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明代兴化商帮的发展壮大及其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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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0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明代兴化商帮的发展壮大及其历史作用
分类号: F710
页数: 12
页码: 163-1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市明代兴化商帮的发展壮大及其历史作用,内容包含了全国各地兴化商帮的形成与发展,海外兴化商帮的形成与发展,明代兴化商帮的结构及特点,兴化商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明代 商贸发展 莆田市

内容

商帮是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和乡谊为纽带,以相亲相助为宗旨,且自发形成的商人群体。
  早在唐宋时期,兴化商人就成群结队外出经商,为兴化商帮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唐宋时期大多数莆商是以兴化老家为大本营,从事长途贩运,而在外定居的兴化商贾较少。进入元代之后,外出经商的兴化商人逐渐增多,商人队伍不断壮大,国内各大商埠的兴化商帮已经初具规模。明倭寇祸患期间,境内商贸环境不好,大批兴化商人陆续外出经商,全国各地和海外各国逐渐形成了一个以兴化商人为主的群体——兴化商帮。兴化商帮的形成与发展,对兴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历史影响。
  一、全国各地兴化商帮的形成与发展
  兴化商帮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虽然人数不多,但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却发挥了重要作用。
  明初,由于元末的长期战乱,百业待兴,百废待举,朝廷实施“重本抑末”政策,商人经营活动受到诸多限制。如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朝廷规定:“令农衣绸、纱、绢、布,商贾只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绸、纱”。①朝廷不让商人衣饰炫耀,也不允许商人家属披金戴银,其初衷是防止农民羡慕商人财富而弃本趋末。明初的“抑商”政策,对于缓和社会矛盾和鼓励农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客观上又阻碍了商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明成化年间开始,随着朝廷商业政策的转变,中国商业经济出现了快速发展态势,城市商贸逐渐繁荣,全国十大商帮中除了江右(江西)商帮较早发展外,九大商帮(包括闽商)均是在明成化、弘治年间逐渐形成。
  此后,商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开始在中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崭露头角。
  全国各地兴化商帮的形成与明代海禁政策有关。兴化百姓经商历史悠久,早在宋代就有不少“游商海贾,履风涛历险阻,牟利于郡外番者”。②明初长期实施海禁,兴化海商不得不另谋生路。
  据张燮《东西洋考》记载:沿海居民“田尽斥卤,耕者无所望岁,只有视渊若陵,久成习惯,富家征货,固捆载归来,贫者为佣,亦博升来自给,一旦戒严,不得下水,断其生活。若辈悉健有力,势不肯搏手困穷”。③所以,除了少数人选择海上走私的歪门邪道之外,大多数兴化商人选择了外出经商,这也是明代兴化商帮迅速壮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兴化境内人多地少,交通方便,自宋代起就有不少人半工半农、亦农亦商。据《兴化府志》记载:“莆之为邑,枕山带海。田三山之一;之服习农亩,视浮食之民,亦三之一,计其为利微矣”。④也就是说兴化境内有三分之一的“平民无事,壮者散之四方,以逐什一之利”。⑤这种地窄人稠的经济特点和从商坐贾的传统习俗,为兴化商帮的形成与发展创造了主客观条件。
  明代兴化百姓之所以大批外出经商,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生活所迫;二是追求财富;三是形成习俗。兴化人自古省吃俭用,千方百计积累财富,勤劳致富是商人们一惯追求的目标。据《莆田县志》记载:“上之人(指官府)以为莆地大民众,租税赋役之供甲于全省,以一邑(县)而兼三、四邑之负担。是不啻(只)以一人而兼五、六人之租也。(百姓)其收入甚微。而支出甚钜。
  ......莆民日日忧贫......(时)势(迫)使(如此)也”。⑥明初,兴化沿海倭寇祸患不断,战乱频繁,生存环境极差,众多兴化百姓选择了外出经商。尤其是明嘉靖至万历年间(1526—1587),出现了倭寇抢劫、战乱兵灾、旱涝灾害等天灾人祸,大批兴化百姓因生活所迫,或为了躲避税赋,背井离乡,外出谋生。据史书记载:明代兴化境内有不少商人前“往南京、杭州、芜湖、江西、湖广、泰州等地经商贸易,有的连续相传三四代”。⑦其中在沿海城市经商的兴化人居多,往南方向主要有广东、潮州、海澄、厦门、泉州等地;往北方向主要有福州、温州、台洲、宁波、上海、湖州、天津、烟台等地。如“莆田澄渚俞氏一族在南京、湖广、江右(江西)、杭州、江浦(安微江北)、乌江、泰州等地经商贸易就不下几十人,且有连续三、四代出去经营的。有的‘归置腴千余亩’或‘积资巨万’”,成为屈指可数的兴化富商。⑧《莆田市志》也记载:兴化“境内城乡自明代起就有许多人从事商业和各种服务行业。除在本地经营外,大部分以兴化桂圆和白砂糖等商品为媒介,到境外各地经营,足迹遍及江浙等省及东南亚各国,有‘无兴不成镇’之称。境外商业及服务业活动以城厢、涵江、江口、梧塘、西天尾、鲤城、榜头、枫亭、黄石等乡镇为最盛,江口以旅居东南亚人数众多而享有‘侨乡’之称,梧塘以在江浙一带经商日久闻名”。①可见,从明代起,兴化百姓开始大批外出经商,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和海外各国,出现“无兴不成镇”和“无莆不成市”的局面。
  二、海外兴化商帮的形成与发展
  明代,兴化境内掀起了一股出国经商热潮。据《明史》记载:“华人多诣吕宋,往往久住不归,名为‘压冬’;聚居‘涧内’为生活,渐至数万”。②明代,有不少兴化人移居海外各国经商,据史书记载:“莆田县陈、柯、蔡、许、李、王等姓氏族谱载。他们的先人在明太祖元年至成祖永乐元年(1368—1403)间就有移居东南亚的。明初,玉湖陈氏12世孙陈康作为闽人36姓赴琉球定居”。据《城厢区志》记载:莆田“英龙东里巷进士黄乾亨出任满刺加(今马来西亚马六甲)副使,带伯弟乾刚同往就职”。③在黄乾亨的引领下,陆续有兴化人到马六甲经商做生意。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明代境内贾民往菲律宾经商,有不少人定居菲律宾。举凡水木建筑、农事耕犁、衣服鞋履制作工艺多传授给菲律宾人”。④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有不少兴化人前往暹罗经商。特别是“宣德六年(1431年),郑和船队下西洋,经湄洲,境内卫、所船工舵手、水军将士,多有随船赴西洋诸国寄居”。如“兴化卫所百户刘监,其祖父刘杰‘屡跟内官马斌下西洋’。
  兴化卫百户柳营,其曾叔祖柳兴‘永乐三年(1405年)随太监郑和等往西洋公干’。兴化卫中所副千户白祥,其曾祖父白旺‘节往本洋公干’兴化卫前千户所千户许政,其曾叔祖许癖,永乐元年(1403年)多次往西洋古里,小葛兰等国公干。兴化卫前千户百所张宽,其曾叔祖张能‘永乐十年(1412年)以卫所镇抚蒙太监郑和选往南洋。’”⑤据史书记载:“柳荣,以卫所舵工,随郑和往西洋;王钰,以小旗往西洋;张宽,以卫所镇托抚,蒙郑和选往西洋;许辟,以百户往西洋古里、小葛兰等国;刘杰,以小旗跟内官高彬下西洋”。⑥此后,有不少兴化商人沿着这条海路到东南亚各国经商或定居,这些兴化商人边做生意,边将海外商品和植物引进家乡,实现了优势互补。如定居菲律宾的兴化商人,“由海外转入的农作物有番薯(俗称甘薯、地瓜)、落花生(俗称地生)、烟草、玉蜀黍”等。明代邑人姚旅在《露书》中记载:兴化百姓从吕宋引进的晒烟品种,在兴化境内种植制成烟丝后,又大量贩卖到国外去。
  从明中叶起,兴化商人大举向海外发展。据《莆田市志》记载:“明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涂泽民向朝廷奏准开放海禁,境内出海经商或定居外国谋生的人渐多。仙游《王姓族谱》载:‘十八代王士奇于明崇祯年间去南洋谋生。’华裔日人仲井真泓多一行,于1987年来莆田问祖时称:‘其先祖系中国福建省仙游县蔡襄的后代,于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东渡赴日谋生,以后定居下来’,至今谱牒犹在”。⑦明嘉靖年间,倭患严重,兴化境内民不聊生,百姓纷纷逃难。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倭决海堤,田不可耕,耕不得以偿种子,百姓只好背井离乡,纷纷迁徙海外谋生。还有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倭寇攻陷兴化府城后,奸淫掳掠,放火杀人。莆人死难者数以万计,“城内大阴沟中,血流有声”,全县人口数比十年前的喜靖三十一年(1552)锐减:户减898户,口减22961口。①其中有不少人飘洋过海,前往东南亚各国谋生。如秀屿区埭头镇的鹅头村,多次被倭寇洗劫,民宅被焚烧,全村百姓被逼流徙海外,现海外华侨有2000多人,而在家乡人口只有1000多。
  明代,兴化境内有不少人前往台湾经商或定居。一方面,由于地理位置优势,莆台一衣带水,早在北宋时期就有海上贸易,两地经济交流日益增多,人员往来繁荣,不少人迁徙台湾定居。据《莆田市姓氏志》记载:“明熹宗天启年间(1621—1627),莆人蔡文举渡海抵达台湾,先在台南市设立慎德堂,后居高雄县冈镇,为蔡氏最早入台者”,现为台湾第八大姓。②还有徐姓的徐应月、徐祖、徐功、徐宗、徐悦、徐山等,也是在明代时期迁徙台湾,定居在“新庄市、板桥市、台北市松山区大安区、苗粟市及挑园县、新竹县等地”,从事农业工开发和商业经营。③另一方面,“明朝初年,三保太监郑和率船队七下西洋,多次到湄洲祖庙朝拜妈祖,并在台湾南部‘汲水’,从此开通了莆田至台湾的航线,兴化府百姓往台湾的因而增加,台湾屏东县万丹的兴全里、兴安里,原名兴化廊,是兴化人最早移台的地方。廊即煮糖的工场,明郑时莆仙移民在这些地方煮蔗产糖。
  莆田的吉了(今秀屿梯吴村)村以渔航为主,明代已有很多人到台湾作业定居”。④据荷兰史料记载:“万历年间(公元1600—1620年),鹿港地域的汉人已有自己的村落......鹿港的一条莆田街,住着数百兴化人,其中陈姓人很多。这些人不会讲莆田话,但却牢牢记着自己是‘莆田人’。他们是明代去台定居的莆田人。......台湾《林氏大家谱》记载:嘉靖至万历年间(1522—1620年),仅福建林氏入台约一万人,其中台北市重庆路林氏宗祠收藏的全国126种《林氏宗谱》中。最早的是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和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均来自莆田”。⑤明代是兴化商人向海外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也是海外兴化商帮形成的重要时期。明代兴化府出境的人员比较复杂,除了商人经商出境外,还有起义失败、躲避倭寇而出境,或因天灾人祸、生活所逼而出境。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起义失败而出国。弘治九年(1496年),莆田广业里资国寺僧乌七三聚众数千人攻入仙游县城,扎营兴泰里。后魏升杀乌七三,火烧资国寺”,起义失败后,明军大举镇压,不少人被迫流徙海外。⑥明万历十一年至十五年(1583—1587)的五年间,莆田境内连年水涝旱灾,频频发生,山区地瘠民贫,人民生活困苦,生活所逼,百姓造反,失败后不少人逃亡海外。万历十六年(1588)十二月,广业里下溪村农民首领柯守岳在家乡联合畲民举行起义,烽火绵延莆田、仙游、永泰三县。半年后,起义军被明军所镇压,不少将士逃往海外。这些起义军流徙海外后,大多数选择经商之路,成为海外兴化商帮的重要力量。
  二是因躲避倭寇祸患而出境。明朝兴化沿海倭寇祸患历时近200年,福建、浙江、山东沿海诸郡屡受其害。莆田县地处东南沿海,受寇患之害尤烈。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倭寇大肆破坏兴化沿海的海堤,海水淹没了兴化平原,田不可耕,颗粒无收,逼于生计,百姓纷纷迁徙海外谋生。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倭寇攻陷兴化府城,奸淫掳掠,放火杀人,有不少人背井离乡,飘洋过海,出国谋生。还有莆田的黄石、平海、埭头等集镇,多次被倭寇洗劫,百姓无法生存,纷纷逃亡海外。据不完全统计,倭寇祸患期间逃往海外谋生的兴化百姓数以万计,迅速壮大了海外兴化商帮的力量。
  三是因生活所迫而出国。据史料记载:“自明嘉靖五年至三十五年(1526—1556年)30年间,兴化境内有十年遭受水、旱、风、火之灾,诸如‘夏秋大旱’、‘禾麦绝收’、‘风雨潮涨’、‘飓风大作’、‘大饿’、‘岁大饥’等字句,频现在清乾隆廖必琦编撰的《莆田县志》之中。明嘉靖、顺治年间,早灾、水灾不断,‘民生凋敝已极,背井离乡去海外谋生者有之。’①“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春、麦、稻无收......民赖以济”。②据《莆田县志》记载:“明洪武元年至永乐元年(1368—1403),县内陈、林、黄、柯、蔡、许、李、王等姓均有人移居东南亚各国”。③饥荒、灾害等也是导致兴化百姓迁徙海外的重要原因,客观上也壮大了海外莆商队伍。
  四是反清复明运动失败后,大批明朝将士流亡海外。据《莆田市姓氏志》记载:“明末郑成功收复台湾,清初施琅平定台湾,均有大批闽籍人口落户台湾。有资料显示,台湾2300万人口中,有70%一80%源自福建,其中不少莆仙人”。④明末清初,郑成功部将杨耿等曾数度率部入莆。常太里人潘仲勤、仙游王士玉等人率众起兵响应,人数达数百人。杨耿攻入莆田兴化城时,邑人黄鸣俊、林嵋等人起兵响应,人数达千人。郑成功部攻克平海卫时,郭乐隆等人也在寨碉起兵响应......沿海抗清斗争此起彼伏,持续了20年,不少兴化百姓揭竿起义,加入抗清队伍。但抗清斗争失败后,清军对农民起义军大开杀戒,不少人被迫“亡命湖海”,逃往海外谋生,成为海外兴化商帮的一族。
  明代海外兴化移民队伍成分比较单纯,大多数是贫苦农民和起义军将士。他们流徙海外之后,起初只是从事种植、捕鱼、石匠、矿工、泥匠、筑路工和人力车、肩挑等重体力劳动,以后逐渐发展成为小商贩,主要从事洗衣、餐饮、杂货、理发,以及从事农产品销售、手工业品、水木建筑、农事耕犁、衣服鞋履、木雕石刻等行业。由于兴化人吃苦耐劳,善于经营,许多小商贩很快发展起来,随后又千方百计地引荐亲戚朋友和乡亲外出经商,滚动发展,使海外兴化商人越来越多。加上兴化人因受地域限制,语言狭窄,风俗习惯相同,家乡观念强,在外经商的兴化商人能够互相帮助,共渡难关,逐渐形成了一个以方言为纽带的地方商人群体,为海外兴化商帮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三、明代兴化商帮的结构及特点
  明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的社会作用和政治地位日益凸显出来,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从明初起,兴化商人迅速增多,商人队伍不断壮大,商人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并逐渐发展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但由于受当地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等诸多因素影响,兴化商人队伍又表现出一些与众不同的特点。
  (一)商人队伍结构繁杂
  元之前,兴化商人队伍结构相对简单,通常由“行商”和“坐贾”两部分人组成,商人队伍的主体是手工业者和小商贩。进入明代之后,随着封建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人队伍迅速扩大,商人成分日渐复杂,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少农民逐渐转变为商人。明代兴化境内农业种植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农民以种植甘蔗、荔枝、龙眼、晒烟、蓝靛等经济作物为主,出现了以雇工形式经营农业生产,具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据《仙游县志》记载:明代仙游境内“亦有自产自销的蔗农们,肩挑‘盆糖’上市或出境求售”。①同时,还有不少农民亦农亦商,农忙务农,农闲经商,一些农民甚至转变为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商人,并在家乡附近或在集镇上开店设铺、摆摊设点,经营农产品,逐渐由农民转变为小商贩。
  二是部分手工业者演变为商人。明代兴化的手工业品生产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自给自足的家庭副业,而是为了实现商品价值的商品生产。据《兴化府志》记载:下里妇女“每四五日织成一布,丈夫持至仙游,易谷一石”。②连农村家庭妇女都以商品生产为目的,更何况那些手工业作坊。
  所以,明代时期,无论是手工业生产方式,还是手工业者的经营手段,都具备了商品生产的性质,手工业者已经发展成为名符其实的商人。
  三是大多数地主兼有商人身份。明代时期,兴化境内有相当一部分地主改变了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采取雇人耕种,自己经营农产品,具有资本主义农场主的性质。明代兴化境内大面积种植经济作物,出现了不少农业大户,且大多数农业大户都是自产自销农产品,或将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后投入市场销售,以获取更多的利润。不少地主在城里开店经营,具备了地主和商人的双重身份。
  四是部分豪绅富户转为商人。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的作用越来越大,从而逐渐形成了一个食利者阶层。明代有不少家资巨富的豪绅、富农、官宦、地主等富户,“利用游资以‘放青苗’,‘牛头碰’等高利贷形式”,以资生财。有的富户“或囤积成糖,或直接运销出境,或批量贩卖给京果商,成为垄断食糖的商户”。③这些豪绅富户,资本充足,涉足商场后很快就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的商人。
  五是文入学士加入了商人行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兴化文人墨客的价值观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不齿言利、不屑商贾的学者士人,也加入了商人队伍。特别是明代中后期,“弃儒服贾”、“弃文从商”蔚然成风,不少兴化学子考举落第之后,选择了经商之路,客观上也壮大了兴化商人队伍。
  明代兴化商人队伍成分比较复杂,不但有传统意义的商人,也有亦农亦商的农民和临时商人,还有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的手工业者;不但有大量的地主、富户、豪绅参与商贸活动,而且有不少官员、士大夫和文化人也经商谋利,甚至地方武装、海盗和倭寇都挂上“商人”的招牌。
  (二)兴化商帮“近亲繁殖”
  明代兴化商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近海鱼盐,近山稼穑”,相互提携,一地一业,一村一品。明初,由于倭寇祸患,兴化境内生存环境不佳,兴化商人纷纷背井离乡外出经商,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和东南亚各国,以及港澳台地区。由于身处异地客乡,人生地不熟,为了互相有个照应,兴化商人大多是结伴同行,或举家外出,或老乡之间相互提携,或集中某一地方经营一个行业,或亲戚朋友合作经营某一种产品。从明代开始,兴化商人形成了一种习惯,即以血缘为核心,以家族为凝聚点,“同业聚居、父子相承”。如海商船舶主大多出于沿海的枫亭、秀屿、湄洲、黄石、涵江和江口一带,经营干果的商人大多数为华亭、梧塘、鲤城、枫亭等地,纺织品经营者则以黄石、郡城和仙游县城的商人居多,而经营竹木山货的商人,主要是兴化北部山区的小商贩。
  商人“近亲繁殖”促进了一村一品一业等专业村的形成。据史书记载:明代兴化境内逐渐形成了木雕、石雕、竹编、木偶、戏剧、造船、运输等专业村,如莆田陈桥村的木器、程口村的石工、下江头村的打铁、度下村的竹编、直奎岱埕村的槎绳、沃柄村的伞业、庄厝村的“磨镜”、镇前村的“冥楮”、新港村的草帽和草袋、江利村的禽苗、江边村的草席、上喻村的鱼钩、西洪村的米粉、油庭村的线面、柯墩村的铸鼎、后度铺尾的弹棉、忠门村的蒸笼,后宫村的“称仔”......据《莆田县志》记载:明代“县内的一些自然村聚集着专业工匠,他们传授传统工艺,世代流传,亲友提携,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年长日久,形成颇具特色的专业村。如黄石镇西洪村的兴化米粉加工,下江头村的打铁业,惠洋村的乐器制造,笏石镇下郑村的竹编,梧塘镇枫林村的线面加工,华亭镇万坂、云峰、西许村的桂元焙制,忠门镇东埔村的蒸笼制造,渠桥镇港利村的孵化禽苗,涵江陈桥村的木制家具,城郊西洙村的织布,畅林村的木桶业等等,其产品久负盛名,深受群众喜爱”。①海外兴化商人“近亲繁殖”也很突出。在东南亚各国的兴化商人中,开始只是一、二人出去,或几个同乡结伴同行。之后,又陆续引携亲朋好友出去,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逐渐形成了海外兴化人居住的村落,且大多数是同姓同宗集居。如明代前往台湾经商的莆田陈姓人,大多数居住在台湾鹿港。而林姓兴化人又集中在台北市重庆路一带,人数达万人以上。从东南亚各国兴化人分布和居住的情况看,也是同姓或同乡集居一处。如仙游华侨主要移居印度尼西亚的太平地区,莆田沿海渔民又集中在马来西亚的砂捞越地区。江口的华侨一般先到新加坡,后移居马来西亚、泰国等地,并出现了一地一业现象。这种以地域为核心的商人队伍结构,对兴化商帮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凝聚作用。
  (三)富商巨贾不断增多
  明代兴化商业经济持续繁荣,行业积聚不断加快,如粮食、纺织、陶瓷、干果、药材、山货、海鲜、珠宝等农产品和手工业品,逐渐集中在固定地点交易,形成了众多的专业市场。据《仙游县志》记载:明代“城关、枫亭两地的大布庄已具备批、零、栈、贩经营规模”。②仙游“县城和枫亭市、沙溪市、石马市、坝下市、俞潭市已成了龙眼、桂圆、荔枝、蜜枣果品交易的主要市场”,境内专业市场主要有粮食、木材、果品、纺织、海鲜、海产品和外国商品等。③在行业集聚的同时,出现了资本集中和少数商业巨头。从明代起,兴化境内一些经营有方的商人脱颖而出,逐渐垄断了某一行业,成为该行业的领军人物,如粮食、茶叶、蔗糖、纺织品、干果等行业,都出现了一些行业巨商。据《莆田市志》记载:涵江郑在质贩运土特产品,“入姑苏、航宁波”,家资巨富。①明代兴化士人姚旅在《露书》中记载了一段故事,“吾乡,郑在质贩糖泛海,舟至宁波,袖银包登岸,不觉坠入海。过肆见市鱼巨大,购归下酒破闷。割其腹,则所坠钱包在焉”。②郑在质是专门贩卖蔗糖的兴化商人,拥有自家船队,是明代兴化著名商人。特别是仙游“县城三里长街,西出仰照门,商店鳞次栉比,连接起龙星、永正、安怀、台斗、茅亭、泗州尾街市。辐辏城外四境(永正、太平、安怀、鳌峰)集聚大商家64户,成为‘日兑千金之地’”。③仙游的李元兴、陈隆兴等人,发展成为兴化大烟商。④还有“莆田人王鹏(字君朝),善制烟丝,因避兵乱,携家迁至福州藤山(今仓山)兴义境,操持烟丝加工业,其烟铺取名‘王大盛’,所产烟丝用茶油焙,味香且防霉菌变,深受用户欢迎”,是福州地区最早经营晒烟的富商之一,持续了300多年。⑤同时,莆田的秀屿、涵江、郡城等商业集镇,也出现了不少商业巨头。这些资本雄厚的明代商人,已经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成为兴化境内早期的资本家。
  (四)官商结合非常普遍
  中国历代王朝都禁止官员经商,但屡禁不止。明代官员经商尤其严重,特别是在明初和明末,出现了皇亲宗室“经纪贸易与市民无异”的局面。明代兴化境内走私猖獗,外国商品充斥市场,与地方官员的参与不无关系。据《莆田市外经贸志》记载:“嘉靖(1522~1566年)以后倭寇骚扰作乱,走私活动复发,豪门巨富和府、县官吏多插手偷漏税的走私”。⑥即使是在禁海期间,兴化沿海走私贸易也始终没有停止过。特别是明万历年间,官员参与走私非常普遍,朝廷曾下达“宛、大二县铺户,无分势要之家,逐一审编,不许妄告优免”的昭令。但不少官员仍然将亲戚朋友和亲信安插在“官牙”和“牙行”里,借公济私,官商勾结,垄断某一行业、某一商品,以谋取暴利。甚至海防武职,受了通番土谷“哪哒”(走私者的别称)的“报水”,能分到金银货物等项,值银百两以上,就允许船货出入,串通交易。明末,官商结合更加普遍,“豪门巨室间有冒充牙官,采购货品乘巨舶贸易海外者”。⑦兴化商人在倚官谋利方面更胜一筹,即所谓“功夫在诗外”。凡在商场上大显身手的商人,在官场关系中一定游刃有余。因为商人只有倚仗“府县官吏”,才能进行海上走私贸易;只有官商结合,才能垄断某一行业、某一市场,或取得某一产品的经营权。所以,明代兴化商人依附于封建势力的荫庇,从中谋取超额利润,成为普遍现象,也是名副其实的官商结合。
  (五)部分海商“亦商亦盗”
  明朝长期实行海禁政策,阻碍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自唐宋以来,“海乡以船为业,夺之,是驱人入海为盗耳”。⑧同时,长期海禁导致外国商品奇缺,价格暴涨,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明代海上走私贸易日渐猖獗,其广度和深度甚至超过了正常的对外贸易。尽管明代曾经几度开放海禁,但民间对外经济交流渠道始终不够畅通,加上朝廷实施进口商品重税赋政策,导致海上走私屡禁不止。特别是明嘉靖年间,沿海走私十分猖獗,据“《明史》记载:福建到吕宋,‘商贩数万人’;福建海商已遍布东、西洋,东起日本,中经南洋群岛、阿拉伯,远至东非海岸。后又形成了亦商亦盗的私人海上贸易集团......民间商人以走私的形式与官府的海禁相抗衡”。①莆田地处东南沿海,具备了海上走私贸易的天时地利。明代实施时开时禁的对外政策,进口商品利润丰厚,不少兴化商人铤而走险,做起了海上走私买卖。莆田南日岛之所以成为“贼澳船窟”,“倭艚樵汲,必泊此岸”,与兴化商人不无关系。特别是明嘉靖年间,4000多倭兵明目张胆地盘踞在离兴化府不远的林敦村,长期危害百姓,兴化商人难逃其究。倭寇占据莆禧城时,福建总兵俞大猷在分析敌情时说:“今倭贼有二三千,从贼有七千,且人人皆欲死斗”。②“从贼七千”可能夸大事实,但出现这种局面,兴化商人绝对脱不了干系。嘉靖四年(1525年),浙江巡抚潘仿在奏折中说:漳泉兴等府“奸民”,私造大船下海,进行海上走私。沿海“豪佑之家,往往藏匿无赖,私造巨舟,接济器食,相依为利”。③这些历史记载绝非子虚乌有,空穴来风。据《莆田外经贸志》记载:“熹宗天启四年,莆田舶商洪陛,参加广东海澄颜思齐海外贸易集团,多往日本及东南来经商”。④颜思齐的海外贸易集团,“其实就是海盗”团伙,其中也有兴化商人。⑤所以,一些史学家称闽商“亦商亦盗”,虽然以偏概全,但并非无中生有。
  三、兴化商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改朝换代绝大多数是因农民造反所引发的,所以历代统治者在执政初期都会实施重农抑商政策。一方面,重农抑商举措,既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又能平衡贫民的仇富心理,起到了收买人心的作用。另一方面,重视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既可以缓解社会矛盾,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商人之所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地位低微,除了人数不多、力量单薄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商人对统治者没有构成太大的威胁。因为商业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在这一点上商人与执政者的愿望是一致的,所以历代执政者都把商人玩于股掌之中。但随着封建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队伍不断壮大,商人群体逐渐发展成为社会中较为活跃的阶层,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兴化商人发展的历程看也遵循了这一规律。特别是进入明代之后,兴化商人的历史地位和社会作用日益凸显出来,成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一)兴化商人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明代时期,兴化境内战乱频繁,天灾人祸不断,仅农民造反和政权更迭所引发的战乱就多达12次,更何况长达200年的倭寇祸患,而每一次战乱都对兴化经济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而战乱过后,百业待兴,百废待举,首先站起来的就是商人。他们擦干了自己身上的血迹,医治好心灵的创伤,又艰难地拼搏在商场上,为当地经济恢复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尽管商人的动机是为了赚钱,但这种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别人的商贸活动,却汇成了一股推动社会前进的巨大动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如兴化倭寇祸患期间,每一次倭寇洗劫都会使某个商业重镇化为灰烬,但在商人们努力之下,被毁集镇用不了多久,又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诸如兴化的郡城、涵江、黄石、枫亭、莆禧等商业集镇,多次被倭寇洗劫,商业遭受严重破坏,但只要有商人们在,集镇很快就能恢复昔日的繁荣。所以说,兴化商人对于明代兴化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功不可没。
  (二)兴化商人具有爱国爱乡之心和人道主义精神
  兴化商人历来具有爱国爱乡的高尚品德。早在北宋时期,就有盐商陈应功举兵平叛的历史记载。南宋时期,又有莆田豪绅李富出资募兵3000人,北上抗金之壮举。在元代打击匪寇袭扰和抗击亦思法杭兵乱中,兴化商人也是中坚力量。特别是在明代抗倭斗争中,兴化商人起到了其他社会阶层无法替代的历史作用。据《莆田县志稿》记载:“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四月,倭寇千余人,由福清乘胜从三江口登陆。......14日进迫莆田城,当时莆田已无兵可用,适时麻阳兵千人经过莆田,尚在城,林兆恩(字懋勋,号龙江,道号子谷子,莆田县豪绅,也是三一教创始人),为保城池,同各乡绅建议雇广东兵御寇,就与广东兵立字据,退倭后酬金二千两。广东兵出城奋击,斩真倭2人,倭寇退去”。①由于麻阳兵轻而易举地赚了2000金,商人们一年辛苦付之东流,加上抗击外敌,军队有责,一些商人心理不平衡,便拒付酬金。豪绅林兆恩只好自己拿出一百两白银,先付给广东兵。“广兵大怒,缚兆恩于演武场殴打,并迫其领至爽约商家追索。兆恩说‘昔与汝等许盟千金,以图安此城,今寇夷寇既退,汝等復肆掠,是乃乱此城也,乌呼可,吾宁死不为也’”。②商人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只好破财消灾,先由兴化府官银垫付,尔后由商人分期分批还款。但不管结果如何,商人们毕竟免除了兴化郡城的一次生灵涂炭。还有在宁海、莆禧、平海、枫亭和仙游县城的几次抗倭斗争中,不少的商人和商店伙计都亲自参加保卫家园的战斗,深受百姓好评。
  明嘉靖三十七年至四十二年间(1558—1563年),倭寇侵犯兴化境内达9次之多,杀死百姓不计其数。兴化豪绅林兆恩先后7次出卖私人财产,筹资雇人收埋死难者,共计收埋、火化尸体骸骨3万多具,收集零碎尸骨一百多担,避免了战后瘟疫的大面积蔓延。林兆恩曾经在《冠退收尸歌》写道:“与汝形骸一气分,满城鬼哭不堪闻;风旙挥泪缘何事,与汝形骸一气分”。③许多商人在倭寇祸患期间都伸出援助之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抵抗倭寇,守土有责,帮助受灾百姓和亲朋好友共渡难关,重建家园,出现了许多感人的事迹和义举,反映了兴化商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爱国爱乡之心。
  (三)兴化商人能够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随着兴化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商人队伍日益壮大,兴化商人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在社会救济方面,兴化商人慷慨解囊,毫不吝啬。据《仙游县志》记载:明代“官府设常平仓、义仓,民间设社仓等仓储设施,以官粮或官、民捐谷储存,遇灾害饥荒则施行赈济,地方上热心慈善事业人士还自行设摊施粥”。④这些热心人士大多数是商人,每当遇到饥荒或天灾人祸,商人们都有义举,或捐款捐物,或设站施粥,或救助难民,体现了兴化商人的社会责任感。据《兴化府志》记载:“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旧养济院重加修理。弘治六年(1493年),知府王弼迁建于肃清门外郡厉坛之右。厅堂悉依旧制,而房舍视旧加多,且极洁静,孤老就居大悦。每月照例人给米三斗,柴九十斤。每岁寒暑布各一匹。死给棺一具”。①“贫列业者,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九十以上,岁加赐帛一匹,絮一斤”。②这些救济和收养孤老笃疾老人的费用,除了部分由地方政府提供外,主要是从商人队伍中募捐而来。
  明代兴化境内教育昌盛,书堂、书院林立,遍布城乡,这与兴化商人热心教育和积极支持是分不开的。据《莆田县志》记载:“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郡人御史姚鸣凤,进士冯文涛,在家设塾,以经术教里中子弟。其后,官绅商贾多延师于家设学塾,境内私塾始兴”。③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朝廷诏毁天下民间书院学馆,因而书堂、学馆多废为祠,或改为私塾”。④地方政府不再负担地方学堂的教育经费,兴化商人就成为地方教育经费的主要提供者,不少兴化商人慷慨解囊,兴办私塾,促进了兴化教育的再度中兴,文献名邦再次走向辉煌。据《兴泉科甲之盛》记载:明代兴化府的举人、解元、进士、状元、探花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0%、33%、22%、18%和40%。同时,明代兴化高官重臣迭出,出现了“六部尚书占五部”的历史奇观,列入《明史》人物传的兴化士人就有43人,四品知府以上官员多达300余人。清乾隆《莆田县志》《人物志》序言写道:“莆僻处海滨,名邹鲁,非人物彬彬故欤?盖肇于唐,盛于宋,尤盛于明”。⑤可见,“文献名邦”、“海滨邹鲁”之美誉,其中也有兴化商人的功劳。
  (四)兴化商人社团的建立及其历史作用
  随着商业的不断发展和商人队伍的日渐壮大,以商人为核心的商人社团开始建立。据史书记载:明代出现了众多以兴化商人和士人为核心并具有商会性质的会馆。沈符在《野获编》中记载:明万历年间,京师五方所聚,其地方各有会馆,为初至居停,相沿甚便。据文献考证,明代北京闽中会馆是福建省各府、州、县在北京地区的会馆总称,共有23所,其中的“莆阳会馆”和“仙溪会馆”是由兴化商人和士人共同出资创建的民间社团,时间大约在明中前期。据李景铭《闽中会馆志》记载:莆阳会馆创建于明万历年间,由旅京乡人集资筹建,会馆地址在北京高家寨。“莆阳会馆”和“仙溪会馆”是兴化士绅和商界同行联谊结社的场所,首要目的是为赴京会试的同乡举子提供免费或廉价的栖身之处,同时也为客死京城的兴化人安排葬身之处。明永乐皇帝定都北京之后,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会试,大批兴化举子北上应试,仅洪武三年(1370)至嘉靖七年(1528)的近160年间,兴化府“凡五十二科,乡举千一百十一人,甲榜三百二十四人,状元二人,探花四人,会元一人,解元二十五人”。⑥这些兴化举子到达北京之后,大多数在兴安会馆落脚,得到兴化商人的资助。
  明代时期,兴化商人遍布全国各地,各大商埠陆续建立了兴安会馆,而这些会馆比北京会馆更具有商会性质。因为北京兴化士人众多,商人在会馆成员中所占比例虽占绝对优势,但主持会馆事务的一般是兴化著名士人。而全国各地商埠的兴化会馆会员却大多数是商人,实际上也是商东、山东烟台等地的“兴安会馆”和“莆阳会馆”,其成员大多数是兴化商人。商人们通过会馆开展联谊活动,推举总理,商议同乡公益事业,分摊税赋杂捐,处理商务纠纷,以及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当兴化商人与外地商帮或地方帮派发生摩擦时,通常也通过会馆进行协调,以解决争端,化解矛盾,发挥了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兴化商人在妈祖文化传播中的重要作用
  明初,虽然朝廷实施海禁政策,但民间贸易始终没有中断。随着兴化商帮的发展壮大,莆商足迹越走越远,妈祖文化在海内外的传播也越来越广泛。明代妈祖文化传播的主要形式是以创建妈祖天后宫为内容,从明洪武年间开始,漕运发达,航运兴起,山东、天津等沿海港口开始大举修建天妃宫。如山东芝罘湾港口,每年南来船舶有上千艘之多,船工和商人们便在港口南侧修建了妈祖庙。明天顺七年(1463年),山海关也修建了天妃宫,明代兵部主事祁顺专门为山海关天妃宫题写“天后宫碑记”。碑文记载:“海运之人,有适急变,而赖神以济者,因建以咎神祝”。同时,在辽东半岛也陆续修建了一些天后宫,如明正统九年十月(1444年)朝廷还命辽东金州、海州二卫春秋择日祀天妃庙。特别是明永乐皇帝,在南京天妃宫举行隆重的妈祖御祭,由太常寺卿主持,并配有乐舞,这是妈祖第一次接受皇帝御祭,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祭。
  明朝是我国海上外交较频繁的历史时期。明永乐至宣德年间,在我国航海史上出现了举世闻名的郑和下西洋事件,成为人类史上空前的航海壮举,也是明代最大规模的海上外交活动。郑和在20余年间内七下西洋,开辟了海上丝绸之路,促进了妈祖文化在海外的广泛传播。据史书记载:郑和航队历经台风、巨浪、海寇等艰难险阻,每当出海或海上遇险之时,总要祈求妈祖庇护,且每次都能逢凶化吉。郑和船队从江苏出发,经福建、广东沿海再往我国南海诸岛出国访问,每当船队到达码头,必先祭拜妈祖,如发现码头没有妈祖庙,便带头捐建天后宫。郑和还规定:凡出使或出海官船,必须祭拜妈祖,并数次亲临莆田湄州妈祖祖庙进行朝拜,邀请兴化船工和商人一道出海,多次奏请朝廷加封妈祖,积极推动妈祖文化在海内外的广泛传播。据《福莆仙乡贤人物志》记载:“明代,自永乐三年成祖派郑和下西洋以后,妈祖行宫从中国走向了世界。琉球先后创建两座妈祖行宫。其中一座就在华裔聚居的久米村,称上天妃宫;另一座在琉球首邑那霸,名为下天妃宫,琉球国王尚巴质所建,这是有年代可考的最早的一座在外国妈祖行宫。这座行宫建在‘天使馆’”。①台湾地区的妈祖信仰普遍兴起也是在明代万历年间,据荷兰台港史料记载:“明万历年间(公元1600—1620年),鹿港地域的汉人已有自己的村落,皆奉祀林默神象......”②所以说,明朝是妈祖信仰传播和妈祖文化弘扬承前启的重要时期,其中兴化商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附注

①《明史》卷六七,(舆服志)。 ②《兴化军祥应庙记》碑刻。 ③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 ④(明)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33页。 ⑤乾隆《莆田县志》卷二十一,(食货志)。 ⑥乾隆《莆田县志》卷二十一,(食货志)。 ⑦《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⑧邓华祥、肖忠生:《浅谈莆商走天下》载《天下莆商》,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第92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665页。 ②《东西洋考》卷5《吕宋(考)》。 ③《城厢区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1页。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99页。 ⑤蔡玉兰主编:《风雨沧桑故园情》,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⑥《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698页。 ⑦《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430页。 ①(清)廖必琦撰:乾隆《莆田县志》。 ②《莆田市姓氏志》,方志出版社2010年版,第140页。 ③《莆田市姓氏志》,方志出版社2010年版,第231页。 ④陈光荣:《寻根揽胜兴化府》,海风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⑤陈光荣:《寻根揽胜兴化府》,海风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⑥《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 ①蔡玉兰主编:《风雨沧桑故园情》,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 ③《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891页。 ④《莆田市姓氏志》,方志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①《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25页。 ②(明)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35页。 ③《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25页。 ①《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288页。 ②《仙游县志》,方志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31页。 ③《仙游县志》,方志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65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738页。 ②朱维斡著:《莆田县简志》,方志出版社2005年版,第275页。 ③《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22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5页。 ⑤《福建烟草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70页。 ⑥《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3页。 ⑦《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00页。 ⑧朱维斡著:《莆田县简志》,方志出版社2005年版,第272页。 ①《福建商业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②俞大猷:《呈福建巡抚谭纶》(兴化灭倭议)。 ③《明世宗嘉靖实录》,卷189。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38页。 ⑤http://baike.baidu.com/view/58985.htm。 ①《莆田旧县志稿》,1965年编,第8页。 ②《莆田旧县志稿》,1965年编,第8页。 ③《莆田诗咏》,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7页。 ④《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761页, ①(明)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82页。 ②(明)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84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014页。 ④《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014页。 ⑤乾隆《莆田县志》(人物志)。 ⑥黄国华著:《北京莆田会馆之考略》,(湄洲日报),2004年12月4日。 人组织,具有商会功能。如天津有“兴安会馆”,南京有“莆阳文献会馆”,上海、浙江、宁波、广 ①《福莆仙乡贤人物志》,福莆仙文化出版社1990年版,第478页。 ②陈光荣:《寻根揽胜兴化府》,海风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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