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沿海走私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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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095
颗粒名称: 二、沿海走私贸易
分类号: F710
页数: 3
页码: 158-1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明代沿海走私贸易,因为海禁的原因导致海上发生走私贸易,影响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关键词: 明代 沿海走私 莆田市

内容

兴化府滨临中国东南沿海,海上走私历史已久。早在唐代就有海上走私贸易活动。宋元时期,朝廷在兴化沿海设立了多个水寨,加强查验走私和打击海盗。据《忠门镇志》记载:“熙宁四年(1071年),设水寨于系蓼澳(今梯吴吉了),称蓼寨,有巡检1人,弓兵125人,以查检过往船工舶,防备海盗”。⑦但在利益驱动下,海上走私屡禁不止。
  明朝海禁所引发的直接后果便是海上走私日趋活跃。沈德符在《野获篇》中曰:“在沿海则台、温、福、兴、泉、漳、潮,在内则福宁、福清、边江、长乐,户习风涛,人熟勾引,百人为舟,方舟为党。冒给般由,开洋谢利,一遇负贩之舶,弱肉强食,杀戮剽掠以为常”。⑧明代中国封建商品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是拓展市场,但闭关禁海的政策又人为地阻碍了商品流通,从而引发了海上走私贸易,导致中国对外贸易的畸形发展。
  明朝曾经几度放松海禁,有限制地允许商人开展对外贸易,但这种贸易态度转变的初衷是消极的,表面看是为了发展对外经济交流,而实际上却是无奈之举,即在无法控制走私日趋猖獗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如明末朝廷开放海禁的同时,又采取许多限制措施,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船引”制度(即颁发出海凭证,每船一引),明末福建对外贸易只限漳州月港一处,而漳州月港也只发放88张“船引”,福建海商众多,88艘“船引”显然是不够的,不少海商仍然只能从事海上走私贸易。虽然后来增加到100张、210张,但与福建数十万海商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
  同时,朝廷还人为地控制商人活动范围和贸易商品种类,如对进口商品的品种、贸易地点、出海时间、往返路线等,都作了严格规定,违者一律法办。另外,朝廷还经常增加进出口商品的税赋,以遏制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如不断增加引税、水饷、陆饷和增加饷等,通过加大商人的贸易成本,以限制对外贸易发展。所以,明末的海禁开放,仍然是以控制外贸规模为目的的保守开放,其初衷并不是为了扩大对外贸易,与宋元时期鼓励对外贸易政策有很大的不同。
  兴化地处东南沿海,对外贸易是境内商品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明代兴化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更离不开对外贸易这个载体的支撑。如兴化境内盛产的蔗糖、干果、竹木山货等土特产和葛麻布、丝帛、棉布等纺织品,以及食盐、陶瓷、工艺品等手工业品,销售市场主要在境外,而兴化百姓所需要的大米、食油、香料、药材、纺织品原料和奢侈品等,又需要从境外大量进口。
  所以,海禁是否开放,对外贸易是否健康发展,对兴化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加上沿海百姓历来以海为生,从事对外贸易和渔业生产的居民多达数万之众,明代海禁政策砸毁了这些海商和渔民的饭碗,使众多百姓沦为无业游民,从而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更加严重的是明代海禁导致兴化境内市场萎缩,产品滞销,价格下降,而进口奢侈品稀缺,价格飚升,形成了较大的利益空间。
  在利益的诱惑下,不少兴化商人铤而走险,加入了海上走私队伍,导致走私贸易日趋猖獗,对外贸易畸形发展。据史书记载:“明代,实行勘合政策下的官方贸易,禁止民间通海贸易。海外贸易为日本商舶所垄断。南日群岛倭商云集,遂成‘澳番船窟’。境内贾民多冒禁出海,引货转贩,外通各洋,市易诸夷”。所以,不少商人加入走私贸易行列,如:“天启四年(1624年)莆人洪陛参加广东海澄人颜思齐为纲首的海外贸易集团,多往日本经商贸易”。①颜思齐是明代东南沿海最大走私集团的头目,不但拥有大型船队,而且拥有武装队伍,长期盘踞台湾岛内,经常与日本商人和海盗勾结,进行海上走私活动,有不少兴化商人投靠颜思齐,参与海上走私贸易。同时,一些兴化商人还自己组建了武装队伍,进行武装走私活动。明代兴化境内流传一句俗语“亏本生意无人做,杀头买卖有人干”,指的就是走私贸易。据《莆田市志》记载:“明代实行勘合贸易。商贾多冒禁出海,引货转贩,市易诸夷”。②明代长期实施海禁政策,海上走私利润十分丰厚,吸引了社会各阶层的参与,有商人、农民、手工业者,也有豪绅、地主、富豪,甚至还有朝廷官吏和海盗等。如“明洪武初年(1368年),沿海军防森严,非法走私活动稍敛。嘉靖(1522~1566年)以后倭寇骚扰作乱,走私活动复发,豪门巨富和府、县官吏多插手偷漏税征走私”。③据《莆田外经贸志》记载:实施海禁期间,“莆、仙民间商船的对外贸易却悄然兴起。一时冒禁出海,行货转贩,市易诸夷,外通各洋,以代农贾之利,比比皆是。商民岁贩糖饴稻麦之属,浮运台泉潮,贸易为利,南匿(今南日)遂成‘澳蕃船窟’”。①兴化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长,岛屿众多,实施海禁之后,海外岛屿大多成为走私窝点和倭寇据点。据史书记载:兴化湾和湄洲湾外的南日岛、黄竿岛、湄洲岛等,长期成为海上走私的中转站。邑人林兆坷在《舟山南日说略》中记载:南日孤岛断屿,倭艚樵汲,必泊此岸,古称为贼澳船窟。
  为了打击海上走私,明朝曾经多次进行海防整肃。“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改设兴化卫、平海卫,两卫驻兵11805人,辖领11个千户所,各所驻兵1000人。同时在沿海突出部设迎仙、冲沁、嵌头、青山、吉了、猴屿等6个沿海巡检司,卫、所、司之间形成犄犄角,以57座烟墩台烽火为号,互递信号。同年底,又设南日水寨,置舟船29艘,常驻兵4060人,协调防范兴化、平海、泉州一线海域,兼查缉走私活动”。②并“以平海卫、莆禧千户所及巡检司六处管理进出境贡舶,以河泊所掌握港务及境内船只”。③尽管如此,海上走私活动仍然屡禁不止,长期猖獗。据《莆田市外经志》记载:倭寇祸患期间,海外贸易为日本人所垄断,莆田的南日、湄洲等岛屿倭商云集,成为走私货物的集散地。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兴化商人、豪绅和官员,纷纷造船置货,“以航海通番为生”。特别是“嘉靖末,倭乱横行,武装走私猖獗,对外贸易遭到空前的破坏,消颓不振”。④直至“崇祯二年(1629年)八月,海盗褚采驻舶南日岛,总兵郑芝龙率兵剿灭”,各海岛的走私窝点和武装据点才逐渐减少。⑤所以,明代福建沿海的大规模海上走私,不但影响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而且还给闽商戴上了“亦商亦盗”的帽子。

附注

⑦《忠门镇志》,方志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⑧沈德符:《野获篇》卷12,(海上市舶司)。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683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695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707页。 ①《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708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710页 ④《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⑤《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39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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