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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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3703
专题名称: 企业所得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16/001
起始页: 0339.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2001—2002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税部门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对象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定的基准税率为3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以及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分别适用18%和27%的照顾性税率,其中,除中央直属企业、金融保险业的所得 税由国税局征收外,余者由地税局征收。2002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方案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新注册登记的企业(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外),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至2007年,全区征收企业所得税13288万元。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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