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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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2135
专题名称: 印花税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613.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民国元年,北京政府公布《印花税法》。翌年,泉州开征印花税,但具体征收额不详。 1949年9月,应征印花税凭证保留商事、产权、人事、许可4类33目。1950年,全国统一税收后,应税凭证减为30目。 1951年底,应税凭证定25目,分别按金额比例或定额贴花。各种已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等免税。 1953年1月,修正税制,发货票、银钱收据等税目不再贴花,分别并入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屠宰税内征收。到1956年1月,印花税应税凭证只剩9个目。1958年9月税制改革,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1988年8月,鲤城区恢复征收印花税,应税凭证共13目。征收办法依旧,但对税额较大的或贴花次数频繁的可用缴款书汇总缴纳代替贴花。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贸合同暂免征收。 1950~1992年,实征印花税390万元。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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