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元代兴化经济恢复与商人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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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商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1000007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元代兴化经济恢复与商人经营活动
分类号: F303
页数: 9
页码: 117-125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县的元代兴化经济恢复与商人经营活动,内容包含了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手工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商品经济发展与莆商队伍壮大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元代 经济发展 莆田市

内容

唐宋时期,兴化境内进行了多次大规模围海造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元代兴化农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在元初的2次血腥屠城和多次的农民起义中,兴化经济元气大伤,城内各商家的财富被元军和农民起义军多次洗劫,商业经济遭受毁灭性的摧残,商人遭遇空前的劫难。此后,兴化商业虽然有所恢复与发展,但每隔一段时间就出现一次战乱,无论是农民起义军攻城掠地,还是元朝官兵敲诈勒索,特别是亦思法杭兵入境武装抢劫,商人们都是首当其冲,官兵所到之处,商店被毁,财物遭劫,商人“谈乱色变”,天灾人祸,导致兴化境内经济长期萧条。真所谓:“梦里依稀商人泪,城头变幻大王旗。”但有幸的是元代兴化路出现了几任较为清明的地方官员,多次组织百姓开展大规模的水利设施修复与建设,使兴化农村经济得到了率先恢复。元中后期,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兴化商业经济出现了短暂的繁荣,但是元末的亦思法抗兵乱,又使兴化经济遭受全面摧残。
  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蒙古统治者入驻中原之后,为了巩固政权和笼络人心,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的法令。如中统二年(1261年)颁布了“流民复业者免税一年、次年减半”的昭令。随后,朝廷对新垦荒地予以政策优惠,“凡有开荒作熟地土,限五年依例科差”,“栽种桑树放宽到八年,瓜果放宽到十五年”,“若有勤务农桑及开荒地之人,本处官吏并不得添加差发”。⑥元朝实施的劝课农桑政策,对兴化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元朝还以法令的形式将荒闲土地规定为国有,允许农民自由开垦。朝廷规定:“凡是荒田,俱是在官之数,听其再开”。①“凡荒闲之地,悉以付民,先给贫者,次及余户”。②元代法律规定全国土地统一归国有,百姓只要有能力种植,均可开垦。如至元十四年(1277年),朝廷颁布法令:各处荒地在规定期限内允许田主认领,超过期限后,“不拣什么人,自愿种的属种者”,并从法律上承认农民对新开荒地的经营有权。③这种土地政策有利于调动农民垦荒种植的积极性,为兴化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朝廷又“命司农司立屯田法,募人开耕,免其六年租税并一切杂役”。地方政府从牛、种、农具、衣、粮食等方面资助农民垦荒,还从赋税差役上优待垦荒农民,“官授之卷,俾为永业,三年后征租”。在元代积极的农桑政策促进下,兴化农民的垦荒种植积极性逐渐被调动起来,农民收益甚至比商人更好,出现了“坐贾行商,不如开荒”的少有现象。④元代兴化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客观上也促进了兴化农村经济的发展。元执政者认为“农桑之术,以备旱暵为先”,始终把兴修水利摆在重要位置。⑤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秋,兴化境内发生了特大台风暴雨,海堤多处被冲毁,海水涌进兴化平原,大片农田变成盐碱地,粮食减收8万石。兴化路总管组织民众积极开展减灾赈灾,及时修复海堤,促进兴化农村经济的恢复。大德八年(1304年),崇福寺高僧何自永募捐倡建太平陂,得到了兴化路官员的支持。太平陂位于仙游县枫亭镇霞桥村,陂基用长条石砌筑,全长200米。太平陂筑成后,溪海之水截然分开,枫江两岸万亩望天田变成旱涝保收的良田。
  元延祐元年(1304年),兴化境内出现了百年不遇的早灾,泗华溪缺乏水源,北洋农田缺水欠收,兴化总管郭朵儿组织民众修筑沟渠20余里,“自木兰陂引水环郡东北与延寿溪会合,灌溉北洋田万余亩”。⑥并在陂头北端创建了“万金陡门”(水闸),引木兰溪水往北,完成了木兰、泗华两条溪流的汇合并网,调剂两溪的水源余缺。同时,为了防止水利纠纷,郭朵儿还在陂首树立《水则》。《水则》规定:南北洋平原七三分水原则,即南洋用水为总流量的七成,北洋为三成。元延祐元年(1314年),郭朵儿又组织民众重建望江里金敦陡门(今三江口镇芳山村),增加望江的泄洪量,确保望江里数千亩良田免受涝灾。
  延佑二年(1315年),新任兴化总管张仲仪也组织民众挖掘水渠,引木兰溪水与延寿溪水汇合,使南北洋水渠相接,又将萩芦溪太平陂的水渠与延寿陂的水渠相连,使兴化境内三大溪流并网,既扩大了数万亩的农田灌溉,又使南北洋沟渠相连,互通舟辑,便利了水上运输,为兴化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元代兴化农村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由于元代兴化境内水利设施日臻完善,农田灌溉问题基本解决,兴化平原实现了旱涝保收,粮食总量不断增长。二是经济作物继续发展。元代兴化境内有甘蔗、荔枝、龙眼、茶叶、棉花等多种经济作物,地方政府鼓励百姓种植经济作物,以增加收入。同时,元代还从国外引进了西瓜、棉花、花卉等多个农作物新品种,在境内大面积种植,成为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三是畜牧业有了较大发展。据史书记载:宋代兴化境内就有“六牲之物随所宜畜”的记载。进入元代之后,家畜饲养技术不断提高,品种增多,兴化境内养殖了大量的猪、羊、牛、鸡、狗、兔、鸭等家禽,莆田沿海地区开辟了多片草场,饲养了众多的牛、马、骡等动物,以供乘骑、驮货等,家畜饲养已成为百姓的重要经济收入。四是渔业发展速度加快。元之前,兴化渔民只在近海捕捞,从元代起兴化渔民开始远洋捕捞,鱼产品产量大增,渔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元中后期,兴化境内出现了一些拥有自家渔船的渔业主,采取雇工、出租、抽成、分红等多种方式经营渔业,出现了股份制的渔业生产经营模式。同时,元代兴化境内淡水养殖也有一定的发展,“近水之家”、“凿池养鱼”,养殖面积不断扩大,水产品日益丰富,百姓收入增加。
  元代,兴化农村经济率先恢复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两宋时期兴化境内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开发,为元代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许多农田基本建设的效益,进入元代之后才得到了充分发挥,客观上促进了兴化农业的发展;二是元朝实施鼓励垦荒的农业政策,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元代兴化地方政府多次组织民众开展大规模的垦荒种植,境内耕地面积迅速扩大,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促进了兴化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元代地方政府多次组织百姓维修和新建水利设施,进一步发挥农业基础设施的效益。如元代地方政府多次组织百姓修建木兰陂、延寿陂、涵江陡门及境内水渠等,使木兰、泗华、萩芦三大溪流汇合,兴化南北洋沟渠相连、互通舟辑,既解决了兴化平原的农田灌溉问题,又改善了境内的交通条件,客观上促进了兴化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二、手工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元初,由于持续战乱使兴化经济社会遭受了严重破坏,一些手工业作坊相继停产,手工业品市场出现了严重萎缩。经过20多年的恢复,直到元大德年间,兴化手工业才逐渐恢复。元初,兴化境内手工业行业主要有陶瓷、盐业、纺织品、酿酒、制醋、造纸等行业。元中后期,境内手工业行业开始增多,手工业加工技术有了较大的提高,加上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手工业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促进了兴化手工业经济的发展。
  一是陶瓷产量迅速增长。宋代兴化境内陶窑众多,陶瓷生产鼎盛一方,成为东南沿海的主要生产基地,但产品大多为普通陶瓷,量大价廉。进入元代之后,兴化制陶技术更加成熟,不但能制作青釉陶瓷、影青瓷、酱色瓷,还可以生产工艺瓷和装饰瓷品。陶瓷产品除了在境内销售外,还大量外销到台湾、日本和东南亚各国,成为元代兴化对外贸易的重要商品。
  二是制盐业持续发展。宋代时期,兴化路是福建省的产盐基地,涵江上里盐场是全省四大盐场之一。“元大德二年(1298年),仙游崇福寺僧祖和奏请在双迟(今枫亭海安)创建设盐埕”,得到了兴化路总管的支持。①仙游双迟盐埕建成后,兴化盐业产量迅速增长。同时,元代兴化晒盐技术更加成熟,晒盐法全面推广,制盐成本下降,产量不断提高。虽然制盐业始终由朝廷控制,但盐业生产仍然是沿海百姓的重要收入,也是兴化境内一个重要产业,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随着制盐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加强对盐业生产的管理与控制。至元十年(1273年),朝廷在兴化路设立了“管勾司”,执掌盐税,管理盐业生产与流通。元代官办盐场的盐户称“亭户”,百姓生产的食盐叫“正盐”,实行盐务榷卖制度,由政府低价统购,按供销范围核定行销,利入国库。所以,元代“国家经费,盐利居十八”。元延祐二年(1315年),朝廷改“管勾司”为都转运,负责盐业生产与管理的官员称“盐铁使”,由郡人方广翁担任上里盐场盐铁使。
  三是纺织业得到了恢复与发展。元初兴化境内经济萧条,纺织业受到了严重影响。进入元中后期,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兴化纺织业发展速度加快。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朝廷在福建设立了“木棉花提举司”,专门管理纺织业生产和棉织品收购,要求福建每年上贡棉布10万匹,大量的纺织品朝贡,客观上促进了福建纺织业的发展。元代兴化路还设立了织染局,负责纺织品的生产管理与收购。同时,元代兴化纺织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原来落后的纺纱工艺已被淘汰,江浙一带高质量的“湖丝”大量涌入兴化城乡市场,许多纺织作坊不再自己生产纱线,而是直接购买江浙优质湖丝进行织布,纺织品成本下降,纺织品质量提高,产量大幅增长。
  据史书记载:元代兴化境内纺织品有三大类,即麻织品、棉织品和丝织品,品种有棉布、葛布、麻布和丝帛等10多种,形成了以黄石为中心的纺织品专业市场。元代兴化纺织丝业的恢复与发展,既满足了境内百姓的衣着之需,又完成了朝廷的贡赋税收,同时还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商品,这也是元代中后期兴化纺织业持续繁荣的重要原因。
  四是蔗糖产量继续增长。元代兴化境内甘蔗种植面积继续扩大,蔗糖加工业日益发达。据《螺江风物赋》记载:“其沃衍之畴,则植蔗以为糖。春养其萌,夏粪其株;秋敛其叶,茎修节疏;冬食其干,肤腻液充。伐者如木,束者如竹。入佳境,解朝醒,虽醍醐膏露之滋,不足以比其醴。
  于是刳木为槽,断木为杵,饱万夫之食,而明烛继夜,长歌相春。槌壁成哨,擘圭作甘,酾以清泉,甑不炊而神液滋漉。高灶蒸云,列鼎腾烟,调以甘膏,火不停而灵砂自镕。于以盛之万瓮竹络,于以奠之千艘桂楫;顺风扬帆,不数日而达于江浙淮湖,都会之冲。北方之人,京尘渴肺;储金宝以待入浦之舟,而往来之憧憧”。①同时,蔗糖的大量生产又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这也是元代兴化对外经济交流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
  除上述几种主要手工业之外,元代兴化境内还有酿酒、制醋、制茶、雕刻、造纸、农具制造等行业。据《兴化府志》记载:“莆人用糯米五斗。麴一斗,造酒一坛,燔而热之,越岁不败,此为老酒。用糯一斗,麴二升,造酒一坛,燔而热之,随时食用,此为时酒。计其为利所得,糟胾足以偿酒工及柴薪,而酒之利率得十之七”。同时,米醋生产工艺也有较大的进步,兴化百姓“用杂糙米蒸饭,抟为饼,以草麻叶覆之。及生毛,乃挼净,用缸盛贮。约米一斗,用水十一六瓶窨半个月以上,名曰醋成矣。其利位于酒”。②由于手工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元代兴化商品经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三、商品经济发展与莆商队伍壮大
  元朝实现了大一统局面之后,由于中国版图辽阔,南北物资交流畅通,商人与日俱增,为商业经济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元朝统治者执政之后,虽然将农业发展摆在首位,但并不抑商,也不歧视商人,而是采取“鼓励通商、减轻商税、保护商道安全、维护商贾资财”的积极政策。这些促进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兴化商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商品经济的崛起与发展
  从元代中前期起,随着农业的快速发展,兴化境内手工业开始恢复,促进了兴化经济社会的全面恢复与发展。特别是元中后期,随着对外经济交流的不断扩大,兴化商品经济进程不断加速,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粮食生产日益商品化。元代,兴化境内粮食产量不断提高,粮食转化为商品的数量日益增多。元代的粮食贸易,不仅仅是投入市场销售的粮食数量增多,而且还通过酿酒、制醋、副食品加工等渠道实现粮食的消化与销售。据《兴化府志》记载:元代兴化境内生产的粮食除了供给城乡居民直接消费外,有很大一部分用于酿酒、制醋,或通过农产品加工转化为饮料型商品,或加工成副食品后投放市场。如元代兴化百姓利用粮食酿造“老酒”、“时酒”和“米酒”等,其中用于自己饮用的酒类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更多是用于出售,其原因是“酒之利得十之七”。同时,元代兴化境内米醋生产作坊众多,这也是粮食转化为商品的一条重要途径,因为米醋利润更高,“其利位于酒之上”,百姓自然乐意生产。所以,元代兴化境内酿酒业和制醋业兴盛,也成为粮食转化为商品的重要渠道。另外,元代兴化副食品加工业日渐发达,出现了糕饼、白稞、兴化米粉等多个行业,使大量的粮食转化为商品粮。据《仙游县志》记载:“元末明初,枫亭、沧溪、榜头、坝下、何岭关、赖店、玉墩、柴桥头、慈孝、中岳、度尾、磨头等处均有粮油集市”。①二是经济作物种植和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元代兴化境内的竹木业、菜园、果园和经济作物种植等,开始出现了专业化生产。宋代时,兴化境内的荔枝、龙眼、甘蔗、茶叶、桑、棉等经济作物,大多以果农个体分散种植为主。而进入元代之后,兴化境内的经济作物种植相当一部分已经转变为专业化生产,不少土地所有者开始改变收取实物地租的传统经营方式,而是将土地用于商品化生产,即雇用农民种植经济作物,并将农产品深加工后投放市场销售,这种以赢利为目的农业生产,已经具备了商品经济性质。
  三是商贸繁荣也促进了兴化商品经济的发展。元代时期,豪门权贵之家生活奢侈,土特产品和奢侈品需求量大增,推动了兴化商业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商人贩卖奢侈品获利高,特别是从海外进口的犀角、象牙、珍珠、玳瑁、香料、金银饰品等,大多数销售给达官贵人和蒙古贵族,消费需求扩大也促进了兴化商业经济的发展。而商贸发展又促进了商人队伍的壮大,商人增多了自然会增加了对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的需求,客观上也加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四是文化消费需求旺盛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兴化境内文化产业起源于唐宋时期,如图书、莆仙戏、木偶戏、歌舞、杂技、说书唱曲等行业,据史书记载:“唐咸通年间(860—873),福州玄沙寺住持宗一大题,南游莆田,县排百戏迎接。”②到了南宋时期,兴化境内文化产业已经非常繁荣。进入元代之后,兴化境内文化消费更加旺盛,如发源于唐、宋时期的莆仙戏和木偶戏颇受百姓欢迎,且演技大有提高,出现了众多的赢利性戏班和编剧,文化消费需求日益扩大,文化产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一些文人墨客还利用戏剧反对元朝苛政,如元代莆籍戏剧家刘念慈编写的《南戏新征》,以元初兴化屠城为题材,揭露元军一天屠杀3万多莆人的历史事实,在兴化城乡久演不衰,深受人们喜爱。又如莆仙戏《岸贾打》,也是一部激发民族情绪、反对元朝暴政的剧本,深受百姓欢迎。还有《张状协元》、《王魁》等剧本,这些带有政治色彩的剧本和商业性演出,适应了元代百姓的文化需求,促进了境内文化市场的发展,客观上也推动了境内商品经济的发展。
  五是元代积极的外贸政策对兴化商品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元朝为了增加税赋,欢迎外商来元经商贸易,鼓励国内商人开展对外贸易,客观上也促进了兴化商品经济发展。元末福建沿海港口经济繁荣,泉州剌桐港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商贸易,成为“东方第一大港”。兴化与泉州近在咫尺,许多蕃客在兴化境内采购蔗糖、荔枝、龙眼、茶叶等农产品和陶瓷、细布、食盐等手工业品。同时,又将外国商品大量倾销到兴化境内,对外经济交流的不断扩大,客观上也促进了兴化商品经济发展。
  六是出现了原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入元代之后,随着商贸的不断发展,兴化境内出现了不少的豪绅富户,许多商人有钱之后,大量购买土地,采取雇工形式经营农业,具备了资本主义农场主的性质。在渔业生产方面,出现了多种经营方式。据史书记载:元代兴化境内“渔业主占有大量滩涂、桁地、磹地,出租给渔(农)民经营,从中提取租金,与地主收田租相同;渔船主占有全部生产工具,雇佣渔民进行渔业生产,劳力报酬只占生产利润的30%;渔民合股购置渔船,个人各自购置渔网,共同生产,除船老大可多挂0.5~1张‘长头网’外,其余每人各挂网一张,捕捞所获归各人所有;渔民合伙向渔船主租船,各人自带同等渔网,共同生产,捕捞所得,各归各有;房族共有的渔业用地,包括石沪、竹沪、海滩地等,共同维修,抽签轮流进行捕捞作业,捕捞所获,由作业者均分”。①这些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不但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且促进了兴化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商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元初,兴化经济在战乱中遭到毁灭性打击,商人元气大伤,商业长期萧条,直至元大德年间才逐渐恢复。元延祐年间,兴化境内大兴水利设施建设,木兰、延寿、太平三条溪流并网,兴化平原互通舟楫,交通条件得到了改善,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农产品和手工业品日益丰富,市场交易日趋旺盛,促进了兴化商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元中期,朝廷实施鼓励商业发展政策,促进了兴化商贸的恢复与发展,莆田的涵江、迎仙、宁海、白湖、梯吴、浮曦等商业集市逐渐繁荣起来。郡城的南门和西门均有米圩和水果圩,农产品贸易持续发展。特别是黄石商业集市,横跨莆田、景德、连江、福清四里,“货物充斥,买卖旁午”,出现了“土苎、麻、棉、细布、饮食糕饼、盐子店、渔牙行栈、中医药铺、土纸、土制糖,南北京果、山货、杉木行、铸造和陶业”等10多个行业,成为境内最为繁荣的商贸中心。②元代,仙游商业经济出现了持续繁荣的局面。仙游的枫亭、沧溪、坝下、何岭关、赖店、玉墩、柴桥头、慈孝、度尾等地,均有粮油集市和手工业品销售市场。榜头、中岳、慈孝等地,设有山货、土纸、木材等专业市场,商品交换和经济交流不断扩大。特别是仙游县城的西门外,商贾集聚,聚店成街,成为商贸中心。仙游县城内有东门市、西门市、台斗岭市、泗洲市、大坪口市、新店市等6个商业集市,整个县城逐渐形成了东街、西街、田底街、半路街、太平街、茅亭街、鱼牙街等8个粮贸街市,商贸非常兴旺。
  特别是枫亭集市,发展成为仙游境内最繁荣的商贸中心。据《兴化府志》记载:“枫亭市街长三里许,为仙游闹市,商贾贸易颇盛。......南通泉州,北通郡城,东通黄石、平海,西通本县,为四达之衢。市场之东有太平港,潮汐盈缩;枫溪水亦至此入海。有‘溪海会流’石刻,乃蔡君谟书,其港之北,人烟繁庶;港之南,宋南康郡王陈洪进故居”。①元代枫亭籍状元林蒙亨在《螺江风物赋》中生动描写了枫亭集镇的盛况:“通道而南,城趋乎刺桐(泉州)。胡椒、槟榔、玳瑁、犀象、殊香百品、异药千名,木棉之裘,葛布之筒。重载而来,轻賫而去者,大率贸白金而置青铜”。出现了“一哄之市,百货骈集,五达之远,四方会通”的繁荣景象。②据《仙游县志》记载:“元代,枫亭薛和源在霞桥港开设花生油栈和豆饼行,囤积花生油100多吨。元末明初,枫亭、沧溪、榜头、坝下、何岭关、赖店、玉墩、柴桥头、慈孝、中岳、度尾、磨头等处均有粮油集市”。③元代兴化县境内的商业恢复比较缓慢。一方面,由于山区交通不便,商品短缺,墟集比较萧条。虽然在游洋、新县、大洋、庄边等地有经营粮食、山货和日用品的商店,但数量不多,商品单一,大宗山货还需运到郡城周边的集市销售。元代兴化县境内手工业品以徐州瓷窑生产青釉陶瓷为主,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另一方面,元代兴化县境内人口锐减,客观上也影响了兴化县商业经济发展。加上兴化县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经济相对落后,特别是元末亦思法杭兵乱期间,波斯兵为了打通泉州通往永泰、福州的战略通道,曾经两次攻打兴化县城,境内商店多次遭受洗劫,民众纷纷逃难,出现了“十室五六空”的荒凉景象,严重影响了兴化县的商贸发展。
  元代中后期,兴化路经济得到全面恢复与发展,境内商店不断增加,集市逐渐繁荣,商贾日益增多,一些与商业相关的辅助性行业应运而生,如邸店、柜坊、高利贷、牙人、牙行等日渐增多。但随着兴化商业经济的恢复与繁荣,地方政府又不断加大商业课税,先后在黄石、涵江、莆禧、枫亭增设了税课局和河伯所,大肆盘剥商人。
  元中后期,兴化路商业经济再度繁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朝廷宽松的商业政策,促进了兴化人口流动和商人队伍扩大;二是服务业需求不断扩大,剌激了兴化商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三是手工业制造技术的进步和手工业品产量的增长,也为兴化商业经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四是元代兴化境内交通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建筑了众多桥梁,境内交通瓶颈得到了缓解。特别是三条溪流并网之后,南北洋舟楫相通,促进了物流业的发展。
  (三)元代兴化商人经营活动与莆商队伍结构
  元代是古代莆商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一方面,由于兴化商业经济出现了再度繁荣,从商人数日益增多,商人队伍不断壮大。另一方面,元代兴化商人队伍结构也有新的变化。众多的士人学子加入经商行列,商贸活动开始从境内向境外转移,从国内向国外发展。同时,元代兴化境内商业行业不断增多,行业集聚加速,部分商人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成为古代莆商的代表人物。
  首先,元代兴化商人队伍的文化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宋之前,兴化商人大多数是农民和手工业者。他们有着丰富的生产经验,但往往急功近利,缺乏商场谋略,生意很难做大做强。进入元代之后,兴化商人队伍结构有了较大变化,大批士人和学子加入了商人队伍。由于兴化士人不认同元朝统治地位的合法性,认为蒙古人“非我族类”,“不愿事贼”,不少兴化官员归隐山林,或过起田园生活,或涉足商场,客观上提高了莆商队伍的素质。同时,元代兴化文化人读书仕进的热情大减。许多学子放弃读书求“功名”的念头,拒绝参与元朝政治,选择了经商之路。据史书记载:元代时期兴化学子很少参加科举,在元朝执政93年间,兴化路只考取了12名进士,而宋代兴化军共考取1756名进士,兴化科举的大幅萎缩,从侧面反映了兴化学子仇视元政权的心态。所以,元代有大批兴化学子和士人涉足商场,使莆商队伍结构出现了重大变化,兴化商帮的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其次,兴化商人活动空间开始向境外和国外转移。由于兴化是元军最后征服的地区,按元朝廷政策,后归顺的百姓地位最低,民族歧视更加严重,境内商业环境不佳,许多商人举家外出,奔赴全国各地经商,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拉开了“无兴不成镇”的历史序幕。同时,兴化商人为了摆脱蒙古族的残酷统治,寻求更好的生存空间,有不少商人向海外移民或定居。如宋时兴化刻书业非常发达,书籍商品率很高。进入元代之后,朝廷严厉打击异端思想,兴化刻书业迅速衰退。
  而当时日本正在大力发展“五山文化”,盛行翻刻中国古籍,吸引了大批兴化手工业者前往谋生。
  据史书记载:元至正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莆田仁德里台谏坊(今西天尾镇俞里村)俞良甫等30多人,迁徙日本嵯峨地区,从事雕版业和图书印刷生意。“寓居东京的嵯峨,以刻书为业。先后刻有《春秋经传集解》、《文选》(李善注)、《昌黎文集》、《唐柳先生集》、《陆放翁诗集》以及佛经、小学(字书)、课本等几十种,署名‘中华大唐俞良甫博士’。良甫善剞劂,刀法娴熟。所刻的书,字体隽秀,版面整洁,选本精良,为日本学界所珍视,特称为‘俞良甫版’”。①在俞良甫等人影响下,陆续有兴化商人前往日本经营刻书业,培养了不少日本徒弟,刻印了众多的书籍,翻刻了不少中国古典文化名著,对日本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还有不少兴化商人前往台湾定居,当时称“过台湾”,特别是元末亦思法杭兵乱期间,不少兴化人东渡台湾谋生。据《寻根揽胜兴化府》记载:“元时,澎湖有居民1600多人,许多人从莆田湄洲渡海而来,其中不乏兴化路的移民”。②另外,元代还有一些商人移居香港、台湾、菲律宾、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成为海外兴化商帮的先驱。
  再次,元代兴化商人的商业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也出现了重大转变。宋代兴化商人羡慕“坐贾”,大多数商人希望在街上开个店面,瞧不起长年累月四处奔走的“行商”。进入元代之后,随着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一些搞易货贸易的“行商”收益更好,甚至暴富起来,“行商”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同时,元代兴化商人的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化,“商”与“贾”的界线不是十分明确,许多商人既有自己的商铺,又有航运舶船;既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又经常与外商蕃客合作经营;既有自己固定的商业资本,又经常向民间借贷周转金。另外,元代兴化商人的经营理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商品意识更加浓厚,竞争意识更强。
  第四,不少兴化商人已经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成为家资巨富的早期资本家。元代中后期,黄石、涵江、枫亭等集市的商业行业开始集聚,形成了棉布行、杉木行、京果行、渔牙行、蔗糖、粮食等几大行业,而每一个行业都有几个商业巨头,在本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仙游枫亭的豪商薛和源,在枫亭港开设货栈,成为富甲一方的批发商。据《仙游粮食志》记载:“薛和源,连江里(今枫亭镇)人。生活于元代,元至正年间,依港建立粮仓油库,在霞桥开设货栈,以经营北方食油为著,囤积花生油100多吨,销售网络辐射莆田、永春、德化、惠安各县,收入颇丰”。①《莆田市志》也记载:“元代,薛和源在仙游霞桥港开办花生油栈和豆饼行,日收银元可‘以斗量’”。②同时,在兴化郡城、涵江、黄石等集镇,也出现了一批富商巨贾,成为元代莆商的代表人物。

附注

⑥《元典章》巷19,《户部五·荒田》。 ①《元典章》巷19,《户部五·荒田》。 ②《元史》卷93,《食货志·农桑》。 ③《元典章》巷19,《户部五·荒田》。 ④王祯:《农书》。 ⑤《元史》卷93,《食货志·农桑》。 ⑥《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6页。 ①《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6页。 ①(明)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39页。 ②(明)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39页。 ①《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65页。 ②《旧唐书·音乐志》。 ①《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260页。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①(明)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0页。 ②(元)林蒙亨:《螺江风物赋》,载周瑛、黄仲昭著《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41页。 ③《仙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465页。 ①《莆田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047页。 ②陈光荣《寻根揽胜兴化府》,海风出版社2000年版,第36页。 ①《仙游粮食志》第十二章(人物志)薛和源,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 ②《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8页。

知识出处

莆商发展史

《莆商发展史》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论述了福建莆田发展的历史,论述了早期莆商的形成、发展变化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莆商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对民营产业、医药产业、木业发展的贡献对市场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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