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商贸发展与特色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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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4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商贸发展与特色行业
分类号: F712.9
页数: 15
页码: 243-257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民国是中国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崛起的重要时期,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商贸发展与特色行业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民国时期 商贸发展 莆田市

内容

民国是中国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崛起的重要时期。民国初期,外国商品大量涌入中国境内,对外经济交流不断扩大,莆仙两县商贸出现了持续繁荣。抗日战争期间,东南海域为日军所控制,对外经济交流一度受阻。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汕头失陷以后,中外通商,只有涵江一口,百货堆积,殆无余地可容。省设贸易公司,运轮公司及货运进出口登记检查处,莆田县政府也设立货站,涵市贸易之盛,侔于上海,涵商致富又十倍于前。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敌机数次轰炸涵江。是年冬,外轮通商移在福清海口。涵市又由盛而衰。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国民党以物资缺乏,凡粮食、机织、药材、机器之类,不论来自何国,均准进口,而惠北航船之业大盛。莆以桂圆干、蔗糖出口,并由浙属沈家门运回布匹、药材等。是年七月,敌人在沦陷区禁用法币,于是上海流行之钞币倒灌入内地,而物价乃愈昂”,经济秩序出现了混乱。①民国末期,国共两党爆发内战,通货膨胀、经济危机,莆仙两县商贸发展受挫,商店纷纷倒闭,商家大多歇业。
  一、民国政府的工商业政策转变与莆仙两县商贸发展
  民国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官僚机构,执政者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初衷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促进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中国工商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民国初期,中原地区出现军阀混战,而福建局势相对稳定,从而为莆仙两县商贸发展赢来了大好机遇。抗日战争爆发后,对外贸易一度受阻,但国内贸易继续发展,莆田三江口港出现空前的繁荣,涵江、荔城和鲤城、枫亭等地迅速发展成为闽中货物集散地。解放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滥发纸币,通货膨胀,经济秩序混乱,莆田境内商贸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
  (一)工商业政策转变
  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国内掀起了一股实业救国热潮,全国工商业界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呼声日益高涨。在世界各国资本主义经济大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北京政府工商部通电全国,谓共和初成,商战弥亟,拟召集全国富于工商经验之人,召开全国工商会议,以通商民之气。1912年12月,北京政府工商总长刘揆一,在首届全国工商会议上提出了三大政策:一是选择基本产业,即大力发展丝、茶、磁、煤、铁、纺织等新兴产业;二是“划定保育期”,即“拟于简单之事业,以普及全国为要义,繁重之事业,则以政府经营为提倡”,以此作为效仿日本在矿业上“由政府新法采治,及有赢利,仍归诸民”的保育办法;三是解决融资问题,即采取“腹地则斟酌利用外资,于边地则实行门户开放”政策,在预定计划基础上和不损害主权的前提下,利用外资发展中国经济。①会议期间,全国各地商会发起组织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商人参政热情空前高涨。民国初的全国工商业代表大会,是中国工商业史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次会议,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官”与“商”坐在一起认真探讨工商业经济发展的一次盛会,为中国工商业政策转变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全国工商会议之后,北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工业方面,提倡引进和推广新技术、设置工业工场、裁并内地厘金、补助出口企业和普及手工业等;在商业方面,中央政府鼓励各地建立商会,加强商贸指导,设置工商访问局和出口货物检验局,革除妨碍商业发展的弊端,制止垄断,许民自由经营和保护商业发展;在采矿业方面,国家重新修订了采矿法,加强督促,维护矿主利益,加强地质调查和设立冶铁厂等;在金融方面,提倡兴办银行,统一币制,整顿金融,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施补助和保息等措施;在法律方面,新政府着手修改商法、整顿关税,增加了奢侈品费税、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在促进工商业发展方面,提出了振兴制造业、仿造洋货、提倡国货、实业教育、利用外资、培养人才和修改商法、统一度量衡、筹划商品博览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民国政府的工商业政策转变,不但为中国工商业经济崛起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而且为中国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开辟广阔前景。
  1930年11月,国民政府为了调整工商政策、加速工商业经济发展、促进对外经济交流扩大和增益国民经济,又在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工商会议。与会代表提出了收回关税主权、清理公债、整顿金融、减低利息、促进贸易发展和保护商人财产等一系列建议。同时,还提出了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保护关税、限制外资、抵制经济侵略、提高部分进口商品税和保护国内幼稚民族工业等主张。与会代表还就振兴国内实业、发展国营经济、提倡国货、培养人才、协调劳资、保护侨资、救济困难企业和奖励发明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会后,中央政府决定改良税制、整理田赋,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种税制,将盐税、关税、常关税、烟酒税等15项税收归国家收入,田赋、契税、牙税等10项税收归地方政府收入。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17年,国民政府正式划分国税、地税收支,以田赋、契税、牙税、屠宰税、营业税归地方”。①这次工商会议加强了政府与工商业者的对话与联系,并对南京政府出台的“谋取经济主权、革除社会弊病、整顿经济秩序、促进工商业发展”等政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抗日战争爆发后,华北、华东、华中相继沦陷,中国工商业发展遭受重挫。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之后,中国分为国统区和沦陷区,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工商业政策。1937年9月,国统区的经济发展方针主要体现在《增进生产,调整贸易办法大纲》之中,国家采取战时经济统制政策,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并在军事国防委员会下面设立“工矿调整委员会”、“农产调整委员会”和“贸易调整委员会”等工商业管理机构,但战时经济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商品经济和自由贸易的健康发展。
  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因政见不和而引发内战,国内工商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解放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将经济危机转嫁给广大百姓,滥发纸币,通货膨胀,物资短缺,经济滞胀,最终导致中国经济的总崩溃。
  (二)莆仙两县商贸发展
  民国初期,国民政府实行鼓励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加上沿海地区对外经济交流不断扩大,莆仙两县工商业出现了持续发展态势,工商行业发展到40多个,主要“有豆饼业、桂圆业、纱布业、京果业、百货业、食糖业、药材业、鞋业、瓷器业、木材业等”。②经营品种“有豆饼、桂圆、纱布、京果、轮船、食糖、化肥、百货、食盐和炼乳,较大的商行有上百家”。③涵江、荔城、黄石、枫亭、鲤城等集市,先后发展成为闽中各县的货物集散地。同时,商业门类增多、品种丰富,出现了众多的批发商,“批发范围除了境内各地外,还有临近地县,同时辐射到京、津、皖、沪、浙、赣、两广及港澳台”。④“民国初期,兴化商业仍很兴旺。涵江宫口的大商行由3家发展到16家,百货3家由发展到30多家”。⑤商业秩序良好,市场竞争有序,“批发商一般都有着比较固定的批发区域和供销关系,批发商向零售商供货,可以据单发货,代办托运,也可以由销方派人选购,双方往来频繁,交易上一般采取挂欠形式,有的是预交定金,下次进货结清,有的是按月对账,年关总结算。彼此相互信赖,注重信誉”。⑥同时,由于境内商贸规模迅速扩大,生意持续繁荣,不少批发商暴富起来。
  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8年(1919年),(仙游县)杨寨人杨兆平为首的组织有10万银元大资本的枫亭下街‘兴江公司’,是当时境内规模最大的京果百货公司”。⑦还有涵江、荔城和仙游县城等地,也有不少批发商暴富起来,发展成为早期的资本家。如“涵江出现了‘南华’、‘中兴’、‘恒和’等商号,以批发为主的暴发户”。①梧塘的“裕大成、“协大祥”等绸庄批发商和“永和”、“永盛”、“永兴”等7家京果行,都是当地的大富商。特别是梧塘巨商卢茂富,建造了辉煌宏伟的府第,周边建筑了30间店铺,将卢家府第围绕起来,形成了梧塘街道。莆田城里也有众多富商,如“通美豆饼行”、“纶成纱布行”、“奇兴苏广店”等,都是资本逾百万的大商行。还有莆田笏石的刘季、陈子芳、蔡景发、林寿松、陈銮和宋雨等批发商,也是资本雄厚的富商。仙游县城一度成为闽中货物的集散地,出现了林栋财、陈芹、戴启熊等一些大批发商,资产均有数十万之多。
  民国时期,外出经商的莆田商人日益增多,在温州、宁波、杭州、上海、南京、天津、北京、山东等商埠,都有大批兴化商帮,出现了“无兴不成镇”的局面。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福州兴化商帮,掌控了福州地区的主要商业行业,福州双杭路的“四大金刚”和“四德商行”,在福州地区身名显赫,成为福建商业巨头。还有闽北、闽南等地,也有大批莆商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莆仙两县民国时期的商贸繁荣主要得益于港口经济的发展。从莆仙两县商贸发展历史看,港口经济兴则境内商贸旺,反则衰。民国时期,政府相继开放了20多个港口,促进了中国对外经济交流的迅速扩大。据史书记载:“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输入莆田的商品比清末(1911年)增长了2倍”。“每年单从上海运进货物即有6万吨左右,运出货物有3—4.3万吨。
  运进货物主要有豆饼、布匹、面粉、煤油、苏广百货、京果、化肥等工业品,运出货物主要有桂圆干、荔枝干、食糖等”。②“抗日战争前,涵江全镇拥有大小店铺七八百家、50多个行业,从业人员3000人左右。主要有豆饼、桂圆、纱布京果、轮船、百货、食糖、代理和炼油乳等9大行业”。③仙游的南大门枫亭集镇,经过民国初期的恢复,到“民国14年(1925年),太平港再度繁荣,买办商品的走私贸易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发展。民国14—24年(1925—1935年),新办洋行、商号如大东公司、振南公司、新存瑞、建瑞昌公司等,如雨后春笋般林立于枫亭街市,枫亭市场的贸易进入了历史上的最鼎盛时期,霞桥港每天有40多艘三桅大帆船停泊,年运出砂糖1.5万吨,桂圆干、荔枝干3000多吨,土烟200多吨,木材、山货、蜜饯等10余万吨,运入炼油、火柴、布匹、苏广百货、粮油、棉花、棉纱、肥皂、海产品等货物上百万吨。建瑞公司调进的化肥豆饼,不仅能满足本县60%的农民需求,而且还销售莆田、福清、惠安、永春等地。当时,枫亭市场拥有40余个行业,固定商家700余户。大商家经营的商品,辐射到福州、宁波、上海、天津、营口等国内各大商埠”。④抗日战争期间,日军轰炸福州、厦门等沿海港口,福建沿海对外贸易一度受阻,“三江口因此一跃成为全省唯一的吞吐港口,不仅本省各地商人纷纷涌入莆田经商,而且江、浙、粤等省商人也来此经商办货,莆田市场空前繁荣”。⑤据《福建商业志》记载:“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战事起,敌人封锁海口,而英美产船,通航如故......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汕头失陷以后,中外通商只有涵江一口,百货堆积,殆无余额可容......”⑥《莆田市志》也记载:抗战期间“涵江成为商贾云集的‘小上海’,货物集散到各地,全镇拥有大小店铺700多家,从业人员达3000人左右,专为商品流通和商人服务的行业应运而生,兴化商业空前繁荣。仙游县城大大小小商店共有400多家。抗日战争时,商人运进的货物以本地所需商品为主,除纱布、百货、京果、药材、豆饼、杂粮等大宗外,又从香港运进肥田粉和煤油等,抗日战争期间还转销到福州、泉州等省内各地乃至江、浙、粤等邻省交界处。运出的仍然是兴化的桂圆干、赤糖、荔枝干、烟叶、蜜枣、笋干、麻布等土特产”。①抗战期间,三江口港口经济空前繁荣,带动了莆仙两县“集贸快速发展,涵市贸易之盛,侔于上海,涵商致富,又十倍于前,可见当时涵江贸易之盛况”。②抗日战争后期,随着外国商品的大量涌入,莆田城乡出现了许多五金交电店和化工商店。其中比较著名的商店有“新德义、新美、新发、新章、通兴、春兴、连兴、荣兴、日成、长城、好治、淑蓉、协和、顺兴、丰兴、进兴、忠兴、亨利、茂隆等21家五金店和10家化工染料店,主要分布在城、涵及仙游城关。其他乡镇的五金化工用品则由私营百货日用品商店兼营,经营品种不下200种,主要有元钉、铁丝、锯条、凿子、门窗插销、窗钩等日用小五金及少量民用电工器材、化工染料、油漆等30多种。货源主要由福州、泉州、厦门及上海等地采购运回”。③抗战胜利后,福建沿海对外贸易一度萧条,其他贸易国的进口商品锐减,而美国商品蜂拥而至,迅速取代了“福州庄”(福州货),莆田城乡商店大多出售美国货,一些代理美国货的商人控制了莆田、仙游、福清等周边县的商品批发与供应,获利惊人,“部分拥有巨资者活跃于京、沪、津、杭等地,贩运投机、囤积居奇、垄断市场。仙游的大商人陈芹、戴启燕、林存栋等则一业多营,除经营糖行外,还垄断仙游的粮食、化肥、石油、京果的批发经营”,成为民国时期的巨商富贾。④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时,滥发钞票,通货膨胀,市场如战场,更有甚者,商场与官场互相勾结,奸商与贪官狼狈为奸,商场囤积居奇,抬价杀价,霸行占市。专事投机生意和中间盘剥的商店占相当比重,‘抛盘’、‘浮水’,卖空买空的赌博性交易成风,中小商家破产倒闭时有发生。1949年,仙游县仅有私营商店1560户,仅为清末的一半”。⑤
  (三)商业垄断日趋严重
  商业垄断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民国时期,莆仙境内行业集聚不断加速,商业垄断日渐突出。张琴在《莆田县志稿》中记载:“商业最重资本,莆商号称巨型擘者,豆饼商居第一位,桂圆商居第二位,布商居第三位,京果商居第四位,轮栈商居第五位。其资本每家都超过万元以上。有领袖商五六家,其资本殆将七八万”。⑥民国时期,莆仙两县商业资本迅速集中,不少商人通过商业垄断获取暴利。如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油、布、糖、豆饼等,基本上控制在几大商家手里,他们操纵物价,垄断市场供给,获取超额利润。
  民国时期,“豆饼业是20—30年代涵江市场中最大的行业,经营的店铺多,约有四、五十家,逐渐形成了四大帮(通美帮、瑞昌帮、协丰帮、慎昌帮)。民国14年(1925年)《衡报》登载:‘每年由三江口运进的豆饼有120万块左右’”。①民国十年(1921年),涵江“通美”豆饼行联合“泉美”、“泉裕”、“协丰”等58家豆饼商,成立了“和丰豆饼公司”,并通过政府许可进行豆饼市场垄断,每块豆饼从二元二角涨到二元七角,以牟取暴利。但豆饼涨价引起广大农民的强烈不满,从而爆发了大规模的群众反垄断斗争,社会各界成立了“莆仙各界反对和丰公司垄断豆饼联合会”,推举律师林铸新为主席,并向和丰公司提交了劝告书:“......我国以农立国。亘数千年,诚以农者,民食所关,国本所系,而豆饼一项,实为种植者唯一肥料,农家所必需品,自应平价发售,......贵公司自去岁联合以来,拥资垄断,高抬时价,岡计利害......当经决义,先行劝告,即日解散公司,平价销售,以苏民困......务望早日觉悟,立即照办,并于三日内切实答复”。但和丰公司拒绝解散,并发出通告:“去岁豆饼各商,因历年亏损,势难支持,爱特组织公司,直接向大连、营口购买,预计年可省保险、船租、电报十多万元......”和丰公司总经理陈湖泉还声明说:“因为旧病复发,准备往外就医”,并宣扬有共产党在背后操纵。②和丰公司的态度激起众怒,更多的人们加入了反垄断斗争行列。时值厦大学生林景仪放假回莆田,在三江口被外商殴打,成为反垄断斗争的导火线。学生们举行示威游行,捣毁了和丰公司,取得反垄断斗争的胜利。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纱布批发始终掌控在涵江几大商家手中,兴化桂圆干价格一直被涵江霞徐的黄家和梧塘商人所掌控,杂粮经营则由涵江宫口的几大商家所垄断,外汇信兑业先由“茂全兴”控制,后被“美兴信局”垄断。特别是进口商品长期被一些代理商所垄断,如“义德行”老板方家明,长期代理美国美孚公司的“鹰标”煤油,“通美行”的老板陈镜湖,全权代理美国德士古石油公司的“天平牌”石油。还有林心香和林鸿滨父子的“源沣行”,专门代理英国亚细亚公司的“僧帽版”煤油。另外,“源丰行”和“通美行”还先后代理了英国卜内门公司的“眉月牌”肥田粉,“义德行”的方家风专门代理德国爱礼公司的“狮马牌”肥田粉。这些代理商都具有商业垄断性质,通过垄断获取暴利。
  二、十大特色商业行业
  莆田商业经济经历了唐代的初步发展、宋代的繁荣、元代的挫折、明代的恢复,清代的发展,已经有了坚实的基础。据《莆田市志》记载:“明清时期,今黄石、涵江、城厢、江口、华亭、庄边、笏石、枫亭、鲤城等地,分布有多种行业的零售店铺”。③进入民国之后,在西方商品经济浪潮冲击下,莆仙两县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手工业逐渐萎缩,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开始崛起,加上外国商品的大量涌入,城乡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逐渐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十大商业行业”。
  (一)纱布业
  纺织业是兴化传统手工业,从汉代起兴化百姓就利用当地丰富的葛草、苎麻和木棉等材料进行纺纱织布,以满足境内百姓的生产生活需要。进入清代之后,兴化百姓的纺织技术有了较大进步,“棉经苧纬”和“麻经棉纬”的兴化“细布”,质地疏松、牢固耐用,通风透气、散热性好,被誉为“福建缎”,远销海内外。民国时期,纺织机器的引进和进口纺织品的大量输入,使莆田传统纺织业面临着巨大挑战。据史书记载:“洋布不用,则内地之布得售;呢羽不用,则绸缎之属畅销”。①可见,进口洋纱布和外埠机织纱布的大量输入,对莆仙两县纺织品市场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纺织品种类繁多,但大多数是从境外进来。据《莆田市志》记载:莆仙境内“洋布和外埠机织棉布有土纱、洋布、呢料、丝绸等100多种,其中针织品有毛线、棉毛衫裤、毛巾、袜子、手帕等,由苏广店(今称百货店)主营,主要分布在涵江、鲤城等各大集镇,涵江纱布业盛极一时,居当时涵江的五大行业(豆饼、桂圆、纱布、京果、轮船)之一。其批销的范围,除莆仙以外,还销往福清等地。纱布的货源主要来自上海、南通、杭州、绍兴、盛泽、广东、厦门、福州,还有本地西洙和南埕等村加工的土布等”。②而莆田传统纺织品却逐渐淡出市场,延续几千年的传统纺织业出现了全面萎缩。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纱布商店众多,仅涵江就有“双茂”、“大方”、“大达”等32家纱布商店。
  莆田城里也有“纶成”、“久大”、“广奇兴”、“元珍”、“天章”等20多家纱布店,黄石还有“信聚”、“成美”、“永昌”、“化华”、“新泉兴”等10多家纱布商店。仙游的县城、枫亭、榜头等地,也有30多家纱布商店,经营品种主要有上海产的男女线呢(俗称中同布)、花哗吱、洋花布、漂白布、龙头细布、次料、元色哗吱和元色斜纹布等;苏南产的血尖(土布)和男女线呢等,杭州、绍兴和盛泽出产的丝绸布帛和广东出产的香云纱等。还有从厦门港口进口的哗吱、华达呢、贡呢和鳊绸等,以及从福州地区购进的土织男女线呢、格布、条布和土纱等。原来在市场上占有重要份额的莆田西洙和南埕生产的土布,已经为数不多了。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有众多的纱布批发商行,大批发商在上海设有办货庄,从外地采购布料之后运到三江口码头,在涵江批发给城里、仙游、福清、惠安等县的纱布经销商。其中规模较大的批发商有20多家,如莆田梧塘人吴夏轩和吴朝春经营的“芳来号”、涵江周文开三兄弟经营的“顺茂隆”;仙游商人徐启祺和徐启燕兄弟经营的“顺茂号”;林耀景两兄弟和林海秋合股创办的“茂兴行”;林栋梁和余桂辉等人兴办的“永和”号;梧塘商人黄紫英和郑玉清等人合股经营的“泰隆”号;林油燕和林金兰等人创办的“永兴”号。还有卢天和、林兆章、黄克绪等人合资的“立大”号和林云梯经营的“双茂”号等。民国时期,莆仙两县纱布销量很大,成为境内最大的商业行业。
  民国后期,莆仙境内经济秩序混乱,通货膨胀严重,市场上除了黄金、大米为贸易媒介外,还以布料中的“金莲妙舞”、“金怀元斜”和“龙头细布”等代替货币媒介,这种不正常的易货贸易,客观上促进了莆田纱布行业的旺销。
  (二)南北京果行业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南北京果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行业。随着城乡市场的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百姓将南北京果作为调节饮食结构和补充营养的重要食品。特别是一些中低档南北京果,莆仙百姓将其作为干果斋味(俗称“五果六斋”),普遍用于农村迎神赛会、寺庙道场和逢年过节的祭品,销量很大。甚至农村妇女“坐月子”也将南北京果作为营养品,亲朋好友探访产妇时,总要采办几包南北京果给产妇滋补身体。平时走亲访友,也会带上几包南北京果作为礼品。由于南北京果成为百姓喜爱的副食品,一度成为消费时尚,需求量日益扩大,促进了南北京果行业的迅速发展。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南北京果品种繁多,有干菜、干果、海产品和综合食品等四大类,约有400多种。干菜类有南方各省出产的黄花菜、香菇、红菇、笋干、木耳、发菜、瓜子等;干果类有芡实、莲子、桂圆干、荔枝干、银杏、柿饼、红(乌)枣、咸橄榄等;海产品类有蛏干、海蛎干、紫菜、海蜇皮、海参、鲍鱼、燕窝、干贝、鱿鱼等;粮食类有粉丝、豆乳、皮蛋、米粉、线面、豆腐皮、淀粉等;蔗糖类有兴化赤糖、板糖、冰糖和进口白糖等,品种繁多,需求量大。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南北京果商店众多,仅涵江集市就有“天祥”、“豫大、“义成”、“信裕”、“协利”、“顺兴”、“天和”等33家。其中经营规模最大的是清末江南御史江春霖四儿子江祖筵(号兰皋,人称江四少)经营的“豫大”行,号称涵江南北京果行的“老大”。其次是涵江商人郭松岩经营的“南通”行,雇员达30多人。莆田城里也有“义聚”、“宝成”、“升记”、“庆盛”、“恒春”等20多家南北京果商行,其中“义聚”经营规模最大,店员达40多人,闽中各县的商贩都在“义聚”批发干果。莆田城里还有一家规模较大的京果批发商,即福州兴化商帮的“四大金刚”之一苏秋兰的儿子苏承棋创办的“承源”号,每年批发业务约在40万元左右。
  抗战期间,福州、厦门相继沦陷,沿海交通受阻,商业凋零。地处闽中交通要地的莆仙两县,南北京果业持续繁荣,永泰、永春、德化、大田等县所需的干果海味,大多数在仙游城关和莆田城里采购,并通过陆路运往闽中各县,客观上促进了境内南北京果行业的发展。
  抗战胜利后,沿海交通逐渐恢复,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的南北京果市场迅速恢复,而莆仙境内的京果市场反而出现了萎缩,其原因是闽中各县的商贩转移到福州、厦门、泉州等地采购,境内京果销售量大减。民国后期,经济秩序混乱,纸币大幅贬值,不少南北京果商店歇业。
  (三)鱼牙行
  莆仙两县靠山临海,海域面积大,海岸线长,岛屿众多,自古以来渔业就是地方的重要产业。
  民国时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海产品需求量大增,鱼牙行棧迅速发展起来,仅涵江集市就有“义和”、“顺茂”、“同成”、“升兴”、“丰泰”、“瑞兴”、“海通”、“治珍”等10多家大鱼行,还有20家鱼店和60多个小鱼摊,其中经营规模较大的鱼行有“义和”、“顺茂”、“同成”、“升兴”等。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海产品十分丰富,每年到达涵江市场和枫亭市场的渔船达千艘以上,鱼货多达5000担以上。渔产品主要有三大类,即鲜鱼类、咸鱼类和海鲜干品类。鲜鱼类有马鲛鱼、白力鱼、鲳昌鱼、带鱼、牛尾鱼、鱿鱼、敏鱼等,以带鱼为大宗;咸鱼类有大吊带鱼、咸白力鱼、咸鲳鱼、虾皮、虾肉、紫菜、红毛苔等;海鲜干品类有墨鱼干、海蛏干、海蛎干、干贝、紫菜、鱿鱼干、鲨鱼干等,货源充足,长年旺销,这也是民国时期境内鱼牙行棧兴旺发达的重要原因。
  莆仙境内的鱼牙行棧经营方式颇具特色,通常采取委托代销形式。各鱼行为了招揽代售业务,一般采用赊放“船头栈”方式来招揽货主,即对载鱼货来涵江的船主和商人支付一些预付款,实际上是无息贷款。船主和商人运鱼货到涵江时,必须将鱼货委托给赊款的鱼行代售,鱼行为渔民和渔贩免费提供食宿,离岸时双方“合单”(结账)。鱼行按照行情销售渔民和商家寄售的鱼货,价格公开,买卖公平,并按总价的5%抽取佣金。鱼行如果欺瞒价格,或有不良企图,货主就会另找鱼行代售。有的渔民和商人由于时间紧迫,不愿意等待,就直接将鱼货折价给鱼行,双方一次性结清,赢亏由鱼行承担。
  抗战初期,福建沿海港口被日军封锁,在很长一段时间只有三江口港口可以对外通航,各地商贩将山东、大连、浙江、广东等地的鱼货贩运到涵江集市销售,境内鱼牙行棧、鱼店、鱼摊数量大增,永春、永泰、福清、闽清等县的鱼贩子云集涵江采购,涵江鱼市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民国时期,仙游县城的鱼市非常繁荣。初期,鱼行集中在仙游县城的西门兜至拱桥头一带,鱼市繁荣之后,渔民和商贩天未亮就云集城外,但城门按时开闭,不便交易,几家大鱼行商议之后,决定将鱼行迁出西门外,俗称“鱼牙顶”。但一些鱼行趁鱼市搬迁之机,在县城南门外渔民进城的必经之路设栈,半路拦住鱼货入城。而城西鱼行商人便在鱼贩进城的途中拦截,从而引发了纠纷。后经官方调解,将两处鱼行合并,在城西与城南的中间地段修建栈房,集中营业,形成了鱼行一条街,俗称“新鱼牙”,生意非常繁荣。
  民国时期,莆仙两县的鱼牙行栈大多为官商结合,鱼牙商人威望很高,各行业的银元、黄金兑换和外汇折算,以及商人的购销契约等,都会约定“以鱼牙银价为准”,大鱼行每天都将上海外汇牌价和黄金兑换行情在鱼行门前挂牌公示,可见鱼行经济实力之大,地位之高。
  (四)餐饮业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饮食服务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行业。莆田传统饮食业是指“菜馆”、“点心店”和小饭摊等,也包括后来发展起来的饭店、酒楼等。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商业繁荣,人来客往日渐增多,饮食业迅速发展起来。据《莆田市志》记载:城厢、涵江及鲤城、枫亭、榜头、黄石、笏石等集镇,约有300多家餐馆和饮食店,从业人员600多人,以民营居多,官办酒楼通常由城厢、涵江、鲤城“社会服务处”和“青年服务社”创办。经营规模较大的菜馆、酒楼有30多家,各具特色,如城厢的“源源”酒楼,主要经营传统的中菜和新式西餐,经常营业到午夜。城里最大的酒店“桃李园”,推出了“满汉席”菜谱,颇受欢迎,品种有烤猪仔、烤鸭、鱼翅、鲍鱼及燕窝等,每席收银元8元至30元不等。还有“醉仙楼”、“四海春”、“一壶春”、“源源”、“会心楼”等酒楼,推出了“芙蓉干贝”、“清炖高汤鲍鱼”、“高汤海参”、“桔汁鲳鱼”、“清炖高汤鲥鱼”、“什锦大锅”、“槟榔芋泥”和“八宝香糯饭”等名菜,以招揽顾客。
  民国时期,涵江集市商贸持续繁荣,带动了餐饮业的发展,其中规模较大的酒楼有“桃李园菜馆”、“天韵酒楼”、“三六九”、“玉山”、“永丰”、“玉山”、“知者来”酒楼和“示范食堂”等10多家。档次最高的是“皇后酒家”,拥有4名女服务员,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社会名流的公宴场所。如国民革命军第96军败退涵江时,涵江士绅在该酒家邀请军长于兆龙,并赠予厚礼,使涵江集市免遭乱兵洗劫。
  民国时期,仙游境内饮食业也很发达,著名酒楼有“兰香”、“醉仙居”、“春兰”等酒楼。官办酒家有“社会服务处”和“青年服务社”等。仙游县“兰香”酒楼最为高档,聘请了福州名厨,专门烹调高级菜肴,是政府招待贵宾的酒店。同时,还有不少饮食店,据《仙游县志》记载:“民国26—34年(1937—1945年)期间,县城的饮食店发展到40多家,城关、枫亭两地都有当局操办的‘社会服务处’和‘青年服务社’。1949年,境内饮食业有112家,从业人员210人,年零售额24万元”。①抗日战争期间,沿海交通阻塞,海鲜奇缺,各酒楼大力开发地方风味名菜,先后推出“富八宝”、“炒三冬”、“新十锦”、“红焖水蛙”、“芙蓉豆腐”、“脆炸油虾”、“青醉蟹”、“羊排如意面”等名菜。①民国后期,由于国民政府腐败之风日渐严重,公款吃喝成风,客观上又促进了境内饮食行业的发展。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小吃店”非常盛行,颇具特色,如城厢“点心荣”的扁食和卤面,用料上乘,工艺精湛,成为地方特色小吃;莆田城里的“芋粿荣”的芋粿煎、锅边丕和锅边粿,用上乘的大米、豆豉制作,味道清甜,经济可口;莆田城里“油条相”的脆香油条、“公饼盛”的盐香酥脆公饼等,都深受群众喜爱。涵江比较著名的小吃有宋景云(猪脚云)的炖猪脚、王仲兴(蚮猴兴)的“蚮溜”和“蛏溜”、林玉森的车丸、“协兴”号的豆干、郑阿满的盘舍龟、陈后厝的“闷本舍豆”等,各具特色,深受人们喜爱。另外,仙游县城田岑底的炒面、二保街的刘焦扁食、纪五的蒸包和卤肉,以及黄九妹的素菜馆等,也久负盛名,颇具地方特色。民国时期,“莆仙小吃”物美价廉,香味可口,遍布城乡,需求量大,长盛不衰,成为民国时期的特色行业。
  (五)糕饼业
  兴化糕饼业发展历史十分悠久,起源于唐代时期,发展于明代,鼎盛于清。如清光绪年间由王连创办的“连兴”糕饼店,专门制作庆典祭祀的素食糕点,有光饼、粉心糕、麻筒、漏花、花生糕、饴糖丸、花生扑、绿豆饼、油月饼、方糕、黑面糕、雪片糕、马蹄酥、田螺酥、起麻酥等20多个品种。清末,兴化境内糕饼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仅仙游县城就有20多家糕饼店。
  进入民国之后,涵江糕饼加工作坊和销售商店不断增多,共有35家糕饼店。涵江顶铺有“复茂”、“新源美”、“全兴”、“长和”等10多家;衙前街有“锦和兴”、“胜兴”、“福兴”等10多家;宫下有“协格”、“顺泰”、“锦兴”等10多家。莆田城里也有13家糕饼店,其中“履生斋”和“复茂”店经营规模最大。城里的糕饼店大多经营民间祭祀使用的五果、八宝、福饼、醮饼和面粉制作的猪头、尾记、红团、龟等,只有复茂店经营食品点心、面包、饼干、绿豆饼等西式糕饼。梧塘也有“瑞太”、“彭矮古”、“大汉华”、“卢玉水”等多家糕饼店,经营品种有波糖丸、光饼、花生烤、寿桃、寿饼等30多个品种。另外,莆田的黄石、秀屿和仙游的枫亭、榜头等地,也有众多的糕饼店。民国时期,莆田糕饼业从饮食业中分离出来,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
  (六)中西医药业
  莆仙两县中医药历史非常悠久,源远流长。据清乾隆《仙游县志》记载:“医学在县治东街,宋为惠民药局,招明医1人主之,吏1人为之,佐掌出入之籍。元大德间立官俾良医主之。明亦以良医掌其事,凡有疾病者令按治之......”②。清光绪年间,兴化境内有不少儒医在家设立医寓,悬壶济世,兼售中草药,县城或集镇的大药铺中有医生坐堂诊病。到了民国十八(1929年),北洋政府下令取缔中医,但遭到全国性抗议,被迫收回成命。20世纪30年代初,全国各地纷纷成立“中医馆”,莆田县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十月成立了“中央医馆福建省莆田支馆”,馆址设在涵江观顶陂孙庙,由张琴担任馆长,著名中医魏显荣任总干事,直至抗战爆发后解散。
  民国时期,涵江集镇最著名的中药铺是“双福寿”。双福寿药铺创办于清末,设有门市部、批发栈和制药部等机构,从业人员有20多。门市部专门出售中药和处方药,天天有名医坐诊,药房通霄达旦经营,每天出售处方药500多贴。制药部是专门研制中成药的机构,著名中成药有“珠珀七厘散”、“赛定青眼药膏”、“熊胆光明膏”、“乌鸡白凤丸”、“安宫年贡丸”、“清心牛黄丸”等20种,每一种中成药都印有处方成分和使用说明书,包装华丽,药效显著,服用方便,深受百姓欢迎。批发栈主要负责中草药的采购与批发,先将外地运来的中草药进行除杂、分类和泡制,然后批发给各地药商。抗战期间,三江口码头航运畅通,“双福寿”中药房批发量大增,不但福州、泉州、厦门等地的药商来“双福寿”药铺批发中草药,而且浙江、江西、广东等地的药商也来涵江进货。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海上航运经常遭日军封锁,“双福寿”便租用德国轮船运载中草药。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药店和诊所发展迅速,凡是人口集中的城镇或村庄都有医生和药店,或繁或简,有外科、伤科,也有内科、妇科,还有“全科”(综合科),应百姓需要而设置。药铺主人既是医生,又是老板,边看病,边卖药,医药结合,医商并行,成为境内一大特色行业。如仙游县城的“福安药店”,由中医世家施启谟经营。施启谟字赞堂,别号谟生,仙游县城关柳坑街人,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年出生。施启谟从小跟父辈学习医术,善于将日常生活中易被人忽视的事理引伸到医疗实践中,处方以“廉、便、验”而著称,治疗疑难重症屡见奇效,24岁时就颇有名气。20世纪30年代期间,莆仙境内流行瘟疫,施启谟把瘟病学与《伤寒论》结合起来,探索中医治疗瘟疫的新路子,采用桑菊、银翘等配药方,取得了显著疗效。
  莆田境内西医行业起源于教会医院。1895年,英基督教公会在莆田创设“兴化圣教医院”(后改为圣路加医院),即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前身,拉开了境内西医西药的发展历史。1898年,英传教士创办了“兴化双凤医学校”,培养西医西药医务人员,促进了莆田西医西药行业的发展。1900年,英国圣公会又在仙游设立私立圣路加医院,即仙游县医院的前身。1905年,美传教士也在涵江创办“兴仁医院”。到了民国时期,西药店已经发展到各主要集镇。由于传统习惯等原因,百姓开始对西医西药抱怀疑态度,但西医打针、吃药,既方便,又见效快,特别是民国时期几次大规模的瘟疫,都采取西医手段救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而逐渐改变了百姓对西医西药的误解。
  所以,在民国初期,莆仙境内大多数中药铺都增加了西药经营项目。
  民国时期,莆田城里著名的中西医药铺众多,主要有“自西来”、“资生来”、“恒和”、“咸康”等15家中西药店,各药店都有名医生坐诊,病人既可以在店里看病治病,又可以抓药,十分方便。
  其中规模最大的是“自西来”药店。该药店创建于清末,由教徒许喜新创办,以西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生意十分兴隆。至民国初,“自西来”药店已初具规模,资本达到2000多银元,药源充足,是境内最大中西药批发商。“自西来”药店采取股份制经营方式,医生、店员都是股东,这种资本主义股份合作制的投资管理模式,为莆田医药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
  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时期莆仙境内“中西药店遍及莆田县城关、涵江及仙游县城关、枫亭等主要集镇。境内有‘自西来’、‘资生来’、‘寿山岩’、‘得春’、‘泰安’、‘双福寿’、‘广杏林’、‘全福堂’、‘寿益’、‘源兴’、‘发兴’等药店90多家。40年代有私营药房150多家”。①(七)山货行业莆仙境内山多地少,竹木资源丰富。唐宋时期,兴化百姓就以竹、木、棕、藤、草等材料加工各种日用品,俗称山货,如木箱、扁担、畚箕、竹箩、篾类、棕衣、棕绳、扫把等。这些日用品实用性强,需求量大,每家每户必不可少。自古以来,兴化百姓靠山吃山,就地取材,掌握了木竹藤等加工手艺,世代相传,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地方特色产业,莆仙两县木竹滕等制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除了在境内销售外,还远销晋江、惠安、南安等县,出现了许多专门经营山货的商人和商店。如涵江的“恒芳箩篾店”,创建于清末,专门加工和编织成各种盛具,主要经营箩筐、畚箕、扫把、草席、斗笠、木柄类等几十种山货,批零兼营,颇有名气。还有仙游城关的安怀街和枫亭的鱼街,也有10多家山货店,山货经营历史悠久。
  莆仙境内经营山货的商人大多数是山区农民,起初是山区农民肩挑山货到平原集市出售,以后逐渐有人在城里和集镇上开设山货店。民国时期,山货旺销,每逢秋后冬闲,山区农民挑运山货到县城,络绎不绝,途之为塞,外销则以骡马、溪船调运,长年累月,运输繁忙。
  民国时期,莆仙境内出现了不少专门从事竹木加工的村落,即专业村。如仙游榜头的溪尾村,全村男女老少都会持篾刀加工竹子,制作各种生活生产用具和工艺品,世代传承。秀屿的下郑村以竹编为业,子承父业,代代相传。还有莆田县的忠门镇,从明代起就大批从事蒸笼加工的手工业者,走南闯北,遍布八闽。另外,涵江、黄石也有加工竹笠、竹篾、箩筐的专业村。由于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造就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莆田山货行业。
  山货行业中土纸生产历史非常悠久,且产量大。莆田土纸业起源于唐末,据《仙谿志》记载:“灰蛎而柔竹、则蒸其屑以纸”。①《宋志》中也有记载:“兴化县幸岭有厚腾纸”,“莆田县文赋里皇萌村有皮纸”,说明早在宋代莆仙百姓就已经掌握了造纸技术。由于土纸是以山区毛竹为原料的手工业品,故也列入山货行业,加上莆田本地产的纸张质量一般,故称为“土纸”。
  莆田土纸产地主要集中在北部山区,每年春夏之交,山民们大量砍伐毛竹幼林沤制纸浆,秋后印制成纸张。自宋代以来,莆田境内土纸长期畅销,民间曾有“云居去挑纸,父亲不识仔”的歌谣,意思说穷苦农民依靠肩挑为生,长年累月奔走在山区和城镇之间,朝出晚归,连自己的子女都无暇细看,孩子长大了,父子俩在路上相遇而不认识。歌谣虽然是描述穷苦农民的艰辛岁月,但从侧面反映了莆田土纸业的盛况。
  莆田土纸业之所以长盛不衰,与当地民间传统习俗有关。莆田土纸质量粗糙,除了供商品包装外,大部分作为迷信用品。逢年过节百姓拜祭祖宗时,通常要烧点冥银纸箔,土纸便作为冥纸使用,正如宋代莆籍诗人刘克庄所说:“专用事鬼”。但因受质量、用途和销量等限制,莆田土纸业始终没有多大的发展。
  (八)制鞋业
  莆田境内制鞋工艺历史悠久,早在宋代就有“工夫鞋”的生产与销售。进入明代之后,兴化郡城大路街已有多家销售布鞋和布靴的商店。明后期,城里的后街、社桥头、庙前等地有多家布鞋加工作坊。清代,莆田制鞋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行业,仅莆田城里就有“彩成”、“大顺”、“元太春”、“合美”、“大达”、“瑞美”等40多家鞋店,从业人员有200多人,比较著名的制鞋店有“彩成”、“瑞美”、“大顺”、“中可西”、“西泰春”、“合美”等6家。民国初期,涵江境内有“治顺”、“双洽顺”、“天成”、“振兴”、“振昌”、“振华”、“南昌”、“宜昌”等16家鞋店。据不完全统计,莆仙两县有上百家制鞋作坊和鞋店,以及众多的“绱鞋担”,即流动制鞋、补鞋的小商贩。他们经常深入农村补鞋卖鞋,成为农村百姓不可缺少的行业。
  莆仙境内的鞋店有一特点,即集加工与销售为一体。通常是店前设柜卖鞋,店后为制鞋工场。
  店老板专门负责管理门市营业和鞋材采购,并雇用鞋匠师傅和学徒在店后工场加工制鞋。民国初期,莆田鞋业生产主要是手工制作,工艺落后,产量不高。民国中期引进了缝纫机“车边”,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但鞋的品种并不多,男女布鞋只有黑色、灰色、白色、花色等四个品种,以黑色为主,鞋面质料有直贡呢、帆布、粗布等,鞋底材料通常用“花旗”(牛皮)、骆驼皮和轮胎底等。此外,还生产少量的皮鞋,但因价格较贵,销量不大。
  20世纪40年代期间,莆田城里出现了鞋业一条街,其生产方式仍处于资本主义手工场的初级阶段,鞋业加工设备简陋、资本少、规模小。但制鞋手工场众多,产量大,每年生产骆驼皮底、牛皮底、轮胎底的手纳布鞋和皮鞋约3万多双,除了在境内销售外,还大量批发到福清、永泰、德化、永春、惠安等县,形成了一个重要行业。据《莆田市志》记载:“1949年,莆田城关、涵江、江口、梧塘、黄石等集镇共有制鞋店100多户,其产品除在县内销售外,还销到仙游、惠安、泉州等地。仙游县在城关、枫亭、郊尾等地有私人鞋店9家,主要生产布鞋、皮鞋,采用旧汽车轮胎作鞋底,用牛皮或布料作鞋面”。①莆田的制鞋业,既是一个传统手工业,也是莆田“鞋城”形成的历史渊源。
  (九)侨汇业
  民国时期的侨汇局,又称批信局、民信局、汇兑局等,主要业务是为侨胞代寄银钱,从中收取手续费。莆田侨汇业务的原始形态为私人委托.即海外华侨委托同乡带钱回家,家人收到钱后托信告知海外亲人。这种原始的侨汇方式,机会不多,一年中难得几次,且风险大,经常出现丢失、赖账等现象。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出境人员日益增多,外汇业务迅速增长,当时银行和邮政不发达,国际汇兑只能在大中城市办理,个人少量现金不可能专门前往大城市汇兑。于是,一些“走水客”便做起解送“批银”业务。当时侨汇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由“走水客”或“搭客”携带。“走水客”将各地华侨所托的“批银”在香港或厦门兑换为中国货币,然后交给国内侨眷,取个“回字”,返回南洋时凭回字结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二是与商人以对冲方式汇兑。即一些商人代收侨居地华侨委托的钱后用于采购商品,回国出售后付现金给侨属;三是通过商号解付。实际上也是私营汇兑机构,通常同商品贸易结合起来,即国外公司收取侨汇后,利用侨资购买外国商品,货物运回国出卖后再支付现金给侨属。如“‘仙春栈’与仙游‘顺茂隆’和涵江‘顺全峰’钱庄联合组织‘茂全兴’民信局,办理莆仙华侨汇款,每年一般解汇10~20万元法币”。②莆田民信局汇兑业务源于民国初期,经营方式分为头盘局、二盘局和三盘局。头盘局是在国外收汇,国内解付,盈亏由海外民信局负责;二盘局是国外收汇,接受其他民信局委托,转解国内“批银”业务,与国外民信局存在代理关系;三盘局是接受其他民信局委托,专营国内的侨汇业务。民信局的收入一般根据银、信往来的数量,通常按总金额计收“佣金”和手续费,一般是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七,最高达千分之十五。
  民国四年(1915年),福建省中国银行涵江汇兑所开始办理汇兑业务,成为境内第一家专业性外汇信兑机构。民国八年(1919年),莆籍华侨吴鸿基(今城厢区西洙村人)在涵江设立“美兴信局”,随后又在新加坡设立了“美兴信局”,专门办理吉隆坡与涵江之间的侨汇业务。接着,又有“聚华”、“通美”、“义德”等侨汇局。民国17年(1928年),中央银行莆田经理处开始办理侨汇业务。此后,境内外汇兑机构日渐增多。
  20世纪20—30年代期间,莆仙两县外汇信兑业数额巨大,汇兑机构众多。据《莆田市志》记载:“30年代初,有聚华、通美、义德、福源隆、新和、茂盛、亨利、承来、建隆、美兴等家民信局兼办理侨汇业务。民国27年,厦门沦陷后,汇款捐资中断,爱国华侨想方设法将海外汇款通过泉州转交莆仙侨胞,为同胞济贫解困,支持建设公益事业”。①据统计,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仅涵江就有“福源隆”、“新和”、“福源兴”、“义德”、“承丰”、“建南”、“亨利”、“美兴”、“通美”、“程茂盛”等10家侨汇行。当时侨汇多由新加坡经香港汇至上海,或由海外各国直接汇至上海。各侨汇局在办理汇兑业务时,既收取手续费,还赚取汇期利息。因为在新加坡收取汇款一期为10天,从收款到汇款又有15天时间汇期,资金在侨汇局约有20多天空闲时间,侨汇局可以利用侨汇资金放高息贷或周转金。遇到汇率波动时,侨汇局还可以从中获取汇率利差。另外,一些侨汇局还兼营商贸,将外币汇到上海购买商品,货物运到莆田销售后,再付法币给侨属,双头获利。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南洋各国被日军占领,侨汇业务一度受阻,但莆仙两县华侨众多,民间汇兑业务始终没有停顿。据《莆田市志》记载:“民国29年(1940年)后,涵江寄庄、仙游寄庄亦承办莆田、仙游两县侨汇业务。迄民国38年(1949年)有民营信局和发、承来、茂盛、义和、信友、信义、建中、建南、大陆、友和、万盛、亨利、美兴、兴纪、德茂诸15家,海外业务主要在吉隆坡、新加坡两地。时民营信局悉未设立三盘局,侨汇派送由头二盘局负责办理,业务覆盖莆田、仙游、福清三县”。②民国后期,由于国内经济秩序混乱,通货膨胀严重,法币、金圆卷、银元卷等先后崩溃,汇兑业务无法正常开展,有些侨汇局改用黄金、外钞、银元和大米等收汇。同时,还出现了无法兑现的现象。如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莆仙两县“诸民营信局未解付侨汇达法币3880万元”。③
  (十)金融业
  民国初期,莆仙两县商业繁荣、货币流通日盛,市场上主要以银元、铜元和角票局及钱庄发行的纸币为商品媒介。但民间借贷成风,利率昂贵,一些绅士巨贾陆续开设了钱庄、角票局、民信局、当铺和金铺等,开展金融业务。如涵江有涵大、泉美、义德、慎昌等4家钱庄;有光先、大有、怀远、中和等5家典铺;有恒安、天益、建源等16家角票局和吴美兴、聚华、通美等13家民信局。另外,还有天宝、泉裕、三友、元珍等4家金铺。从1924年起,莆田境内角票局迅速发展,至1930年,涵江境内共有天益、建源、中信、福兴、鼎成、商业、鸿成、汇通、义有、华丰、义大等36家角票局,其中恒安、元成、莆田农工、泉美、兴安、慎昌等商号的资本均在万元以上,其余均在5000元左右。但各角局滥发纸币,套取现款,获取暴利,信用危机,不少角票局成立后不久就倒闭了。至1931年,境内只有兴安、利民、荣兴、慎昌、泉美、宝丰等角票局继续营业,其他的钱庄、角票局大多因经营不善、信誉危机而倒闭。
  民国时期,莆田境内创办了多家银行。民国六年(1917年),中国银行最早在涵江境内创办支行,后因军阀混战、经济秩序混乱,中国银行涵江支行发行的10元红色钞票(俗称“红鸡公”)和5元褐色钞票(俗称“乌鸡母”),一度遭莆田商人拒用,并引发了挤兑风波,于民国十七年(1928年)倒闭。
  1921年,福建银行也在涵江设立分行,由涵江著名商人黄绶任经理,职员有徐咏沧、黄祖福等人。该行以发纸币和收存现款为主要业务,但一成立就投放了大量纸币用于盐款支付,作为驻军经费和行政开支,仅一年时间就倒闭了。
  1924年,莆田境内设立了“万国储蓄会”涵江代理处,由“义德栈”老板方家凤任经理,主要办理有奖储蓄,开设有全户12元、半户6元、四分之一户3元等三种储蓄业务,每月固定交款,每200户设头奖1个,奖金2000元,存储期限14年的按月开奖一次。由于月月开奖,经常有惊喜,吸收了不少储户,但不久因故被取消代理资格。
  1935年,中国农民银行汇票在涵江设立分理处,由赵本梅任主任,内设营业、会计、出纳、文书、农贷等部门。直至1949年初歇业,以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接管。
  1935年,交通银行在涵江设立办事处,先后由陈传、石美铨、吴瑞森任经理,内设会计、营业、出纳、文书兼事务等,直至1949年底歇业。
  1936年,中央储蓄会在涵江设立分会,荔城、黄石、笏石、鲤城等地设有代办处,抗战期间歇业。
  1948年,境内建立了莆田县银行,系公私合营性质,国有占55%股份,私人占45%股份。
  1949年初,中央合作金库在涵江设立分支机构。
  民国时期,莆田金融业的崛起与发展,既为广大工商业者提供了资金支持,又促进了境内商品经济的发展。

附注

①陈余:《莆田旧社会商业概况》,转载张琴《莆田县志稿》《商业志》,《莆田县文史资料》第八辑,第104页。 ①赵秉钧著:工商会议报告录(工商部1913年)。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791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7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7页。 ⑤《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⑥《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7页。 ⑦《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5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5页。 ②《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③《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6页。 ④《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页。 ⑤《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⑥《福建商业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3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50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⑤《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⑥张琴著:《莆田县志稿》(商业志)载《莆田文史资料》第八辑,第102年。 ①《福建商业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7页。 ②《莆田县文史资料》第十二辑,第135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53页。 ①张琴著:《上林少穆尚书论行钞书》,《慎余书屋文集》(卷一)。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48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63页。 ②《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971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383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44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7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50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50页。 ②《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00页。 ③《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00页。 ①《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37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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