋生,从而形成了第三次出国热潮。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时期,“华侨出国证书费,莆田县年预算2400元”,“莆田县最高峰时年出国人数多达5000人”。①不但莆仙两县出境人员众多,而且移民渠道也更加多样化。
  1.“客头”或“引荐社”引渡出境。“客头”也称“启头”,是以赚取介绍费为目的且专门从事招募海外劳工的“人贩子”。“引荐社”则是专门办理农民和商人出境的公司或中介机构。“客头”引渡比较分散,但规模不小,主要通过熟人介绍,成批出境。其做法是欲出境的人向“客头”交纳20—30块银元作为中介费。然后由“客头”办理出境手续、购买车票和负责输送,途中食宿和车船费由“客头”负责。据《莆田文史资料》第21辑记载:民国十五年(1926年)涵东村林德祖福等30人,每人交费20块银元,由本村姓董的“启头”带领,从三江口港乘船去厦门,再改坐外国大轮去新加坡,然后搭上火车到吉隆坡北部的“曼头补底”银矿当劳工。劳工们每天大汗淋漓,苦不堪言,但工资只有五六角钱。也有一些“客头”只收介绍费,旅差费用由出境者自理。据《莆田文史资料》第11辑记载:民国十四年(1925年),涵江内埔尾阮吓氽等百把人,每人交给“启头”2个银元的介绍费,由“启头”组织从三江口港下船,到厦门转乘坐火轮去新加坡,每人运费8元(大洋),经过七天的海上漂泊,移民到新加坡当人力车工人。
  “引荐社”实际上是有组织的“客头”。“引荐社”一般与海外资本家或工头长期挂钩,在国内大量招聘贫苦农民出去当劳工,其收费和招募方式与“客头”大体相似,所不同是“引荐社”的中介费可以“赊欠”,一些农民想出境又凑不出钱来,可以先由“引荐社”代垫或赊欠,等出国后以工钱抵扣,或年底领工资时偿还。如仙游华侨杨日栋、杨明洋等人,于民国初在印尼泗水创办了一个“引荐社”,专门介绍家乡农民到海外谋生。新加坡、印尼、泰国、马来西亚等国,都有莆仙人创办的“引荐社”、“推荐社”,每年通过“客头”和“引荐社”引渡出境的劳工数以千计。
  2.教会招聘出境。民国初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完成了工业革命,既需要向外大量倾销廉价工业品,又需要原材料和劳动力的补充,从而掀起了一场争夺殖民地的殖民战争,使东南亚各国包括中国在内先后沦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由于东南亚各国人口较少,无法满足西方殖民国家大举掠夺矿产资源的劳工需要,许多资本家便委托或派传教士到中国境内,边传教、边招聘劳工,不少传教士从事贩卖中国劳工的勾当。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元年(1912年),美国传教士蒲鲁士在兴化‘劝募’教徒卢锦枝及林亚秀、郑洽伯、卢阿明等300余人去马来西亚租地垦荒,建立‘诗巫’和‘兴化笆’垦区。民国2年,又委托陈秉忠带领劳工林开臻、林开敏、李尾妹等40入到诗巫垦荒”。②有关外国传教士在莆田境内招聘劳工的记载很多,尽管各教会招聘劳工的渠道、方式和输送目的地不同,但其初衷是一致的。据《莆田外经贸志》记载:“民国元年(1912年),美籍蒲鲁士招募莆、仙劳工101人,赴南洋婆罗洲垦荒种植。次年,又招募劳.40人赴南洋沙捞越,建‘新兴化村’”。①由于教会通常以慈善面目出现,暗地勾结资本家联手贩卖劳工,谋取暴利,带有很大的欺骗性,不少劳工抱着掏金梦出去,却被贩卖到各岛国从事非常艰苦的垦荒、开矿等重体力劳动,过着非人的生活,不少莆仙百姓客死他乡,生存下来的劳工历经了千辛万苦,后来陆续转行经商,成为早期的海外莆商。
  3.因政治避难而逃往海外。民国元年(1912年),莆仙境内爆发了以黄濂为首的农民起义,起义军人数达2000多人,先后两度攻陷了莆田、仙游两县城,声势浩大,影响深远。但起义失败后,参加起义的农民被通缉,不少人被迫逃亡海外,从事工商业或受雇于人,客观上也加强了海外兴化商帮的力量。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军队兵员枯竭,强行摊派壮丁,不少年轻人不愿当炮灰而逃往海外。据《莆田市志》记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民众为逃避国民党抓壮丁而逃亡海外的为数不少。民国20年,仙游县赖店、枫亭、郊尾、榜头等地,有15人因逃避抓壮丁而逃往南洋。民国30年,福建省政府制定《战时限制人民出国暂行办法》,限制年满16周岁至50岁的人出洋。此后,出国的多为妇孺,但仍有不少青壮年因逃避抓壮丁而冒险出洋”。②这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头脑灵活,大多数从事商业,成为海外莆商的重要力量。
  4.应外国企业聘用而出境。莆仙两县人多地少,百姓移民倾向特别严重。民国初期出境比较自由,有不少人应聘出境。如“民国8年10月30日,南洋柔佛树乳工业所在兴化《奋兴报》刊登广告‘招工’、‘出番’,11月7日,南洋■杞公司也刊登通告公开‘招股’。有不少生活困苦者应‘招’出国。民国13~23年,全县每年有5000人左右渡海谋生”。③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8年(1919年),有100余名劳工赴南洋从事树脂工艺。其后,有通过亲戚朋友介绍赴东南亚各地打工谋生,以江口乡村人氏居多”。④同时,随着海外华人华侨的日渐增多,解决华侨子女教育问题日益迫切,海外华侨社团开始集资创办华文学校。据统计,20世纪20—30年代期间,海外兴安会馆共创办了10多所华人学校。有的兴安会馆甚至创办多所学校,如1940年,印尼泗1水的“莆仙公会”创办了建兴中小学、华兴中小学、华英英语小学和新兴小学等4所华人学校。为了使华侨子女能够接受正规的华文教育,海外华人学校大多从家乡招聘教师。据《莆田市志》记载:20世纪30—40年代期间,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先后在莆仙两县招聘教师200多人,并鼓励教师携妻带子出境。同时,一些海外企业和社团组织也从家乡招聘专业人才,如招聘文艺表演人才,在海外组建戏班,演出莆仙戏,以丰富海外华侨的文化生活。还有一些莆商企业为了拓展业务,从家乡招聘制造、会计、设计等专业人才。这些应聘出境的莆仙人大多数从事商业,或在华侨企业中做事,成为海外莆商的中坚力量。
  5.亲戚朋友引荐出境。民国时期“境内或经商、或打工、或留学,赴外国谋生者渐多。多通过老客引渡新客、招聘华语教师、亲属引荐出国留学诸方式,成批出国谋生。主要赴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香港、台湾、澳门、德国等国家和地区”。⑤据《仙游县志》记载:民国十年至三十年间(1920—1940年间),“通过‘老客引渡新客’、‘招聘教师’、‘亲属引荐’等方式成批出境谋生。他们历尽艰难坎坷,在他国异邦的处女地上开发经营,发展工商业,兴办教育,繁衍后代,发家致富”。①特别是清末民初出境的兴化乡亲,通过几十多年的努力打拼,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许多商人发家致富,光宗耀祖,对家乡亲人产生了巨大的诱惑力,不少人投亲靠友,陆续出国谋生。如莆田“界外底”的石城、鹅头、淇沪、汀港等地渔民,在民国期间有多批乡亲结伴飘洋过海,前往印尼的摩呵岛、马来西亚的马六甲和沙捞越一带谋生。他们开始只是从事海上捕捞业,慢慢地积累了资本。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些华侨已经在侨居国站稳了脚跟,不少人加入侨居国国籍,成为外籍华人。所以,马六甲兴安会馆的会员主要由莆田的埭头、江口等地华侨组成,老会员大多以捕鱼为生,其子女却以经商为主。又如新加坡莆中高平公会,是忠门、北高、平海、埭头等“界外人”的同乡组织。还有涵江梧塘镇的华侨,大多数通过亲人引荐出境,约有一万多人在海外,分布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婆罗洲等地经商,以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居多。另外,涵江的江口、城厢的华亭和仙游的枫亭、赖店等地,也有大批农民和商人通过亲人引荐出境。应该说,通过亲朋好友引荐出境的莆仙移民数量最多,成为海外兴化商帮的主体。
  6.通过联姻出境,俗称“过埠新娘”。莆仙两县早期出国的人员多为男性,由于风俗习惯和文化差异等因素,海外华侨不愿意娶当地女子为妻。于是,出现了一些专门从事跨国婚姻的中介机构,不少女子通过联姻方式移居海外。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25年,榜头杨姓和枫亭蔡氏从仙游带走两批年轻女子(俗称过埠新娘)到印尼、马来西亚卖给侨胞为妻”。②尽管出现了一些买卖妇女现象,却有效地缓解了海外侨民的婚姻家庭问题,对于促进海外莆仙侨民的人口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海外兴化商帮从业情况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迁徙海外定居或经商的国家和地区众多,主要有印尼、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等东南亚各国和朝鲜、日本等东亚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由于莆仙人具有尚贾习俗、头脑灵活和吃苦耐劳等特点,在侨居国很快地发展起来。从海外莆商发展情况看,大多数侨民初期是受雇于人,或以出卖苦力为生,有人力车工人,有矿工,也有小商小贩。
  稍有积蓄之后,莆仙人大多会转行经商,开始只是经营小本生意,主要有小吃、糕饼、制鞋、理发等传统手工业。一些资本较多的商人,通常会经营自行车、橡胶园、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等,少数资本雄厚的莆商则涉足房地产、金融业、餐饮业等。如江口江下村人方阿满,1912年只身来到沙巴州,先“在那里开设鱼行,后来又在沙巴、文莱等地开设脚车店。他的长子方振荣......拥有鱼舟20多艘,设立鱼寮,自创鱼行,每月有大批鱼干出口到新加坡。他还创办了‘成兴公司’,经营五金及捕鱼的各种工具,生意非常兴盛”。③据《莆田市志》记载:“远渡重洋到南洋谋生的莆仙人,多为贫苦劳动者,他们初到侨居地,从事垦荒、种植、捕鱼、采石、挖矿及肩挑、拉人力车等繁重的体力劳动。后逐步从事小贩,小商和各类服务业,有洗衣店多、餐馆多、杂货铺多和菜刀、剪衣刀、理发刀的‘三多三刀’之称。随着对行业的熟悉和经验的积累,以后又发展到经营大中型商企业,如自行车业、橡胶园、鱼行、酒馆、木材加工、电器和汽车业等。侨居地华人商店鳞次栉比,当地也有‘无兴(兴化)不成镇’的俗谚”。①据1949年统计,莆仙人在海外从事工商业的商人众多,仅印尼就有500多家,以经营汽车、自行车零件的居多,约占25%;受雇于人的次之,约占18%%,包括农业、工业、商业、建筑业、冶矿业等;从事出租三轮车行业和务农的各占10%,其中不少人保留了祖先的耕作习惯,从事粮食、蔬菜、茶果、甘蔗、油料等农作物种植,还有一些人经营林业、养殖业和海产品买卖等。从事文教事业的只占3%,主要是教育、绘画、印刷等。另外,还有14%的侨民从事手工业和服务业。而移居越南的莆仙华侨则以经营自行车零件和修补车胎居多,约占25%;三轮车工人约占20%;从事塑胶制造业的商人约占4%;从事垦荒、捕鱼、理发等行业的侨民约占10%。在吉隆坡、新加坡等地的莆仙侨民,大多数从事人力车、锡矿工、橡胶园工和垦荒、烧窑、采石、打铁、捕鱼、裁缝等传统行业。
  随着莆仙华侨的日益增多,海外兴化商帮不断壮大。如清光绪年间,大批兴化人前往马来西亚太平地区谋生,有的当矿工,有的发展成为矿主,还有的经营小吃、商店、理发、服装等。至民国初期,太平地区的莆仙华侨达5000多人,成为最具实力的海外兴化帮。还有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出境的江口华侨姚为祺,在吉隆坡创办了福隆兴脚车修理铺,并带领亲友几十人到海外共同创业。到20世纪30年代,已经发展了众多连锁公司,逐渐形成了以经营自行车及其零配件为主的“江口车帮”。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初期,莆仙侨胞卢锦枝等带领200多人先后到沙捞越、诗巫、古晋等地垦荒。随后,开发天然资源与矿藏,把不毛之地建成了富庶之区。他们还在那里办学校、建工厂、办医院,工、农、商、学齐兴,形成繁荣的‘兴化帮’”。②“从20世纪初叶起,又有一批乡亲在沙捞越、沙巴等披荆斩棘,艰苦创业”。到了20世纪30年代,“福莆仙华侨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奋斗,基本掌控了马来西亚境内的交通业”。③民国时期,由于大批莆仙百姓移民海外,迁徙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定居,逐渐形成了以地域、行业和亲缘为纽带的兴化人村落、社区和从事工商业的兴化商帮。
  (三)海外华人社团组织的创建与发展
  海外莆籍华侨为了沟通联谊,相互帮助,共谋福利,在各侨居国建有各种社团组织,诸如兴安同乡会、渔业公会、自行车公会、人力车公会和民间基金会等。这些社团组织,初期依地缘、亲缘关系而成立,机构简单,活动范围小,影响力不大。随着各国莆商企业的发展和商贸活动的扩大,小社团逐渐演变成较大规模的联合性同乡会馆或行业公会。有些会馆还创办实业、筹办基金会、开展扶贫帮困、捐助公益事业、参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等各项活动,成为颇具影响力的海外华人团体。
  海外莆商创办的会馆大多以“兴安”命名,因为“兴化”与“兴安”均为莆仙两县的地名代称,海外同乡视“化”字为非吉祥之征,通常不用“兴化”,而多用“兴安”,带有永久吉祥之寓意。同时,还有“兴化人居之安则”及“既兴且安”之意。因此,“兴安”二字为海外华侨所乐用。
  同时,兴化人大多数信仰妈祖,各会馆都建有妈祖宫庙,取名“会馆天后宫”,或冠名会馆,实为天后宫,有的地方甚至以天后宫代替会馆,作为商人联谊的活动场所。所以,会馆天后宫成为海外莆仙华侨社团组织的地方特色,甚至被福建乃至东南沿海各省的华侨所沿用。
  海外兴安会馆历史悠久,最早的海外兴化同乡会是马来西亚的“福莆仙会馆”,成立于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馆址在马来西亚太平地区。黄麟芳任会长,林金树担任名誉会长。进入民国之后,海外各国兴安会馆迅速发展,特别是马来西亚境内,兴安会馆和行业公会最多。民国十六年(1927年),马来西亚成立了兴安会馆总会,由童玉锦担任会长。随后,马来西亚各地相继成立了7个兴安会馆,即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创建的槟城兴安会馆,由郭文英、吴同、王亚洲等人发起,黄克鸿担任会长。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创建的雪兰莪兴安会馆,由杨兆琰、姚金榜、王元勋、黄文棋、关龙金、黄敏、彭玉珍等人发起,张德麟任会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创建的诗巫兴化莆仙公会,由林开臻发起,刘元珍、甲必丹先后任会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成立的马六甲兴安会馆和霹雳兴安会馆,兴安会馆由陈国桢、吴奇雄、黄克荣、柯定光、王德荣等人发起,陈兆居任会长。霹雳兴安会馆由刘促英、欧一青、黄克荣、李福星、陈干候等人发起,姚文贵任会长。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创建的古晋兴安会馆,由郭天和、何顺良、方亚坤、李水华、林立夫等人发起,林宗林任会长。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成立的麻坡兴安会馆,由关启鸿任会长。这些海外兴安会馆,在商人联谊、商业活动、解决纠纷和协调同乡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印尼泗水是仙游旅外华侨比较集中的地方,民国十年(1921年)成立了“仙溪公馆”,由杨砚任主席。1939年,“仙溪公馆”改名为“仙溪华侨总会”,由周崇本任主席。1949年又改名为“仙溪会馆”,成为民国时期颇具影响力的仙游海外华人社团组织。
  民国时期,新加坡境内成立了2个兴安会馆。一是创建于民国九年(1920年)的新加坡兴安会馆,由陈耀如、林鸿滨、林志城等人发起,李庆传、李竹庵等先后担任会长。会馆开始租用奎因街133号作为会址,并创办了宏文学校。民国十九年(1930年),会员们集资购置了滑铁卢街189号房产作为会所。二是民国三十六年(1947)创建的莆中高平会馆,由唐文理、郑文高、林天建、林亚建、林亚梅、林宝福、林九三等人发起,黄金宣任会长。新加坡会馆的宗旨有三条:一是联络兴化郡人的友谊和感情;二是促进郡人福利、教育及工商等事业;三是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除了兴安会馆之外,海外莆仙华侨还组建了一些同业公会,最早的海外同业公会创建于1912年,即马来西亚雪兰莪自行车商会,由姚余三、姚为祺、黄文棋、林光明、苏俊源、林开等人发起,拥有公司会员100多家,会址设在吉隆茨厂街152号。随后又陆续组建了一些行业公会,如创建于1925年的霹雳车商公会,后来改为吡咖车商公会,会址设在怡保市吉利街53号,由张江扶、姚玉堂、王光照、王盛盘等人发起组织,拥有会员100多家。创建于1932年的新加坡自由车商会,后改名为车商公会,由张淑源等人发起组织,拥有公司会员200多家。创建于1939年的吡咖自行车工业公会,会址设在怡保市戏院街48号,由李福星、欧一青、钟能荣、马林泉、姚超、柯恒、方銮等人发起组织,拥有会员公司200多家。创建于1941年的古晋渔业公所,早期为哥棕渔船主组织,带有同乡会性质,战后改名为渔船公会,拥有会员渔船200多艘。创建于1946年的新加坡特学示交通公会,由胡金榜、阿承来等人发起组织,会址设在新加坡麻律719号二楼。创建于民国末期的吉兰丹车商公会,由黄玉照、李金标发起组织,拥有会员公司70多家......这些兴化同业公会,也是海外莆仙华侨的重要社团组织,成为海外莆商联谊活动的纽带与桥梁。
  海外兴安会馆和行业公会,既是海外莆仙华侨互帮互助的同乡组织,也是承担商会职能的商人社团。这些海外社团组织在团结莆仙侨民、处理同乡纠纷、兴办公益事业、支援家乡建设和参与侨居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莆田市志》记载:莆仙海外社团职能“一般是调解纠纷,解决困难,协调理顺关系;帮助亲朋谋职业;或是举办公益慈善事业,资助贫困华侨;加强各侨团之间的协作联系;保障华侨的各项权益等。各社团组织拥有一定的职能和职权,以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①特别是在兴办教育、培养华侨子女和举办公益事业等方面,华侨社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侨居国政府一般不设立华语学校,华侨子女教育问题只能靠华人自行解决。所以,只有依靠华人社团组织,才能举全体华侨之力,创办华语学校和公益事业。如民国二十年(1931年),印尼仙游籍华侨创办了仙侨学校。民国三十年(1941年),仙游籍学者刘恩受聘前往马来西亚金宝创办培元中小学校,以解决了华侨子女读书问题。民国时期,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国的海外莆商掀起一股办学热潮,创办了不少华文学校,促进了侨居国华人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

附注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9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30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30页。 ③《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891页。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 ⑤《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 ①《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500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30页。 ③《福莆仙乡贤和物志》,福莆仙文化出版社1990年版,第97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35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34页。 ③《福莆仙乡贤人物志》,福莆仙文化出版社1990年版,第96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37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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