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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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2609
专题名称: 南安市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235.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94年税制改革后,对内资企业统一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18%的税率征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元的企业,减按27%的税率征收。对中央企业和涉外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部归中央财政。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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