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盐业生产规模继续扩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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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087
颗粒名称: 三、制盐业生产规模继续扩大
分类号: F407.8
页数: 2
页码: 147-1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明代制盐业生产规模继续扩大,制盐工艺不断进步,利润大促进经济发展的现状。
关键词: 明代 经济发展 制盐业 莆田市

内容

明初,兴化百姓继承了元代的制盐工艺,利用海水的潮涨潮落,筑坎拦水晒盐,自产自销,分散经营。明洪武年间,兴化采用“结砂晒盐法”,产量有所提高,但在倭寇祸患期间,兴化盐业生产一度衰退。明嘉庆年间,兴化百姓发明了“丘盘晒盐法”,食盐产量稳步增长。据《兴化府志》记载:“其法:潮退后,各家就地(即海荡地)犁取海泥而邱阜聚之,别坎地为溜池(广约七八尺、深约尺四五),池下为溜井(大如釜,深倍之,约盛水二,各槌砑使光,不至漏水。池底为窍以通于井,窍内塞以草复瓦土以塞其外(土稍粘稻糠,令水得出)。遇天日晴霁,开取所聚泥曝之,务令极干,搬置池中(池面及底皆稍布稻糠),以海水淋之,水由窍渗漉人井,渗尽干取泥滓而出之,别置新泥就以井中水淋之,如是者再,则卤可用矣(凡试卤以莲子,莲子浮则卤成矣,若沉复淋,如前法)。仍治地为盘,名邱盘,铺以断瓮,分为畦塍,广狭不过数尺,乃运井中水倾注盘中,遇烈日,一夫之力可晒盐二百斤。然亦不能常得日也。此法大省柴薪”。①“丘盘晒盐法”的采用,既提高了盐产量,又降低了制盐成本,促进兴化制盐业的迅速发展。
  明后期,兴化百姓采用“坎晒法”生产食盐,产量大增。即“盐民挖掘土沟用以引入涨潮的海水,称沟滩(即纳潮沟);在沟滩四周叠土围筑阡陌,称盐埕(即蒸发池);邱盘垫上缸片(陶器片),砌上坚固石条作成盐坎(即结晶坎)。遇上晴朗天气,用戽桶(后来使用水车)提取海水进盐埕,经自然蒸发成盐卤后,引盐卤进卤沟,用小木桶提取卤水渗坎,经浓缩后结晶成盐,二三天后,每坎(约15平方米)可扒盐20—25公斤。这样晒出的盐,粒细色白,称为‘细盐’”。②坎晒法制盐成本很低,生产一斤食盐仅需二文钱成本,为宋之五分之一。明代制盐工艺的不断改进,对兴化制盐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明朝一度允许私人制盐,境内私盐户大增,这也是明代兴化盐业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据史书记载:“明代,个体盐业得以发展,产量剧增”。①明代兴化沿海先后建立了凌烟、闪沁、东蔡、珠江、珠川、下亭和柳边等七处盐场,称为“七场”,共有盐户2566户,比宋代增加了400多户,年产盐4000多吨,占全省的2,产量位居福建省第二位。
  制盐业是明代兴化各行业中利润最大的行业。据《兴化府志》记载:“莆利盐为大,鱼次之”。②在利益的驱动下,兴化制盐业迅速发展,除了莆田县上里盐场和仙游双迟(今海安)盐场外,仙游的双溪口也有大量制盐户,兴化府成为福建食盐生产的重要基地。
  但明中后期,地方政府任意提高盐税,盐户不堪重负,经常出现盐户逃税事件。据《莆田市志》记载: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福建都转运使莆田司,下设上里场盐课司,负责盐户管理、食盐收购、转运和赋税征收等事宜。“官府垄断盐业。盐税收入有盐课、盐粮等。莆田县上里场盐课司有盐户2566户,分为31团,每引收银10两或钱1.2万文。岁共办盐20200引180斤。
  弘治年间(1488—1505年)始依山和附海盐户共年出银6517.2两多,每百两另加水脚银2两通解盐运司转部。仙游县在双溪口有盐户,万历七年(1579年),上里场新增晒盐丘盘银,计税216两,遇闰加18两;摊派各晒盐人户办纳。后因盐户逃亡,复召商承办”。③

附注

①(明)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34页。 ②《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328页。 ①《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326页。 ②(明)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34页。 ③《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1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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