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初抗清斗争与兴化沿海“截界迁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104
颗粒名称: 一、清初抗清斗争与兴化沿海“截界迁民”
分类号: F712.9
页数: 6
页码: 175-1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清初抗清斗争与兴化沿海“截界迁民”,内容包含了清初苛政对兴化经济的严重破坏,兴化民众的反清斗争,截界迁民”给兴化经济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清初 抗清斗争 截界迁民 莆田市

内容

清军入闽后,实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南明将领郑成功不满异族统治,举起“反清复明”旗帜,得到福建百姓的支持。但“反清复明”斗争导致沿海地区长期兵乱,“战火烽飞,社会动荡,民不聊生,悲惨壮烈”。②战乱还导致兴化境内人口锐减,百姓流离失所,商人纷纷逃难,经济全面萧条。据《福建史稿》记载:清初“连年用兵,军队过境,杂派不息,夫役差繁,都不免破家荡产。兴化民间流行三句歌谣:第一喜:无粮米(无田赋之累)!第二喜:无妻儿(无后顾之忧)!第三喜:能挑一担起(无家产之虑)!”这也是清初兴化百姓苦难生活的真实写照。①
  (一)清初苛政对兴化经济的严重破坏
  清朝统治者为了维护满州贵族的统治,实行前所未有的高压政策。清军占领兴化府后,屠杀民众,掠夺财富,强占民房,烧杀劫掠,无恶不作。清军入莆时,肆无忌惮地杀戮百姓,置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如实施酷刑,强制汉族易服,威逼汉人剃发,肆意圈地,奴役汉人,株连无辜,罄竹难书。
  一是强占民房。清军入莆后,强行霸占百姓房屋,导致大批民众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特别是商贾富户,房屋宽敞,成为清军首选的“兵营”。而清军换防时,又任意拆毁百姓房屋,将建筑木料作为燃料,无数民房、寺院和宗祠被毁坏,昔日繁华的兴化郡城变成了一片废墟。据史书记载:“清初镇将驻兵兴化,无不霸占民房,直到顺治九年,才下敕禁止,然而霸占如故”。②百姓只好背井离乡,流徙客乡。莆籍士人陈鸿在《莆变小乘》中记载:“自去年(顺治十七年)八月拨八旗马兵,在莆养马,扎南门外,十一月撒回。不数日,换班养马又至,不扎南门,突向北门外,上下南郊、下戴、溪口、溪头、上林、七间、畅山、延寿、淡头数乡驻扎。乡民惊耀,只带衣服银钱而走,米谷家伙,具为兵所用,逃不密者,男人随伊驱使,女人使治捿床”。③二是强奸民意。清执政之后,强迫汉人依照满族习俗“易服、剃发、垂辫”,凡清军所到之处,限其百姓10日内废弃明朝衣冠,统一穿戴满清服饰,削发留辫,“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人”,违者处死,强迫汉人与满族同化。而汉人历来视“身体肤发、受之父母”,认为“易服”、“断发”仍是对祖先和父母的极大不敬,不少人拒绝“易服、剃发、垂辫”,结果残遭清军杀戮,怨声载道。
  三是大肆勒索。清廷统治兴化之后,实施竭泽而渔的赋税政策,顺治四年(1647年)五月,清贝勒博洛招抚福建班师,要求各地官员进献金银和锻匹,各部清军和官吏借机敲骨取髓,勒索百姓。驻莆清兵向民间征派月米,每月按地亩均派,征输百出。顺治十七年(1660年),清将达索率兵入莆后,一次就预征三年的田赋和商税。加上清初军队混乱,各自为政,趁机勒索民众,一年强派米谷数十次,赋税名目繁多,百姓承担多重税赋,尤其是兴化商人,大多被勒索破产。同时,清兵还肆意抢掠民众财产,据《莆变小乘》记载:顺治四年十一月(1647年),清军入境,“黄石被兵抄戮甚惨,老幼逃走不及者,十杀八九,是晚,城中哭泣遍闻”。康熙十三年(1674年),“涵江水师,借口无粮,乘吴(三桂)反,抢夺涵江、黄石街市货物,官不之禁,民莫能拒,乡村抄掠更甚”。④康熙八年(1669年),“驻涵水师二千余,官粮三月未给,公然劫掠,或登门、或伏度,人莫敢拒,常数十人强下大船,搜检攘物而上,人难防备”,不少海商遭清军抢掠而破产。⑤还有涵江、郡城、黄石等集镇,屡遭清军洗劫,商铺纷纷关闭,商人多数逃亡。
  四是严刑酷法。清统治者为了强迫兴化民众归顺,实施严刑酷法,采取“钉板”、“插烛”、“凌迟”、“剥诸”等酷刑。据《福建史稿》记载:“张都督视民如草芥,周巡抚视民如寇仇。......贪婪无忌,任意屠杀人民,滥用、磨、钉、剥诸酷刑。......还有凌迟处死的,先砍去四肢,然后腰斩砍头,甚至把心肝挖出来”。①据《莆变小乘》记载:“城外之人被获,不分民‘贼’,用木棍一条,长丈二,埋一半于地中,一半削尖向上,将所获得之人,衣服剥尽,两人抬上,两股扯开,谷口放上棍尖,两人一齐扼下,如插烛一般,有穿肠下而出者,有穿肩上而出者,生不得生,死不得死”。更残忍者“将所获之人,头发拴于柱子,先砍两手,次砍两足,后斩其头,复碎其胸,又抉其肝,旋断脐下,四分五裂,方快其心”。②清军在兴化境内实施严刑酷法,任意杀戮,惨死于清兵刀手的兴化百姓数以千计。
  五是投充逋逃。投充则是剥夺汉人的人身自由,将汉人投充到八旗贵族家中做奴仆,任意殴打、屠杀、赠送、遗弃。逋逃即抓捕那些不甘受辱和不愿当奴仆而逃亡的汉人。由于清初的残酷统治,兴化百姓逃亡人数众多,天天都有人被抓捕。清军对逃亡者实施酷刑,一旦被抓捕回来,要么就地腰斩、割胫,要么凌迟处死,要么车裂(即五马分尸)。同时,清军还采取严厉的株连制度,对逃亡者的邻居和甲长进行株连,一甲十户,一户逃亡,九户邻佑遭殊连,甲长流放外地。
  (二)兴化民众的反清斗争
  清朝的残酷统治激起兴化民众的强烈反抗,莆阳大地风涌云起,木兰溪畔烽火连天。清顺治四年(1647年),莆田县常太里农民潘仲勤和仙!游农民王似玉率先起义,举兵抗清。同年九月,起义部队响应郑成功旧部杨耿的号召,联合围攻兴化府城,“兴化总兵张应元闭门不战。十一月,清新任分守彭遇凯率兵在西洙、马峰击败杨耿,府城围解,清兵大肆杀掠”。③此后,兴化境内诸候群起、战乱频繁,民不聊生。
  顺治五年(1648年)正月,明东阁大学士朱继祚(莆田人)起兵抗清,明南京御史林兰友(仙游人)在仙游起兵响应。同年九月,朱继祚部与杨耿部联合攻打兴化府城,莆田县的黄鸣俊、林嵋和仙游县的林兰友等率兵支援,起义军云集兴化城外,大兵压境,兴化知府胡允贡、莆田知县卢于唐等,寡不敌众,开城投降,兴化成为清朝统治后明军收复的第三座府城。
  兴化府城失守,朝野震惊,清廷急调5000人马,增援兴化。顺治五年(1648年)七月,清闽浙总督陈锟、靖南大将军陈泰,率兵包围了兴化府城,明军不敌,败退兴化沿海,兴化府城得而复失。“清军重新占领府城后,疯狂报复,大肆屠杀抗清义士和无辜百姓,血流成河”。民众死伤无数,纷纷逃难。④抗清义军退出兴化府城后,在兴化平海建立抗清根据地,积蓄力量,继续斗争。清军在城内大肆杀戮之后,率兵攻打驻平海的兴化义军。双方力量悬殊,抗清义军寡不敌众,兵败狮子岩,义军首领朱继祚被捕,于顺治六年(1649年)一月在福州就义。此后,兴化抗清斗争转入低潮。
  顺治八年(1651年)二月,郑成功抗清部队攻克了兴化平海卫,仙游义军首领郭尔隆在寨硒山起兵响应,兴化沿海抗清斗争再度高潮。顺治十一年(1654年)十二月,郑成功部将林胜率兵攻破仙游县城,知县陈有虞自杀身亡。随后,林胜又率兵攻打兴化府城,但出师不利,退回仙游。
  翌年二月,清援军到达兴化境内,林胜寡不敌众,弃城返回厦门,清兵复占仙游县城。
  兴化民众的抗清斗争长达20多年,虽然给清统治者以沉重的打击,但战乱却给兴化百姓带来了无穷灾难,无论是起义军的供给,还是清军的军饷,都落在当地百姓身上。而每次县城、郡城易帜,都要经历一场浩劫,特别是清军收复兴化府城和仙游县城之后,进行了疯狂报复与屠杀,肆无忌惮地抢掠民财,杀害百姓,使兴化商业重镇毁于一旦,中小地主同归于尽,行商坐贾全部破产。真所谓:“梦里依稀百姓泪,城头变幻大王旗”。
  (三)“截界迁民”给兴化经济造成了严重后果
  清初,福建沿海反清复明斗争如火如荼,风涌云起,此起彼伏,虽然二度收复了兴化府城和仙游县城,但最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顺治十八年(1661年),郑成功部将洪天赐、杨富、陈辉等率部从水路进驻南日、湄洲、围头各岛,接近金门,以防御清兵。尔后,率师渡海收复台湾”。①并以金门、厦门为根据地,在福建沿海一带频繁活动,对清朝的地方政权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遏制郑成功部队在福建沿海的军事行动,原郑成功部将黄悟向清廷献媚:“金、厦两岛弹丸之区,得延至今日而抗拒者,实由沿海人民走险,粮饷油铁桅船之物,靡不接济。若从山东、江、浙、闽、粤沿海居民,尽徙入内地,设立边界,布置防守,不攻自灭也”。因为郑成功部队的给养主要靠沿海百姓提供,“若空其地而徙其民,寸板不许入海,则彼无食而兵自散矣”。②黄悟的建议得到清廷采纳,而沿海民众却面临着空前的浩劫。顺治十八年(1661年)八月,清廷诏谕户部:“福建濒海地区,逼近海岛,郑氏时有侵犯,致民不宁守。冬十月遣满员前往设界督迁,凡有官兵民等,违禁出界盖房居屋耕种田地者,但以通敌处斩,务使片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③从而拉开了清初“截界迁民”的历史序幕,沿海百姓陷入了长期的苦难之中。
  兴化府根据朝廷的旨意,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十月“下令在沿海‘截界迁民’,以壶山、天马侧入岸沁为界,强令沿海居民内迁,将界外田园、村落尽皆焚毁废弃”。④据《莆田县志》记载“原莆田辖四厢三十里,康熙辛丑(1661年)清野徙民,截去兴福、醴泉、武盛、奉谷、崇辐、合浦、新安、安乐、灵川九里。他如望江、国清等里,亦各有割截,计去地三分之一”。⑤“顺治十八年本县原额官田民地山共计九千另五十九顷二十五亩二分八厘八毫,本年奉迁界外田地四千七百七十四顷四十七亩八分九八厘九毫,实在界内田地山四千二百八十四顷七十七亩三分厘”。⑥被划为界外的农田约占莆田县耕地面积的一半,昔日繁荣的兴化平原顿时沦为荒野。
  兴化沿海的“截界迁民”分为三步进行。第一步:驱赶沿海居民,焚烧民宅,将港口集镇沦为无人区。据《榕城纪闻》记载:“福建等四省近海处各移内地三十里,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露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以绝百姓回归之患。⑦第二步:将界外所有树木砍掉,寸草不留,使明军无藏身之地。据明左都御史余飏的《莆变纪事》记载:迁民之后,清军“又下砍树之令,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合抱松柏,荡然以尽。近界之民,尚有附界之利,三月间又舍巡界兵刈青,使寸草不留”。⑧莆田壶公山一带千年林木毁于一旦,兴化沿海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森林尽毁,山虎无处藏身,经常闯入都市袭人,啮人事件踵生。据史书记载:“自截界后,禽兽食人,有一次巡哨出界,看见对面山冈上,有虎五六只,首尾相接地跑。又一次十余人出界,不料后面有几只老虎跟着,......徼幸逃命只剩一人”。①第三步:派兵在界外巡逻,屠杀出界百姓。截界后,为了防止百姓返回家乡,清军派兵在界外日夜巡逻,遇到出界民众格杀勿论。同时,清军还在沿海扼要地建燉筑塞,以为守望,遇到百姓越界耕种,或出海捕鱼,任意射杀。据《莆变小乘》记载:“康熙元年三月,于海岑五里设石塞一座,烟燉一座,计十余处,俱系乡民出力出钱,六月方竣”。②清廷派“兵不时巡界,间有越界者,一遇巡兵,登时斩首”。“莆田有一个张奇,由兵丁升至千总,驻防黄石。一到边界,逢人便杀,虽亲故不免。张奇在界上十余年,杀人以千计”。③“截界迁民”措施,不但导致沿海百姓流离失所,也给城内居民造成严重后果。由于兴化“界外”坚壁清野,房屋焚尽,树木砍光,寸草不留,百姓纷纷涌入城内,扰乱了城内居民的正常生活。忠门、吉蓼、小屿等沿海民众,流落到城内、涵江等地。据史书所载:“截界迁民”时,“将边海居人尽移内地,燔其舍宅,夷其坛宇,荒其土地,弃数百里膏腴之地,荡为瓯脱。刻其十月内不迁,差兵荡剿”。起初,百姓认为截界迁民只是临时举措,后见清兵焚屋撤墙,砍树筑寨,法禁日严,始有无归之叹!④“截界迁民”给兴化百姓带来了无穷的灾难,对兴化经济造成严重破坏。据《榕城记辟》记载:“截界迁民”期间,民死过半,枕藉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隔日之粮,饥荒已在目前,如福清、长乐,火焚三个月,惨不可言,兴、泉、漳三府尤甚。莆籍士人余飏在《莆变纪事》中记载:“其时,流居城乡,填门塞巷,有亲戚者,兴采葛依居之叹,无亲戚者,尽离鸿中泽之哀,糗粮茹麦,富者足支一年,贫者日月可计,于是流离转徙,死亡荡析,郑侠所上之图,绘之不尽矣”。⑤特别是莆田的“海滨迁民,初时带有银米辎重变卖,尚可支持。日久囊空,既苦糊口无资,又苦栖身无处。......下里若吉蓼、小屿、莆禧,虽云滨海,不异居城,男享安逸,女多娇养。一旦至此,谋生无策,丐食无门,卖身无所,辗转待死,惨不堪言”。⑥大批百姓妻离子散,无法生存,“有尽窒寻亲浙省,有望空奔窜四方,重廉耻者父抱子投于水,夫同妻缢于床,唯重命者或听妻儿跟他人远去,或一己权充门厮,夫视妻死而无力收埋,母任儿啼而悲然迳去”,惨不忍睹。⑦“截界迁民”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导致兴化经济长期萧条,商店纷纷关闭,商人大多破产。
  明末海禁开放,兴化境内商贸繁荣,商人云集,秀屿、吉了、湄洲、冲沁等沿海港口海运发达,居民数千家,从事商贸贩运,百姓富裕,生活安定。“截界迁民”之后,沿海地区撤村毁屋,良田荒芜,居民无以为生,四处逃亡流窜,更有铤而走险者,聚徒抢掠,加重了匪患。同时,水旱大灾,三季失收,雪上加霜,天灾人祸并袭,民众生活甚为悲惨,贫民富户均一贫如洗,兴化境内民不聊生,遍地哀鸿。莆田文人林向哲在为八方公(方锵)序《希庵诗史》中云:“八公少时,席丰履厚。玉山之亭馆供张,舟车络绎,盖尝倾一郡焉。及其困时,崇社里祠,鞠为茂草。雨雪漉漉,欲求一樽自劳而不可得”。八方公乃明末清初富甲一方的兴化豪商,而在“鞠为茂草”的“截界”期间,连“求一樽自劳而不可得”。①豪绅巨贾处境尚且如此艰难,更何况贫民百姓了。
  “截界迁民”历时20多年,沿海百姓逃亡流徙,田园荒芜,人口锐减。据朱维斡《福建史稿》记载:“甲辰、乙已,为康熙三至四年,莆中人民已死一半。距离复界之日,还有一十九年,在十九年中,还有许多战事,岂不是还有更多而不可胜数的死亡”。②余飏在《莆变纪事》也记载了兴化人口锐减的情况:“国变以后,丁亥戊子之乱,山海纠合,乡树一帜,家兴一族,乡与城仇,南与北敌,山与海閧,杀戮如草,白骨盈郊......壬寅之秋,截界令下。沿海孑遗,逃亡流窜,遍野哀鸿,不可收拾。加之甲辰、乙巳,水旱为灾,百役并至。界内之民,死于刀役,死于饥饿,死于征输,至有巷无居人、路无行迹者。而招安贼伙,又复加欺凌,土著残黎,又无一聊生矣,吾乡人民,真九死一生矣!”③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郑成功孙子郑克爽降清后,清廷才下令复界。但江山依旧,故土全非,返回家乡垦耕的沿海百姓大量减少,界外经济难以恢复,长期萧条。复界50年之后,兴化平原的荒田仍不能全部垦耕,耕地面积仅有4373顷76亩,比康熙元年少了400多顷。可见,清初的“截界迁民”,对兴化经济破坏之严重,对兴化商贾伤害之深,空前绝后。

附注

②方宝川著:《六种明末清初福建地方史叙录》,载余余飚《莆变纪事》,江苏古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①朱维斡主编:《福建史稿》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301页。 ②朱维斡主编:《福建史稿》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298页。 ③陈鸿著:《莆变小乘》。 ④陈鸿著:《莆变小乘》。 ⑤陈鸿著:《莆变小乘》。 ①朱维斡主编:《福建史稿》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303页。 ②朱维斡主编:《福建史稿》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298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 ④谢如明著:《莆田发展简史》,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8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 ②江日升著:《台湾外纪》卷十一,(黄梧密陈灭贼五策)。 ③《莆田界外》百度:http://baike.baidu.com/view/1045757.htm?fromTaglist。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35页。 ⑤乾隆《莆田县志》(舆地志)。 ⑥乾隆《莆田县志》(赋役志)。 ⑦《榕城纪闻》顺治十八年十月条下。 ⑧余飏著:《莆变纪事》。 ①朱维斡著:《福建史稿》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407页。 ②陈鸿著:《莆变小乘》。 ③朱维斡主编:《福建史稿》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403页。 ④余飏著:《莆变纪事》。 ⑤余飏著:《莆变纪事》。 ⑥朱维斡著:《福建史稿》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405页 ⑦陈鸿著:《莆变小乘》。 ①林向哲:《瓯离子集》(钞本)。 ②朱维斡主编:《福建史稿》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410页。 ③余飏著:《莆变纪事》。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阅读

相关人物

郑成功
相关人物
郑克爽
相关人物
张奇
相关人物
余飏
相关人物
黄悟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莆田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