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回族婚嫁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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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3833
专题名称: 泉州市洛江区回族婚嫁习俗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16/001
起始页: 0697.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古兰经》既规定男子“可以择娶二至四妻”,又规定“还是娶一妻为宜”。回族人遵循后一规定,严守一夫一妻制。婚事一般由长辈或委托亲友提亲,若男女互有爱情,父母不加干预。订婚仪式择于“主麻日”(星期五)举行。送聘金、彩礼、嫁妆之俗与汉族略同,筵席用牛羊肉,加各色油香;最贵重的嫁妆是《古兰经》。结婚前夕,男女全身沐浴,以示洁净无秽。 婚礼当天,男家在《古兰经》前焚香点烛,供红米圆,感谢真主恩赐良缘。新郎由亲友陪同往女家迎亲回来,由阿訇主持婚礼。大厅前朝西搭一小平台,请阿訇上坐诵《依札布纷(婚配经),新夫妇跪在洞房床席上聆听。诵经毕,问证词,夫妇俩同声回答“戒卑路土”(我愿意)。随后,阿訇把“金豆”撒向新夫妇身上,祈求“安拉”赐生贵子;另撒“金豆”在地上任人拾取,称“散天课”(施舍贫民)。后世不用“金豆”,而用红枣、桂圆干、花生果、栗子、白果或硬币代替。最后,新夫妇双手摸脸做“都哇”感谢真主,婚礼告成。其余礼俗与汉族大同小异。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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