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特产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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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2594
专题名称: 农业特产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11/001
起始页: 0223.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89年,南安县按省政府规定,对茶叶、水果、木材、水产品等6个农林特产品种征收农林特产税,向特产的生产户或收购单位征税。当年征收入库85万元。1991年试行评产定税,委托村代征农林特产税并支付代征手续费,全年入库124万元。1994年,执行《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把原产品税中的应税农林水产品与原特产税归并,统一征收农业特产税。当年征收入库294万元。之后,农业特产税入库稳定增长,1999年高达553万元。2003—2004年,特产税征收品种只保留木材和烟叶,其他品种停征。2005年,征税品种只保留烟叶,南安因无种植烟叶,特产税全面停征。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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