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对外经济交流与外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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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对外经济交流与外贸发展
分类号: F740.4
页数: 8
页码: 257-2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对外经济交流与外贸发展,内容包含了民国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转变,对外经济交流扩大与外贸业务发展,外贸经营方式转变与代理商阶层的形成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民国时期 外贸发展 经济交流 莆田市

内容

鸦片战争后,福州、厦门被列为五口通商口岸,为兴化对外经济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进入
  民国之后,西方列强急于打开中国市场,外国资本和商品以贸易的形式大量涌入中国境内,客观
  上促进了莆仙两县对外贸易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日军控制东南海域,仙游民军头子张逸舟及
  其武装队伍在福建沿海大举武装走私,导致福建对外贸易畸形发展,不少莆商得到张逸舟的庇护,
  参与海上走私活动,或得到海上通行特许,从某种程度上讲也促进了莆仙两县对外贸易的发展。
  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东南沿海被日军封锁,沿海对外经济交流一度受阻,对外贸易业务时起时
  落,直到抗战胜利后才逐渐恢复。但从总体上看,民国时期莆仙两县的对外贸易始终呈发展态势。
  一、民国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转变
  民国初期,南京政府拟订了“开放门户”、“振兴实业”的经济发展方针,旨在推进对外经济
  交流。袁世凯上台后,北京政府在资产阶级实业救国的浪潮推动下,宣称“民国成立,宜以实业
  为先务”,并制定了“开放门户,利用外资,振兴实业”的经济发展战略,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创
  造了一个较为有利的环境。从民国元年至十四年间(1912—1925年),中国通商口岸由5个增加到
  21个,对外经济交流迅速扩大,对外贸易蓬勃发展。
  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资产阶级实业家要求“关税自主”的呼声日益高涨。民国十七
  年(1928年),国民政府外交部发表了《对外宣言》,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并表示将与各国
  重新订立平等互尊主权之新约。随后,南京政府开展了一系列争取关税主权的外交活动,为中国
  迎来了一个发展外贸的新机遇。美国政府为了在华争取到最好的利益,率先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
  双方签订了新的贸易条约。随后,英、德、法、荷、瑞典、挪威、西、意、葡、丹、比等11个缔
  约国先后与民国政府进行了谈判,签署了新关税条约,中国政府终于夺回了关税主权。民国十八
  年(1929年)2月1日,民国政府颁布实施新的进出口税则,中国对外贸易开始走上健康发展
  轨道。
  抗战爆发后,日本侵占了华北、华中、华东以及华南的大片地区,中国被分割为沦陷区和国
  统区,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外贸政策。1937年10月,国防最高会议制定的《总动员计划大纲》,
  其中明确规定国统区实行国家统制外贸政策,利用有限的渠道出口盟国需要的中国农矿产资源和
  战略物资,进口抗战急需的军用品及民用物资。在沦陷区,日伪政权采取战时外贸控制政策,把
  东北的殖民统治政策移植到沦陷区,疯狂掠夺中国矿产资源,试图将中国变成为日本的原料基地,
  形成所谓“工业日本,农业中国”的格局,这种强盗式的经济掠夺根本就谈不上贸易。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国通过与民国政府的军事联盟和经济援助等手段,加强了美国在中国
  的经济政治地位。随后,美国为了独占中国市场,确保在华利益,又与国民政府签订了一系列新
  条约,使中国成为美国商品倾销市场和原材料基地。据统计,从抗战起到民国末期,美国与民国
  政府共签订了25个经济协议,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些贸易协议从
  表面上看似乎是平等互利的条约,但中美两国经济状况不在同一水平线上,生产力水平悬殊很大,
  表面上的权利义务对等,却掩盖了实际上的不平等。这些贸易协议导致中国贸易壁垒大幅削减,
  国内企业处于极其不利的竞争地位。同时,这些经济协议又构成了美国在华的新特权,影响了中
  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中美条约的顺利实施,获取在华利益的最大化,美国政府还支持国民政府发动内战,
  大量向中国推销武器,使中国外贸出现了严重入超。民国末期,由于中国产业落后,企业竞争力
  低,美国廉价商品轻而易举地占领了中国市场。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大潮冲击下,中国经济状况
  迅速恶化,工商企业无力抵御外货冲击而纷纷破产,境内经济秩序出现了混乱,通货膨胀空前严
  重,客观上加速了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经济总崩溃。
  二、对外经济交流扩大与外贸业务发展
  民国时期是莆田对外贸易发展的黄金时期。从1912年起,涵江的三江口和霞徐码头就很繁荣,
  出现了众多的“船头栈”和“船务行”,如“福兴轮船公司”、“鲲南船行”、“福生船行”等。同时,
  福州、厦门等沿海港口经济的繁荣,客观上也带动了莆仙两县对外贸易的发展。
  民国初期,来莆外轮渐多,主要由秀屿港、三江口港、涵江港、枫亭港等口岸驳运,对外经
  济交流迅速扩大。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间,舶来品入境猛增,劳务出口、侨汇业务渐多。
  对外经贸活动以货物收购、储运、包销、代销及外汇兑汇为主”。①三江口港成为闽中对外通商的
  主要港口,涵江集镇商人云集,迅速发展成为福建著名的商贸易中心,桂圆干、荔枝干、蔗糖、
  海产品、李咸干、橄榄咸干和兴化米粉等土特产大量运往上海、宁波、南京、天津以及北方各商
  埠销售,又在北方各商埠采购豆饼、黄豆、面粉、花生油、酒类、煤油、棉纱、棉花、粗细布、中
  药材以及小百货、南北京果、杂货等,源源不断地运回涵江,并批发到闽中各县,涵江迅速发展
  成为闽中货物的集散地。
  近代机器轮船问世之后,莆田航运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民国元年(1912年),“大同”号老
  板黄尔顺牵头,“义德”号老板的方家明和余景佗等集资投股,创办了“上海福兴轮船公司”,购
  买了一艘英国产轮船,取名“国民号”,开辟了涵江至上海、宁波等航线。随后,涵江商人纷纷效
  仿,先后创办了“义泰轮船行”、“鲲南轮局”、“涵江轮局”和“大兴船务公司”等多家轮船公司,
  促进了莆田近代航运业的迅速发展。据民国二十年(1931年)统计,仅三江口港进口轮船就多达
  314艘,年货物吞吐量约10万吨左右,运出的大宗货物有桂圆干、砂糖、荔枝干、笋干、木竹器
  具等,而运入境的大宗货物主要有豆饼、肥田粉、布匹、煤油、面粉、苏广百货、京果杂货、黄
  豆、生油、杂粮、鱼产、药材和颜料等。但因三江口至涵江有10多千米的狭窄港道,300吨以上
  轮船无法通行,只能通过二道运输才能到达涵江市场。于是,三江口新浦村农民便购置了大量的
  小驳船,将轮船上货物驳运到涵江的陡门、海岑、桥兜等小码头。抗战期间在三江口进出港的轮
  船众多,小驳船生意非常繁忙,新浦村最多时拥有100多艘小驳船,日夜搬运,成为运输专业村。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民族资本家林伯清投巨资开发秀屿港,建筑了钢筋水泥码头、
  泊位和仓库、货场等,配备了码头装卸设备,租赁了商船、驳船,组建了自家船队,开辟了秀屿
  至上海、宁波、厦门等多条航线。秀屿港的开发建设,迅速提高了莆田港口的吞吐能力,为莆田
  对外贸易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8月,英商万吨级货轮“新亚”号首次
  驶进秀屿港,这是有史以来吨位最大的外轮进入莆田港口,使莆田对外贸易业务迅速扩大。
  抗日战争爆发后,福建沿海城市和重要港口相继沦陷,福州、泉州、厦门等港口均被日军封
  锁,莆田的南日岛、乌丘屿等岛屿为日军所控制,涵江、三江口、秀屿、桥兜等港口屡遭日机轰
  炸。秀屿港口连续多次遭日机乱轰滥炸,码头毁坏,仓库倒塌,繁荣一时的秀屿港沦为废墟。唯
  有三江口港地处偏僻,没有引起日军的重视,仍然保持对外通航,福建海运业务大多从三江口港
  进出,带动了涵江商贸的繁荣。一时间,涵江万商云集,货物充沛,被誉为“小上海”。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之后,海运不畅,公路阻隔,闽中各县的货物输送主要靠内河和陆路
  运输,靠山临海的仙游县,地理优势凸显出来,一度成为闽中的货物集散地。据《莆田市外经志》
  记载:“40年代初期,永春、德化、大田、尤溪、永安等县的茶、纸;香菇、笋干、瓷器、铁器、
  中药材多集散到仙游境内木兰溪流域的各码头,转运至涵江经销海外”。①加上张逸舟武装部队控
  制东南沿海期间对家乡商人颇有关照,枫亭徒门港长期保持对外通航,促进了莆仙两县商贸的
  发展。
  民国末期,内战全面爆发,莆仙两县对外贸易受到严重影响。据《莆田市外经志》记载:“40
  年代后期,经济萧条,输出商品渐少。美国货充斥市场。五金制品、电器、机械、化工用品、化
  肥多为海外进口”。②特别是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之后,国民政府颁布《进出口贸易暂行办
  法》,限制了国外商品进口,莆田对外贸易业务锐减,对外经济交流大幅度衰退。
  三、进出口商品与通商的国家和地区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进出口商品与清代有所不同。民国初期,以农副产品出口为大宗,进口
  商品以化肥、日用品为主。20世纪20年代期间,进出口商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进口商品数量
  大增,境内农产品、手工业品市场遭受严重冲击。如“民国13—16年(1922—1925年),日本的
  机制白砂糖入境倾销,使蔗农、糖商蒙受重大损失”。①糖价大跌,蔗农生产积极性受挫。抗日战
  争时期,外国化肥、煤油、五金、日用品等大量进口,而出口农产品却大幅减少,外国商品在莆
  仙城乡市场的占有率迅速扩大,莆仙两县对外贸易首次出现了入超。但从民国35年(1946年)
  起,国民政府严格限制进口商品种类,进出口商品数量锐减,境内对外贸易日趋萧条。
  (一)进口商品
  民国初期,外国商品充斥莆仙城乡市场,进口商品以日用品为主,以日、美国、英国货居多,
  主要有化工、建材、电动机械、轻工产品和五金交电制品等。据《莆田外经贸志》记载:“民国5
  年(1916年),枫亭霞桥‘新存瑞‘豆饼行首家代理厦门谦顺洋行,进口卜内门化肥。其后,有商
  人代理洋行进口洋烟、炼乳、罐头、火柴、肥皂、洋碱、水泥、钢筋、西药等货品渐多。民国15
  年(1926年),主要有德国、美国、英国、苏联、日本、荷兰等洋行的货物进入仙游市场。......40
  年代后期,经济萧条,输出商品渐少,美国货充斥市场。五金制品、电器、机械、化工用品、化
  肥多为海外进口”。②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开始进口机械设备,主要有汽车、柴油机、发电机、电动机、电影放映
  机、医疗设备、自行车等。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2年(1913年),英国人华实购进
  了德国产立式单汽缸12匹马力柴油机1台,装配成小汽车。民国9年(1920年)至民国12年
  (1923年),仙游县美以美教会相继进口美国发电机3台、活动电影机1台及蓄电池组。民国13年
  (1924年),莆田电灯公司进口美国电动机、发电机各1台。次年,又从美孚洋行购买‘雪佛兰’
  牌小车零件,装配小汽车一辆”。“民国16年(1927年),有华侨进口自行车数部。同年,涵江电
  厂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德国柴油机1台”。③同时,还有医疗器械和小五金等进口。据《仙游县志》
  记载:“民国8年(1919年),仙游女医馆(美以美创办)从美国引进DeLeo爱克斯光设备,配有
  启罗汽油发电机和120伏特蓄电池组。民国26年,境内陆续进口了一些美国外科、骨科、五官科
  及妇产科等医疗器械”。④这些机械设备的引进,对莆田机器工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世纪20—30年代期间,外国的农产品、轻工产品、日用品和化工产品大量涌入莆仙两县城
  乡市场,并对传统农业和手工业产生了巨大冲击。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18年(1929
  年),日本机制白砂糖、煤油、布、京果、百货乃至小玩具源源输入,占领莆仙市场”。⑤美国、英
  国、德国和东亚各国的机织花布、衣饰、绒毛、针织品、纺织品、海参、燕窝、酒类、洋烟、炼
  乳、罐头、火柴、肥皂、洋碱、水泥、钢筋、西药等商品大量进口,充斥城乡商店。“据民国14年
  (1925年)莆田报纸载称,仅从三江口进口的豆饼,年进口量就达120万块,占三江口年进口货总
  数量的一半。民国十三至二十六年(1924—1937年),仙游县进口的化肥累计达200万包,贸易额
  达3000万银元。进口煤油年均20万桶,贸易额达47.2万银元”。①其中进口数量较大的有“美国
  ‘美孚’、‘亚细亚’、‘德士古’、‘鹰标’牌煤油和英国的‘僧帽’牌煤油和美国‘卜内门’、英国
  ‘眉目’、法国‘狮马’牌肥田粉,‘马标’牌颜料,日本产仁丹、眼药,英国的医疗器械”等。②
  外国商品的大量输入,促进了境内商贸的持续繁荣,但又导致传统手工业的迅速萎缩。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对进口产品时有限制。一方面,由于国内抵制日货的呼声日益高涨,
  日货进口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外贸逆差不断加剧,逼使国民政府不得不控制进口商品的数量和
  种类。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26年(1937年),汽油和煤油列为禁止进口和转口的物
  品。民国30年(1941年),花边、衣饰、绒毛或杂毛针织品、纺织品、鲍鱼、海参、燕窝、饼干、
  粮食、花生、桂圆、酒类、烟类、藤制品以及高级食品与生活用品等均列入禁止进口的物品”。③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国内物资短缺,国民政府被迫取消进口商品限制,凡粮食、药材、机器
  之类,不论来自何国,均准许进口,莆仙两县对外贸易再度兴盛。
  抗战胜利后,国内经济萧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对外贸易,国民政府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
  颁布了《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实行进口物品许可办法。“进口物品划为:自由进口类、许可进
  口类、禁止进口类等3大类。其后,进口商品有豆饼、肥田粉、煤油、布匹、棉纱、手表、呢绒、
  面粉、奶粉、罐头、牙刷、头梳、面巾、香料、胭脂,以美国、日本、德国、法国、香港商品居
  多”。④民国后期,国内经济形势每况愈下,对外贸易日趋萧条,进口商品大幅减少。
  (二)出口产品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出口产品以农产品和土特产为大宗,主要有土布、花生、烟草、桂圆干
  果、蜜枣、茶叶、兴化米粉、蔗糖、粗制蚊香、杨梅干果、迷信纸、布鞋、粗药材、木盆、土白
  布、夏布、长边纸、草纸、木材。
  抗日战争期间,莆田两县出口产品主要是农产品,种类“有桂圆干果、桂圆肉饯、荔枝干果、
  杨梅蜜饯、糖类品、烟叶等。民国26年(1937年),日本封锁闽江口后,闽省货物集散悉赖涵江,
  境内出口货物量扩大,永春、德化、大田、尤溪、永安诸地的茶、纸、香菇、笋干、瓷器、铁器、
  中药材等土特产多由涵江出口海外,以蔗糖、桂圆干等土特产品为出口大宗,每年销售往外地约
  有60万担。民国31年(1942年)6月,国民政府(重庆)颁布《战时管理进出口物品条例》,规
  定进出口界限为国界;依封锁敌区交通办法规定之封锁线。其后,境内出口贸易量锐减。出口商
  品仍以蔗糖、桂圆干果为大宗,菸(烟)叶次之”。⑤
  抗战胜利后,民国政府对进出口商品进行严格管制,莆仙两县出口商品种类减少。据《莆田
  市外贸志》记载:“民国35年(1946年)起,实施《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仙游)县内进出口
  量锐减。进口以食品及农用品为大宗。出口以蔗糖、果品、工艺品为大宗”。⑥
  (三)通商的国家和地区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通商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南洋(东南亚)诸国,以及日本、朝鲜、越南、
  英国、美国、苏联、荷兰等国和香港、台湾等地区。
  20世纪20年代期间,随着航海设备的更新和船舶制造技术的提高,海上贸易拓展到欧美各
  国,与莆田“通商国家和地区有英国、美国、日本、荷兰、法国、德国、加拿大、葡萄牙、香港、
  澳门、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①
  抗日战争期间,国内掀起抵制日货热潮,国统区的对日贸易全面停止,而沦陷区对日贸易却
  畸形发展,以军事掠夺为主,民间贸易为辅,日军在中国境内大量抢掠矿产资源和工业原料,出
  现平民与强盗之间的不平等“贸易”。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加入同盟国,断绝了日本、德国、
  意大利等国家的经济交流。同时,由于战争需要,中国对外贸易又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通航的
  国家有一定选择性,与莆田通航的国家大幅减少。
  抗战胜利后,与莆仙两县通商的国家和地区逐渐增多,主要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
  越南、朝鲜和东南亚诸国,以及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
  四、外贸经营方式转变与代理商阶层的形成
  民国是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时期。一方面,由于受鸦片战争影响和诸多不平等条约的制
  约,民国初期的中国对外贸易,仍然带有半殖民地性质的商品倾销,客观上促进了莆田对外经济
  交流的扩大;另一方面,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崛起,传统的
  对外贸易方式遭受严重的冲击,逼使民国政府调整对外贸易政策和关税制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
  中国外贸方式转变和对外贸易发展。
  (一)外贸经营方式转变
  民国初期,国民政府实行外贸代理制度。民国六年(1917年),国民政府颁布《闽海关特定报
  关行注册章程》,其中规定:凡进出口业务需委托当地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商行承办,莆仙“境内可
  以办理报关业务的商行有‘恒记’(莆田西天尾人黄培源办)、‘同益’(埭头郑五十枯办)、‘隆记’
  (西天尾黄培源办)等商号”。②仙游“境内城镇多设有豆饼行、桂圆行、米行、杉行、酱油行、京
  果行,经营进出口货物的采买、包销、代销业务。仙游县城关的林春行、通兴、新兴、广兴、进
  兴、德记、升记、胜记、连记、兴记商家及枫亭新存瑞号商家。诸商家多代理经销日本、英国、
  德国、荷兰、美国等国洋行进口货物”,进出口商品代理成为民国时期主要的外贸经营方式。③所
  以,从20世纪20年代起,莆田境内代理商逐渐增多,一些代理商行挂靠国民党县党部和三青团社
  会服务部,以行政手段取得垄断地位,外贸经营活动官商结合现象十分严重。
  (二)商品代理制度及其代理商
  中国外贸代理制度起源于十九世纪初,发展于民国时期。进口商品代理实际上是英、美等西
  方国家利用不平等条约,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的一种重要形式。民国时期,莆仙两县的代理业务
  主要有三种:一是煤油代理,因为是洋人生产的商品,故又有“洋油”、“番仔油”之称;二是肥
  田粉代理,即农用化肥;三是船务代理,即代办外国商船的进出口手续和承接外轮海运业务等。
  民国初期,莆仙境内只有三家代理行。一是源沣行。公司设在今涵江宫口鳗弄口,由平海人
  林心香和林鸿滨父子经营,林家系英基督教徒,故代理英商亚细亚石油公司的“僧帽牌”煤油。
  二是义德行。公司设在涵江宫口,由方义德及其儿子方家明经营,方家系美国教会信徒,故得到
  美以美教会的支持,代理美孚石油公司的“鹰标牌”石油。三是通美行。公司设在涵江宫口沟岑
  路,由陈镜鸿经营,主要代理美国德古石油公司的“天平牌”石油。这些早期的代理商行,以经
  营煤油为主,也代销少量的机械润滑油。其经营方式是由外国洋行将煤油运到莆田境内,成本、
  运费和损耗均由外国公司负责,代理公司按照规定的价格向外销售煤油,赚取5%手续费。由于煤
  油涉及千家万户的照明,销量很大,莆仙两县每年销售量约在2300吨左右,代理商仅煤油代理一
  项就赚了不少钱。
  除了煤油代理之外,还有化肥、香烟、食品、建材、药品等进口商品代理。其中肥田粉销售
  量最大,莆仙两县每年约销售1500吨。莆田境内最大的化肥代理商是源沣行和通美行,源沣行代
  理英国“眉月牌”肥田粉,通美行的方家明代理德商爱礼司公司的“狮马牌”肥田粉。特别是20
  世纪20年代,地方军阀强迫百姓种植罂粟(鸦片),以便课征捐税,导致肥田粉需求大增,莆仙两
  县的化肥代理商店迅速发展,遍及城乡。其次是建材和日用品代理。民国时期,市场需求不断增
  长,建材和日用工业品销量剧增,莆仙两县有不少代理商店。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5年
  (1916年),枫亭霞桥‘新存瑞’豆饼行首家代理厦门谦顺洋行进口的卜内门化肥。其后,有商人
  代理洋行进口的洋烟、炼乳、罐头、火柴、肥皂、洋碱、水泥、钢筋、西药等货品渐多”。①
  莆仙境内最早的船务代理有仙游商人林紫英、涵江商人方德敬等。船务代理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是承包代理。如一艘轮船载重量为500吨,船主以400吨承包下来,代理商接收业务不够时仍须
  按承包吨位支付运费,超过部分则由代理商赚取。二是收取代理费。实际上是收取报关、驳运、
  仓储等费用。从20世纪20年代末起,莆田境内船务代理商行快速发展,如“民国八年(1919
  年),由黄祖修和上海商人蒋廷玉合营开设了华新轮局,民国十一年(1922年),康秋涛、陈雨村、
  刘寿民、吴庆龄合资经营开设涵兴轮局。康秋涛独资开设福生轮局(后改称福申船务行)。郑锦
  树、吴小屏、刘受之、余景陀合营的鲲南轮局。各轮局以经营涵江至上海或外省的轮船运输为主,
  兼经营外轮船务代理业务”。②还有福州莆商黄琴亭经营的“华安胜记轮船行”、福州“大和”商行
  合股创办的“同益轮船行”,都兼办外贸代理和船务代理业务。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时期外
  国商船入境渐多,“海轮交通以上海为最多,榕厦次之,香港再次之,其他帆船往来邻县者日约10
  艘。当潮汐涨落之时,港务工作颇忙,常有人手不敷之感”。③
  20世纪20年代期间,莆仙两县的代理商已经发展到30多家,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商人
  阶层。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时期,帝国主义在中国大量推销小麦、棉纱、化肥、肥
  皂、火柴、煤油等,并在境内寻找较大的代理人。莆、仙比较著名的买办企业有代理英国亚细亚
  石油公司的源沣行,代理美国德古士石油公司的通美行,代理美国美孚石油公司及德国爱礼司公
  司的义德行,代理香港农肥、外轮的涵江天成洋行,代理日本商家的枫亭霞桥合顺行,代理外轮
  商务的福安船务行、裕成船务行,代理厦门谦顺洋行的枫亭霞桥‘新存瑞’豆饼行以及通兴、新
  兴、广兴、进兴、德记、升记、兴记、胜记、连记、文峰宫纶成纱布店和文峰宫广奇兴苏广店等
  家。抗日战争期间,福州、厦门港被日军封锁,三江口港由于航道较为隐蔽,一跃而为福建省乃
  至中国东南沿海的主要外贸口岸,涵江遂有‘小上海’之称。40年代,陆上公路运输业兴起,莆
  田、仙游与厦门、福州、泉州及上海依然保持陆上、海上贸易关系。由于实施《战时管理进出口
  物品,条例》,境内少量进出口商品,只能在福州、厦门、上海等地转口,谈不上完全意义上的对
  外贸易”。①
  “民国30年(1941年),福州港务停顿,三江口外轮渐多。外轮船务代理业复起。同年春,林
  景耀、吴景棠诸人集资开设大中商行。民国32年(1943年),康兆荣、吴国珍诸人组建海达公司。
  两家商行重新经营船务代理业务”。②一些大商行为了垄断市场,挂靠国民政府党政机关,官商结
  合,谋取暴利。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以后,美国货物大量涌入
  境内市场,对外贸易和货物代理、代销经营成为主要贸易形式。出口货物多由莆田、仙游两县半
  官方商务部门办理,如互经合作社、三青团服务部等代办和代销。进口商品仍由民营商店与摊贩
  包销、代销”。③同时,外国商品的大量倾销,对境内传统农业和手工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引发了
  百姓的强烈不满。如“民国18年(1929年),日本机制白砂糖、煤油、布、京果、百货乃至小玩
  具源源输入,占领市场。民国22年(1933年),学生与市民罢课、罢市,发起抵制日货运动,枫
  亭霞桥‘合顺’、‘新存瑞’两家从台湾偷运日货被举发,全数当场拍卖。城关商人杨振风转手贩
  卖日货,被学生押出游街”。④
  抗日战争胜利后,一些代理行因货源萎缩和通货膨胀而收盘。“到1949年初,涵江有船务代理
  行9家,即复兴船务行,大安船务行(前身为大东和船务行),航平船务行,涵安船行,祥安船行,
  捷大船行,光大船行,福安船务行,香港裕成船务行”。⑤外国商品代理和船务代理是民国时期莆
  田境内一个重要行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附注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页。 ①《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97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6页。 ④《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96页。 ⑤《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7页。 ⑤《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⑥《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34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20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81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9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15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741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88页。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页。 ⑤《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59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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